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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二十三)

    向尚说出这句话只是出于邻里间该有的道义和本能。

    没想到平日里高冷的吴神却垂下眸,深思熟虑后,几不可见地点了点高贵的脑袋,轻声道:“可以。”

    说完,吴千屿行云流水地脱下厚重的羽绒服外套,无比熟稔地放在门口的衣架上,蹲下身,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向粥粥脖子上有节奏地揉摸着,这架势一看就是老撸猫人了。

    毫无骨气的向粥粥翻了个身,把圆滚滚的肚子翻出来,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声。

    向尚嘴角抽了抽,对着吃里扒外的向粥粥叹了口气。

    目光落在吴千屿的脚上,见他还穿着淌过室外雪地的运动鞋。

    他不会是没鞋穿不好意思进门吧?

    向尚指了指鞋柜。

    “你的毛鞋在鞋柜里,还是当年那一双。你看我做人多大方,即使当年因为你和苏添天打架我俩闹成了那样,我都没有把你的鞋丢掉,每年都给你洗了拿到阳台晒一遍。”

    此话既出,向尚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呼吸滞了一下——

    纵使她和吴千屿最近距离拉近许多,可那些不曾触碰的昔年伤口早已流脓成疤,当言语真正触摸伤疤的时候,仍能感受到伤口在隐隐发热做痛。

    一直以来,她害怕吴千屿介意,所以从未主动在吴千屿面前提起这件事,可今日不知怎的,嘴快说了那么多话……

    向尚攥紧手,牙齿轻轻咬住舌尖,下意识紧张地看向吴千屿。

    吴千屿的背影似乎僵了一瞬,指尖微蜷,微光里孤寂的背影像极了那年暴雨将倾时站在教学楼里的无助少年。

    令人窒息的沉默过后。

    耳边等来的却是清泠泠一句:

    “这么多年一直没告诉你,这双鞋真挺丑的。”

    轻舟已过万重山。

    吴千屿用轻飘飘一句话转移了话题。

    那些昔年的恩怨,仿佛已经随着窗外的寒风缓缓散去,露出了点点阳光透过窗棱洒进室内,照得人周身暖融融的。

    虽然说出的话不是什么好话,但这个骄傲的少年,好像彻底原谅她了。

    向尚毫不示弱:“吴大狗,这鞋是我当年一针一线勾出来的,穿不穿你自己看着办吧!”

    话虽不客气,语气却是轻松的。

    吴千屿目光落在这双丑丑的毛鞋上,清澈淡漠的眸光泛起微波。

    高一时他爸妈工作忙,时常把他拜托给向爸向妈照顾。

    那一回,为了方便向爸向妈照顾他,他直接被爸妈安排在向家吃饭,放学后和向尚一起回家。

    青春期的他话很少,再加上慢热,所以格外沉寂,习惯每天吃完饭就坐在房间的窗台上看课外书。

    向尚把吴千屿的慢热当成了认生,为了显示人文关怀,和妈妈学做手工的时候给他勾了一双毛鞋。毛鞋上面是一只灰色的小猫咪,起因是他在校园的角落喂猫被向尚瞧见了,向尚觉得他非常喜欢猫。

    十五岁半的向尚拿着刚勾好的毛鞋兴冲冲在他面前展示,少女眨着水汪汪的杏仁眼,认真地和他讲述自己的作品构思,并大言不惭地解释毛鞋上的动物是一只猫。

    在向尚没解释之前,大家都以为向尚勾在毛鞋上的动物是一只大象……

    倒是向妈妈先脸红了,担心吴千屿觉得自家女儿在虐待他,又跑到超市去买了两双毛鞋给他。

    他并没有穿新买的毛鞋,而是沉默着把脚放进丑不拉几的毛鞋里,客气地说了句“谢谢”。

    其实毛鞋穿在脚上并不怎么舒服,但是他知道,因为他的生日快到了,和他一墙之隔的少女每天写完作业,都会趴在窗台上挑灯夜战帮他勾毛鞋,扑闪着大眼睛对一双丑毛鞋拆拆补补,第二天打着哈欠去上学。

