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世界是奇妙的,每当你觉得它已经足够厉害的时候,它总能给你一个惊喜。

    谁年少的时候没有幻想过成为主角呢?或成为一个厉害的角色开局即巅峰,或成为魔法少女拯救世界,再不济也得有点特殊能力。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搬砖的搬砖,社畜的社畜,再也不行也去摆了个摊卖煎饼,与小时候的梦想背道而驰,成为了最普通不过的人,这是大部分人的现状。

    没有狗血的豪门恩怨和重生,也没有大卡车和穿越,生活就是那么平凡而又可悲。

    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的,我曾经幻想过成为主角,毕竟我可悲的身世和一定的天赋,是多么完美的配置啊,不是吗?

    但最终沦为了一个工资稍高的打工人,每天都很忙,但又不知道在干嘛就是我现在的生活状态,虽然已经工作了,但颇有我大一的风范。

    我唯一的乐趣是看些小说,但我不喜欢主角,我就喜欢各种美强惨的大反派,因为我自己当不成反派。

    毕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然后经历了残酷的高考,上了四年大学,即便能做到,我也确实干不出什么危害社会的事了。

    但我特别喜欢那些反派,看着他们手有余刃的解决违抗自己的人,看着他们高高在上的发布着自己的命令,看着他们登上王座,站在世界的巅峰,多么的令人着迷。

    所以当看着他们一个又一个被降智,然后被正义的主角抹杀,或者送进大牢的时候,我都特别的无语。

    《哈利波特》这套小说我想大多数人都略有耳闻,我很喜欢里面的反派,汤姆·里德尔,注意,是汤姆·里德尔,不是伏地魔,虽然伏地魔也略有魅力,但在我看来,他还是差了点。

    汤姆·里德尔是众所周知,可以单开一本书的反派,毕竟但凡操作不要那么偏激,从孤儿院爬上黑魔王的道路,就足够写一本长篇男频爽文了。

    帅气的样貌,凄惨的身世,绝佳的能力,是标准的反派配置,所以很遗憾,在一本儿童读物里,他不得不死。

    虽然遗憾,但那也没办法,毕竟谁让他是反派呢?而我也只能无能狂怒。

    这本书某种程度上来说很现实,大家都是不完美的,西弗勒斯·斯内普,他的作为值得称赞,但是也称不上什么顶顶好的人。

    赫敏·格兰杰小姐,聪明,机智,美丽,但在对待家养小精灵的事情上,多少有点偏激,例如这种的比比皆是,比如鹿犬狼三人组,他们好吗?好,但校园霸凌又是不可抹去的一段。

    就是但就是因为这种矛盾,他们每个人都无比真实,而我也因此格外热爱这本小说,和他描写的世界,我热爱里面的每一个人,不论对错和正邪,除了某只老鼠以及粉色癞蛤蟆还有某只花孔雀,谢谢。

    彼时的我不久前,刚看完一次《哈利波特》的电影,正做着飞往国内的飞机,常年在外出差的我难得回一趟国,坐在那看着窗外回顾着剧情,但就是这么的凑巧,飞机失事。

    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倒霉,但无所谓了,毕竟对我来说,这种来自意外的死亡是一种神明的恩赐,即便我根本就不信神。

    ……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发懵,那些绝望的呼喊和哭声还在耳边环绕,但既然我还能睁眼,就意味着我没死,或者说没死透。

    但我这活动自如的身体和明显不像医院的房间都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

    但我现在也明显不在自己家,我从床上下来,明显的发现了不对劲,我此时的身高就像是个刚上小学的孩子,我甚至没比那床高多少。

    把所有不可能的选项排除后留下来的,即便再离谱,也是正确答案。

    所以很明显,我穿越了。

    房间的装饰明显是西方的,但我甚至找不到一本日历来确定时间。

    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其中不乏一些西方著作,所以我根本没法确定到底穿越到哪了,只能通过窗外的街道,姑且判断一下,较为古朴的汽车和街道告诉我,大概率是一九几几年。

    不像某些小说女主那样继承了记忆,我对于这个地方没有丝毫的了解,在我确定到底穿越到了什么地方之前,还是小心为妙。

    但光呆在房间里,什么也确定不了,而且指不定什么时候来人,在经历了一分钟的思想斗争后,我出门了。

    这个房间是在二楼,楼梯左拐第一间,开门转个弯就是卫生间,算是蛮明显的主卧位置。

    张望了一会儿,确定房子里没有人,我开始大胆的调查了起来。

    整个房子只有一间主卧和一间次卧,两卫一厅一厨,有一个小书房,还有一个院子,虽然都不大,但算得上是高级配置了。

    我在客厅里看见了日历,现在是1933年12月16日,知道了,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

