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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布道士,倡导废收容制之路(续2)

    (萧韬)

    吴铭记者问:“祝老师,您呼吁法官职业化,推动了我国实施司法考试制度。这,是不是对律师的职业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祝守正教授答:有作用。不过,比起法治国家的情况,我们华国的律师进入门槛还是较低。当前,尽管国家规定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都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可是许多非法学科班的人通过三个月的突击复习也能考进来。据一些非正式统计,全国20万律师里,真正受过良好法律教育的大约只有三分之一。当然这算好的,比法官、检察官好多了。我感到,教育和背景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法律工作者鱼龙混杂,不可能形成法律人共同体内在的团结和认同。

    目前,法律人队伍壮大有好处,但还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法律人如何证明价值?要不断向社会现实自己并说服社会,这是法律人聚集力量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要件。西方国家的历史已经表明,法律职业并不是分享了国家权力才获得了社会价值。实际上,法律人存在的本身是向社会作了一种论证,宣示自身是一种独特的力量,即可以处理特定的社会矛盾,塑造特定的社会秩序,比如定罪量刑、解决纠纷或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保证人们的行为在法律框架里具有可预期性,进一步强化人们的规则意识,并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

    其中,律师职业化的程度倘若不高,就不能够跟其它权力形成交涉与对抗。

    在华国,律师不能通过诉讼行为,尤其是刑事诉讼来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已经成为目前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西方国家,许多人知道律师都是通过刑事案件来彰显力量的,但我们的律师在刑事领域没法充当一种制约政府权力的力量。不好的趋势,是刑事辩护在我国萎缩。律师如果在侦查的过程能够切实有效地参与,那么能构成对警权的一种约束、一种制约。从司法流程的第一步,能防止公权权力滥用!

    律师要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可,就需要出现一些楷模。人们说律师职业好,只是觉得律师赚钱多,但律师没有一种正面的社会形象令人忧虑。

    律师职业化含有一定的经济意义,但并非全部!在当下,我深知,有的律师不是完全通过运用法律知识与法律技术来服务客户。当然,这和我国整个法律和社会环境有关系。“官司一进门,双方都托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等顺口溜,揭示了这些不正常现象。这表明华国司法行为并不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缺乏一种稳定性,使得普通老百姓误以为律师职业在华国首先需要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其它勾兑的东西。因此,我国律师面对如此污浊的环境,不大可能通过专业化的知识来获得一种应有的专业化权力,从而形成独立自治,以获得社会尊重。这是华国律师职业化程度不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应该引起法学界与实务界一起注意。

    一直关注宪政的祝守正教授,认为华国宪政改革的关键是什么呢?他觉得,很重要的是观念的整体性改变,并越来越多地传播与世界潮流合拍的政治文化。美国建国者之一杰弗逊说过,局部的反抗和冲突是一个和谐的政治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就好像暴风雨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所以,法律工作者要让广大国民明白,在法律规范下的分歧和多样化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特别重要。

    当前,社会多元化与利益分化,我们必须容忍社会里多样化的意见。在国家管理层面上,亦需要表现出差异。

    在被问及如何理解宪政在华国的作用时,祝守正教授说,遵守宪法将帮助政府更好地管理国家,可很多高层领导并没有看出这点重要性。

    他遗憾地指出,官员与学者对宪政的理解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官员们似乎还并不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宪政,还想通过牺牲民众利益来维持社会稳定。其实,宪政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维护,看似削弱了执政党的权力,但实际上将帮助其更好地治理这个国家。官员们也未能理解,社会稳定、市场经济和对腐败的遏制都与法治直接相关。从宪法与法律层面考察,没有媒体柿油、司法独立就不能解决这些问题。

    在华国,宪政理念与政府管理模式存在冲突吗?他答复称,政府官员们至今依赖一种过时的思维在统治国家,很难转换到新的管理思维上。其实,政府应该把过去的历史错误真实地告诉国人,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经验,释放民众思考和表达的权利。

    美国宪政学者麦基文在著作《宪政古今》认为,宪政从古至今的核心命题是国民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到了近代,则表现为审判权独立于治理权。宪政之所以成功的最核心原因,是治理权不能够僭越审判权。其实,在任何国度都不可避免政府决策同民众利益的冲突,特别是在一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实际上,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冲突发生的时候没有宪法与法律加以有效解决,给出一种公平的结果。华国数千年来的动荡史,凸显我们没有一种有序与公正的机制调整各种矛盾。一个为所欲为的政府并不是国家的福音,社会对政府愈发无奈之后,政府也会发现对社会同样如此。因此,稳定并不意味着没有冲突,关键是要把冲突纳入有序的解决轨道。当中,正是法律人起作用的关口。政府假如能够意识到这个道理,应该乐于推进法律人的独立。

