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萤火虫吗?绿灯过后,他忽然问起。

    萤火虫?杨星星垂头想了想,小时候见过,在海岛上度假的时候,夜晚和幼时的玩伴一起跑到沙地上抓萤火虫。这些小小的,发亮的虫子很好找,但它们很聪明,知道每到夏天就会有不懂事的人类来抓它们,所以养成了往高处飞的习惯。

    说完,她停顿了一会儿,偏头看了看郁识骞。

    车子开上一条平坦的大道,道路两旁是无边无际的旷野。海岛上的农庄很少见,不代表没有,郁识骞带她来的恐怕是他的私人领地。

    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半路碰巧遇到的农户居然跟他打招呼了。

    “你继续。”他的话,将她扯回现实,又很快地浸入幼时的回忆里。

    “我不是很会抓萤火虫,但我朋友非常厉害,”她笑了笑,“她爬到很高的台阶上,用捕网去抓,抓了一罐子。”

    “后来呢?”他问。

    “后来……那罐萤火虫就被她带回家去了,她没再说起过。”杨星星摇摇头。

    “如果没有适量的空气,萤火虫终有一天会因缺氧而死,”他说,“它们好像燃烧的火星,生前用尽力气绽放光芒,临死前光芒逐渐衰弱,最后熄灭,那个时候,也是它迎来死亡的时候。”他话音一转:“但我很羡慕它们。”

    为什么?她问。

    因为它在活着的时候用尽全力了。她听见他这样回答。

    ……

    三年前,去伦敦出差的前夕,凌晨三点半,郁识骞先后接到两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来自于他当时的秘书。要不是秘书那晚失眠了,偶然看到半夜爆出来的新闻,他可能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会知道,媒体已将他列为一桩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

    第二个电话,是成枫打来的。

    他这个尚且年幼的弟弟在电话里惊慌失措地哭着,说哥哥被警察带走了。

    郁识骞有两个弟弟。

    一个是成枫,他看着长大的,一个是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被母亲领进门,只比他小两岁的郁成语。

    郁成语笑着,对他说:“哥,久仰大名。”他经常在外人脸上看到这种曲意逢迎的笑容,又怎会不明白,郁成语和母亲的意思。

    不知道郁成语的生父是谁,但他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成语继续姓郁,在家里住下来。

    可不过半年,郁成语就开始在外闯出祸事,偶尔几次他姑且可以耐下心来摆平,次数多了未免不耐烦。

    那天他在集团参加董事会,成语不打一声招呼强行闯入会议室,当着众多股东的面跪下来:“哥,求你,不要赶我走。”

    而他从来没有说过,要赶成语走。母亲曾经专门找他谈过一次话,让他好好照顾成语。成语在家住的时间越来越长,成枫也开始叫成语哥哥。他逐渐将成语当成亲人。

    那天之后,公司里有传言他和成语关系不和,后来消息不知被谁传到了外边,成语的生父被扒出来:一个中年落魄的画家,是母亲白雪瑛的大学同学。

    自此,他和成语之间的关系彻底僵化了。

    他或多或少知道成语的生活作风,终究放不下心来,叮嘱手下看紧点,没想到事发当夜,成语装作酒醉,瞒天过海骗过了所有跟着的人,一个人去了公司对家的房子,杀害了那个年迈的老人。

    成语被警方带走了,他去探视。

    一夜之间,成语苍老了许多,眼下尽是疲惫的青灰色,双手缩进了宽大的囚服袖子里,走路时,链条发出清脆的晃动声。“哥,”成语双眼血红,嗓音嘶哑,低沉地说,“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两兄弟隔着玻璃,成语坐着,他站着。郁识骞垂眸盯了他两秒,说:“不需要。”

    他行程排得满,探视完成语,下午就要直飞伦敦。

    到伦敦是深夜,麦敬宇听说他来,非说要来接,早早到机场等着。

    他和麦敬宇一同在州海大学读本科期间交好,麦敬宇是他见过的,脾气性情难得对他胃口的人,说话直来直去,不喜欢弯弯绕绕,见他就问:“怎么回事?我看到新闻了。”

    “一个不懂事的弟弟,”他揉了揉眉心,“没事,走吧。”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事已至此,他自认对成语已经没有亏欠了。

