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

    云城是南方的一个小城市。

    这儿的老小区刚改造,灰黑斑裂的老墙皮被重新粉刷,白色和红色的配合使它焕然一新。其中一幢临街楼房的不远处,一个新建的公用自行车站矗立着。

    高大拉风的白色遮雨顶棚,排布整齐的浅灰色车桩,每辆自行车都井然有序地停靠在自己对应的车桩前。

    恰逢梅雨季,阴寒粘腻的潮气常常会出来作恶——捂湿衣角被单,钻进老人的腿骨缝,加一点霉斑到木制品上……

    诚如此时,它们在欺负一个车座子,一个新上任的车座子。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啊烦死了,这该死的湿气又让海绵变沉了,湿乎乎的太难受了。”谭溪暂停对兄弟姐妹数量的统计,开始抱怨天气。

    这是她醒来的第三天。

    兄弟姐妹们都不会说话,谭溪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开了灵智的,算是这片区域里独一无二的、最出众的车座子,她有些骄傲。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趣,太无趣了。

    这里的线还没有埋好,没有通电就不会有人来使用。因为临街,车流多,鸟雀猫狗也很少出现。

    谭溪开始回忆往事,可是直到海绵发胀,她还是什么也记不起来。

    她怀疑,自己可能是个失忆的车座子,失忆前有跌宕起伏的座生。

    具体列证如下:

    1.她生而知事。知道她是个车座子,托着她的是牛油果绿的自行车架,面前的是车桩,空中飞的是小麻雀……

    2.她不记得往事,但是脑海中却偶尔会蹦出一些狗血小故事,比如“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而她失去的是爱情”、“我或许不是天下唯一一个爱上两个女人的男人吧”。这样的剧情没有人在她这个车座子面前表演过,她却能脱口而出,合理怀疑,这是她失忆前看过的。

    3.她觉得自己叫谭溪,甚至知道怎么写,但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

    综上所得,她,谭溪,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车座子!

    雨后初霁,落日的余晖和云交织出绚丽的晚霞。孩童在街头街尾嬉戏,微风送来淡淡的花香。

    “滋啦——”葱姜在锅里爆香,加入八角、丁香等香料,冰糖炒出糖色后放入切成小块的仔排,翻炒均匀加水、老抽、生抽、料酒,盖上锅盖炖煮。

    饭菜的香气飘来,谭溪车皮一紧,用力吸了吸不存在的鼻子。好香,好像是糖醋排骨的味道。

    裹满肉汁的排骨色泽金红,放入嘴中轻轻一抿,骨肉分离,酥香软烂的口感瞬间征服味蕾。谭溪闭着眼幻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再来一碗撒了几粒黑芝麻的白米饭......

    不行,不能再想了。她甩了甩脑袋,试图把排骨抛出脑海。

    “妈妈!那个自行车的坐凳怎么会抖呀?”抱着皮球的小男孩哒哒哒跑向谭溪,好奇地观察。

    谭溪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黑溜溜的一双圆眼,座皮发麻,吓得差点魂飞天外。她不敢吭声,也不敢再动,生怕被发现车座子成精了。

    刚付完钱的妈妈,拎着一袋桃子,皱眉看着跑远的孩子:“快回来,不早了要回去做饭了。”

    小男孩伸出手指戳了戳车座子,发现没反应,失望地往回走。

    “妈妈,我真的看到那个车座子动了,好几下,就靠边的那辆自行车上的!”

    妈妈牵起男孩的手,夕阳下二人一道走远,风送来零碎的话语。“车座子怎么会动,我看你就是手机玩多了,今天不许玩手机!眼睛都玩坏了......”

    “啊——妈妈我不要,我真的看到......”

    呼——

    心虚的谭溪对小男孩暗道一声抱歉,吐出口气,全身放松。幸好没被发现,不然肯定要被抓去做研究。

    她回忆起刚才小男孩手指戳在她身上的感觉,不疼,就是痒痒的。

    不远处有孩童玩闹,谭溪吸取教训,不敢再左右晃动。

    不用吃东西,但是会有微弱的饥饿感,可以小幅度动自己的座身,说话没人能听到......盘算了下目前的情况,谭溪有些沮丧,自己这成精和没成精一样,一点都不像小说里那些呼风唤雨的妖精。

    嗯?小说?

    她为自己又记起一个事物感到高兴,等她想起全部记忆,说不定就有化形的方法,就能解开现在的困境!

    我就说,我肯定是一个不同凡响的车座子嘛,待我修成人形,势必要吃遍这座城的美食,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车座子!

    谭溪美滋滋地幻想,立下豪言壮志。黑色的座皮也遮不住她蓬勃的朝气,她觉得自己整个座子的皮都舒展了。

    夜幕降临,路灯是黑夜里唯一的光。谭溪小心地左瞧右瞧,四周一片寂静,偶尔有几声微弱的虫鸣。

    她满意地收回视线,清了清嗓子:“咳咳。”

    “那么,我就开始了,下面带来《车座子与霸总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谭溪打算顺藤摸瓜,以小说为矛击穿失忆壁垒、想起过去。是的,她准备编小说来刷记忆熟练度......

