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

    细密冰凉的秋雨,仿佛将时间拉回到了八年前。

    那时的向小南刚收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加上她攒了许久的钱,刚好够买那个她看中许久的明黄色皮夹。

    自从上一回她偷偷瞧见方警官的皮夹破了一大道口子,便一直惦记着想要送一份礼物。

    她连顾景行也没告诉,自己一个人去商店,又对比了好几种包装纸,才选中花色最漂亮的,端端正正系好蝴蝶结。

    然后鼓足勇气,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却从未主动打过的号码。

    向小南至今还记得那种心脏“砰砰”直跳的感觉,期待,忐忑,还有一点点知道即将得到夸奖的羞赧,伴随着漫长的“嘟”声,最终一点点重新恢复平静。

    方警官总是很忙,忙着出警,忙着抓人,但她每隔一阵子总是会来孤儿院的。所以向小南并不心急,她没有再打第二次电话,而是抱着那份明灿灿的礼物,开始了安安静静的等待。

    她从未想过,自己等来的,会是方警官牺牲的消息。

    因公殉职。

    她不过是个孤儿院里的孩子,是方警官救过的无数人中的普通一个,等她转辗得到消息时,已经过了整整三个月。

    向小南重新开始了漫长的攒钱。

    孤儿院里只有顾景行知道她想做什么,他那时正是抽条长身体的时候,整个人瘦的像根竹竿似的,却每天在放学后打三份工,帮着她一起存钱。

    可文城太远了,两个人来回的路费,也太难攒了。

    那也是个下着雨的秋夜,向小南躲在被窝里,在两个人攒下的钱中数出单趟的路费,然后一个人,偷偷翻出了孤儿院。

    哐当哐当的绿皮火车行驶在漆黑的没有一丝光亮的夜里,她站在车厢的最角落里紧紧护着自己的包,不觉困倦,也不知饥饿。

    整整一天一夜,向小南终于看见了文城的影子。

    这是方警官的故乡,可是她的方警官,又在故乡的何处呢?

    连绵细雨中,向小南走遍了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更准确的说,是一步一步,走过了文城的所有墓园。

    最终停在了林景公墓的半山腰。

    穿着警服的方警官还是飒飒英姿,她不爱笑,连带着照片也透露着不怒自威的正气。

    向小南身无分文流浪多日,整个人乱七八糟的岂止是狼狈,唯独被她牢牢护在背包最里面的那份礼物,没沾上一丁点水渍,连蝴蝶结都还是最开始的漂亮模样。

    “我……我买了一份礼物,想来送给您。”

    向小南靠着墓碑慢慢跪坐下来,呼吸滚烫,带着冷意的夜雨落在她的脸上,就像是方警官微凉的指尖。

    “您上回和院长说,说我的作文写得好,我其实在门外听到了,我还听到您捉侠,偷偷在背后叫我小作家。”

    向小南垂着眼,抽开蝴蝶结,又一点一点拆开纹路漂亮的包装纸,微颤的声音带着水汽:“我听到了,我去投了稿,这个礼物,是用稿酬买的。我不知道、不知道您喜不喜欢。”

    连绵多日的细雨终于汇聚成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砸了下来。

    一如八年后的今日。

    今日的向小南撑了伞,却有些不敢去看墓碑上的照片。

    “我,我要去做一件事。”向小南抿了抿唇,声音轻而坚定,“用文字作为武器。”

    照片上的方婕一身警服,正气凛然。

    向小南避开她清正威严的眼神,继续坦白道:“我不知道您会不会对我失望,但是,赵菁茜被逼死了,小北一直在哭,还有周水和周墨,也差点在车祸中没了命。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有没有用,但我记得,您说过,犯罪之人,就该送他手铐和牢狱。”

    齐钧朝不知道向小南和葬于此地的这位警察有过怎样的渊源,但雨势渐大,他不得不上前道:“该回去了,你若是淋了雨生了病,只怕顾景行明天就能杀到文城来。”

    两人撑着伞下山。

    下台阶的时候,抱着空荡背包的向小南突然回过头,遥遥望了山腰一眼。

    山雨朦胧,她似乎看到有人抱着一束花,往山上走去。

    雨夜祭故人,原来不止她一人。

    ……

    齐钧朝开着车回了齐家,那里原本是军区大院,如今虽改建了合院,但若论安保,整个文城都找不出几个比此处更安全的地方。

    夜已深,向小南没想到这么晚了,齐父齐母竟还等在客厅,连齐钧朝都楞了一下:“不是早就说了我姐她没一起……”

