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谢谢。”他不敢再看金铃儿。

    “你今日有什么安排吗?”金铃儿没看出傅盛的不自在,关心起傅盛的事来,她想了解这个小家的运作,因为对家里的不关心,她对傅盛也不怎么了解。

    “还是跟往常一样,等会用过早饭,跟常瑞约好去林子里打猎。”

    “你每日都要去打猎吗?”金铃儿问的有点不好意思,同住一个屋檐下,竟连这个也不知。

    她偷偷看了一眼傅盛,却见他并无什么不悦的反应,神情自然道:“也不是,具体看情况,下雨天气恶劣时,林子里太危险就不去。不适合猎物的季节,也不去,猎户有自己的规矩。”

    “哦,”金铃儿听了个大概,拿起伙房里的竹筒,给傅盛装吃的,竹筒密封性好,能装不少兔肉粥,芝麻饼做了很多,用干净的布包好可随身携带,最后想了想,又装了点咸菜。

    打猎毕竟是体力活,得多吃肉吃米饭。

    “是我考虑不周了,等下回我给你做饭。”金铃儿道。

    转身过来对上傅盛探究的眼神,金铃儿不由懊恼,好像做的有点过了,一个人突然转变那么大,难怪傅盛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

    “不用那么麻烦,有吃的就行,”傅盛眉梢上扬,“通常到林子里会碰上能吃的野果,里面还有溪水,可以抓鱼烤来吃,有时候抓到了小的猎物,也会就地烤来当午饭。”

    “还能这样啊,”金铃儿面露新奇,这是她第一次了解傅盛的生活,从前她只知道傅盛经常一大早出门打猎,每回都到傍晚或者夜晚才归,每次回来都带回很多猎物,但出门具体做些什么,她一概不知。

    “是啊,”傅盛见她好奇,便与她说起了打猎时有趣的事,待喝完了两碗粥,吃掉了好几大张芝麻饼,这些话都还没说完,“有一回我与常瑞在林子里遇见了一头野猪,可凶猛了,我射中了它好几箭,它竟也没任何反应,一直往前蹿,见了人还要攻击,我跟常瑞都不敢靠得太近,只能跟在后面慢慢地跟它耗,结果耗了一个时辰,它还特别有劲,那时候天都黑了。林子里一黑啊,特别危险,什么猛兽毒蛇都跑出来了。”

    “你们最后放弃了吗?”金铃儿抱住胳膊,不由地打了个寒蝉,思绪跟着傅盛的话,好像真的到了黑夜里的深林之中。

    “当然不,那野猪生得肥膘体壮,起码有个三百斤以上,要是猎到手,我与常瑞平分,也足够我们家一个月的开销,那肯定不能放弃的。”傅盛黑眸认真地道。

    这话听得金铃儿脑海中有点记忆了,瞬间又愧疚了起来,因为这卖野猪肉的钱,本来够一家人一个月的开销,结果被她用来购买胭脂水粉,还有笔墨纸砚,一次性就花光了。

    太愧疚了,金铃儿实在没敢搭话,胭脂水粉也就罢了,最令她愧疚的是,买的那些笔墨纸砚全叫她拿去送许辰安了。

    金铃儿偷偷地打量了傅盛一眼,见他面色如常,猜想到他肯定不知这事,否则定要气坏了。

    自己辛辛苦苦打猎赚来的钱,结果自家娘子全给别的男人花了,换谁谁不气啊?

    “那也得顾全自己啊,万一受伤了,就不好了,”金铃儿羞愧地垂着头,露出一截白腻的颈,白白嫩嫩的,像刚刚做好的热乎的年糕,让人真想咬上一口。

    “嗯,”傅盛嗓子紧了紧,他端起桌上的水,缓缓地喝着,喝了好一会,这才接着道:“你说的是,不过打猎哪有不受点伤的……”

    两人又说了一会,时候不早,傅盛该去村口与常瑞碰头了。

    金铃儿送傅盛出门,他转头却给金铃儿塞了一包银钱。

    “这是我前几日卖了一些紧俏货赚的,”傅盛垂眸望来,眸中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你拿去花,有心仪的胭脂水粉或者是首饰,喜欢就买,不够的话,等我今日猎了野物,再赚钱给你。”

    钱袋在金铃儿手中沉甸甸的,能感觉到里面有铜板也有些碎银子,估算起来起码有个五六两。

    哪有他这样傻的,也不记着从前她的恶,她不过是稍稍软化了态度一日,又做了顿早饭,他就眼巴巴地把钱袋子奉上,恐怕这是家中所有的钱了。

    若她还是从前的金铃儿,肯定转头就全花光了,还得讥讽他傻。

    什么傻不傻的,如今看来,傻的是她自个儿,傅盛这样好的人,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开他。

    “嗯,”金铃儿点了点头,嘱咐道:“你出门在外小心。”

    “哎,”傅盛应着出了门,怎么都压不住上扬的眉梢。

    这还是头一回出门打猎,铃儿送他出门,还嘱咐他小心呢!!

