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十)

    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就连高明德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好像走了很久很久,连自己的出生之地都忘在了身后。

    有的人自打出生起就在流浪。高明德一从娘胎里出来,就长着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黑眼珠子比一般小孩大了不少,看久了还有点瘆人。他很少哭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盯着一个地方看。

    等到两岁那年,他突然开口对着自己的娘亲说:“娘,有人趴在你肩上。”

    这句话把周围来看他的亲戚邻居们吓了一跳,就连高母也愣住了,大家都安慰她说:“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小孩说胡话呢,别往心里去。”

    高母也勉强应和地笑笑,心里却始终像悬着一块石头。她看着自己的孩子,那么乖乖巧巧地坐在那里,不觉怜爱之心顿起,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

    三天后,高母死了。清晨她上山砍柴,那天刚好下了雨,山路泥泞,肩上用来捆木柴的绳子不知为何突然断裂开来。木柴滚落一地,人无从下脚,一不小心踩上去就摔倒了。这劳苦了半辈子的妇人也是可怜,碰巧头就磕在一旁的尖利石块上,当场没了气。

    家里人哭丧时,高明德也跟着他们一起跪拜磕头。人们突然提起了几天前高明德说的莫名其妙的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高父是个只会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民,自然是信一些鬼怪迷信的。从这往后,他对高明德就没了好脾气,把他当做是害死他娘的罪魁祸首。

    当爹的都不待见他,那些邻里街坊也就更不待见了。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乡的都知道老高家出了个儿子,会通灵之术,引来恶鬼害死了他娘。具体怎么害的也没人说得清,反正不祥就对了。

    高明德六岁那年,他爹再娶,新来的媳妇对他厌恶得紧,直嚷嚷着要让他爹赶他走。她肚子里又怀了个小的,高父自然事事都依她的,于是扔给高明德一个破布包和一个破碗,就将他赶了出去。

    从此高明德便背着个破布包,拿着个破碗,开始了他的乞讨生涯。

    他一边乞讨一边走,别人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摇摇头说不知道。很快,他身上不同寻常的本事便显露出来。每到一个地方,他就替别人算命寻物。他算命不用看卦,只消用眼睛一瞧,用鼻子一闻,便可以说出这人的来历去处,近几日的运势等等。

    说来也是奇怪,一开始人人都赞他是神童再世,后来却又因为他算得太准,把那些困厄苦难之事都归为是高明德作法害他们,叫他是妖怪,个个都来驱逐他。于是高明德在每个地方都待不长久,一个月不到就要被打得卷铺盖走人。

    至于到了临云镇,他早就心如死灰,只是以一个落魄叫花子的身份每日在街上卖艺乞讨。遇到有好事狭隘之徒,拿他取乐撒气,他也不反抗,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那里,连动都懒得动。夜里没人了,他就睡在城隍庙里,饿了就偷点贡品吃。

    后来有一天,他正躲在庙里准备好好享用一只白天偷来的烤鸡,突然间闯进个穿着打扮不俗的大小姐,吓得他赶紧躲了起来。

    他躲在城隍庙后面,悄悄去看那位跑得气喘吁吁的大小姐。只一眼,他就认定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子。

    这位大小姐就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王莺莺,她一天没吃饭,又跑了一路,此时肚子早就饿得慌了。她摸了摸空瘪的肚子,嘴里嘟囔着:“好饿啊,这时候要是有点什么吃的就好了......”

    高明德看了看手里的烤鸡,趁着王莺莺转过身去整理衣服的时候,悄悄把整只烤鸡都放在了供桌上。

    王莺莺一回头,惊喜地发现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只烤鸡,虽然已经冷掉,但在已经饿极了的她眼里,简直就是世间最美味的东西。她环顾四周,没看见一个人影,于是便双手合十放在胸前,毕恭毕敬地向着早就裂成一半一半的城隍爷像道:“城隍爷保佑,您慈悲心肠,救小女子于水深火热之中,此等大恩大德,我王莺莺永生难忘!”

