错过

    陆家。

    偌大的客厅里,陆母笑着迎上他们四人,她穿着一身宽松的家居服,体态丰腴,笑意达眼底,虽然淡淡的鱼尾纹浮上眼尾,却别有一番韵味。

    经过一番寒暄,他们坐在沙发聊了起来。

    她温声对云家夫妻道:“今日要开董事会,陆承去公司了,要到晚上才回来,要不你们今晚在这里住下,咱们也是多日未见,刚好可以叙叙旧。”

    云隽与沈韵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拒绝了:“我们已经订了今天下午离开的机票,下次,下次。”

    其实云家与陆家离了十万八千里,除了生意上的往来交流还算频繁外,几乎没有什么生活上的交集,至少在云知亦这里,她是一年前才知道她爸妈还认识一个姓陆的家族,也是到今日才得以见上一面的。

    所以她一直都挺好奇,因为她对陆这个姓氏特别敏感。

    她也曾旁敲侧击的问过这家人的所有名字,但云隽只知道陆父的名字,其他的一概不了解,事后还调笑她怎么就问陆家人的,他还认识李家,高家,顾家……也没见她问,这些他是知道的,但也没见她感兴趣。

    她之前也不明白,就莫名其妙的很好奇,直到昨晚那个梦。

    云家夫妇在陆家吃了午饭后便走了,陆母就带着云知亦与沈江澜上了二楼,拖鞋踩在楼梯台阶传出哒哒的声音:“你们的房间已经安排整理好了,知亦你的房间在东边,江澜的房间在西边,本来要把你们的房间一起安排在东边的,但鸣初与禾笙不肯住在隔壁,所以只能把你们的房间分开了。”

    “你们缺了什么就跟楼下的吴阿姨说,她会准备的。”

    云知亦在听到‘鸣初’两个字的时候,心脏猛烈跳动了一下,她伸手抚了抚胸口,想把突然涌上来的燥热感压下去。

    沈江澜去了自己的房间,陆母带她来到房间,对方倚在门边瞧着她笑得温和:“我小时候还抱过你呢,你那时候白白嫩嫩的,就像一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我当时就特别想要一个女儿,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就怀上了禾笙。”

    云知亦能感觉到陆母对她的喜爱,与沈韵给她的感觉有些出入。

    其实沈韵并不是她的生母,而是她的继母,不过他们家并没有狗血电视剧里的矛盾,反而异常融洽。自从沈韵嫁给她爸后,对她的照顾关心要比自己亲儿子沈江澜要多,无论是玩具还是衣服,沈韵给她买的都比沈江澜多,当然也有她身体差方面的原因,对方是真心对她好,她也是真心尊敬她,遗憾的是她们始终没有做到真正的母女那般亲密无间。

    如果说沈韵是宠爱,那么陆母更多的是欣赏,毫不掩饰的欣赏。

    她笑了笑,嘴甜道:“陆伯母人美心善,必定是事事都可以心想事成啦!”

    陆母很受用的挪捏道:“你呀!嘴就跟禾笙一样抹了蜜一样。”

    云知亦收拾着自己的行礼,但她心里装着事情,动作慢悠悠的,她刚刚从进门就没见到陆家兄妹二人,有一瞬间的失落,但联想到今日是周一,他们大概去学校上课了:“陆伯母,陆鸣初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陆母抬手瞧了一眼表盘时间:“现在才下午一点,他们一般是下午六点才到家,怎么,云亦这么迫不及待就想见到小伙伴了?”

    她摆出一个娇憨的表情,好像是被说中心事一样,迟疑的很有分寸的缓缓点了点头。

    “哈哈哈,不急,等你收拾好了,他们应该就回来了。”

    陆母走后,云知亦才有意识的开始打量房间,房间的墙壁主色调是粉色和黄色,窗帘是蓝色的,上面还有一层镂空绣纱,空间不算大但也不小,吊灯还能切换黄、蓝、白、紫四种颜色,整体搭配很温馨,一眼就能看出是女孩子的房间。

    这倒显示出了置办人对这个房间装修的上心。

    她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然后冲了一个热水澡,拿起书架上的一本书趴在沙发上读起来,却渐渐感到困倦,她心想只睡一会儿,便不管不顾的去会周公了。

    *

    江称一中。

    放学时,周兴上前一把搂住走出教室门的陆鸣初的肩膀,嬉皮笑脸道:“走!今天去打一把。”篮球。

    陆鸣初垂眸瞧了一眼对方夹在手肘间的篮球,那篮球显然是被清洗过了,干干净净的,他想起打球时热血沸腾的感觉,莫名心痒痒的。

    但刚刚他妈发消息来,叫他今天早点回家,他问为什么,她说那对兄妹来他们家了,让他赶紧回家认识新朋友。这个倒是无可厚非,不过也没必要这么急,毕竟那兄妹好像要在这儿住上一年半载的,时间充裕得很。

    所以他掏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消息,便从周兴的环抱里挣脱出来,调转方向走在前头:“走。”

    周兴跟上来,其实他与陆鸣初同样是刚过十八岁的年纪,奈何人家无论是在体型还是颜值方面,都略胜他一筹。身高比他高半个头也就罢了,长开后,更是剑眉星目,脸部轮廓刚柔并济,即没有过分刚毅,也不会如女人那样柔和。

    他把球在放上指尖转了一圈,感叹起来:“自从你被评为一中五大校草之一后,咱们两个走在路上,你就像得到了优先择偶权一样,好多女生都在给你抛眉眼,我就像无人问津的绿叶,纯纯给你当陪衬了,真是人各有命啊!”

