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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娴失恋的女人会变成一只猫

    看到走回来的伊莎,她拎着那半袋糖炒栗子,怎么说呢,她始终都是一个就算拎着糟乱扫帚,也会看起来十分好看的人。

    伊莎在学校时就很美,我和她高中就认识了。

    那时,林见意还坐在我前面,整日嘴角讥讽,强装大人,曾说普天之下只有他亲姐姐林见眉,称得上是现实里铁打的美女。但伊莎坐来我旁边后,这话,他没对伊莎宣布过。

    我不会形容她的那种好看,但我现在看着那袋糖炒栗子,会怀疑里面装的根本就是需要排号买的定制红丝绒蛋糕,而这糖炒栗子的老式纸袋,只是品牌选择猎奇包装来做的推广营销。

    因为她长了一张与红丝绒蛋糕,无比契合的脸。

    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审美,降临在女性身上时,多少都染着时代的私心。

    但伊莎自信的红唇,不像这个时代的私心,而像这个时代的野心。

    伊莎是这个时代里,生机勃勃的人之一,她与这个时代的距离,比我要近得多。

    她走来我这边时,好像觉得我本来就该,把她故意不陪我吃关东煮的事忘了,仍与平时一样随和地问我:“之娴,你吃不吃糖炒栗子?”

    我就不懂了,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性格?

    她轻而易举地在陌生的地方,闲闲地吃糖炒栗子,与所有人激进爬山的步调都不同。她这种旁若无人的自在,没有多余尴尬的轻松,竟让我哑然失笑。

    为什么她还能这么快乐?

    秦桉还什么都没和她说吗?

    我接过来吃,尽管刚刚被两串关东煮腻到饱,但现在还是吃。我不像她那样对气氛毫无责任心,我知道两人出游,积极回应对方和配合对方,是一种基本的礼貌。

    伊莎不怎么对别人礼貌,她最尊重的,只有她自己的事,和她自己的想法。

    伊莎说起来:“现在的古镇景区,是个连桂花糕都做不好的美食灾难地,要是关东煮倒做得好吃了,那才是怪吓人的。”

    “其实还行。”

    “好吧之娴,你在外面吃,总是吃什么都觉得还行。”

    你们见过这种人吗?这么无所谓,这么讨厌的。

    我说:“是是是,不如你见多识广,我是难得出来见世面,吃什么都觉得好吃。”

    墨镜之下的那张白皙面容,露出一些诧异,但温和笑开:“之娴,我是羡慕你,你喜欢发现美,而不喜欢计较丑,你对负面的不留心,你简直是这个时代的圣人。”

    你们见过这种人吗?这么夸张的。

    我不信,我根本不信。

    伊莎总是这样,有时候你觉得她故意,可当你一认真,竟发现她也只是才刚刚认真。你因为她的话把自己推到前面去,她却只觉得是你自己莫名其妙。

    她就是这种人,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你们一定没见过这种人,希望你们永远都别遇见。他们是灾难,是时代病。

    吃着栗子的时候,我想起来这次旅行是我提起的。

    是我找到新工作后,和办公室同事的关系一直处不好。可以说是很差,差到我本来不该去打扰伊莎,可在事情发生后,我蹲在公司洗手间,还是像大学时的我一样,泪流满面地给她打电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是一个可以救我的人。

    如果不是这件事,我几乎都快忘了,虽然当时我们俩去了不同地方的不同大学,但每次我与室友发生矛盾,我也是蹲在学校洗手间,哭着给她打电话。

    办公室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当时也很想不通,本来好心好意,在办公室分巧克力给大家吃。可是有一个退休后,又被公司返聘的会计,在我分巧克力到她工位的时候,突然对我来一句:“都这么胖了,你怎么还吃?”

