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sixty nine

    n sixty nine

    我终于明白,吸血鬼不会感到寒冷其实是个谬论。

    最起码我现在就很冷,虽然皮肤不会起鸡皮疙瘩,但牙齿一直在不受控制地发抖,也不知道这种寒冷到底是来源于外界还是内心。

    我蹲在小溪边,明净的溪水潺潺而过,就像一面被顽童高举的镜子,轻易不叫人看清自己的脸。我扶着岸边的石头,在溪水边坐下来,溪水清楚映照着我的样子:头发倒是被风彻底吹干,但打理的不及时使它们看起来更加凌乱。左边的手臂没有袖子遮挡,完全暴露在空气中,阳光从树叶缝隙间泼进来,在上面留下细碎耀眼的光斑。

    我想用随便什么触手可及的东西把那些光斑遮住,它们足以使任何一个路过的人类轻易看出我的与众不同,但我没法做到这一点——

    太多了,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那半边被硬扯掉的袖子,衬衣领口的扣子也失踪得莫名其妙。更别提还有腰部附近狰狞裂痕,大腿两侧可怕的豁口,还有脚踝附近崩开的走线,那一块块无法遮住的皮肤,道理都无一不显示出我的狼狈。

    抓住衬衣领口,我努力把它往中间拢,裤子的问题一时半刻没法解决,只好让它就先那样,但衣服或许还有得救。

    好不容易勉强拢住了衬衣领口,我终于看起来不再像一个平安夜敲门乞讨,又被主人用扫帚轰出来的可怜流浪汉。再次按了按摇摇欲坠的扣子,确保它不会因为我一个小幅度动作而与衣服分道扬镳之后,我放心将脸埋进膝盖里。

    太可怕了,简直是太可怕了。

    谁也不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一片狼藉的房间,布满裂纹的地板,凯厄斯近在咫尺的脸孔,手腕被交叠按压的酸麻,床头柜的金属手柄硌上手背的疼痛。

    我又不受控制地想起凯厄斯的话,还有他那些越来越暴力的举动。再次忍不住吸气,我还是无法想明白这件事情背后暗藏的逻辑,每一个细节都充斥着不合理,但它就是发生了。

    而凯厄斯无疑是整个逻辑链条里最漏洞百出的部分,我恨不能将他一脚踹出去,好让故事合理又完整,就像它本来应该展现出的那样。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困惑地抱住头,我别开脸不愿意看见自己在溪水里狼狈的倒影,茫然地缩成一团。

    如果他骂我,那么我会骂回去;如果他打我,那么我会打回去;如果他踢我,那么我会踹回去。

    可是他居然吻我。

    阴沉着脸,我轻轻碰了碰千疮百孔的下唇,又触电般收回手。

    不,那根本就不能算是吻,他咬了我。

    低垂着头,我纠正自己越跑越偏的说法,掬起一捧溪水拍上脸,水流滑过嘴角时引来皮肤本能反应的抽搐。后怕地用手指摸了摸嘴唇,那儿的皮肤完好如初,尽管它们刚才还不是这样。

    吸血鬼的自我修复能力不论放在何时何地都是那么的违背科学,让人叹为观止。只要不是被火烧成灰,不论是哪种伤口它都能给你治好。一点咬伤当然不足为惧,但值得深思的是他为什么要咬我。

    难道是因为他太不爱听拒绝的话了?

    这个理由是多么令人信服,特别是联想起他平常对谁都高高在上的态度,总是一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还有一言不合就摔盆砸碗的德性,我马上接受了它,并且立刻着手将它合理化。

    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遇上一个自大偏执还暴躁狂妄根本听不进别人解释的精神病。

    对,精神病。我安慰着自己,在心里一再强调这一点。凯厄斯不就是这种性格,我又不是第一天见,再怎么刻薄歹毒的话我都听过,再怎么离谱抽风的事他都干过,被咬一口而已,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就连人家莫扎特在灵光乍现的时候都会用鼻子弹钢琴呢,灵长生物的想象力创造力无穷无尽,更别提是灵长生物变态加强版的吸血鬼了。他凯厄斯不过就是不想听你拒绝他命令的话,情急之下用他的嘴堵了你的嘴,诚然这方法是不太礼貌,但他到底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不是吗?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我在心里又为凯厄斯狠狠添上一条罪名,然后松一口气,立刻把记载着这件事的那一页揭过去。关于他的话,他的行为,我不愿意去想。因为深入思考刚才发生的事就难免要牵扯到其他,而那些与“其他”相关的部分是我所不愿意知道的,于是我决定就这么忽略它。