    傅盛出门后,金铃儿带着两个娃吃了早饭,就收拾了一番,准备到镇子上去赶集。

    当然不是买什么胭脂水粉,这眼看马上入秋,天气要凉下来了,她衣服多得衣柜都装不下,倒是傅盛和两个娃只有寥寥几件衣裳,还破了打了好几层难看的补丁了,她想去镇上布庄买些布匹,给傅盛和孩子们做秋衣裳穿。

    “娘亲,”傅宁宁牵着金铃儿的手,迈着小短腿往前走,小脸蛋绯红,大眼睛里洋溢着开心,“镇上的集市很好玩吗?我还是第一次去,我听小鱼儿说镇上集市可好玩了,有好吃的有好玩的,像冰糖葫芦啊,糖人,小风车,风筝,特别特别多好玩的。”

    听到小鱼儿这个名字,金铃儿也是愣了下,小鱼儿是隔壁家王婶的孙子,大名叫白禹。他上辈子跟女儿宁宁青梅竹马一块长大,是女儿宁宁的情郎,但自己不同意宁宁嫁给家无丰产的白禹,更看中镇上米商的门户,硬逼着宁宁嫁过去,结果导致宁宁身亡。

    想到这里,她不禁牵紧了宁宁的小手,这一世她定不会再重蹈覆辙。

    “是啊,有特别多好吃好玩的,”金铃儿温柔地笑道:“不仅有冰糖葫芦和糖人,还有各色饴糖和糕点,更有肉脯,蜜饯和果干,要是碰上了外地来的脚商,还能吃到外地的特色美食。至于玩的嘛,像宁宁说的,有小风车和风筝,还有空竹和蹴鞠,花灯啊,毽子啊,太多了。

    “哦!还有捏泥人的摊子,到时候让摊主给宁宁捏一个小像,模样像宁宁,肯定特别可爱。”

    “也要捏一个像溪儿的。”四岁的溪儿也努力表达,奶声奶气,说话还有点含糊不清,听得怪让人喜爱的。

    “好,也给溪儿捏一个。”

    路上难免碰到十里村的村民,只是时间太久,不太熟识的,金铃儿已不大认的,只微笑点了点头,便领着一双儿女赶路。

    “哎哟喂,我怕不是眼花了吧?刚刚那人是金铃儿?”旺儿他娘揉了揉眼睛,再定睛向后面的金铃儿三人看去。

    “没眼花,是金铃儿。” 另外一个村妇刘翠花压低了声音,跟旺儿娘咬耳朵道:“咋回事啊?谁不知金铃儿从来不管她的一双儿女,从生出来就不带,自个儿潇洒自在,今日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怎的带了一双儿女出来走?还去赶集,手拉手这么好。”

    “是啊,瞧她又给娃喂水喝,讲话又轻声细语的,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刘翠花眉头一皱,觉得事情不简单,把旺儿娘拉扯到一边去,更压低了声音道:“怕不是瞒着傅盛,诓了一双儿女出去,准备卖掉吧?”

    这么离谱的说话,竟引得旺儿娘赞同点头,“还真有这个可能,她提起这一双儿女就不大喜欢的样子,又惯是自顾自己享受的人,怕真是要领着去卖了。”

    “这可怎么得了,这么小的娃。”

    “就是小才好卖哩,卖出去不记得事。”

    “傅盛怕是要急坏了。”

    “哼,这样的毒妇,要不是有一双儿女牵着傅盛,怕早就不一起过了。”

    “从前见这两小娃,头发乱糟糟,衣裳穿得歪歪扭扭的,你看现在,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衣裳也穿得好好的,这是要领去见人,才打扮得这么妥当吧!”

    ……

    金铃儿恐怕也没想到,自己不过带一双儿女去赶集,竟然引出了这样的猜测。

    也是,以她从前的所作所为,难怪旁人这样想她。

    赶了六里路,终于到了青莲镇的集市上。

    集市上热闹极了,从各处来赶集的人熙熙攘攘地挤在街道上,街道两旁摆着各种各样的小摊,有卖吃食的、有卖用的等等。

    冰糖葫芦!

    傅宁宁一眼看到了扛着插满冰糖葫芦串的稻草靶子,就跟小鱼儿给她吃的冰糖葫芦一模一样,不对,不一样,有两种颜色的冰糖葫芦,还有不同大小、形状的冰糖葫芦,糖衣在阳光下晶莹剔透,诱人极了。

    她瞥了一眼金铃儿,不敢提出买冰糖葫芦的要求,她不想娘亲觉得她不够懂事,只能抿着嘴,乖巧地跟在金铃儿身旁。

    卖冰糖葫芦的那么显眼,金铃儿当然一眼看到了,她牵着一双儿女径直向卖糖葫芦串的走过去。

    宁宁看着糖葫芦离自己越来越近,雀跃在小脸蛋上扬起,她的娘亲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给买了两串,给她和弟弟一人手里塞了一串。

    幸福来得太突然,直接把宁宁砸懵了。

    娘亲给她买糖葫芦了哎!

    娘亲买的糖葫芦,她咬了一口,好甜!娘亲买的糖葫芦就是甜,比小鱼儿买的更好吃!

    “好吃吗?”金铃儿笑眯眯问。

    “嗯!!”宁宁和溪儿纷纷开心点头,小手举着大大的糖葫芦,本身就是一副充满童趣的画卷,金铃儿一眨不眨地将可爱的他们收入眼帘,印入脑海之中,心中忍不住叹息,上一世她错过太多美好了。

    “走,娘亲再带你们去吃其他好吃的。”金铃儿牵着他们往前走,今日来赶集,除了买布回家做秋衣,也是想专门带两个娃出来玩一玩,她想把从前没有给他们的母爱,尽可能地全补偿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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