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鼓囊囊的胸脯起伏着,范昕又气又委屈,瞪着曹世矜,眼里的泪水越聚越多,终于溃不成堤,哗啦啦地往外涌。

    “我不喝,我不喝,我不要当哑巴!”

    范昕哭嚎着,沙哑的声音听着十分可怜。

    曹世矜呼吸沉重,压着范昕不放,力道恰到好处,既不伤她分毫,也令她难以脱逃。

    他扭头朝外吩咐一声,不一会儿,丫鬟另奉来一碗药。范昕立马不再哭嚎,紧闭着嘴,宁死不喝。

    曹世矜松开手,范昕立马缩进被子里。曹世矜接过丫鬟手里的汤药,仰头喝下一口。

    范昕愣住,诧异地看着他。

    曹世矜:“毒不死你。”

    他将还剩大半碗的药递给范昕。

    范昕看一看药,看一看他,迟疑地从被子里探出两只白皙的小手,捧住温温热热的白玉药碗,一面抬着眼睛防备地打量他,一面将药碗捧到嘴边,确认手里的真的不是毒药,红润的嘴唇才碰上碗沿。

    小抿一口,范昕立马吐出舌头,小脸皱成一团。

    什么破药,又苦又麻!

    曹世矜站在床边,目光幽冷,微微皱起的眉头。

    范昕瞥他一眼,盯着碗里的难喝的药,咽了咽喉咙,感到一阵刀割似的疼,她知道自己病了,如果不喝药控制住病情,在医疗条件匮乏的古代,死得会很快。

    想罢,范昕闭上眼睛,勇敢地将碗里的药全喝了,刚放下手,曹世矜便一把夺过空碗,警告道:“记住!从今往后,不许在人前出声。”

    范昕欠了欠身,疑惑地望着他:“我……”

    曹世矜眯缝起眼,抬手掐住范昕的脸,寒星一般的眼眸攫住她,“你若记不住,我便让你真的当个哑巴。”

    范昕吓得一哆嗦,嘬着红润的小嘴,呜呜两声,表示自己记住了,小可怜的模样像极了胆小但听话的小玉鼠。

    曹世矜满意地松开手,眼中浮现一抹温情。他将碗放下,拿起一旁事先备好的装饰品——扎着白色毛绒小球、金色小铃铛的红绸带子。

    范昕奇怪地看着曹世矜手上的东西,还在猜测是什么的时候,曹世矜侧身坐在床边,忽然伸手,一下握住她白玉一般的脚踝,将她的腿拽过去。

    范昕惊呼一声。

    曹世矜递来一抹危险的眼神,吓得她连忙捂住嘴,小脚害怕地蹬了两下,还是被曹世矜拽到自己腿上,裸露的白皙小脚隔着衣衫感受到曹世矜大腿上的温度,热乎乎的,范昕蜷缩着粉嫩的脚趾,脸上红得更加厉害。

    曹世矜将手里的带子系在范昕的脚脖子上。

    范昕动了动小脚,毛茸茸的小球球,搔过细嫩的皮肤,带来一阵痒痒的感觉。

    曹世矜松开手。

    范昕一下缩回脚,带子上的小铃铛叮叮当当地响,声音清脆悦耳。范昕抱住自己纤细的小腿,奇怪地盯着曹世矜给她系上的红绸带子。

    “这是……”什么?

    她刚开口问,话还没说完,另一只脚已落在曹世矜手上,一样被系上了红绸带子。

    曹世矜:“你再敢多说一个字……”

    他抬眸,寒星一般的眼眸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范昕立马抿着小嘴,噤声,任由他摆弄。

    手腕上,脖子上,无一幸免。

    她稍稍动一下,小铃铛便一阵响。

    曹世矜抬手将她披散着的黑发捋到身前,用一根红绸带子系上,再凑近,捏着一只毛茸茸的耳坠子,将金钩穿过她粉嫩耳垂上小小的耳洞。

    雪白的小毛球晃晃悠悠,曹世矜抽身远离,拿起另一只耳坠,递给范昕,示意她自己戴上。范昕乖乖地戴上耳坠,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他,小心脏砰砰直跳。

    曹世矜:“趴着。”

    范昕愣了愣,跪坐起来,缓缓趴下身子。

    曹世矜抬起她的脸,拇指轻抚着她的脸颊,露出满意的笑容。

    幼时,他曾精心饲养过一只小玉鼠,对其爱不释手。他那继母所生的弟弟,为了令他发怒惹恼父亲,悄悄偷走他的小玉鼠,将之残忍地捏死。

    那日,他在父亲面前打掉那狗东西三颗牙齿,被罚在冰天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陪着他的只有小玉鼠瘫软的尸首。

    见到那副美人图的第一眼,他便想起了他的小玉鼠,她和小玉鼠一样,有一双很明亮的眼睛。

    所以,他将人抢了回来。

    看着趴着的范昕,曹世矜笑了,“乖。”

    他将范昕抱进怀中,让她面朝着外,背靠在他身上,用他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范昕脖子上系着的毛绒小球,温热的薄唇贴着范昕白皙的耳郭,低声说:“不要和旁人说话,乖乖做我的小玉鼠。”

    为了妹妹的幸福,他该杀了她,把她的尸体送到兰归面前,让兰归彻底死心,以绝后患。

    可他……竟然舍不得。

    他让她活着,但不能让兰归知道。

    他要她一辈子做他的小玉鼠,也要她一辈子莫要与兰归相认,他做了背信弃义的事,但只要兰归不知,他与兰归的关系一如既往,不会改变。

    范昕看不见曹世矜情绪复杂的眼眸,只为他的话感到羞耻,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书里没写大反派有这样的怪癖呀!

