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哥

    假期除了在家里呆着外,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我在巫溪镇没有什么朋友,搬来的时候正好高三毕业,之后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地学习,所以对这里更不怎么熟悉,能让我待着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我继父的家,另一个是凡哥的小房子。

    我继父姓季,我一直叫他季叔叔,这个称谓从他和妈妈结婚前一直叫到了现在。

    他是在一家医院工作,每日除了上班就是在家看电视,家里还有一个老人,也就是我继父的爸爸,除此之外,还有个孩子叫季晨羡,这个孩子是季叔叔的孩子,他沉默,不喜欢说话,每天呆在自己的房间里,除了看书就是画画,像个木头一样,他的眼神带着空洞和落寞,那是一种可怕的眼神,你坐在他对面常常觉得自己也将要被那黑暗所吞噬。

    我是不喜欢待在这个家里的,一点也不熟悉,从房间地板的温度到厨房飘出的菜蔬的味道都不熟悉,这个房间生长的人除了熟悉的黄皮肤外,也一点都不熟悉,但是没有办法,妈妈在这儿。

    在高三之前我和妈妈都过着简单的两个人的生活。

    我的爸爸离开我们很久了,在我还不明事理的时候,他就因为疾病早早的离开我们了。

    我至今对他的回忆都只是他躺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里,身体盖着一片白色的布,只露出一张青色苍白的脸,他的颧骨很高,是个瘦削的人,他的眼珠子顶着眼皮突出,下巴上落满铅色的胡子茬,妈妈抱着他的身体嚎啕大哭,她的头发凌乱的洒在他胸前的白布上,她的眼泪落满他铅色的下巴,她抚他的脸,她抱着他的脖子。我吓得躲进姥姥的怀里,把脸埋进她的小腹,姥姥推着我让我替妈妈擦眼泪,让她别哭了,我哆哆嗦嗦的上前,伸出手抹过她的眼角“妈妈,你别哭了。”她没有止住哭声,反而抱着我更大声地哭。

    之后我们的生活就失去了一个人,而我从来都没有意识到他的失去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无非就是妈妈比以前更忙,更没有时间照顾我,所以我会一个人跑到刘铭晟家里,和他待在一起,看他写作业,我拿着他的玩具车和电子枪在一旁玩。

    在我初二之后,慕晓晓来到了我的生活里,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便会来陪我,那时我已经情窦初开,意识到自己对刘铭晟有特殊的感情,那种感情很强烈,看到他的时候会心跳,会想摸他的下巴,不过我确实是摸了,在刘铭晟坐在客厅喝茶的时候,我飞快地伸出自己的双手捧着他的下巴摸了一下,感受到他的下巴有短粗而坚硬的汗毛,那种扎扎的感觉意外地让我安稳,这个动作被刘铭晟的妈妈看到了,她之后就不太喜欢让我去找刘铭晟了,她说刘铭晟快高三了,学业繁重,我去了会打扰他学习的,所以我就不怎么去找他了,反而变成了他找我,他会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拉着我在大街小巷里走。

    季叔叔的出现一下子打破了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他是经慕晓晓妈妈的介绍才认识我妈妈的,他们约着吃了几次饭,然后又拉着我去正式吃了一次饭,在我高三一年里就决定了要在一起,完全没有给我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机会。

    我只知道,我心里是介意这位新来的叔叔的,他的脸庞方方的,带着一脸的严肃,在鬓角下长出了很多的头发,据说这样长相的人都很严厉,而我惧怕着严厉,所以我惧怕着季叔叔。

    我和妈妈同季叔叔吃完饭的那天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我想很多很多的事情,我想这个季叔叔如果和妈妈在一起,那我的生活会被怎样地颠覆,我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我们以后又该如何一起生活?而妈妈呢?她会不会从此就不再属于我了?而那时我还不知道,最令我痛苦的不是我和季叔叔要怎样一起生活,而是我要离开忆城,离开刘铭晟,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那个夜晚我在凌晨一点起身站在窗户口,看着苍白的月光和冰冷的建筑,心情如潮水一般,一浪一浪,翻滚着从心的地平线打过来,我转身迫不及待地打开衣柜,翻找衣服,然后出门。

    我站在慕晓晓家门口,看着那堵厚重的门,几欲伸手敲开它,但手却悬在半空中,没有丝毫的勇气,冰冷的空气沉重地流动,我的鼻息伴着一缕一缕的水汽徘徊着消失,我低下头,手也放了下来,转身带着自己的影子离开。