    那一年,他的生日礼物除了毛鞋,还有一直名为向粥粥的美国短毛猫。

    粥粥就是吴千屿在校园里喂的那只流浪猫。

    吴千屿的爸爸性格严肃,不允许他在家养小动物,所以向尚悄悄把粥粥带回了家,在向声和王以柔面前软磨硬泡,以考三次年段前五为交换,留下了向粥粥作为吴千屿的生日礼物。

    他俩似乎就是在向尚冲刺年级前五的时候渐渐熟起来的。

    向尚起初对他还算客气,接连几次写不出题被他冷不丁冒出来的嘲讽噎得半死之后,向尚认定了吴千屿的内心并不像长相那般完美,而是个狗得不能再狗的人,毫不退让地和他掐起了架。

    那一段时间,不常做作业的吴千屿难得地陪向尚温书自习,少女聪明好强,信誓旦旦要夺走吴千屿年段第一的宝座,虽然最后以考了三次年级第二不幸败北,但成功留下了新的家庭成员向粥粥以及“向二”这个具有纪念价值的外号。

    想到往事,吴千屿嘴角忍俊不禁地翘起。

    回过神时,感受到一道灼热的视线正盯着他的脚,密切关注他会踩进哪一双毛鞋。

    吴千屿望了眼神色认真的向尚,浅瞳似乎带了几分愉悦的弧光,一脚踏入丑丑的灰猫毛鞋,抬眼看向向尚。

    少女的嘴角扬起,露出两个可爱的小梨涡,纤长卷翘的睫毛下,一双清澈艳丽的眼满意地弯起,饱满的卧蚕似乎也挂了笑意。

    或许是因为回到了熟悉的环境,被家的气息笼罩,向尚今天的心情格外好,哼着歌把电饭锅里的饭菜端到桌上。

    酒足饭饱后,向尚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望着一桌子粘着残羹剩饭的碗筷,有些厚脸皮地问:“石头剪刀布好吗?输的人把碗筷放进洗碗机。”

    又补了一句:“我不是懒,就是吃饱了不想动。”

    “……”

    吴千屿抬眼深深看了一眼向尚,优雅地拉开椅子起身。

    向尚以为吴千屿直接无视了自己的协商提议,叹口气。

    没想的吴千屿一言不发把纤长洁净的手伸向油腻的碗筷,自然而然地把多余的残羹剩饭倒进了垃圾盒,随手收拾了碗筷。

    刺头一般的吴千屿忽然之间任劳任怨起来,反而让向尚的脸有些发烫。

    吴千屿转身走进厨房时,门铃突然响了,向尚赤脚把毛鞋踢过来,慢悠悠地打开门,门口站着大半年没见的小玉姐。

    张小玉见开门的是向尚,带着和善笑意的眼底一亮。

    一直以来,住在向尚楼下的张小玉被向尚视为贴心大姐姐。向尚高中过敏住院时,张小玉来医院探望照顾了向尚好长一段时间。因此二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小玉姐!”向尚惊喜地叫出声,“好久不见!前几天妈妈和我说你要结婚啦。恭喜你!”

    张小玉身量不高,体格纤细,听到向尚说起自己要结婚的事,脸颊飞起两朵红云,轻轻“嗯”了一声,拿出手上的大红请帖在向尚面前晃了晃。

    “这不?听说你回来了,特意来给你送请帖的。”

    “哇撒。”向尚迫不及待地打开请帖,上面印着“新娘张小玉”、“新郎沈宏”几个充满仪式感的大字。

    “我都亲自来给你送请帖了,过几天我的喜宴你可一定要过来哦。”

    “好嘞!”向尚满口答应。

    张小玉朝向尚招了招手,凑近道:“到时候我男朋友的伴郎团会有很多帅哥,都是单身!你看上了哪个和我说,我给你介绍。”

    向尚愣了一下,她这种情况如果认识其他帅哥,吴千屿会介意不?

    下意识朝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

    张小玉若有所思地顺着向尚的目光望去厨房,听到哗哗的水声。

    低头看到门口的鞋柜旁工整地摆了一双男款耐克球鞋,一看就不像是向尚爸爸会穿的鞋。

    小玉姐八卦地挑了眉,暧昧一笑:“怎么,你家除了你还有别人?厨房里那位,难不成是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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