    她是个人诶!什么小玉鼠?她才不是耗子呢!

    范昕扭了扭身子,推着曹世矜的手臂。

    曹世矜毫不松手,微微仰头深吸一口气,脸上闪过一抹痛恨之色,他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不顾一切,想要得到父亲重视的小孩子!

    他将脸埋在范昕肩窝,重复一遍:“乖乖做我的小玉鼠……我绝不许任何人欺负你。”

    他的胳膊死死箍着范昕的腰身,低哑的嗓音带着一丝病态。

    范昕蜷缩着脚趾,背上感到很烫。曹世矜有力的心跳叩在她背上,她身体里的某种力量,也在一下一下地跳动,时而紧,时而舒。

    她明明是要认大反派当儿子的,怎么反倒成了他的宠物?诶!不管了,有吃有喝,有命活着,当宠物就当宠物吧,等她找着机会逃出去,一定跑得远远的,再也不见这个变态!

    肚子饿得咕咕叫,范昕刚想开口说自己饿了,忽然想到曹世矜的威胁,只好紧紧闭上嘴,扭回头看他,指一指自己鼓着的脸颊,又指一指瘪瘪的肚子。

    【饿!】

    曹世矜笑一笑,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吩咐外面的小丫鬟准备饭菜。

    不一会儿,丫鬟们捧着香气四溢的食物串珠似的排成一队,陆续走进房里,在桌上放下盘子,又都恭敬地退出房外。

    曹世矜抱着怀里绵软的美人走到桌边,盘腿坐下,让范昕坐在他身前。

    范昕饿得眼冒绿光,见着碗筷,立马伸手去拿。曹世矜先她一步,将碗筷挪开,低声说:“小玉鼠不会用筷子。”

    范昕恍然大悟,难怪大反派喜欢投喂她,只许她用手捧着吃东西……诶,真是个变态啊!

    曹世矜将桌上素白的帕子,在金盥盆里浮着玉色腊梅花瓣的清水中沾湿,轻柔地擦拭着范昕每一根白玉般的手指,擦得极为仔细,像是擦着他珍藏已久的小宝贝。

    擦了半晌,范昕饿得实在受不了,趁他不注意,伸手抓起一个丸子塞进嘴里,一边用力地嚼着,一边气哼哼地想。

    不让用筷子就不用,用手吃得更香。

    她吃吃吃,吃饱有力气,吃饱跑得快!

    喉咙虽然还痛着,一点不影响她干饭的速度,吃着美味,她的病一下好了大半,喉咙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曹世矜轻笑一声,放下手中的白绸帕子,拿起筷子慢慢吃着东西,偶尔给范昕夹一点东西,范昕不接,娇哼一声别开脸,自己伸手去盘子里抓,抓了自己吃掉,就不吃他夹的东西。

    他倒也不生气,自己笑着吃了。

    范昕穿越前是人气超高的吃播,不少胃口不好的人都说看她的直播很下饭,穿越后,她虽然换了一副身子,仍旧拥有一副好胃口,吃东西的模样照样可可爱爱,招人喜欢。

    看着范昕一动一动的腮帮子,曹世矜心情愉悦,胃口也跟着变得好起来。

    转眼三日过去,每一顿饭,范昕都吃得饱饱的,曹世矜时不时就来,范昕疲于应付,每个饭点更是必定在的,摸摸她,逗逗她,亲手给她喂饭或是看着她自己吃东西。

    被一匹狼盯着,范昕再好的胃口也不好了。

    时近年关,曹王府来人将曹世矜请走了。范昕躺在靠床的小榻上晒太阳。她的病已完全好了,整个人都感觉很轻松,很惬意,可是,这种惬意毕竟只在大反派不在时才有。

    她该如何从大反派手中逃脱呢?

    在金骢台她肯定是跑不掉的……

    范昕想着想着,开始犯困,打个哈欠裹住被子睡了过去,意识涣散前最后一刻,她想,要是大反派允许她离开金骢台,也许她就能逃掉!

    *

    曹王府。

    曹老夫人坐在小榻上,看着孙儿,叹一口气。

    “你说你,既然瞧上了,把人带回府里,抬了做妾,不好?偏偏藏在那金骢台里,养成个外室,白让人看笑话,等以后孩子生下来,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还不快些把人送回府里来,让我也瞧一瞧,是怎样的美人儿,竟能把你这块铁疙瘩给化了……”

    老太太说着,拍一拍身旁同座的孙女,说:“你不肯回家,阿柔见不着兄长,心情不好,饭也没吃两口,如此下去,病何时能好?你把人送回来,也跟着回府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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