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狭路相逢

    姜也没有答案。他索性将那些感情全部释放在戏里,与姚峻峰一起沉沦,醉生梦死。

    3个月后,已是冬至,《水仙欲上鲤鱼去》杀青,大家合作非常愉快,方君彦对这批合作演员都赞誉有加。尤其是姜也。

    “就没见过天生这么会演戏的!”杀青宴上,方导是这么对谭千渝说的,“这小子有感情他是真能放出来啊。虽然有时候稍稍过了些,而且一激动容易口齿不清,但现场这个感染力是真好。”

    她眨眨眼,笑道:“那还是导演戏讲得好,会带人。”言罢又跟姜也使眼色,带他跟方君彦碰了个杯。

    场面正是其乐融融之际,方导又开始发表下一轮激情演讲。谭千渝还未跟姜也多说几句话,就被另一边的男主刘思昂截走。

    “小渝……不对,现在应该叫谭总了。谭总,好久不见,不知可还记得我?”他唇角微勾,眼里似笑非笑,与她碰了碰杯。

    刘思昂自带一种邪气,外形属于那种狂放不羁的俊朗。严格说来并不是姜也那样360度无死角的帅哥,但笑起来就会魅力大增。给人感觉散漫慵懒,眼波流转之间,戏谑之意尽显。

    谭千渝轻轻一点头:“思昂。”

    刘思昂的经纪人是他亲姐刘思琼,人称花姐,是她以前的老板。她曾给花姐当过经纪人助理。打工人嘛,向来卑微。点头哈腰,唯唯诺诺。谭千渝虽然手脚麻利,但第一次做事,难免出纰漏,再加上花姐脾气不好,也难免一路被骂过来。

    她被骂,他就在旁冷眼看着,从不出声。

    但又好使唤她做这做那,一次被派去随他跟剧组,猝不及防下起一场雨,现场又是外场,雨伞不够,便将她准备的两把借走一把。只余一把,她便给他全程举着。古装戏服不能碰水,妆不能晕。她将大半伞骨都偏到他那侧,自己被淋了个湿透。

    第二天上午没出现在片场照顾他,刘思昂事事都不方便,心里不虞,就跟花姐说了。花姐一个电话打过去,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他是后来才发现她半夜给自己发过微信。凌晨1点多,说自己烧起来了,痛得睡不着,打车去急诊看看。消息太多了,给刷下去了,他也没留意到。过去了也就罢了,再看到她,谁也没提起,就这么过去了。

    好在她脸皮厚,向来心大,早已跟那时候的自己和解。

    刘思昂愣了一愣,好容易才接受这个称呼,喝了一口酒。

    以前她叫刘思昂都是思昂哥,尽管两个人年纪差不多。但在人家地盘上混,总是要低头,辈分很重要。她不敢对出道还有些名气的艺人不敬。如今她不卑不吭待他,倒叫他有点不适应。

    但毕竟是会演戏的,很快就调整过来,笑道:“什么时间再来我们工作室,一起吃顿饭聊聊?听说谭总现在手上项目不少,说不定后续还有什么合作机会。”

    姜也旁边的白苏耳朵很尖,闻言也伸手招呼:“谭总谭总,还有我,想着我啊。”

    她笑笑:“没问题。”

    正喝着酒,自己面前的碟子里蓦然多了一勺海肠捞饭。抬眼一看,姜也正目光灼灼盯着她:“老板,尝尝这道本帮菜,好吃得很。”

    声音是从后槽牙牙缝里挤出来的,不像是给她好吃的,倒像是要给她下毒。

    谭千渝失笑,拿勺子捞起来:“我谢谢你,我吃了多少年了都。”

    这世界真是玄幻。过去毫不在意的小人物,如今竟摇身一变成了光鲜的资本家。如果早知道谭千渝竟是娱乐大亨谭玉全的女儿,他怎会那样对待她。

    不过说到底,他也应该庆幸她不记仇,不然这男主也许还真轮不到他。

    Q市近海,冬天风大。十二月份,风跟刀子似的往衣袖里钻,室外多站一会儿都会让人哆哆嗦嗦,因此即便是白天街上人都很少。聚会结束后,谭千渝和姜也站在酒店大厅等车。

    谭千渝也不知道哪来的气节,这么冷的天气,死活也不穿羽绒服。生怕侮辱了她都市丽人的名号,暗红色羊绒高领衫,外套驼色羊绒大衣,白色呢子阔腿裤,米色乐福鞋。脖子上还坠了条长长的金色项链。贵气是真贵气,冷也是真冷。

    姜也见她直往外呼白气,又抖得不像话,一张清丽的脸没有半分血色,只剩惨白。心里是大写的无语。遂将身上的黑色羽绒服脱下来递给她:“套上吧,又怕冷还扮什么靓?”

    她也不接,两只脚在地上点来点去,双手抱胸,兀自还在强撑:“你那羽绒服不适合我……”

    还未再多说,那带着温度的羽绒服已经不由分说被他按在了肩上。暖意丝丝缕缕像温水一样挨近身体,她不再嘴硬,悄悄将衣服裹紧。也不看他看好戏似的笑容。

    刘思昂的车已到,他过来招呼两人:“一起吧?”