    说完,她有模有样地朝着城隍爷像拜了几拜,然后满心欢喜地拿起那只炸鸡,也顾不上什么脏不脏了,撕下一只鸡腿就啃了起来。那鸡烤得表皮香脆,王莺莺一边吃一边“嗯——”了一声以示满足。

    吃饱喝足后,王莺莺抹了抹嘴上的油,心满意足地找了个铺着干草的地方睡觉去了。

    高明德偷偷探出头来,看见王莺莺蜷成一团睡在自己寻来的干草堆上,毫无防备地睡得一脸香甜,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那一刻,他突然想要将眼前这个女子永远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一举一动都受他的拥护。

    第二天王莺莺醒来时,发现自己身边突然多了一支玉笛,又想起睡梦中隐隐约约听见的笛声,不由心生疑惑。她又在庙里找了一圈,还是没看见一个人,便把那只笛子收好。

    王莺莺在庙里住了三天,第三天她耐不住寂寞上去去玩,恰巧碰见了一个叫花子在卖艺,于是便有了前面与人起争执被抓回家的事。

    再说那高明德,在这三天对王莺莺的细微观察中,他早已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王莺莺。因此当他看到王莺莺不情不愿地被王家人带走时,一向以只求自保为处事原则的他突然想要帮她一次。

    除了眼睛和鼻子灵敏之外,他还有一项与生俱来的天赋——编造幻境。这个天赋在他经历了各种颠沛流离之后,如今可以说是炉火纯青,除非他自己的心神产生动摇,否则一般人难以轻易打破。

    于是他给王家上下编造了一个幻境。在他们眼里,他摇身一变,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一表人才的富贵公子哥。王莺莺被带走的第三天,他身穿锦绣衣袍,带着一箱箱金银珠宝当做彩礼,来向王老爷提亲,求娶王莺莺。

    如此良婿,实为难觅。王老爷一见了他,自是喜不自胜,对这个未来女婿是怎么看怎么满意,当下就敲定了婚期,就定在一个月之后。王夫人虽舍不得女儿,但也只能听从王老爷的安排,况且她对于高明德也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无论王莺莺怎样哭闹,她最终还是穿上了凤冠霞帔,被送上了喜轿。新郎官心疼大小姐离了家门思亲心切,自愿入赘王家,这当然更合了王老爷和王夫人的心意。王老爷逢人就夸他这位女婿做事周全会照顾人。

    可是不管高明德如何温柔细致,王莺莺对他始终态度冷淡。昔日热情如火的明艳女子好像突然失去了她的光芒,变成了一只让人放在手中把玩的木偶。她把一头乌黑如云的长发绾成了妇人发髻,整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干什么都兴致缺缺的样子。

    高明德不忍心看她这个样子,之前他流浪各地时,听了很多的地方歌谣,再加上他对乐器几乎是一点就通,于是便想教王莺莺吹笛子,好让她每日不那么无聊。

    王莺莺听了十分惊讶。要在以前,她对这些琴棋书画之类的东西是一概不感兴趣的,但是看着高明德温柔的笑脸和低声下气的态度,她不知怎么的,就答应了。何况,她身边正好有一支前不久刚捡到的笛子。

    于是高明德花了几天工夫,教会了王莺莺指法和吹奏技巧。每到深夜,两个人就坐在庭院里,伴着悠扬绵长的笛声,看着月亮,数着星星。高明德给王莺莺写了一首曲子,记在了一本小册子上。王莺莺照着乐谱吹了几句,就摇摇头。

    “我不喜欢,”她说,“这首曲子好忧伤,听了怪叫人伤心的。”

    也许那时,高明德就该明白,他对于王莺莺的感情以及所做的一切,会让她不喜欢,甚至会让她厌恶。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过下去。不久,王莺莺吃东西时总犯恶心,还老想吃酸的,请来大夫把脉,果然是有了身孕。高明德和王家上下自是欢喜,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和她肚子里尚未出世的婴儿。王莺莺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生命也是既惊喜又担忧,她担心自己没办法做到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在别人眼里她总是那么毛手毛脚的。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王莺莺临盆那天,高明德请了稳婆正在急匆匆往家赶,却遇到一位身穿白色长袍上绣绯色纹样的男子拦住了去路。那男子仙气飘飘,面容艳丽更甚女子,脸上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

    “高明德,”男子开了口,声音却仿佛远在天外,“靠幻术编制出来的一场梦,你可曾想过梦醒的那天,会是怎么样的结局?”

    “你是谁,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请你让开!”高明德心下正急着,伸手就要推开男子。

    “何必如此匆忙,我想这里有更为紧要的事情等你去做。”他一挥手,身后的稳婆突然毫无声息地倒下了。

    高明德回头一看,稳婆七窍流血,双目圆瞪,已经咽气了。他吓得双腿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男子满意地点点头,道:“可否借一步说话?”

    他并不是一个以商量的语气,而是不容拒绝的胁迫。

    “何必如此匆忙,我想这里有更为紧要的事情等你去做。”他一挥手,身后的稳婆突然毫无声息地倒下了。

    高明德回头一看,稳婆七窍流血,双目圆瞪,已经咽气了。他吓得双腿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男子满意地点点头,道:“可否借一步说话?”

    他并不是一个以商量的语气,而是不容拒绝的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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