    黑暗的影子在我的身后跳动,我真不知道自己去哪儿,我看着墨一样的天空,凄冷、深不可测。

    我想念刘铭晟,我想他如果此时此刻在我身边该多好,我可以抱着他的身体像高二那个冬天一样慢慢呼吸,从此在他的温暖里长眠不醒,他会保护我,他会给我温暖,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没有在,此时此刻的他或许在大学宿舍的床上酣眠。

    我晃晃悠悠地走到一个电话亭,在身上找出两个一块钱的硬币,投进去了一个,拨了刘铭晟的电话,那边一直没有人回应,直到过去了十秒钟电话才通了。

    他低声“喂?”的一声,我立马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喊他的名字“刘…铭…晟”,那边出现了窸窸窣窣起床下床的声音。

    “刘铭晟,我想你了。”我抓着听筒,另一只手捏着剩下的一枚一元硬币,摩挲着摩挲着,摩挲出粘稠的汗液,刘铭晟那边没有回答,只有开门关门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想听你的声音。”我的手已经放在了电话亭的台子上,撑着自己的上半身,头抵在亭子的塑料边缘.

    “刚到卫生间里,怎么了?怎么哭了?”他温柔地问我

    “我妈妈要结婚了,我该怎么办呢?”

    “什么时候的事?”刘铭晟问我,他的声音里多了几丝紧张,我的头发凌乱地飘荡在前面,几片大的黄色梧桐叶子飘到了我的面前,我用脚轻轻把它们踩碎,“咵嗤”一声,它们变成了碎片“今天晚上一起去吃饭了,他们说明年夏天等我高三毕业后就结婚。”我移开自己的脚,风把叶子的碎片吹着哗啦啦地跑,跑到了灯光也够不到的地方.

    “没关系的,阿姨会一直爱你的,不管到哪儿,不管任何时间,她都会爱你的,我也会,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地轮回,我都会爱你的。”

    我呜呜咽咽地哭泣,抱着听筒,突然“叮”的一声,电话自动挂了,我急忙去投剩下的一枚硬币,可它在进口的地方突然掉落,掉进了一个开裂的砖缝里,我趴在那儿,使劲儿用指甲往出扣,边扣眼泪边“啪塔啪塔”往下掉,把砖块全部染蓝,指甲盖和□□连接的部分撕裂开来,有小血滴渗透出来,秋季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我软坐在无人的街道上,像个傻瓜.

    高三毕业后,我得到的消息不仅仅是他们要结婚了,还有我和妈妈要搬到巫溪镇,那是我最忍不了的,我和妈妈争吵,和她反抗,最终得到的依旧是我们必须搬往巫溪镇,而那段我几乎要奔溃的时间里,刘诗龄出事儿了,刘铭晟他们家上下闹得鸡犬不宁,他根本没时间来理会我这件小事儿了,我就这样离开了忆城,带着恐惧的心情,后来的后来,居然渐渐地就融入了这个家庭,到底不是怎么亲切地恰如其缝的融入,只是不再感到惶惶不安.

    我披着针织披肩,在厨房里炸红薯片,爷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季晨羡在一旁看一本美术类的杂志,他眼神飘忽,明明盯的是杂志,可眼神却像是看地面,我把炸好的红薯片放在桌面上,递给爷爷,然后又推到季晨羡的面前,他看了一眼,取出一片,在嘴里嚼了半天,依旧一句话不说,他的世界似乎永远都远离人类。

    我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看的书“你准备学艺术吗,看这些。”

    他摇了摇头。

    爷爷在一旁掺了一句“他要学理的,以后当医生。”

    我不再说话,桌子上放着一杯茶,几片翠绿的茶叶在水里飘飘荡荡,卷曲出妖娆的姿态,水汽从水面一直往上伸,最后晃晃悠悠地伸进这细密的空气里。

    手机一直在响,我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字“齐阳洋”,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季晨羡转头看着我的手机屏幕,我接了电话,起身朝阳台方向我的房间走去,季晨羡一直看着我从他的视线里渐渐掉出去。

    齐阳洋问我假期回忆城吗?我看着窗外孤立的楼层和远处萧瑟的云朵,大股大股的气体从天边巨大的烟囱里冒出来,然后急速地向空中盘旋,化成一朵一朵没有养分的云朵。

    我告诉齐阳洋,自己会回去的,毕竟姥姥还在忆城呢。

    我很想问齐阳洋信里的事儿,问刘铭晟现在在做什么,问他生活的好吗,他有没有在心里有一点点地想念我,这份想念有多少,足够支撑我们重新见面吗?但是我觉得问多了很无意义,我们已经彻底的离开了彼此,他有了他的爱人,我有了一个不怎么爱但却可以和我说早安午安晚安的男朋友,我缄口不问,反而和他拉起了闲话,问他最近有什么好玩的事儿发生吗?