    我只是今早在办公室闲聊时,提过最近体重长了,只这一句。

    当时我本该有一千种体面的反应方式,可是那一瞬间,我就是全身紧绷,一句话都说不出,又气又委屈,简直全身发抖。

    我竟然当场就哭了,巧克力往她桌上一甩,转身冲回我的工位,众目睽睽之下,趴在桌上泣不成声。

    其他人都被我搞得尴尬,时不时也来劝我几句,说就是开个玩笑,让我别这么较真。

    我当然也知道他们的意思,办公室我年纪最小,如果他们拿我开玩笑,无伤大雅的话,我也是没有办法的,我反而还不应该小题大做。

    可如果这是玩笑,连这是个玩笑都承受不了的我,真的也只是更娇气,更丢脸了。

    其实我也是自恨,就那样的一句话,哪里就值得我这样情绪崩溃了?白让人看我的笑话。

    可我控制不止,在越需要自己强硬的时候,我越发现自己是可悲的泪失禁体质。

    所以我给伊莎打电话,我骂自己蠢,自己丢脸,自己不会处理事情。

    电话里,伊莎的声音很干净,语气平缓,态度正是我向往的那种理智和客观。

    她说:“你不要想太多,那个会计面对别人赠予的礼物,至少应该表示感谢,她却回以讽刺和挖苦,这肯定是不对的,是她有错,哪怕用玩笑做借口,也不能抹去她语言里的攻击意味,你觉得受伤,这是合理的,不用太自责。”

    我觉得她说得好对啊,也好清晰,她的表达能力一直都强过我,很多想法我平常都堵在心里,根本就不会好好说清楚,说明白。

    可是我的难过还不止这些,我说:“但我还是很蠢,我怎么能就崩溃呢?他们所有人都看见,原来我是个这么脆弱,这么不堪一击的公司新人。”

    “之娴,去要求别人坚强,是这个世上最不礼貌的事了,因为‘要求’这件事,应该只针对于我们自己,我们应该要求自己去多尊重别人,要求自己不去伤害别人,而不是要求别人扛下我们制造的伤害,对不对?我们只该管自己,不该管别人,也没资格管别人。”

    我愣愣盯着脚下陈旧的瓷砖地面,原来是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简单,然而我活了25年,才忽然为这个道理而醍醐灌顶。

    为什么会这样?

    “所以啊,之娴,如果伤害你的人,却反过来要你坚强,指责你面对他们的伤害时,表现得太脆弱,那他们就是恶人啊,你不用被恶人的逻辑绑架,他们只是在自我合理化,而你,是可以脆弱的,你本来就有脆弱的权利,不是吗?”

    她说得对。

    伤害我的人,是没有资格要求我坚强的,他们只是想利用我的坚强。好像只要我承受住,他们的恶意就可以自圆其说。

    这不公平。

    可以承受,就应该被刺扎吗?

    可以坚强,就应该被攻击吗?

    从来都不该有这样的道理,可我从小在学的,竟都是这样的道理。

    在那一瞬间,我确实又一次被伊莎搭救到了,她又一次帮我抚平一种崩塌。

    和大学时一样,她从没嘲笑过我,也没有不理我,她尊重我的性格,宽容我的软弱,帮我填补,帮我化解。

    我偶尔嫉妒她,可我真的把她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很快就约她一起旅行,这是我所理解的一种确定友情的方式——只有很好很好的姐妹,才会这样只有两人地一起旅行。

    只要她陪我出来,我就能确定她也同样重视我。

    她答应了,选定奚城,说一直想和朋友来一次奚城。

    而我在她将“奚城”发来的那一瞬间,就知道她说的“朋友”,应该是秦桉。

    她这样美丽的女人,分手都一定会保持漂亮,她永远不会在我面前流露出对一段逝去感情的多余怀念。

    她不会,她是一只怀抱红丝绒蛋糕的猫,连失望,都是懒倦又傲慢的。

    我以为她永远不会直接告诉我。

    回来的时候,我还是在山脚古镇上一意孤行,买了既有“传统”招牌,又有“网红”招牌的当地特产桂花糕。

    在回酒店的车上,满车都是还没冷下来的桂花香味。

    温软,甜腻,于她好像是意料之外的猫薄荷,她忽然转头对我笑出一抹冷艳,寻常一般说:

    “之娴,我和秦桉分手了,我从没爱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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