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启十三年初春,西北一边境小城。

    自从五年前与邻国开启互市,这座小城就变得十分热闹,往来的商人除了有黑发黄皮的梁人外,亦有面部宽大高耸的番人与高大粗犷的胡人。

    东街街心一处人声鼎沸的茶楼,一佩剑女子坐在角落。

    那女子灰色布衣,一根桃木簪将头发高高挽起,不施粉黛却难掩姣好面容,眉峰凌厉,似是习武之人。身旁的佩剑用黑布包裹看不出材质,正专心地吃着眼前的食物,看的出是盘缠不够,桌上只摆了一碗清水面及一盘小菜。

    开启互市以后,城内外来商户络绎不绝。客栈内亦聚集了各地前来买卖歇脚的商人。

    店中央的说书先生看时至正午,客已坐满,捋了捋胡须,不紧不慢地喝了盏茶,随即高声论阔道:“话说元启三年,镇国大将军谢必安谢大将军在南镜刚打了胜仗,正要班师回朝之际,那将军长子在外玩耍时,突然被一帮江湖杀手掳走,拿着那将军长子的命来换咱们大梁国的军事布防图……”

    客栈内茶客不免有初次前来的,聚精会神地等着老先生接着往下讲。只有店内听了千百回的伙计们依旧穿梭在各桌茶客之间,恍若未闻。

    阿刁专心吃着眼前的食物,并不好奇那说书先生口中的什么大将军,在她的心中,她的师父才是大将军,救她于水火,教授她武艺。

    她六岁那年,家乡突发洪水,村子里的人都被冲走,她被冲到一处山脚下,饿了就摘果子,困了就睡树上,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师父救起。师父将她带至村子里,发现早已没了父母的踪迹。

    茫茫人海,何处寻亲。

    师父最后收留了她,并教她武艺。这十年间,她一直和师父在山上隐居,除了偶尔会与师父用打猎来的野味去山脚下的镇子换取些衣物等生活用品,从未离开。

    她没问过师父为何一身武艺却要隐居山间,也不想知道,害怕会提起师父的伤心往事。师父偶尔会默默坐在崖边,好多次阿刁都担心她会变成鸟儿飞走。

    师父身体不好,每到冬季就常会咳血,而且十分畏寒。

    她问过师父,是不是生病了,师父告诉她年轻之时中过毒,但是毒早就解了,只是会身体虚弱。

    她与师父共同生活了十年,一步也未曾离开,师父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可是师父在几个月前下山之后病情加重,临死前交给她一封信,让她前往位于豫州的天云峰,交给天云门的掌门云观掌门,那是她的师父。

    阿刁也是想去看一眼的,就当是替师父。

    将师父埋在后山之后,她又独自在山上给师父守灵一月,后才收拾包袱下山。

    一封信,一把剑,一个行囊,就这样下了山。

    “谢大将军探听到敌人所藏之地,暗兵埋伏,假意投降,拿着那假的军事布防图交换之时,被那杀手发现。千钧一发之际,杀手正要逃走,那将军长子突然醒来挣扎不停,杀手带着孩童,又被重兵围了个水泄不通。见状不好逃脱,只好将那将军之子作为诱饵,一掌将其击至空中,趁机飞奔而去。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没得到。”

    “将军威武!”

    “不愧是护国大将军!”

    大梁国境之内,大梁子民无不为有这样一位英勇无私的大将军自豪的。

    “然后呢?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店内也有茶客等不及要知道后续。

    老者又不紧不慢地喝了盏茶,接着说道:“那将军长子身受重伤,武林高手的的一掌啊,别说孩童,就是成人受那重重一掌,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只是,再也不能习武。”

    “哎呀,太可惜了!”

    “都说虎父无犬子,若不被伤,长大以后自然也是一位少年将军。真是令人惋惜。”

    “是啊。”

    有人惋惜,也有人奚落。

    “看来大梁国的大将军也并非战无不胜,如此威武还不是让那轻易逃脱。”说话之人口音很重,似是夏国的往来商人,身高长相都异于梁人。

    “将军威名不过是尔等梁人吹嘘之词罢了。我看着什么飞虎大将军,弱鸡大将军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同桌之人说完便哈哈大小。

    店内的梁人听不得此等言论,与其争论,店内吵嚷声一片,碍于胡人高大,且这两位还身带佩刀,才不至于上前打闹起来。

    客栈三楼雅座,视线开阔,能将一楼动静一览无余。

    身着一袭月白色宽袍大袖衫的青年手持茶盏,黑发用一根青玉簪束起,目光冷冽地盯在刚才出言不逊的胡人男子身上。

    旁边一名身着窄袖衣袍,腰间佩剑的男子握紧手中的剑柄,似要把剑而出,“公子,要不要属下……”

    这话别说公子,他都忍不了,恨不得即可将几人的舌头拔下来,教他此生都不能言语。

    青年收回目光,将手中的茶杯放下,冷声吩咐道:“急什么,等他们出去再说。”

