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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这是一座平原般的城

    我们旅行的地方是奚城,一座难得有山峰的南方城市。

    没有人知道山峰对我有多重要,尤其是活在城市中。城市,它结构化。

    今时今地,山上层林尽染,三分流火的枫红色,漫到今日深秋,终于在游客目光里落下脚来,是夭夭灼灼的喧然,恍欲烧之连营。

    同行的之娴看到这盛景,说:“伊莎,这么美,我以后一定要故地重游。”

    我知道她说出这句后的期待,在等我作为她最好的朋友,给她一个以后依然会陪她来的承诺。

    有些人总是这样,她明明知道,也明明知道你知道,可她就是不会亲口说出来。仿佛这样兜转,才能确认彼此之间的感情、包容和默契,是一直都在的。

    “嗯,这回已经掌握路线,下次自己来也很方便。”

    我是这样回答她的。

    我和她之间,是她其实已经不是我很喜欢的朋友了,可她自己还无法看出这一点。

    我和她的友情,到了一个不可言说的尴尬阶段。

    之娴是一个,连在友情上,都执着于反复求证的人。对她来说,结论不重要,求证才重要。

    缺乏安全感这件事,是蔓延她里里外外的。她有时会在我这个普通朋友身上,寄予太多要求。

    但她还不明白,她给我的,并非是她单方面以为的深重友情,而只是把“帮助她过好这一生”的责任交给我。

    她又问我吃不吃关东煮,我说不吃,她独自走开去买了。

    我继续看向这冠满红枫的山,也并不想真的在奚城爬山,或者说,在过往人生的任何处境里,我都很不想爬山。

    而现在的我,是正和这时节的南方桂花香一样,戴着墨镜,沉在南方的山脚下。

    可我身上穿的,是紫色的休闲西装,脚上,是高跟短靴,一身穿着就撇清了和爬山的关系。

    可能我就是这样的普通人,穿着高跟鞋眺望山顶,难取难舍,有不为人知的滑稽。

    不久有个背包客经过我身边,他是从地图展板那边过来的,那只麦色的手往登山入口处一指,两边都是石阶,看起来并没有不同:“麻烦问一下,去山上那个庙,该走这边的,还是那边的?”

    我比他还疑惑:“那个庙是非看不可吗?”

    “它是这里最出名的,我来一趟,最应该看它呀!”理所当然的口吻。

    可能这几天与之娴同吃同住,她对我抱怨得太多,以至于在那“最应该”的强调语气里,我脑中一瞬想起的,是之娴转述的她妈妈的话:“女孩子工作稳定后,最应该做的就是找对象了,你活这一辈子,真不结婚算怎么回事!”

    我不懂,只觉得无论是把“谈婚论嫁”抬上去说,还是沉下来说,它都不该成为一个固定的、统一的人生中,板上钉钉的最重要的事。

    我觉得这没有根据,上一辈恐怕在对这一辈胡扯。

    为什么要有“一致”的概念,像所有人来奚城,就要一致爬这山,一致要看那庙,一下就把自己的生活,过成衰草连天的平原。

    好没意思。

    人生不能起伏一些吗?

    我可不可以离调一下吗?

    我回答这个背包客:“左边。”

    “谢了,美女。”

    “哎——”旁边忽然走上一人来,“不对吧,是右边,我刚从上面下来的。”

    原先那人就犹豫,盯着我看:“你到底来没来过啊?”

    我老实摇头。

    他便只对那说右边的人热情了:“哥们儿,你看过那庙,到底好不好看?”

    “什么庙?没有啊,没见半个影子,我是说右边到山顶近一点。”他说完,竟就这么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原地坐着,此情此景有点想笑,原来遍地都是比我还滑稽的人。我办公室也经常有这样的状况,有人明明文不对题,但还是会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

    忍着笑,我在一旁剥起糖炒栗子。

    背包客自往前去了,我在墨镜里看,他还是选的右边。

    可能他的目标是容易被取代的,一座历史辉煌的神迹庙宇,也敌不过“山顶”二字。

    但如果去那座庙,其实真的该走左边。

    我之前没来过奚城,但秦桉曾说过要来,我就为他做过完备的旅行攻略。

    可时至今日,再回想时,都成了两人相处过中,多此一举的琐碎。当初心意惦念,现在,他不过是应该保持距离的前男友。

    但我还是来奚城了。

    人生总是失控,人生也总是混乱,我总试图在自己的人生里,再制造出一些混乱出来。

    以此来让我自己麻痹和心安,觉得连混乱,都是我自己能控制的。

    这让我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可我真的与众不同吗?

    我不知道。

    吃完第十颗糖炒栗子的时候,我确定,现在,我是真的和秦桉分手了。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最后一丝好感蒸发殆尽的时候,我终于具备了和他说分手的果断。

    以后的糖炒栗子,我可以自己买给自己吃,吃很多。

    他的期待,他的要求,他的家庭,他所说的那些我天然就该承受的任务与责任,都与我再无关系。

    我只想回归到自己以前最自由、最轻盈的状态里,去无风而飞,去自在自为。

    我是与众不同的。

    我确定。

    我接受与众不同的意义,决定承受不被接纳的代价,以及不被理解的代价。

    我认识到做一个被接纳、被理解的人,有其扮演沉默和平静的代价,这样的人生,我已经经历过了。

    而与秦桉的结束,便也是那种我的结束。

    我不想活在不滑稽的庸常里,我想自己粉墨登场,制造都市的恐慌,让别人饱受惊吓。

    慕名而来的游客仍纷纷往爬山的入口涌去,没有人认真注意我。哪怕我在想自己目前最复杂的处境,在他们眼中,我也不过是个专门来山脚下,吃糖炒栗子的闲人。

    戴着墨镜吃,时下年轻人的做作。

    他们不明白我一时兴起,就会穿西装扮演无忧无虑的有钱人,发觉有钱人是可以扮演的这一点,其实是我比他们要领会得更深。

    以前我这些自说自话的零碎想法,会和秦桉讨论,可是现在都无处安放了。我不会再去和他讨论,我自己吃糖炒栗子,我自己思考,我自己做决定。

    真的不在是他眼里的,刚毕业的小孩。

    我很小题大做地想,在某种程度上,恋爱关系是干扰我的,我交付喜欢的同时,也让渡了部分单独行动的权力。我曾经把这些权利寄存在秦桉身上,小到公司午休时只和他一起吃饭。

    可是本来我是个可以独享午休时间的人,我甚至会想到加缪为什么和萨特出现分歧,我又为什么会喜欢波伏娃,存在主义与女性主义是否可以关联……我思考这些无用的,大脑繁盛。

    可是秦桉关心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和他一起吃饭,他提醒我PPT上的字号要改。

    秦桉很务实,稳步前进,完成目标。

    我忽然对秦桉提出分手,只是随口而说:“你很好,对你提出分手,或许是我比较傲慢了。”

    他说:“你本来就很傲慢。”

    我看看他,这个人还是很会不着痕迹地指责我,但我这次,依然没有要戳穿他的打算。

    我真正想戳穿他的,不在这一点,也不在这个时候。

    他和之娴一样,是意识不到自己在无形处,总是用力索取的人。

    那天他离开后,我孑然一身坐在咖啡店里,像那座城市里,唯一戴着耳塞的玩偶。

    我才25岁,在平原中认识秦桉,用了一整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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