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不到半个小时,一条街都知道姜荀参加省语文竞赛得了一等奖。

    姜荀尴尬的站在旁边,脚趾已经快扣出一个小区,但脸上还只能乖巧微笑。

    救命!

    这是社死!

    但看着她妈脸上自豪的笑容,她又只能忍了,就当为房产产业做贡献吧。小区也不是一次完工的,一般都有二期、三期工程,就让她一个人扣完所有。

    好不容易,她妈终于把所有的东西收完,姜荀连忙过去扛起凳子,飞速的回家。这街上,真的,多待一秒都是对她毅力的磨炼。

    陈秀兰笑吟吟:“这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取得的是好成绩,又不是最后一名。”

    姜荀有气无力:“妈妈你开心就好。”

    这事儿吧,它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的。

    陈秀兰拖着收好的货放回店铺,叫上全家去边城生意最好的餐馆吃饭。然后,吃完姜荀的感想是,别人生意好总有生意好的原因,价格跟味道相比,果然还是味道更重要。

    人生更多时候是平平淡淡,偶尔一次的意外,才叫做惊喜。姜荀排了排时间,背书、练字的习惯一直保持着,其他的则做了调整。

    她现在每天抽半个小时完成家庭作业,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拿出来码字。《知音》的小马甲捂捂好,稳定的给《故事大王》供稿。有空余时间的时候,还参加了一次《故事会》的专栏投稿。

    稿费收入稳中有增,她妈那边摆摊的收入也还不错,随便算一算,收入最低的竟是她爸的修理生意。但这事儿,姜荀和她妈都没说,不然难保她爸又会心血来潮的想换别的挣钱门路。家里眼看着才慢慢恢复元气,可经不住他爸去造作。

    零售生意,年底年初都是生意最好的时段。陈秀兰高中毕业就出来做生意,眼光、魄力还是有的。她再一次去进货的时候,又丰富了一下货品的品种。由此,生意又更好了一些。

    “……老板娘,人家说你家的电饭煲是进坏掉的修来卖的。”

    也许是因为生意好了,就有些乱七八糟的流言传出来,也不知传了多久,传到陈秀兰面前。陈秀兰当场拆了一个电饭煲出来:“老乡,你看看这个做工,一个东西好不好,质量是看得出来的。如果我家是修了卖,那肯定卖的是残次品,残次品能有这个做工吗?特别发热盘,电饭锅就发热盘最贵,你看看做工,便宜的会不会用这种发热盘。”

    陈秀兰又拆开一个:“我也买了便宜的货,不怕给你对比看看,你看看便宜的发热盘,你再看看我卖的,是一样的货品吗?”

    那老乡不好意思的笑笑,讲了一下价格,掏钱买了一个电饭锅。没拿走,存放着,等他再去买点东西再来拿。

    姜荀拎着饭盒过去:“妈妈,吃饭。”

    陈秀兰接过,坐在摊位上就打开吃。

    现在姜家的习惯已经固定下来,集日中午由姜荀做饭,陈秀兰守着摊位就不用来回奔忙,只要早上把菜买好就行。陈秀兰一下子轻松了许多,还笑着说了好几次她现在的日子太享福。

    姜荀听了却只觉得心酸。她妈苦了一辈子,只不过是帮她做一天的饭,她就觉得享福了。对享福的要求也太低了。

    日子慢慢地过,就像眨眨眼就到了元旦,时间正式迈入1995年,但要到五月份才开始实行双休日,前面五个月,对可怜的小学生来说,每个星期依然只有一天不用上课。

    全家打算着等姜荀考了小升初考试搬去市区,姜财兴就没张罗着换门面,依旧租着赵医生家的房子。来修理东西的人多,姜财兴渐渐认识了几个本地朋友。

    这边的普通老百姓比农场职工好相处,为人淳朴热情,没有农场职工高高在上,眼高于顶的习气。唯一的问题,好酒。

    元旦貌似在这里也是个节日,有些人家会杀猪,杀猪就会请吃杀猪饭。姜财兴带着全家去了一次,最后是醉酒状态回来的。

    姜财兴几十年如一日的二两的小酒量,在这些人眼里,实在不算什么。有人开玩笑,二两也就漱漱口,味儿都还没喝出来就没了。

    “……这就是你大姑娘?”