    他直接有力地回答“慕晓晓回来了。”那一句回答突然坚实有力地捣在胸口上,没有鲜血,但内心却疮痍残生。

    那个满脸笑容的女子浮现在我的眼前,她转过头肆无忌惮地笑,发出银铃般的声音,在黑暗中安静的空气里笑着搂着我,同我说关于女生之间羞怯的话题;她在午后沉闷的大街上突然笑起来,整个街道都被这笑声炸开一个口子,热闹汩汩地流出来;她在黄昏对着巨大的喷泉“咯咯”地笑着,声音婉转,她的眼眸清澈如水,脸上都是没有一丝俗气的笑,那是直击灵魂的笑,像是蒙娜丽莎一样的笑。突然那笑戛然而止在那个夜晚,她在彩色的灯光里哭着闹着,然后我再也没有勇气面对她和她藏在笑容里的忧伤。

    “她还好吗?”我的那一句久别的问候缓缓地飘出来。

    “她应该是我们中间最好的吧,不费一丝一毫的力就拥有了那么多的财产,又是出国留学的,又是坐拥众多男友的。”齐阳洋是笑着说这句话的。

    我默然了,我不是问她生活好不好,而是问她的内心还好吗?只是一个人的内心藏得太深,谁人又能窥探地出她的内心到底好不好,即便不好,当她堆满笑容的时候,你就以为她的天空灿烂如花。

    “阳洋,我了解她。”她应该过得不好,她就是个小孩儿,天空就那么大,只要有一个地方碎裂,那整个天空都会哗啦啦的碎裂,不留一点时间去接受残破的内心。

    我们都知道这个话题再也聊不下去了,他因为慕晓晓的错误失去了刘诗龄,所以他对于慕晓晓只有埋怨没有其他多余的感情,而我因为自己的疏漏而使得慕晓晓背负了沉重的情感压力,我的内心对她只有满心满心的惭恧。

    齐阳洋挂了电话,我看着窗外远处的楼,温暖的冬阳打在楼房的侧壁上,铺设出一道华丽的金色绸缎,从楼房的顶端一直延伸到底端,最后消弭在地面寒凉的阴影里,我抱着胳膊吸气。

    晚上的时候,我决定出去走走,我顺着巫溪镇的一条小街穿过去,看到卖糖葫芦的老头推着自行车在寒风里瑟瑟发抖,我买了两根,继续顺着街道走,夜色寂寥,左右走路的人都静悄悄的,偶尔几句低声说话飘进耳朵里,我看到自己鼻子里吐出的气在空气冻结成白色的雾。

    一家简易的糖果店映入眼帘,我推开门走进去,看到一个小伙子在帮别人称糖果,看到我进来了,就吆喝着让我坐在暖气旁边,我听话的把身体移到了暖气旁的椅子上,整个人向上蜷缩,把手搭在暖气片上,温暖的感觉顺着指尖向上蔓延。

    好不容易,他得了空闲,坐在我旁边“好久不见啊,林叶。”

    我点头递给他一根糖葫芦“凡哥生意好忙呀。”

    他笑笑,解开袋子,咬了一个糖葫芦“正好过年放假,所以来老爹的店里帮忙,挣的钱都是他的,我一分不拿。”

    我伸手从糖盒子里取出一个糖,剥开糖纸将白色的糖挤到了嘴里“你们放多长时间的假?”他用手比了个七“七天。”

    凡哥是我在巫溪镇为数不多的朋友,和他的认识似乎也和刘铭晟颇有渊源,我刚搬来巫溪镇的那个高三毕业后的漫长暑假,刘铭晟曾来看过我,他的心情不是太好,因为自己姐姐的事儿,他和我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们在一家小吃店吃东西的时候,刘铭晟打翻了凡哥的一杯可乐,而且直接洒在了他的身上,我吓了一跳连忙替他擦拭,却没想到刘铭晟认识凡哥,他说自己假期在一家公司实习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凡哥,还报了那个公司的名字,凡哥一笑,推过我的手,亲切地说没关系,他边自己拿白色的卫生纸擦边说“哦,我知道了,曾经给他们的儿童服装广告写过广告词.”

