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淅沥沥……山林里雨水不间断地往下落,一切都被雨水浸泡,湿漉漉的。

    天空阴沉,下雨又起了雾,林子里能见度很低。

    傅盛身披蓑衣,插了绿枝在斗笠上,静静地潜伏在一片灌木丛中,已有两个时辰,依旧一动不动。

    常瑞整个人趴在灌木丛里,被雨水浸泡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干的,终于他忍不住了,伸手扶了扶斗笠,小声道:“盛哥,已经两个时辰了,咱们还不撤吗?这大雨天的,跑来林子里打猎,怕是——”

    “嘘!”傅盛制止了他,轻手轻脚地支起弓箭,拉紧了弦。

    顺着傅盛的视线看去,有一头马鹿正缓步踱来,它走几步,低头觅食,然后再往前走几步,又觅食,渐渐地,越来越近,因着是雨天,它的警惕心没有那么高,而且雨声也遮挡住了一些细微的动静。

    常瑞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弹,生怕把这头鹿吓跑了。

    傅盛将弓的弦拉到满月状态,待鹿走到了射中的最佳位置,且将脆弱部位暴露出来时,他松开了手,脱离了弦的箭迅疾而刚猛地射出,噗嗤一声,箭射中了鹿的脖颈,这么大的一头鹿应声而倒,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傅盛迅速起身靠近,用匕首干脆地结束了鹿的痛苦,然后在它脖子上割了一个洞,引它的血流出,解下随身携带的酒囊,开始装鹿血。

    常瑞的视线顺着箭射的路径移动,灌木丛顶端的嫩叶,皆被齐齐斩下,并非是被锋利的箭矢切断,而是被一股强劲的力道斩断。

    这便是傅盛箭术的厉害之处,难怪能将这么一大头马鹿一箭射死。

    “你今日是怎么了?”常瑞走近来,笑着说:“突然下雨天跑出来打猎就算了,还那么拼,在雨里蹲两个时辰,也要蹲到猎物。”

    傅盛很快将手中的酒囊装满,催促着常瑞拿另外的过来,“还能是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赚银两。”

    “前几天不是才猎了一头鹿,卖的价钱也不错,这么快就花完了?”常瑞轻哼了一声,“我算是开眼了,你家那位是比千金小姐还要娇惯。有银钱就随便花了了事,也不想想家里的人,也不想想将来。”

    话说完,脑袋就挨了傅盛一巴掌,还被警告:“不跟你开玩笑,再说你嫂子,别怪我跟你翻脸。”

    “……”常瑞不自禁紧闭双唇,但还是在心里忍不住吐槽,金铃儿也就长得美丽了些,其余的地方真没有一点好,真值得盛哥他这么宠着吗?盛哥看着也不像是好色之徒啊!

    刚腹诽完,就遭了傅盛一记冷眼,他道:“也不许在心里说你嫂子。”

    常瑞:“……”

    常瑞以为打到了猎物,会像往常一样,两人直接到镇上售卖。不想这次,盛哥还回了趟家,再来跟他碰头时,还拉了一辆牛车来。

    “嗯?怎么还弄了一辆牛车?”常瑞示意了下被绑得严实的鹿肉,道:“你要是累了,我来扛就是,反正我有的是力——”话还没说完,下一瞬牛车的竹帘就被撩起,一张美丽灵动的脸蛋探了出来,还挂着浅浅的笑意,不是金铃儿,还能是谁?

    金铃儿微笑地打招呼:“常瑞兄弟。”

    常瑞瞪大了眼睛,“嫂,嫂子。”

    “还愣住干什么?快把鹿肉抬上牛车,要快些赶去镇上,”傅盛上前,与常瑞一起将鹿肉抬到牛车的后面放好,又缠了好些绳子,免得半路掉了。

    傅盛租借来的牛车是双牛车,车厢非常的宽敞,金铃儿坐在其中,雨淋不到,风吹不着,且牛车行驶起来四平八稳,坐着非常舒服。

    傅盛和常瑞披着蓑衣,戴着斗笠坐在外面驾车的位置上,赶着牛车往前青莲镇去。

    赶车的主心骨自然是傅盛。

    常瑞向车厢内望了一眼,竹帘遮挡住,看不清里面的人,他双手环胸靠在车厢上,不由地撇了撇嘴,哼! 他跟盛哥一块行动打猎那么多年,何曾有一次坐过牛车?打猎累得快瘫了,也没坐过一次。

    金铃儿一来,盛哥怕她路途辛苦,直接租了那么大一辆牛车,还是两头牛拉的车。

    哼!常瑞心里非常不平衡。

    还有,下这么大的雨,出行根本就不便,她还非任性闹着出去,也就盛哥脾气好,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她。

    常瑞正哼着,满腹都是对金铃儿的意见,忽觉肩膀处有只手拍了拍,连忙转头看去,只见金铃儿不知何时撩起了竹帘,递过来一个包着糕点的手帕,只见那些糕点堆叠得整齐,样式虽不是很精致,但看着十分可口的样子。

    她眼睛弯弯地说:“这是我今日在家做的山药枣泥糕,你尝尝看。”

    糕点递到面前来,喷香扑鼻,在山林里冒着雨打了大半天的猎,常瑞早就饥肠轱辘,还想着到镇上卖了猎物,去吃一大碗清汤面。此时这些看起来很好吃的山药枣泥糕简直出现得太及时了,甚至饥肠都禁不住叫了声,幸好雨声大掩盖住了,否则丢死人了!