    草丛被拨开的簇簇声从身后传来,笼罩下来的黑色影子差点没把我刚才精心炮制的真相给撕烂。完全不受控制地蜷缩身体,我恨不得就地变成一只蚂蚁,加入脚边排着整齐队伍搬运方糖屑的队伍里。

    “你坐在这里干什么?太阳那么大,很容易就会暴露。”一件大衣兜头掉下来,接着是凯厄斯平静到古怪的声音。手里抓着衣服,我不敢回头,心里想的却是到底是多么厚颜无耻的人才能说出这么冠冕堂皇的话,难道他不知道我的衣服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凯伦。”这下我不得不回头。僵硬地转过身,我不想抬头,大衣还攥在手里,穿也不是扔也不是。还没等我思考完二选一的致命难题,黑影已经等的不耐烦走上前,将我完全包裹在里面。

    “把衣服穿上。”我死不行动,于是他的手伸过来要抢我手里的衣服,我不出声,默默抓紧大衣一边袖子,用沉默当绳子和他拔河角力。

    “我说让你穿上。”最终他赢了,而我还没有恶毒到为了心里一点别扭就毁掉一件崭新大衣的地步。迫不得已松开手,衣服立刻就被抽走,紧接着毛呢厚实的重量落到我肩上。

    “你不应该坐在这里,正确的做法是回车里去,又或者是站在树荫底下,那些才是合理的,坐在太阳下完全等于慢性自杀,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喜欢阳光。”

    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乐于助人,好为人师。

    默默转过脸,我简直要为凯厄斯转头即忘的本领拍手称赞。他觉得我应该站在树荫底下?这辈子我都不会再靠近任何一棵树了,如果刚才发生的事还不足够让他产生心理阴影,那么我已经几乎要因此患上心理疾病。

    刚才发生的事——指的就是在他咬了我几口之后。

    我推开他,他看着我,空气里充斥着安静,我们之间塞满了尴尬。就在我思考到底是应该像罗曼蒂克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那样恼羞成怒甩他一耳光,还是当个缩头乌龟忍气吞声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时候,房子就这么塌。

    是的,那间树屋塌了,彻底塌了。

    完全没有任何预兆,没有老鼠钻出地洞,没有恶犬狂吠不止,甚至连风呼吸的频率都不曾改变分毫。我还在纠结犹豫,身边就一阵地动山摇,紧接着眼前的景色飞速旋转起来,身体不受控制盘旋下坠,耳边轰隆作响。

    当终于重新掌握身体控制权,发现自己正在高速坠落时,我是准备一翻身努力争取掉到旁边的草地里减缓冲击力的。

    我本该成功的。

    可凯厄斯偏偏在这种时候大脑抽筋,他执拗地将我往怀里拉,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要不是知道坠楼不至于把吸血鬼摔死,我会以为他是临死想拉个垫背的,好让自己在地狱不要那么孤单。

    我当然不愿意让他得逞,所以拼命往回抽走手臂,但凯厄斯的力气比我更大,所以最后我们双方角力的就结果就是,我一头撞进他怀里,我们一起倒栽进草地旁边的荆棘丛里。

    简直太不可理喻了。

    当我小心翼翼把长满刺的枝条扯出头发的时候,这是心里剩下的唯一想法。

    凯厄斯的运气比我要好太多,他掉在荆棘丛边缘,我掉在荆棘丛中心。不大一个荆棘丛,被迫被我们两个占领。

    他站起来,没事人一样顺了顺头发,皱着眉随手拍掉衣服上几根毛刺,走过来站在旁边注视着我。

    我当然不敢瞪他,只好把想杀人的目光收回放到衣服里数不清的毛刺上,没掐出来一根刺,我都想象是掐断他的脖子。天使在这种情况下都无法保持无动于衷。

    大概是我恶毒的想法起了些作用,凯厄斯似乎回过神来,也觉得自己刚才的做法实在不太合理。他迟疑着伸出手,似乎是想要帮我拨去肩膀上的荆棘。

    别碰我,你这个……我侧过身躲开他的手,如果不是他我怎么会在这种鬼地方。

    “你一个人速度太慢,根本无法把那些刺弄完,拒绝帮助完全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我不识好歹。我真想反驳他,可是他说得是事实。荆棘丛里的大小毛刺扎满我全身,虽然不疼,但实在不太雅观,除非我乐意像只刺猬一样走完接下来的旅程,否则我不得不向他寻求帮助。

    转过身,我留给他一边肩膀,低下头对付缠在裤子上的一根荆棘。

    唰啦。

    我的背后传来声音,肩膀处一阵恶寒。“你可以轻一点。”沉默了很久,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这是帮忙还是帮倒忙?