    姜也本能想要拒绝,却被谭千渝按住。

    “你去哪?”她问。

    “我去机场,应该经过你们公司吧。”

    “哦,不太顺,得先送他回校,快期末考了,让他赶紧回去复习。”谭千渝指指姜也,“下次有机会来,请你和花姐去我们公司转转。”

    刘思昂沉吟一下,才客气点头:“保重,下次见。”

    等周应淮开着车终于姗姗来迟,两人上车,姜也才问她:“认识?”

    “嗯。”她不欲多说。

    “他看上去好像还想跟你……套近乎。”他斟酌着用词。

    她看向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好久后才开口:“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回去,微信上数个好友请求,她瞄了一眼,只通过了白苏的,然后放下,置之不理。一直相安无事到圣诞节前夕。掐指一算,又到了钱文茵女士的生日。她即将迈入53岁。

    谭千渝一向是追求仪式感的人,原本想请她去高级餐厅吃饭,但钱文茵又不好这些,出门总是嫌这说那,总归是一百个不满意,一千个不顺心。

    所以按照以往,她只好亲自下厨,顺便订了蛋糕在家庆祝。其实这两人过生日,冷冷清清的,有什么意思。偏生钱文茵还喜静,只能顺着她。

    谭千渝向来讨厌做饭。

    一是没耐性,二是掌握不好火候,也没刀功,总会挂彩。

    一下午在厨房锅碗瓢盆叮铃咣当一通,总算拾掇出一桌子菜肴。蜜烤鸡翅、清蒸皮皮虾、红烧排骨、酸辣白菜、果蔬沙拉、清炒四季豆,两人吃六个菜,很是隆重。一顿饭相安无事吃完,母慈女孝,互相夹菜,原本以为这天就能这么平静地结束。

    古语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所谓知天命,就是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哪些才是不能为人力支配的事情。只可惜这个道理似乎不适用于钱文茵女士。

    对着蛋糕许愿时,钱文茵突然就将自己心底的愿望说出了声:“愿闺女能听我一次话,好好地跟人相一次亲,不再闹笑话。”

    对面谭千渝的笑容就这么凝固在脸上。

    好嘛,敢情这愿望是许给她的。她才是那个帮她实现愿望的神仙。

    一时间心情复杂。

    原本还想趁这样的时候,跟母亲聊聊自己的工作。

    告诉她,自己投资的第一部戏已经拍完,顺利的话,明年暑假应该就能上线。

    告诉她,自己的艺人都很争气,下一部剧她已确定,是部古装大女主剧,年后艺人们即将进组。

    然后尝试稍微耐心一点,跟她解释一下,自己的工作其实做得还不赖,虽然还没有父亲那么厉害,但小公司运转良好,在她的努力下。

    但现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话都成了碎片,无声地散落在她心里。

    就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况下,面对母亲殷切又期盼的目光,她的拒绝提到了嗓子眼,然后在安静的气氛中又慢慢退了回去。

    “行,我去。”她将筷子慢慢放下。

    她就是在这种低落的情绪下遇到了段江城的。

    又是一个周五晚上,按照钱文茵给的地址,她驱车前往海清路上的铭家食集。这是一家口碑非常不错的高级餐厅,临近海边,但还隔着一座雕塑园。独栋别墅大院,充满历史感的德式建筑。从外观看上去,透着沉稳与内敛。

    她特意穿上了复古条绒收身长裙,棕色的,搭配大地色系羊绒鸡心领针织背心,内衬是米色丝绸衬衫。外面是浅棕色的呢子西装,麂皮小高跟短靴。结结实实拉夫劳伦的老钱风,既保暖又得体。这一套行头算是给足了母亲面子,既显得淑女一些,又不至于太阴柔,还有些都市丽人的坚持在里头。

    长方吹过,柔顺蓬松,随意搭在肩头。她从不留刘海,颇有种大女人的豪气做派。但香仍是俗气的商业香水,祖马龙的白茉莉与薄荷,冷,凛冽,馥郁醇厚。

    谭千渝被侍应生领着,七拐八个进入包间。

    圆桌对面已坐着一位男士,身材高大,西装笔挺,闻声抬眼看过来。

    他长得可以称得上是斯文俊朗,面庞轮廓硬朗,神色原本是淡漠的。但见到谭千渝后,突然闪过一丝惊艳之色,随即又恢复原状。

    如果是姜也是青春逼人的带着少年英气的男人与男孩混合体,那么此人可称得上是成熟男人中的杰出代表。

    “谭小姐?”

    嗓音是低沉清冷的,不大的空间里,却像贴着人耳朵灌入,渐渐分明。不知为何,气场一向强大的谭千渝竟然听出了一丝压迫感。

    “你好。”她不动声色地点头致意,将外套脱下。

    他顺势起身,再自然不过地接过,将她的外套轻轻整理好,挂到角落里的衣帽架上。再回头,沉静的黑色眸中映出她的身影:“幸会,我是段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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