    阿刁将面吃得一根不剩,正欲离开,却在经过旁边的桌子之后被路过的黑瘦男子撞了一下。

    不好。

    她摸了摸腰间,却发现少了钱袋,里面还装着师父给了玉佩。

    她迅速转身,抓住对方的胳膊将其制服,冷冷开口:“拿出来。”

    “啊!疼疼疼!放手!”贼人喊叫起来。

    店内的众人也被这声音吸引,目光都聚集了过来。

    “拿出来!”阿刁厉声到,收紧手上的劲道。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那贼人感觉肩膀似是要断了,压低了声音讨饶,“女侠松手,我好给你。”

    阿刁松手,看那贼人在袖中翻来翻去,看来不止她一个人被偷,心中更是怒不可遏。

    她最厌恶的就是偷鸡摸狗之辈,手脚健康的成人凭自己的双手在这太平盛世怎么都不至于饿死,却来行这偷盗之事。于是伸手抓住那贼人还在翻动的手,将其袖中的东西倒了出来。竟有七八个之多。

    众人见此情此景,连忙检查自己的钱袋是否安在。

    阿刁捡起自己的那个灰色钱袋,打开看了一眼,发现玉佩还在,将玉佩掏出,贴于袖中保存。

    未曾开口,就见同样被偷的几名茶客上前认领了自己的钱袋。

    一一走上前来朝阿刁道谢,“多谢女侠,若非女侠即使发现,我等定要付钱时才能发现了。”

    “多亏了女侠,真是多谢。”

    阿刁收紧钱袋,扶了扶肩上的包袱,连忙摆手,“不用不用。”

    “女侠,不如用你的剑剁了这贼人的手!”

    “不好不好,岂不是脏了女侠的手。”

    阿刁却说,“我的剑从不杀人。”

    师父说过,手中的剑是用用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绝不可随意杀人,她牢牢记住,莫不敢忘。

    “是是是,女侠仁义。”

    “你这贼人,偷钱都偷盗你爷爷这来了,跟我去报官。”

    “走,去报官。”

    几名被偷的茶客将其双手捆住,抓着不住讨饶的贼人往官府走了出去。

    片刻后,店内恢复平静,食客们继续品茶听戏,好似刚才一出并未发生。

    阿刁握紧手中的剑正欲离开,天云峰此行甚远,她需得抓紧时间才行。

    此刻一位脸带笑意的胖乎乎的店家拿着用油纸包裹好的烙饼和熏肉朝着她走来。

    “多谢女侠仗义出手,前几日就有好几名食客钱袋不见,吵嚷着说是在本店丢失的。若不是女侠今日抓住那贼人,我这店怕是要被当成黑店了。”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

    “我看女侠背着包袱,似是要赶路。几包干粮,不成敬意。”

    阿刁连忙摆了摆手,拒绝道:“不用不用。”

    店家执意要她收下,往她怀里一推,“女侠千万不要客气,不然我只当女侠看不起这些吃食了。”

    阿刁无奈只好收下,听他说到赶路才蓦然想起,问了问店家知不知道天云峰距离这里还有几日路程。

    “天云峰位于大梁东部,在豫州。天云峰是江湖四大门派之首,难道女侠出自天云门下弟子?真是失敬失敬。”店家连忙拱手。

    阿刁急忙解释,“不是不是,我只是去哪里送信而已。”

    “若是走官道快马加鞭半月便可抵达,如果普通马车则需一月有余。”店家解释。

    阿刁想了想刚才袋中所剩无几的铜钱,是无论如何也买不起马的,骡子也买不起。她叹了叹气,拱手谢道,“多谢店家,就此告别。”

    店家将她送至门口,在百般感谢之后才与她道别,“女侠一路珍重,下次若有机会再来小店,鄙人定再好生感谢。”

    阿刁拱手,说道,“告辞。”

    离开茶楼之后,阿刁顿时肩膀一塌,将干粮背在身上,心中就要咆哮出口。马车都要一个月!一个月啊!

    她抬头望了望天,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腿,心中不禁为往后的生活担忧了起来。

    长街上,人流涌动,各路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一溜烟的功夫,阿刁消失于长街的尽头。

    此时,二楼雅座的白衣青年饶有兴致地看完这场闹剧,觉得那女子掏出的玉佩到十分眼熟,似是在哪出见过。

    他想了想,随即侧首淡淡到,“此行数日,都没有察觉到异常,返程吧。”

    “是。”侍卫悄声地跟上刚刚走出去的男子。

    青年端起茶盏,慢悠悠的抿了一口,茶水已凉,他轻轻咳了两声。

    客栈旁的一条小巷内,少有行人,一名乞丐穿行而过,看到巷内似有打斗的痕迹,地上趴着两名胡人,走上前去查看,却发现两名男子满面血污,嘴巴大咧咧地张着,里面血红一片,空无一物。

    “啊!”那乞丐瞬间吓得大叫一声,踉跄着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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