    “我……”常瑞僵着没动,毕竟刚刚还在心里编排她,这会子又承她的情,吃她做的这些糕点,还怪不好意思的!

    傅盛瞥过来一眼,“让你吃就吃。”

    “哦!”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的常瑞非常客气地捻了一块过来,送到了嘴边,本来是对味道不抱有什么希望,能填饱肚子就行,毕竟金铃儿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突然做糕点,味道能好到哪里去?

    岂料糕点一入口细腻绵软,有红枣的甜,又有山药的清香和粉糯,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一口干掉一个,他眼巴巴地看着金铃儿手里的,又不好意思再伸手。

    金铃儿见了莞尔一笑,将手中的糕点往前送了送,“我做了好些呢,这些都给你。”将手里的糕点全塞给了常瑞。

    “谢谢嫂子,你的手艺可真好。这山药枣泥糕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便是都城里最贵的糕点坊出的山药枣泥糕,也没你做的好吃。”常瑞吃得眉开眼笑,嘴巴那个甜啊!

    “呵呵……”金铃儿被他逗笑了,折身回去又拿了一包山药枣泥糕出来,纤细的手指捻了一块,径直送到傅盛的唇边,“你也尝尝。”

    如青葱般水嫩的手指捻着一块山药红枣糕,蓦然递到唇边来,傅盛愣怔了下,随即微微转头,嘴唇微张,一块的山药红枣糕就被塞到了他的嘴里,一口咬下,粉糯香甜,味蕾被狠狠地满足到了。

    “好吃吗?”金铃儿笑盈盈地问。

    傅盛细细品尝糕点的滋味,脑海中想象着她怎么用青葱般的手指将这些糕点做出来,“好吃。”

    “那多吃些。”金铃儿说着又捻了一块送到他唇边。

    傅盛张嘴吃下糕点,金铃儿的手指收之不及,唇瓣吻到了她纤细的手指,两人皆是一怔,视线对上,一种莫名的情绪在两人之间荡漾。

    “你喂他吧,”金铃儿将糕点塞给常瑞,随即放下了竹帘,隔开了那种让她感到焦灼的气氛。

    这车厢挂着遮挡的竹帘做工并不是很精细,竹条间细缝留得有点宽,透过这些细缝,依稀能看到外面的傅盛,香袖下的手指轻捻,那一抹温热似乎还残留在指腹。

    外面,常瑞大大咧咧地抬手:“来,盛哥,我喂你吃。”

    “不用,先放着,我等会吃。”傅盛声音冷冷地拒绝。

    “哎呀,吃嘛,等会冷了,就没那么好吃了。”常瑞递近。

    傅盛偏开头去,黑眸中嫌弃得很明显,“不用。”

    “好吧,”常瑞自己吃得开心,“那吃了,等会你没得吃,可别怪我。”

    金铃儿抬手伸向竹帘,想了想,又放下了手,轻声道:“家里还有好些,常瑞兄弟,你喜欢吃尽管吃,他回家吃也一样。”

    “那谢谢嫂子啦!”

    今儿个天气实在不好,雨下得就没停过,青莲镇上行人没几个,铺了青砖的积了许多雨水,金铃儿从牛车上下来,一脚踩下去,雨水一下浸湿了鞋袜。

    傅盛见状,拦腰就将金铃儿抱了起来,金铃儿惊得手里的伞差点掉了,脸上不自禁浮上红晕,“我,我自己可以走。”

    整个人陷在傅盛的臂弯里,身体重量都靠在他身上,金铃儿才惊觉他的胳膊是那么的强而有力,胸膛是那样的宽阔和结实,替她遮去了狂暴的风雨,不让她受一点风雨。

    她肌肤白皙,就愈发显得她脸颊绯红,似娇艳欲滴的牡丹花。

    傅盛垂着眸子,黑瞳映出金铃儿娇美的模样,心神都为她微颤,胳膊上的肌肉绷得跟岩石一样坚硬,呼吸节奏也跟着乱了……

    “雨水大,你别弄湿了鞋袜。”傅盛轻声道,抱着她踏入酒楼之中,这才将金铃儿放下了来。

    “哎!傅猎户!”酒楼的掌柜迎了上来,满脸笑容地问:“今日可又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猎到了一头马鹿,还有两只野兔子。”

    “哟,那收获不错啊!可有鹿血?我们店的鹿血酒正好售完,正准备制新的呢。”

    “有有有,”常瑞扛着鹿大步走进来,把手里拿着的酒囊扔在桌上,“你看够不够。”

    “够了,”掌柜笑眯眯地说:“常猎户,劳烦你把鹿肉送到伙房去,也免得我再挪一道。”

    酒楼掌柜跟常瑞说着话,眼睛的余光却是落在傅盛身旁的小娘子身上,傅猎户长得高大威猛,这小娘子腰肢纤细,长得他身旁更娇小惹人怜,更何况这小娘子长得更似天仙一般,他在酒楼当了那么多年掌柜,来来往往的夫人小姐见过不少,还从未见过像这位小娘子这般美貌的。

    “这位是?”掌柜客气地问。

    傅盛身体自然而然地呈现护着金铃儿的状态,眼底难得涌现一种霸道的情绪,“这位是我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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