    因为刘铭晟在外人面前总是很健谈,所以我们拼了一桌,听他们聊了很长时间。那是我初次见凡哥,知道他在当地的一个小编辑社做编辑,而他还是儿童故事杂志的专栏作者,写的故事流行于巫溪镇的大街小巷,为许多小孩儿所喜爱,但他本人长得一点也不天真,络腮胡子,接近光头的毛寸头,是个不像大叔却装成大叔的小伙子。

    后来我们偶遇了几次,我对他多了一些了解,知道他曾经也在大城市待过,后来辞职回到巫溪镇这个中等城市,他的爸爸开着一家糖果店,妈妈是家庭主妇,他们的家庭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普通家庭一样,夫妻恩爱,孩子从小承欢膝下,我很羡慕他的生活,可能因为我的生活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了缺口吧,而那个缺口永远没办法弥补。

    靠着暖气片的身体渐渐暖和起来后,我帮着他收拾了店里的东西,然后我们俩在附近的摊位上吃了小吃,顺着街道回家,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话语时断时续。

    凡哥猛然问起我男朋友的事儿,我看着路灯,停顿了下来“我好像不应该和莫佐亦谈恋爱,我根本不爱他,但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来跟他说分手这件事儿。”

    凡哥点了一根烟,烟雾缭绕,在昏黄的路灯下寂寥地盘绕着向上飞,他吸了一口,烟头出现了点点的红色火星子,他吐了口烟“你就是心里太乱了,人心里乱的时候做什么决定都容易错。”

    我点头“是啊,所以现在算是自作自受吧。”

    我又移步朝前走,凡哥紧跟着我的步伐“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如果你跟他说了分手又会怎么样呢,你们本来就不是太亲密的朋友,回归到原先各自安好的状态也是可以的,彼此都没有损失,而你这样百般纠结,到头来心烦的是你们两个人,他要想办法从你这儿得到爱,可是你却是一如既往地保持冷漠,时间久了,他就会在你的冷漠中失去信心,而你呢,在纠结中加重自己的心理压力,你们这又是何苦呢?还不如分开,老死不相往来的好。”

    我点头“是这样呀,不过我自己总是太纠结了,我永远都没办法向自己妥协。”

    我突然转过身看向他的脸,他脸上的胡子像黑色的苔藓一样布满他的半张脸,使人看不到他的下巴,我一直很想看他的下巴,在我的心里,一个人的下巴会随着他的性格长成不同的样子,刘铭晟的下巴是瘦削的,摸上去能感觉到骨头的坚韧,他的性格就是坚强的,而且令人感到安稳,莫佐亦的下巴我没有怎么注意过,但我观察过吴伟嘉的下巴,很立体,像小男孩儿的下巴,他的确也让人觉得简单快乐。

    凡哥的性格是自由的,他像风,随处可依,随处可停,所以他的下巴应该是尖而有弹性的,但我看不到他的下巴,只能猜想。

    “凡哥,你为什么永远都没什么烦恼呢,觉得你的生活简单而又随性,如果一样东西可以代表你,我觉得是风、水。”

    他笑了起来,夹着烟的手指抖动着,连下巴上的胡须也在抖动,在他的胡子间露出他雪白的牙齿“不是没有烦恼,我也有,只是我从不让它控制我,我可以掌控它,即便我放不下它,但我仍旧可以让它不扰乱我自己。”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把眼光瞟向晚风中昏黄的路灯,灯光像是无数粒尘土一样在那方天地间漂泊,上上下下,不休不息,不疲不累。

    他说天晚了,要送我回家。

    我们绕过巷子,从菜市场穿过去,什么人也没有,整个城市陷入寂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慢慢悠悠地晃荡,像是无处着落的孤魂野鬼,凡哥弹了弹烟灰,又吸了一口,他整个脸在吸烟的那一刻都瘪了回去,在吐出烟圈后又撑了回去。

    我手插在衣兜里,看着他留着胡子的瘦削面庞,嗔怪道“少抽点烟吧,对身体好。”

    他笑笑“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文学专业,总有点忧伤情节,所以就学着抽烟,学着从烟雾里探听这个世界的苦难,后来竟然成了习惯,即便不再庸人自扰,依旧放不下这毒品了。”

    他这话倒说的文艺,但我依然毫不客气的回他一句“有什么放不下的,不过是自己内心还有点依恋罢了。”

    他笑笑“是得戒了,戒不戒得掉就要等着看喽。”他把所剩不多的烟丢到了垃圾桶里。

    我抬头正好看见长长的街道上昏黄的灯光一路延伸,那些灯光都藏匿在黑暗里,发出温暖的光。

    他说“回家吧。”我跟在他后面,慢慢地向我们小区走去,一路上街道安静,只有我们的脚在地面上摩擦来摩擦去,发出细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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