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红情

    烙饼的香气很快就渗了出来,混着青草与泥土的味道以及木材被烧透的烟火气,把人的馋虫勾了出来。

    泡泡含着米粒滚上滚下,那是米粥熟了。

    “吃饭了。”萧错喊。

    主庙是塌了没错,但好歹院里留了锅灶,不至于叫他们揭不开锅,从酒楼买来的烧鸡和酒菜一热,直把薛无咎迷进了庖厨。

    在这个饥荒闹得不可开交,大河决提,洪水泛滥,官员尸位素餐,贪脏枉法的年岁,在吃食上,他们竟也能丰俭由人,多寡随意,倒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咸的!有盐?我的个亲娘啊,你们从哪里买到的盐,官府卖的盐死贵死贵的,我有多少年没吃到咸味了,香死我了。”薛无咎夸张道。

    米粥划过薛无咎的喉咙发出了一阵咕噜咕噜声,他视周边的酒菜和烧鸡如无物,像是对米粥和烧饼情有独钟似的。

    凌婳和段衡也默契地没有把筷子伸向那些香喷喷的美味。

    “为什么不吃啊?是这些酒肉犯了什么错吗?”任重走过来,语调自然而慵懒,许是因为抱着孩子,浑身都散发着一种观音渡世的慈悲。

    段衡和薛无咎伸手去夹菜,段衡早一点儿,薛无咎紧随其后。

    “吃,吃,这不是粥还没喝完么。”薛无咎顺嘴打着圆场。

    段衡只是默默嚼着嘴里的鱼。

    其实这种场面很常见,通常见于第一次去亲戚朋友家吃饭。关系不好不会和他们一块吃饭,关系好一块吃饭不会尴尬。

    只可惜他们的关系不远不近。

    大多数人都讨厌不劳而获,也都信奉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我非你至亲至交至爱,何故把场面搞成这样?为什么要对我好?明明我们只是初相见。

    段衡还好一点,他与萧错自小相识,感情深厚,虽然离分三年,但好在不算长久,他认识的少爷还是当初的少爷,多年后他们心里依旧没有身份差距。

    薛无咎自觉死皮赖脸地跟着萧错,又非要拜任重为师,自然不敢太放肆。

    至于……凌婳。

    “姑娘莫非是因为一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便再也吃不下酒肉了吗,白粥就这么让你爱不释手?”

    一时之间众人都放下了筷子,萧泽在任重怀里睡得岁月静好,抱着他的人正等待着凌婳的答复。

    “好像是的。”

    说实话——青楼也分三六九等,圆满楼京中第一,达官显贵一边视妓/女肮脏下贱,一边又离不开她们。

    妓/女更是分等级,分了等级好匹配不同等级的男人。

    做到大家才能卖艺不卖身。

    容貌绝,诗书绝,歌舞更要绝,最重要的一点:要学会顺从,要跟青楼的老鸨搞好关系,要学着奴颜媚骨,卑躬曲膝。

    凌婳做不到最后一点,于是她失了身。

    天不见怜,运不眷她,她若遇到没有完全丢掉良心的主儿,她不说,也有人想方设法地保全她。

    她对权贵失望,见了就恶心,不愿沾染和他们有关的任何事儿。

    酒肉也不行。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到青楼里玩弄人或者看别人玩弄人的东西绝不会有德行,而被玩弄的玩物也逐渐丢失了自己的志向,失去了所有,别人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让她脱她就脱,让她跪着她就跪着。

    她还会告诉自己:是我自己主动脱的,我愿意,我多有魅力啊,多少男人愿意拜倒在我罗裙之下。

    是我在掌控他们!

    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拿回她的自尊,证明她是个强者。

    弱肉强食,多残酷的现实!

    士可杀,不可辱,当年没能死成,是凌婳终身的遗憾。

    “姑娘还记不记得当年是因为谁才流离失所的呢?”

    朱门绣户,本该有锦绣前程。只可惜富商大贾也没能玩不过三教九流。

    一切尽在不言中,凌婳听懂了任重的隐喻,他以酒肉比权贵,以米粥比弱者。可是……

    “可是白粥不易坏,酒肉却很容易臭不是吗?”凌婳反问道。

    “是,可是你若不吃下这块肉,如何救生民于水火,为黎元谋福祉,如何保全天下千千万万像你这样的人呢,凭一碗白粥?”任重用公筷夹起一块肉,放进了她的粥碗。

    凌婳愣怔了一会儿,终究是把那块肉夹进了嘴里。

    “好,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那么这个就是你的了。”任重递给她一个东西。

    “这是什么?”

    “江湖盟主令,见令如见人,拿着它,你就是武林盟主,江湖中的天下第一,天下武林听你号令,唯令是从。”

    薛无咎一口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疼,疼死我了!”

