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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凑得格外近,在微弱的灯光下,顾淮那对黑曜石般的眼瞳像古井一般深邃,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的时候,宁欢只感觉好像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顺着脊梁骨窜了上来,整个人都有些轻飘飘的。

    科学来讲,这应该是多巴胺分泌产生的效果,据说,这便是热恋期两人会上头的原因。

    活了二十多年,宁欢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不过,她之前怎么没发现小顾同学还有点闷骚呢。

    语不惊人死不休。

    不行,中国女人绝不认输,她总不能把面子里子一起全丢了。

    宁欢微微歪了下头,杏仁眼带着笑望向他:“也就那样吧。”

    居然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顾淮从喉头压出一声低低的笑,没想到小姑娘还挺倔,丝毫都不肯吃亏的。

    但要比起没脸没皮,谁能比得过自己呢?

    “哦~”顾淮了然般拉长了尾音,然后便低下头,两人的鼻尖几乎都要碰到一起了,眸子中还闪着兴味的光。

    “欢欢既然不喜欢,那我就做点更过分的?”

    宁欢:……?

    你在说什么虎狼之词!这是我一个单纯女大学生该听的吗?

    顾淮的长相本就是特别有冲击性的那一挂,放在现代是妥妥的浓颜帅哥,但平时他在宁欢面前却总是温雅又柔和的,以致于让她完全忽略了他骨子里自带的那股凌人气势。

    而此时此刻,他那对漂亮的凤眼里就盈满了一种势在必得的决绝,是让宁欢感到很陌生的情绪。

    她后知后觉的感受到了些危险的气息,下意识想向后退,顾淮却没给她这个机会,骨节修长的手指扣住了她的后脑勺,让她退无可退。

    一股清冽的气息扑面而来。

    宁欢:……哦豁,刺激,小伙子玩得挺花的嘛。

    不过,和喜欢的人贴贴什么的,她倒是没什么意见。

    宁欢纤细的睫毛只是颤了颤,便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看上去前所未有的乖巧。

    顾淮心里一跳,觉得这应该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刻了。

    他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虔诚地凑得更近了,注视着那在昏暗光线下依旧漂亮的唇瓣,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

    “小宁子!”一道声音如同炸雷一般在黑暗中响起,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宁欢一个激灵站起身,就看见赵昕像一只花蝴蝶一样向她跑了过来,到面前的时候才摊开自己的手掌给她展示:“你看,是菱角!我们小时候还一起去采过呢!”

    宁欢:……很好很好,上一秒还是粉红泡泡,下一秒宝宝巴士。

    她瞥见了旁边的顾淮已经委屈到有些扭曲的帅脸,不觉很想笑,但是幸灾乐祸着实不道德,便拼命压住自己马上就要和太阳肩并肩的嘴角,抬手从赵昕手里抠了一个黑乎乎的菱角出来。

    转而拉起顾淮的手,把它塞了进去:“过去每年端午节的时候,我们都会编菱角形状的挂饰来祈求平安,你们家应该没有这个讲究,那就送你啦!”

    顾淮:……我并不太想要这个,宝宝委屈,可是宝宝不说。

    他不爽的神情有如实质,赵昕虽然傻,但也没傻到那个地步,他的视线在面前两人有些莫名其妙的氛围中走了一圈,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打扰了些什么。

    突然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赵昕:……对不起,顾大哥,请您大人有大量,留我一条狗命!

    他还算有眼力见,把刚从河里捞起来的一把菱角全塞回了自己口袋里,忙不迭说着:“那你们俩慢慢玩,我先去找青珌姐了!”

    说完,便立刻逃之夭夭,像是身后有鬼在追。

    宁欢:……怪奇怪的。

    她回过神,拉着顾淮的手走到了一处无人的角落,看着顾淮那张委委屈屈的脸,感觉狗狗的尾巴都已经失落地垂下去了。

    宁欢没忍住,抬手摸了摸他背后的黑发,依旧毛茸茸的,手感很好:“别不高兴啦。”

    就算得到了安慰,顾淮依旧不高兴,他掀起眼帘,眸子里带着点渴望:“刚才的事……”

    宁欢唔了一声:“以后看你表现。”

    ……!

    欢欢的意思是以后还有机会!