    凯厄斯没有说话,似乎刚才的错误是另一个人造成的。忍了又忍,我终于忍住转过身冲他嚷嚷的冲动,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唰啦。

    又是一声,这次是腰部后的布料。忍无可忍,我转身捉住他的手腕,借力大步迈出荆棘丛,这种过于暴力的举动在我的衣服和裤子上扯开了难以数清的裂口,真是令人难为情,但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我想要离开的欲望。

    看都不看凯厄斯的表情,我径直冲进森林,来到溪边,好不容易甩开他,我终于能松一口气。他管这叫帮忙?说是找茬还差不多吧。

    然而现在他又来了。

    我实在不明白他的意图,又不敢质问他或者和他争执,只得憋屈地缩成一团,尽量坐得离他远一些,谁知道我往哪边缩他就往哪边挪,似乎天地之大其它地方都没有他容身的位置。我坚强的神经因为在保持理智和精神崩溃之间徘徊不绝而开始变得脆弱,两边都有一双大手用力拉扯,一想到接下来还有那么多天的路程,我简直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

    “你带回来的食物真丑。”安静了也不知道多久,凯厄斯终于受不了,他成为抢先打破沉默的人。

    虽然他开口还不如不开口好。

    我的沉默不语似乎给了这个男人一种奇怪的勇气,他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而我的沉默就是默认他的正确,于是他很有底气继续往下说:“我不记得教过你这种处理方式,如果非要将脖子拧成那副样子才能将它们带回来,那你的技巧未免太过僵硬生疏。”

    是的,你说什么都对好了。我继续安静。

    “你捕食的水平简直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而如果你继续保持这种水平,我丝毫不怀疑未来某一天你就会将自己饿死。”

    所以说,认为他咬我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刚才那真的是一个吻的话,那么请问有谁会在亲吻了别人之后,一转身再用这种态度对刚才亲吻的对象呢?

    我应该感激,感激他的刻薄。

    “你得做出改变。”这是凯厄斯的最终结论,“从今天开始,我会重新训练你的捕猎技能,你必须娴熟掌握它,否则……”他停了一下,似乎是在替我思考一个惨无人道的结局,接着他想到了:“没有什么否则,你必须要重新训练,就从今天开始,我们会找到合适的时间的。”

    说完凯厄斯就一转身走了,速度堪比火箭,还没等你回过神就消失到无影无踪。假如不是我知道他厚脸皮成习惯,我会以为他这是因为找话题失败所以直接逃跑了。

    训练就训练吧,训练总比呆在密不透风的汽车里,耷拉着脑袋托住下巴数车窗外跑过的麋鹿强。训练最起码能动动胳膊动动腿,不至于让我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被时间抛弃的废物。

    掬起一捧透明的溪水,轻轻拍打着脸颊,拍着拍着力道逐渐加大。无色水珠流连在我皮肤上,带来的感觉清透又冰凉,我一遍又一遍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脸,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拍去一切不属于它的部分。