    他猛地弹了起来:“师父,你认真的?你开玩笑的吧!盟主令不是早随着上任盟主坠崖亡佚了吗?”

    “我救了他,他送我的。”

    “他还活着?”

    “对啊,他现在住京城北大街芷汀别苑,你要是想见你爹,就赶紧去。”

    “谢师父。”

    任重转向凌婳:“怎么,不敢?成为武林盟主只需要三步,第一步是拿到成为武林盟主的资格,第二步是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武林盟主,第三步就是成为武林盟主。如今你已经有了这个资格,只要你答应,第三步就过去了。”

    “可否借一步说话。”

    “用不着,你不用顾忌我的徒儿们,他们的战场在庙堂之高,而你的归宿在江湖之远。”

    “好,多谢道长,我会去做的。”凌婳双手捧着盟主令,双膝跪地,拜谢道。

    她把混着肉靡的米粥喝完,天色渐暗,篝火摇曳,风过发飘飖,眼神中隐隐透着坚毅和顽强:“感谢各位救命之恩,只是我不愿在这里打扰了,我想去做我想做的事,我们江湖再见,再见之时,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又是一个黑夜,又是一次她人生中的重大转折。三年前她身上的衣服不是她自己的,如今依然不是。

    当年她没有尝到的糖葫芦,如今依然没尝到。

    不同的是,三年前糖葫芦一文钱一串,如今已经涨到三文钱一串了。

    三年前的糖葫芦和现在的糖葫芦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味道变了吗?

    她没尝过,也不太想去尝,总是好奇,却也总忍着不吃。

    “都吃好了吗?”

    任重极有耐心,抱着孩子,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直等到了天色完全昏黑。

    饭菜的香味淡了,溪水冲刷掉薄薄的一层油水,瓷碗又黑亮如新。

    “吃好了。”萧错答道。

    “那我们就聊会儿天儿——你说这飘风流絮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风停的时候。”

    任重笑了一下:“对,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时运比努力更重要,可是你不能只会等待,它来的时候,你要抓住它。太子一死,夺嫡之争就会开始,夺嫡开始,朝堂必乱,加之大河洪水,江南饥荒,官员贪腐,起义必将暴发,他们需要一个领导者,如今有故人作陪,江南很美,青春作伴好还乡,去吧。”

    “师父,你不跟我们一块去吗?”

    “不了,做帝师的,自然要有做帝师的姿态,把自己搞得神秘些才好,我留了很多钱给你,钱能买到人心,助你一臂之力。不过真正能留住人心的东西还是人心。孩子我替你照顾,我们还会再见的。”

    “拜别师父。”

    任重一手抱起幼儿,另一只象征性地拿起竹竿充当盲杖,逐渐融入茫茫夜色。

    若有落红着于衣,此间山水任尔描。

    萧错逐渐回忆起十三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任重的情景,那是他刚醒来的时候耳边听到的第一句话。

    他晕倒在路边,被任重救起,又幸运地拜了师。

    他从没问过任重为什么,因为将心比心,身份互换,他也会这么做。

    总之,他很感谢任重。

    他的师父很独特,经常说一些他从来都没有听过的话,做一些他认为不可思议的事。

    “乾坤之大,草木之青,没有什么是我不喜欢的。”

    萧错不屑。

    天下肮脏事多了,怎么会有人这么乐观?

    任重的确是个瞎子,萧错见过他不遮眼的样子,他的眼睛确实无神。

    可事情怪就怪在这里,医家所说——望而知之谓之神,任重看病的时候,往往病人一进来,他就知道人家得了什么病。

    可他是个瞎子,于是萧错开始怀疑任重,他到底是谁?又为什么收自己为徒?

    他问了,任重吊儿郎当地答:“我上辈子欠了你的呗。”

    萧错知道自己问不出来,可是怀疑越来越重,任重很有钱,萧错甚至认为他私造银票,扰乱市场。

    萧错问他多少岁,他说他七百多岁。

    萧错问他的身份,他说他是天上的星星。

    疯子,这是萧错对任重的初印象。

    不过后来他就没在这么想过了。

    萧错在冬日里扎着马步,一动不动。任重在屋里裹着被子睡得天昏地暗。神奇的是,一但萧错悄有懈怠,任重的声音立刻就会传出来,唠唠叨叨地磨人耳朵:“若有落红着于衣,此间山水任尔描。”

    他就说这么一句,也只说一遍。

    我来这里,是要做帝师的,如果你允许花儿落在你身上,不把它拔落的话,那么整个天下就是你的,任你描画。

    只不过江山——要用风雪来绣。

    萧错站起来:“你放心吧,师父,乱世的火索是我点的,它从我手中开始,自然也会从我手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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