    “你这么羡慕,要不这校草给你当?”

    当初一中评校草时,陆鸣初既不关心,也没兴趣,但就是周兴抱着试试的心态,擅自把他怼脸拍的视频传到评审投票群里,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好像很吃他的长相,纷纷把自己宝贵的一票投给了他。

    当他知道这件事时,他已经位列校草之位,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然而人怕出名,猪怕壮。

    从那之后,本校区的女生瞧见他也只是多看几眼,但分校区的就相对疯狂了,有一回几个小太妹在校门前守株待兔,看见他后,集体围上来,掏出手机对他一通咔咔乱拍,还不忘对他来一个评头论足,说什么眼睛好看,鼻子要是再挺直些就好了,幸好门口的保安很快走上来驱散了她们。

    那个星期,陆鸣初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都是从学校后门离开的。

    但学校后门是一个巨型垃圾场,他走了几天,实在忍受不了那里的臭气熏天,就又走学校大门了。

    周兴显然也想起了陆鸣初的这段经历,他摸了摸鼻梁,尴尬笑道:“那还是算了,校草岂是我这个无名小卒能担任的,还是陆少爷更合适。”

    看着不远处的篮球场,他顿了顿,忽然道:“对了,听说你昨天去白云寺了,怎么,你什么时候开始信佛了?我之前喊了你几回,你都拒绝了,这次怎么想起来要去了?”

    陆鸣初想起昨天在创钰殿拜错佛的事,还有那个女孩偷笑的眼睛,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

    当时周围没什么人,又恰好有一尊佛像,他家狗子又是好面子的傲娇性子,应该不会想被人知道它要结扎了,所以他病急乱投医,直接就跪了,但最后不仅被那女孩听到,还指出他拜错了,这倒是他生平第一次这么丢脸,还是丢到家的那种。

    他忧郁的叹了一口气,把瓶盖再次扭紧。

    “元宝要绝育了,去求个好兆头。”

    元宝是陆鸣初一年前在垃圾堆里领回家的流浪狗,当时他发现元宝奄奄一息的躺在垃圾堆里,猜测它的原主人可能因为它生病,才把它扔了。但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它送到宠物医院医治,幸运的是元宝最后痊愈了,现在整只狗活蹦乱跳的。

    就是不太安分。

    “……”周兴笑了:“哈哈哈,你这是见不得狗好吧,它会恨你的。”

    他摇头:“我是防止它到处祸害别的小母狗。”

    天色渐渐暗下来,在某个时刻,篮球场的灯光骤然亮起来,球场上是一波挥洒汗水,夺球灌篮的少年。

    他们从傍晚打到了晚上……

    流了一身汗的陆鸣初下场补充水分时,顺势拿起手机瞧了一眼时间,晚上九点了。

    云知亦在梦境中沉浮着,梦中有粹着星光的香火,有厚重的鼎钟鸣响,有被风吹翻的佛经,有摆满书谱的藏书阁,有金光普照的佛堂……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直到她自然醒来。

    完全昏暗的房间,她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起来,已经睡过头了,好像还是特别过的那种,不会已经三更半夜了吧。

    她打开灯,走到桌子旁边,拿起手机瞧了一眼时间,快九点了,比她预想的要好些。

    可后一秒,她又懊恼的抓了一把头发,他肯定已经回来了,现在大概已经洗漱准备睡下了,还以为今天能见到的,睡觉误事啊!

    把手机摁灭后,她踩着软绵绵的拖鞋走下楼,来到厨房,她打开保温箱,里面果然有给她留饭菜,几盘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外加两大碗米饭。

    这家的吴阿姨还挺贴心,怕她不够吃,还多留了一碗。

    云知亦把饭菜端上饭桌,开始填补自己空虚无比的胃。

    陆鸣初打了几个小时的篮球,他回到家后便饥肠辘辘的直奔厨房,却在餐房门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了昨天那个‘好心提醒’他的女孩。

    她穿着长长的纯棉睡裙,一头乌黑的头发柔软的披散着,两颊鼓鼓的,嘴巴一直在咀嚼饭菜,看见他后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下意识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

    “嗝!”

    然后她打了一个饱嗝,在寂静的餐房里显得尤为响亮清晰。

    她的模样实在无辜又滑稽,就像偷吃被抓包的小猫,他没忍住“噗通”一声笑了出来。

    但云知亦心中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她原本都在脑海中模拟了上百遍他们的相遇,有美好温馨的,有普普通通的,有严肃庄重的……

    现在偏偏是这种滑稽搞笑风的。

    在听见陆鸣初的笑声后,她更郁闷了。

    不过她马上注意到他还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原来他是刚刚才回来。

    所以他现在来厨房干嘛?

    不会是像她一样来找吃的吧?

    云知亦下意识去瞧她面前两个空荡荡的碗,陆鸣初也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两碗米饭已经被她吃光了,白瓷碗面光溜溜,一粒米不剩,都能当镜子照了。

    她的脑海里立刻蹦出一种可能,另一碗米饭百分之九十九是留给陆鸣初,但现在都被她独吞了。

    夭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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