    麦敬宇犹豫了会儿,问他:“刚才我又看了下国内的新闻,好几家媒体都说是你在教唆郁成语。”

    郁识骞静了静,说我都出国了,能别提家里的事么?麦敬宇抱歉地看他一眼,不说了。

    在车上,麦敬宇聊起那时候在州海大学读书,追郁识骞的女孩子覆盖整个学院,甚至连外院的也慕名而来听他们专业课的。那时候你一天天的在忙什么?经常找不见人?麦敬宇好奇。以至于全宿舍都脱单了,就你没有。

    那时他已毕业七年,对于大学时代的记忆,稀薄得约等于没有,他想了想,回答,“做些更有价值的事。”

    麦敬宇嗤之以鼻,“恋爱才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你个工作狂不要本末倒置了”。他不置可否。

    后来麦敬宇说为了庆祝他们久别重逢,擅作主张去酒吧订了一间包房。“知道你喜欢安静,放心吧,专心喝酒就是,吵不到你。”他果然只顾喝酒。

    接到成枫的跨洋电话已近凌晨,他面前的桌面上横七竖八全是空酒瓶,人已接近半醉。

    “哥,”年仅十五岁的成枫绝望地哭喊,“真是你让成语哥杀人的吗?”

    手机开免提,被他扔在沙发上。身旁麦敬宇递来湿纸巾,他擦了把脸。“你觉得呢?”纸巾还盖在脸上,他的声音有些含混,麦敬宇看了半晌,觉着他这像在逃避。

    “哥我相信你。”成枫说。

    成枫既然问出这话来,就已经在怀疑他了。郁识骞视线从手机屏幕上滑开,转到门外,似乎有人在闹事。

    “我去看看。”麦敬宇对他做口型,起身出去。

    “没多大事,”他这才低头,对电话里的人说,“腾出空来,可以去看看成语。”

    成枫默然。兄弟二人都知道,那件案子证据确凿,成语早早放弃抵抗。

    一通电话打得他精神疲惫。

    门外的动静停了,麦敬宇还没进来。他便独自一人坐在包房里继续喝酒。酒精能放大人的所有感官,这句话没有错,身体滚着热,视觉听觉都变得更敏锐。那个女孩吱呀一声推开门,他以为自己认错了。

    人的记忆很奇怪。顺境时,春风得意,逆境时,却能记住身边出现的人。记忆中,比这落魄得多的时候也有,大学没毕业,和叔叔闹崩了,被家里赶出来,和朋友搞的创业项目黄了,欠一屁股债,每天无所事事跑到州海私立高中附近的街区晃悠,喝得烂醉,仿佛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有一天起雾了,没过多久下了点小雨,雨很冰,淋在头发上很冷。

    他遇到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之所以说她奇怪,因为她毫无戒心。她似乎是隔壁州海私立高中的学生,穿着校服,脖子上绕着厚厚的围巾,嘴巴被遮住了,只露出鼻子眼睛来。她毫不怕生,停在几步外的距离,隔着雾气与烟尘,怯怯地望着他,提醒说,抽烟不好,不健康。

    他自己也奇怪,明明那时候醉透了,她长什么模样,声音什么样的,却都能记得。

    到伦敦,两人的境遇竟然颠倒过来,喝醉的人,是她,居然还敢摸进陌生男人的包房里。

    他垂眼,看着她轻声说,小姐你走错了。实际心里在说,好久不见。

    -

    那天之后,郁识骞总会想起她。

    这种感觉到了下雨天会更加强烈,有时候会议结束他一个人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见窗外满天阴云,暴雨倾盆,总会想到她隔着重重雨幕对他漫不经心笑的样子。

    车停了,杨星星不知道他们到了哪,解开安全带想要下车。

    “等等。”郁识骞拉住了她。

    她不知所以地看过来,表情有些慌乱。一定是被刚才他的话吓到了。

    “你用的萤火虫的比喻,什么意思?”她不自然地绕开话题,“你那时候,真的过得很不好吗?”

    “不好。”他摇头,所谓信任危机,最可怕的莫过于甚至连身边的至亲之人都不相信自己。

    “那……”她刚发了半个音,眼睛睁大。

    这是一个,明明没下雨,却像在下雨天接的吻。

    “我总是很想你,我一直很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他的气息伏在耳边,“星星,你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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