    别想了,凯伦,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自己说。

    有什么东西从肩膀上滑下去,冰凉的风吹过皮肤,有种凉丝丝的感觉。我回过头,发现地上躺着的是一件黑色大衣,沃尔图里标准款式,没什么稀奇。

    停顿了一会,我站起身,将它捡起来,拍掉上面的尘土。真奇怪,我拎着衣领上上下下打量着,我该把它扔进河里。

    这件衣服是凯厄斯以一种强买强卖的方式借给我的。我挑剔地看着它,似乎希望下一秒就能从上面找出一个破洞,这样我便能名正言顺扔了它。

    可惜过了很久,期待中的瑕疵也没能凭空出现,毫无疑问,这件衣服完好无损,而且很新,带着清新的干洁剂的味道,又或者是香水,我不确定……

    一截带着树叶的树枝砸到头上,我发觉思绪跑远了。再次看了一眼手里的衣服,叹一口气,虽然我并不期待它的到来,但至少我不该把它弄脏,这样还回去的时候难免不大体面。

    仔细地拍掉灰尘和泥土,我把大衣折起来,放在旁边的石头上。重新在溪边坐下来,托着下巴发一会呆,发完呆又转过身把石头上的衣服拿起放在膝盖上。

    石头上有青苔,而青苔会把衣服弄脏,衣服弄脏了就不好还了。我像背诵着什么一样在心里重复这句话,并强迫自己记牢它,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拍了拍毛呢布料刚刚蹭上的水痕,皱起眉头,我把它重新展开,摊在膝盖上,让充沛的阳光逐渐带走那些潮湿的痕迹。

    当水渍基本蒸发干净之后,我准备回去。离开之前,我做了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举动:就像是做贼一般,我左顾右盼,确认无人后飞快跑回溪边,蹲下来,把乱成一团的长发从衣领里拉出来,用手指蘸着溪水仔细梳理了头发,把惨不忍睹的衬衣拉扯平整,拍掉裤子上膝盖和大腿处沾满的泥土。

    又掬起一捧水拍上脸,水珠窜进鼻子里,我呛咳几声,水波微微荡漾,划开一圈涟漪,看着水里支离破碎的影子,我突然就明白,刚才在凯厄斯眼睛里看见的自己,她眼里究竟有什么。

    害怕,是害怕。

    不是愤怒,不是恐惧,也不是恼恨,而是害怕。

    或许还有一点难为情。

    害怕与难为情。我仔细咀嚼着这两个词,一个比一个更令人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它们上一次出现在生命里是什么时候,或许是早到没有记忆的很久以前,又或者是根本从来没有存在过。

    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做什么都行。这是我一开始的目标,最单纯的愿望,现在也仍然是的。至于其它别的什么,我不愿意去思考,也不愿意去期待,我只是一粒尘埃,等候上帝的安排。

    收起所有想法,我最后掬起一捧水,掌心里水流清透,波面无澜,我能很清楚看见自己的倒影。

    然而清楚明白并没有什么用,就像我从不会去深究休伦的每一个举动,安娜的每一句话,就像我从不会去深究凯厄斯的愤怒,还有怀里这件衣服。

    究竟是为什么?

    很多时候,当我执着于寻求真相和解释的时候,冥冥之中就会有另一个声音出现: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它们或许有许多结局,无数可能,但你得到的就是这个,只是这个,所以你就得接受,而不是多做徒劳的妄想。

    而且如果非要问答案的话,那么大概也很简单。他是休伦,我的父亲,她是安娜,我的母亲。我无法去指责些什么,也无法去改变些什么,客观存在的一切皆是鸿沟,掐灭了一切不同于现状的可能性。

    而他是凯厄斯。

    胸口处不知何时传来源源不断的刺痛感,扯开领子,有什么东西掉出来,我捏住它,看着它。

    在阳光下,简洁的三角形散发的光芒是如此寒冷,又如此盛大,盛大到似乎它背后所承载的高贵出身,古老历史以及庞大财富都不再重要,这只是一个简洁优雅的几何图形。

    太阳离开,被树影遮住了。

    手指上灼热而滚烫的温度重新变得冰冷,被强行拉长的项链紧紧勒住脖子,让我呼吸困难。松开手,我将它重新丢回衣服里,扣好纽扣。

    为什么?

    其实这就是答案。

    把脸埋进溪水,屏住呼吸让水流尽情抚摸着脸上的每一块皮肤,再次抬起头来时,我感到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清澈。

    甩掉手上的水珠,我抱起石头上叠好的衣服,刚才我还是把它放在那上面了,因为捧水洗脸的手比起石头上的苔藓来说更容易把衣服弄脏。

    走过灌木丛时,我在深绿叶片上闪耀的晶莹露珠中最后一次瞥见自己的倒影:平静,整齐,一尘不染。

    理应如此。我吐出一口气,彻底摆脱最后一丝与昨天的一切有关的记忆,那不过是一个梦境,所有人所有事都是梦境。

    而梦必须要醒。

    别好最后一丝翘起的头发,我转身再也不回头地大步朝前走去。整理自己,这多不像我。可为什么,答案我认为不该也不必去探问和追寻。

    我唯一知道的是,不论多么离奇,但我仍然这么做了。

    而且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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