    1933年有什么大事吗?没有,可能有,但我不知道,我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似乎也没有哪本小说着重描写了这年,翻了半天前功尽弃。

    没有任何的线索,并且接下来也没有调查方向,总不能让我出去跟邻居打招呼,然后说“嗨,你好,我失忆了,请问现在什么情况?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吧?。

    谢谢,当场社会性死亡好吧,我瘫在沙发上思考人生,墙上的时钟指针指向了八点,小孩子还在长身体,这会子啥也没吃,饿得慌。

    就当我准备爬起来去找找有啥吃的的时候,砰的一声,从后背响起。

    随后传来的是一阵尖锐的说话声“哦,小主人,你醒了!天呐!伊格还以为您要迟点呢!哦,我还没有做好早饭,小主人一定很饿了吧?我真该死!我马上就去做早饭!”然后是一阵咚咚声,是脑袋敲在墙上的声音。

    当我转过头去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矮小的皮肤满是褶皱的家伙在撞墙,他撞了好几下,然后自言自语哀嚎着,拎着篮子去了厨房。

    如果那家伙注意点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小主人现在已经完全傻掉了,多么熟悉的样貌,刚看完电影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啊!

    家养小精灵!哈利波特!魔法!霍格沃茨!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多么的令人震撼,这死的可太值了!机票钱没浪费!

    如果这个时候我身边有个人,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抱着他一顿嗷嗷叫,但没有,于是我只能扑向柔软的沙发,然后抱着一个软垫嗷嗷叫。

    即便看过再多小说,再多同人,但当自己真的穿越了以后,那种激动的心情是无以言表的。

    在确定自己穿越的不是什么黑暗系无限流之类的奇怪小说之后那种放松感再加上穿越到自己喜欢的小说的喜悦感叠加在一起足以让人疯狂。

    在发了一顿疯之后,冷静下来就是无尽的思考,1933年意味着什么?不意味着什么,但伏地魔啊不汤姆·里德尔1926年出生,也就是说,现在的汤姆·里德尔才7岁,甚至说才6岁,因为他还没有过他的生日。

    1938年,他进入霍格沃茨,也就是说,还有5年,但因为现在已经12月了,所以四舍五入4年。

    多么重要的一个时间点,如果我穿越的是哈利·波特的子世代,那么我会老老实实的混入主角团,然后走路线,毕竟那时候的伏地魔已经救不回来了。

    如果我穿越的是亲世代,我可能会苟着,实在不行了就疯一把,加入食死徒,说不定能把人给掰回来点,大不了一死。

    但我穿越到的是,嗯,祖世代?总之就是个非常关键的节点,你说我就这么苟着,苟他个几十年?我不甘心啊,这么关键的时候!

    可以拯救自己喜欢的角色,可以去见自己喜欢的反派,结果你就让我摆烂,然后十几20年后呢,经历战争,那时候就是苟不苟得住的问题了好吧!毕竟真到那时候,我年龄也大了,什么疯狂一把加入食死徒就算了。

    所以我现在有三个选择

    1把汤姆·里德尔给噶了

    2走救赎向女主流感化汤姆·里德尔

    那可能有第三个选项,但我列不出来了,首先,第一个先pass掉。

    先不说我这小孩般的身体,就算是上辈子那个20多岁的身体,对上汤姆·里德指不定一个魔力爆发就无了。

    第二个选项也算了,救赎向的同人文,我看的还少吗?有几个有好下场的啊。。。

    虽然罗琳说过,汤姆是可以掰回来的,但前提得是从小养成,以我作为半单推人,对他的了解,这种人你就不能让他看见世界的黑暗面,不然以他的学习能力真的分分钟就黑化。

    如果你从小教育他为人正直,不要干坏事,那么他会一直安安稳稳的长大,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别人抢了别人的糖果,然后发现这样就不用花钱了,那么他会去学习。

    不是天生坏种,而是极度利己主义,也许他不会长成带恶人,不杀人不放火,但也绝对长不成什么正直善良三好青年。

    再不济也得是个会为了利益半其伪装与别人虚与委蛇的家伙,况且,冈特家什么情况啊?他这种不遗传点什么精神病就不错了。

    哪怕再怎么去感化他,让他再怎么感受爱,也不可能有多正常。

    但我也不需要他有多正常,我可不想成为什么虐文女主,救赎流不行,那就养成,养出一个绝对符合我要求,不会脑残,不会发疯,拥有着绝对理智和魅力的黑魔王!

    很好,黑魔王养成计划正式开始!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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