    按照国际政治常识,政府和国民不能直接狭路相逢,需要一种独立的力量来消解彼此之间的紧张关系,达到动态稳定的状况。否则不是顺民就是暴民,永远没有公民。治乱的动荡,从而不可避免。司法审判权的独立可以很好地斡旋政府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对双方都是一种更好的限制。实际上,法律人追求稳定,因为他们用过去的法律规范来约束今天的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稳定的力量。就此,有必要温故170年前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分析法律人的话,再启迪国家治理的方向。法律人群体,长期对法律的研究和司法的过程养成对规范的热爱、对秩序的热爱,使得自身对来自任何地方盲动的力量都抱着一种藐视的态度,并愿意把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纳入到法治轨道中加以解决。因此,治国者须深思,独立存在的司法对管理国家所起的作用蛮大。

    “祝老师,您与4位法学者接力3名法学博士生上书参议院废除收容制,也是体现公民倡导宪政的举措吧?”

    “当然。”宪政的核心要义,一方面是限制政府权力让它依法行事。既然政务院的收容遣送法规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柿油迁徙的权利,则依法必须废除。这就需要进行违宪审查。但是,咱们华国的宪法是“睡美人”,自制定半个世纪以来从没有起到过功效,需要“白马王子”大胆吻醒她。于是,我们5名学者紧跟着3个博士上书参议院进行违宪审查,除掉这道血迹斑斑的恶法。然而,我国没有□□可以由公民起诉违宪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据说,早先计划在参议院设立宪法委员会进行违宪审查,却不了了之,憾。所以,我们五位学者在3名博士上书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启动违宪审查的特殊程序,让宪法动真格,树立起真正的威望。

    “您觉得,参议院会采纳你们两批公民的建言吗?”

    “事在人为,尽力无憾。我国公民,尤其法学熏陶过的国民,应该行动起来,出力护法。”

    “国外哲人曰: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确实需要国人坚定迈出第一步。但愿您们成功!”

    近年来,一些以法律学和政治学为背景的学者或律师进入政坛,并走到比较重要的位置。祝守正教授,想没想过参政?“没有。从大四年级开始。我就觉得,自己不喜欢过那种当官耍权的仕途生活。我只想一直呆在高校,教学生、写文章,以书生本色过一生。”作为自我期许,他不希望进官场被同化。不过,就进入政界的人来说,同化是必然的双向改变过程。一方面带给官场新的气象和生态,另一方面你必须去适应官场规则。

    一些知识分子出身的人参加到政治中,算作教授从政,基本上集中在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等领域。还有一部分人本科或者硕士学法律,毕业后考公务员进入政府机关,然后逐步升职,称得上是更宽泛的法律人从政。

    在华国的政治社会转型和宪政改革中,祝守正教授希望如何自我定位?“如果还有些独特作用,那是在当前建设法治的时代,鄙人作为一个法律人向公众传递了一些具有社会价值的法治理念。”

    身处网络时代,他亦对自己提出警觉。网络发达后,民粹主义兴起。这会导致学者迎合大众,造成学术独立的丧失。祝守正教授感到,这对学者是特别大的考验,甚至比和当权者作斗争更艰难。“我觉得应该与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重视自己对公共事件的看法,必须是自己研究获得的结论。尽管可能会面临来自各方的批评,关键在于你要相信自己,既不谄媚权贵也不讨好民意,保持独立而清醒的见解。”

    吴铭记者晓得,祝守正教授距其开部落格仅10个月,点击量已经达百万。一个社科学者而非娱乐明星的部落格得到网友如此热捧,这多少让他自个儿意外。  眼下,祝守正教授是一个完美的学术明星:温雅的外表,磁性的嗓音、丰富的学识以及谦虚的姿态。他频繁演讲布道普法,广受法律行业与大学生的青睐。以前在接受《南国周末》记者采访时,连他自己都说,“在法学界,我算是演讲最多的之一吧。” 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执教大学,他每年到基层法院、大学、甚至偏僻乡村演讲不少于50场。

    吴铭记者了解,华国法学界演讲最多的两个人,一个是“业界良心”蒋和平教授,另一个祝守正教授。两位法学者尽管治学的专业不同,却在普法的道路上一脉相承。蒋先生不顾75岁高龄,依然不停奔走普及法治精神的路上,仍然在顽强表达法律人一种道德追求,并抱有深厚的家国情怀,“长对强权昂首,只向真理低头”。对于蒋和平先生,连祝守正教授都心悦诚服:“每每看到他普法传道,我就受到很大的鼓舞。蒋老师孜孜不倦地向民众讲演,也是对我们后辈进行传灯,竭尽全力推动华国法治前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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