    “我是红枫小区众多车座子中,最平凡无奇一个的车座子,但没座能想到,几日后,我会因为对‘有情人分道扬镳’的动人转述,火爆全区,成为无数车座子心目中最棒的说书先生!”

    沈松台提着两扎桑皮纸包着的漳平水仙下了出租车。

    “众所周知,车座子们以左右对称、前后齐平为美。”

    沈松台向门卫老张点头问好:“张伯。”,“是小沈啊,又来看你姥姥啦。夜深了,小心脚边。”门卫热情地招呼他进去。

    “有一天,一辆酷帅狂霸拽的靛蓝色自行车来到了这个车棚,它的车座子格外与众不同,45度翘起的座嘴忧伤的指向正前方。”

    “哦~这是一个酷姐~”谭溪捏细声音,扮演甜妹。

    然后又快速压低声线,装出个嫉妒酸男的样子,瓮声瓮气道:“瞧你那个不值钱的样子,我们座嘴都是平平整整的,就它撅着个嘴,一看就不是好座子!”

    沈松台走到拐角,远处被大树遮挡的公用自行车棚露出一角。

    谭溪决定再加一个角色:“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

    远处细碎的声音传来,沈松台不以为意。他祖上血脉有些特殊,哪怕传到他身上的是稀释了无数倍的,比起常人还是不同,他能捕捉到别人情绪激动时的心声。

    “身穿大黑皮袄,脖带大粗金链,嚣张的衣着和他鬼鬼祟祟的身姿形成强烈的反差。”

    他走上鹅软石小道,挨挨挤挤的草尖擦过黑色的裤脚,不可避免沾上了些许薄露,他眉间轻皱,将两包茶叶提高了些。这小路是个近道,能省一半脚程,过了车棚子,离7幢就不远了。

    “众车座子抬头一看,嚯!这是谁?”谭溪念着编造的旁白,快到精彩之处了,她压抑不住激动,拔高了声线。

    沈松台脚步顿了下才继续前行,白色车棚触目可及。他听到了什么?车座子?

    谭溪整理了一下声线,调出个男声,粗声粗气道:“咳咳、爱车,朕来了,有没有想朕?”

    沈松台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他站稳后震惊地环顾四周,沐浴在橙黄色灯光下的车棚静悄悄的,一目了然,根本没有人可以躲藏的地方。

    “我和小伙伴们看着这一幕,瞠目结舌。”

    他左看右看,还是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不知出处的女声间歇响起。他意识到了不对劲,抿唇捏紧了茶叶包上的细麻绳。

    “新来的酷姐终于不再忧伤,它有些彷徨、有些羞恼,咬牙道‘你还知道来找我,我和你的情分已经断在你妈把我丢出门的那天了!要不是、要不是我没摔坏还能用,我现在就不在这个小区的车棚里!而是在垃圾回收站等待粉身碎骨了!’”

    一大段话有点噎喉咙,谭溪缓了口气,再道:“皮袄霸总虽听不懂我们车座子的语言,但他和酷姐心意相通,能约莫感知到酷姐的情绪......”

    离奇的剧情,左右突击,闪入沈松台的耳朵,他要屏蔽这离谱的心声,却发现自己做不到。

    “霸总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金链子,蹲下身温柔地系在酷姐身上,调整松紧,使其恰好卡在座弓和固定夹具之间。‘这辈子,你都是我的车!这次找到了你,我不会再放手!不会再让旁人伤你辱你!’一声呜咽从霸总喉咙里溢出,他虎目圆睁,猩红的眼里涌出泪水......”

    谭溪声音颤抖,呜呜呜她真是一个天才小说家,多动人的故事呀!

    沈松台用拇指指甲猛掐食指指腹来缓解尴尬。明明声音听起来挺温柔的,为什么吐出的字眼却像机关枪一样,他感觉自己的大脑在被疯狂扫射。

    “‘哐——’霸总的一只手撑在酷姐身前的车桩上,另一只手把住座杆,附身逼近,灼热的呼吸喷洒在酷姐座皮上,酷姐座皮一紧,心跳如鼓。”

    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替别人尴尬。他用鞋底来回碾着鹅软石,强行让自己放松。

    谭溪全然不知自己的即兴小说这么快就迎来了第一个读者,还在眉飞色舞地表演:“霸总嗓音低沉:‘爱车,要不是这几天你受了惊,整个车都憔悴了,真想现在就骑你逛两圈,让别人看看我们有多么恩爱!’在我们一众车座子钦羡的目光下,酷姐变得十分娇羞:‘你真讨厌!干嘛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

    一句话比一句话炸裂,沈松台神情呆滞,原来你也知道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啊......

    可惜脚下是鹅软石,如果这是去年他在海边度假时听到的,他一定会踢掉拖鞋,怀揣最大的敬意为这位演说奇才,在沙地上抠出一座城堡。

    “‘太感人了,酷姐,你得到了一份所有车座子都羡慕的感情!祝你们幸福!’我这样说道,包括酷姐在内所有车座子都看向我,普通平凡的我第一次被这么多目光肯定,心中意气风发。”

    没有人能拒绝八卦!离奇的故事驱散了他的警惕,沈松台换了只手提茶叶,等待下文。

    此时的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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