    到底是家事,齐钧朝不愿在此时多言,转而介绍道:“爸、妈,这是我姐的朋友,向小南。”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向小南在齐家住得十分自在,因为在第一天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忙碌的齐家人。

    “都是大忙人嘛,不奇怪,我小时候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他们一回。”

    远在晋城的齐思思看着视频中熟悉的陈设,眼底染上连自己都没能察觉的落寞,只不过这些细碎复杂的情绪很快被她掩下:“小南你别管这些了,快去我房间里帮我找证书。”

    向小南几乎被淹没在证书堆里,齐思思从六岁开始学习跆拳道,一路高歌猛进,未遇敌手,这么多年来参加过的比赛获得过的荣誉,连她自个儿也数不清了。

    “我也没想到这次老师办的比赛会这么麻烦,报个名而已,还要什么证书扫描件,对,就这个柜子,小南你找找,应该就在这……”

    絮絮叨叨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向小南举着手机,透过镜头看到一张不小心被翻出来的照片。

    是张训练照,不过十四五岁的齐思思刚拿下胜利,笑得张扬而肆意。

    而被她死死压制在地上的男孩,也同样在笑,带着一点点懊恼,和更多的小骄傲。

    “找到了。”

    向小南移开手机,红艳艳的证书出现在镜头内,彻底挡住了那张照片。

    齐思思终于回过神,愣怔道:“对,就是这张。”

    证书既已找到,向小南便挂了视频,在重新收拾这一地的证书时,她看到那张照片背后还有一行字:

    念念风清,思思月明。

    “他叫明风,是思思的师兄。”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温润的声音,向小南转过头,看到一个穿着刺绣花纹黑衬衫的骷髅架子。

    “我是思思的大哥,齐钧泰。你就是思思的朋友吧,我听小朝提起过。”齐钧泰弯下身捡起那张泛黄的照片,语气感慨,“自从明风出事后,就没见思思再交过朋友了。说起来,当年的事也是我们的……”

    “我并无意从别人的口中听到朋友的往事。”

    向小南边说边重新拨通视频电话,齐钧泰连阻拦都没来得及,就听她语速飞快道:“你哥拿走了照片,要拿回来吗?”

    齐家兄妹多年未见,此时猝不及防在向小南的手机里打了照面,齐钧泰肉眼可见地有些慌乱,语气里几乎带上了一点微不可查的小心翼翼:“思思……”

    “小南,你回晋城的时候,帮我把照片带回来吧。”

    说话这一句,齐思思率先挂了电话,连一个招呼也不愿意打。

    那张照片最终被妥善地收到背包的最内层,向小南看了一眼手机上黄赞发来的消息,替自己泡了一壶浓茶,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

    昨天《寻骨》的第二个故事迎来结局,无论是留言、书评还是后台数据,都创了新高。

    恐怖题材的小说向来算不上主流,可正如编辑说的那样,南瓜灯的这本新书势头极猛,向小南连在医院养伤的时候都没停更,甚至还时不时爆肝加更,硬生生在腥风血雨的票榜争夺战中杀出一条血路,稳住了榜单前十。

    第三个故事将在今夜开始。

    华丽的闪着霓虹灯的巨大广告牌下,一个消瘦的人影从天台坠落,重重砸在刚巧路过的破万里头顶。

    死后的灵魂触碰不到这个世界,可这具破碎的躯体却像是一座大山,死死压住了茫然无措的破万里。

    更奇怪的是,这人死了,破万里却没有见到她的灵魂。

    只有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和流不尽的腥血。

    破万里随意而安惯了,像是块磁铁似的被牢牢吸在尸体上挣脱不得也不在意,闭着眼睛任由好多双手把自个儿搬来搬去。

    乌拉乌拉作响的警车,又硬又冷的床板,还有两滴热意滚烫的眼泪。

    真是脏。

    破万里嫌弃的往里躲了躲,又伸手挠了挠发痒的左掌心。

    不对!

    她的灵魂缺胳膊断腿的,根本就没有左手,又哪里来的掌心?!

    破万里猛地睁眼。

    同一时间,硬床板上的尸体也睁开了眼睛。

    “吧嗒。”

    右边的眼球不堪重负,从眼眶滑落到地上。

    破万里抽了抽嘴角,这算什么,借尸还魂?

    那好歹给她一具完整的尸体啊。

    “赵、赵金西?”惊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破万里回过头,然而下一刻,一双冰凉黏腻的手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赵金西!东西呢?你到底把东西藏在哪里?!”

    什么东西,能让一个人,在停尸间杀一个死人。

    ——《寻骨》卷三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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