    某天中午,姜荀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竟然来客人了。高高胖胖的中年男人,正坐在与他爸喝水。

    姜财兴:“就是我家老大,那个是老二。阿荀,蘅蘅,叫人。”

    “叔叔好。”

    “好,刚放学回来肚子饿了吧?快去吃饭,我们已经先吃了。”

    陈秀兰从厨房出来:“阿荀,蘅蘅来吃饭,我去换你们小舅回来。等下吃完记得收拾好。”

    “知道了,妈妈。”

    陈秀兰:“老金你坐着,我去换我兄弟回来。”

    “好,大嫂你去吧。”

    姜荀放下书包,带着妹妹去后面吃饭。这人她知道,上辈子与他爸也是朋友,但那是她家第一次搬门面的时候认识的。老金摆摊修自行车,摊位就在她家后来搬去的门面对面,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他本地人,做生意时间长,认识的人也多。通过他,姜财兴又认识了许多本地人,其中就有将来忽悠着他爸承包山地种果树的那个老黄。

    姜荀那时候太小,对家事不关注,只记得大人间彼此的称呼,具体的名字,她并不知道。这辈子,他们家并没有搬门面,这人怎么还是跟她爸认识了?

    姜荀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真的是命运?

    那她的重生又算什么?

    姜荀憋了一肚子的疑问,憋得中午愣是没睡着。到她爸来叫她起床上学的时候,忍不住问:“爸爸,你跟这个老金叔叔是怎么认识的?”

    姜财兴揉了一把她因为午睡而有些乱的头发,笑着问:“你一个小孩子,难道还要管爸爸交朋友?”

    姜荀:“……不是,我只是好奇。”

    说完,觉得这个理由似乎站不住脚。又补了一句,故作天真:“说不定爸爸的方法我能学,学会就能交到新朋友了。”

    姜财兴哈哈大笑,嘲笑她:“我们大人的方法,是你们小朋友能用的?异想天开。不过,告诉你也没什么,这位老金是小李叔叔的朋友,来过我这里几次,就认识了。”

    ……糟糕,大意了!

    忘了边城是个小地方。小地方的弊端之一,人来来往往就那几个,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叫不出来具体名字,却也是眼熟的。谁也不知道你认识的那个人,到底认识哪几个人,聊天聊着聊着,很可能就能找出共同的交际线来。

    姜荀心中涌上危机感,看来计划得改一改。不能让她爸在边城久留,不能再让他重蹈上辈子的覆辙。

    姜荀特意瞄了两眼她小舅的脸色。他下来一个来月,草药也吃了一个来月。身上的浮肿已经消了,脸色看着也比刚来那段时间好了许多。

    这几天也没见她妈给她小舅熬药,是不是停药了?

    为此,姜荀带着姜蘅去上学的时候,特意绕去她妈的摊位问了一嘴。陈秀兰站在摊位边上,正跟旁边摆水果摊的胖阿姨说话。

    闻言,虽然奇怪姜荀问这个做什么,但还是好声好气的告诉她:“上次去,草药医生说药已经吃够了,喊停一段时间,观察一下。如果需要再去抓。”

    ……是这样的吗?

    上辈子有这样吗?

    姜荀冥思苦想都想不起来,只依稀记得,小舅确实没吃太长时间中药,但具体是什么时候停的,她真不记得了。

    唉,笨蛋脑壳。

    把姜蘅送进教室,姜荀还在懊恼。路过教师办公室,余春花在里面叫住她:“姜荀。”

    姜荀停住脚步。

    余春华:“来一下。”

    姜荀只得去找她。余春华笑吟吟的:“你是不是忘记你参加过征文比赛的事情了?”

    果然是笨蛋脑壳。

    姜荀拍了下脑袋:“啊,我真忘了。余老师,结果出来了吗?”

    余春华:“喏,有回复了。”

    余春华办公桌上,摆着一个鼓囊囊的信封。写着她的名字,信封右下角还印着征文组委会的名字和地址。

    姜荀拿起来,撕开,还没看信的内容,一张奖状掉了出来。余春华立即捡起来:“二等奖!不错!”

    “什么二等奖?”

    又有老师进来,好奇的问了一句。余春华笑容灿烂:“我们班姜荀,拿了征文比赛的二等奖。”

    “哦?是前段时间学校发下来那个征文比赛吗?”

    “是。我做的指导老师。”

    “厉害啊,姜荀。厉害了,老余。那是个全国赛,能在全国赛中拿二等奖,太了不起了!看来明年可以喊你们余老师给你留意,等着参加冰心杯、为学杯试试,我觉得你很有希望拿奖。”

    办公室里老师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余春华明明很开心,却还是矜持的端着架子,不至于让自己高兴地太明显。

    姜荀笑着谦虚了两句,打开信纸读组委会来信。组委会对她这篇文章,就像她自己的感觉一样,遣词造句讲究精致,可以看出小作者阅读量很大,文字娴熟,但可惜就可惜在与一等奖的那篇比,少了一点灵气。

    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张印刷好的报纸,报纸上的内容全是征文比赛的获奖作品,姜荀的那篇也在其上。

    上课铃响起,老师们才后市后觉的停住议论。余春华拿起教案,搭着姜荀的肩膀一起往楼上教室走。

    姜荀:……很想推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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