    话音刚落,狗狗就又重新高兴起来,尾巴不停摇摆,漆黑的瞳仁都闪着灼热的光。

    宁欢不觉有些想笑,这便是传说中所谓爱情的滋味吗?自己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能牵动对方的心。

    说起来,还挺有成就感。

    但是今晚出来,也不单单是谈情说爱的。

    宁欢从袖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荷包:“喏,这个是给你的。”

    顾淮平日里总是神思敏捷的头脑都变得晕乎乎的,今天到底是什么好日子,欢欢不仅喂自己吃东西,还送自己荷包。

    另外,如果不是那个可恶的赵家的小兔崽子,说不定他们就真的更进一步了。

    今晚回去之后一定要把今天这日子记下来,哦,今晚是中秋节,终于想起来了。

    他凭着仅存的一丝丝直觉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个小小的荷包,才发现上面的绣面并非常见的飞禽走兽一类,而是一束开得正盛的西番菊。(古代对向日葵的雅称。)

    顾淮有些怔愣,细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个图案,此时天色昏暗,只有河边不少人手里端着的烛台,提着的灯投射出的光线。

    他看的并不太清楚,但能感觉到那针脚有些微的毛糙,显然不是出自于一个精于女工的绣娘之手。

    顾淮有些受宠若惊,哑声问道:“这是欢欢绣的吗?”

    “是啊!”宁欢的语气分外欢脱:“我找青珌教我的,有点丑,但是是我第一次绣东西哦!”

    古代的绣品纹饰多样,若要送给男性,绣的也多会是猛禽瑞兽,但是宁欢到底是一个初学的新手,怕把可爱的小动物绣成变异物种,便选了较为简单的花卉。

    要说起为什么要绣向日葵?

    那当然是在玩一个谐音梗,“一举夺魁”嘛!

    当年她高考的时候,她的班主任就给全班的每一位同学都送了一朵向日葵。

    但是宁欢也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向日葵并不叫做向日葵,由于是外来的异国作物,如今的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其为西番菊。

    不过没关系,这就当成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好了。

    “最近我问了我爹,八月二十五便是乡试,再过几天,你要启程去滨州府了,这算是临别礼物吧,希望你一举夺魁,蟾宫折桂。”

    其实顾淮无论怎样都想不出,这些祝福和西番菊有什么联系,但此时此刻,这件事半点都不重要。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欢欢,第一次,绣东西。

    他低下头,看向宁欢隐在袍袖下,看不太真切的手:“欢欢受伤了吗?”

    “嗯?”宁欢一愣,转而便笑了:“没有,我就算不擅长做针线活,也不至于笨手笨脚到那个程度。”

    宁欢不擅长刺绣,但她却很擅长用碎布头做小娃娃,是她从小就喜欢的消磨时间的爱好,自然不至于在用针的时候伤到自己。

    闻言,顾淮终于松了一口气,欢欢的手其实很好看,指骨细长匀称,就算加上官家小姐这个前提也是格外的好看。

    那些费手的活计才不是欢欢该做的,他舍不得。

    顾淮把荷包小心翼翼地收好,弯腰抱住了宁欢纤细的腰,又嗅到了那种令他莫名安心的气味。

    他把自己的头窝在宁欢柔软温热的颈侧,在她耳边轻轻哈气:“我很喜欢,谢谢欢欢。”

    宁欢闷闷地嗯了一声,耳边有些发烫,但还是嘴硬:“只喜欢荷包吗?”

    “嗯?”顾淮歪过头,即便他已经弯了腰,却还是比宁欢高一些,笔挺的鼻梁向下碰上了宁欢的,他看着她在昏暗光线下依旧明亮的杏仁眼,难得一时无言。

    半晌,他忽的有些惊喜,欢欢说这话,应当是在暗示他吧,是吧是吧?

    但还没等他开口,宁欢便接着说着:“顾淮,我可是很挑剔的人,若要谈喜欢,可是要谈一辈子的。”

    她依旧笑眯眯的,双眸弯成了新月。

    “自然。”顾淮压着嗓音说道。

    他一直未曾和欢欢明确的表明心意,无外乎觉得自己还是一无所有,没有任何资本去和欢欢谈以后。

    所谓成家立业,他倒是觉得立业应当排在成家之前,欢欢一直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姑娘,断然没有和他一起吃苦的道理。

    自己能让她有好感,该是祖上积累的福气。

    “那就好。”宁欢抬手捧上他的侧脸,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希望下个月能听见你的好消息。”

    堂堂起点大男主,不能一直被困在小山村里,他应该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再去决定所谓前路。

    她要的从来都是坚定不移的选择,而绝非多巴胺作祟下的少年意气。

    顾淮微微弯了弯眼睛,柔声道:“好。”

    他明白欢欢的意思,但是,不管他走到哪里,欢欢都永远是他唯一的选择。

    他会慢慢用行动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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