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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前提示:本文没有任何一只猫咪受到伤害)

    经过一段时间的生长,最近金塘县水田中的鲤鱼和草鱼体形都有了显著增长,而且因为食物的充足,长势相比于传统养殖也要好很多。

    体形虽还没有长到最大,但京城许多嘴刁的大人物都喜欢吃体型小,肉质更鲜嫩的鱼肉,尤其是最近鱼脍在京城颇为风靡。

    鱼被处理干净之后,直接用刀片下薄薄的鱼肉片,再蘸上特制的酱汁,是最近纸醉金迷的京城最流行的吃法。

    宁欢刚听说这事时,眉毛一下就皱得死紧,这放在现代,不就是生鱼片吗?可惜宁欢本人对一切不该生吃但非要生吃的东西都深恶痛绝,实在是理解不了这种刚流行起来的风气。

    做熟了吃不好吗?难道不好吃吗?

    但这并不影响她赚他们的钱。

    哼哼,傻子才和钱过不去。她才不是傻子,她可聪明啦!

    于是这段时间,由赵家牵头,第一批稻鱼共生模式养殖下的冷水鱼被打捞了上来,从京城来的采购商品尝过后便赞不绝口,出了很高的价钱。

    金塘县许多农户也因此大赚了一笔,即便今年秋天收成一般,想必大部分人家也足够吃饱饭了。

    顾淮在和他兄嫂分家之后,终于挣到了第一笔钱,除了买书之外,他甚至还能买得起正式的笔墨纸砚了,这还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

    赵家也开心得很,毕竟一直以来,如何打通京城的商路都是他们在头疼的问题,就算这次他们和金塘县合作让了不少利,但机遇这种东西,向来是可遇不可求的。

    本是喜事一桩,可这一切,却成了压垮李遥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自己的失败不足以让人痛心,别人的成功才会让人分外眼红。

    最近李遥基本每日都要被自家亲爹指责,如果不是他当初执意拦着他们,他们家现在也能赚的盆满钵满,而不是只能看着别人家的好光景心生艳羡。

    他听不得这喋喋不休的责骂,不禁心烦意乱,终于还是没忍住,站起身“砰”的一声摔了门跑了出去,徒留身后的自家亲爹唉声叹气。

    “造孽啊,怎么养了这么个儿子。”

    李遥气喘吁吁地站在房门外,本就是容易冲动的年纪,如今,那团火气梗在胸腔里,让他迫切地想要去发泄,渴望把别人也一起拉进那万劫不复的泥潭。

    他自己不好过,那别人也休想过舒坦日子!

    尤其是顾淮。

    李遥气愤地想着,那小子,凭什么能得县令大人家女儿的青眼,还能先于金塘县所有人得到宁欢的帮助。

    更别说,他最近听说那小子要参加科举考试,若是得了名次,以后是要进京城去的,到了那时,他周围金堆玉砌,功成名就,自己就再也及不上了。

    不行,不能这样。

    他必须要干点什么,不然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李遥插着腰四下打量着,想要找点灵感,半晌过去,他盯着自家院子角落里堆着的老鼠药,陷入了沉思。

    ……

    李遥是打算傍晚时分动手的,这时候刚刚到晚饭的时间,金塘县的人大多数都聚在家里吃晚饭,田里基本没人,正是他偷袭的好时机。

    而且就算被人看见,应该也不会知道他在做什么。

    前几日,他把家里的老鼠药掏了个精光,如今正沉甸甸地揣在他怀里。

    李遥没胆子真搞出点人命出来,毕竟他就一个自幼在乡村里长大的普通人,偷鸡摸狗的小事有胆子做,弄出命案来可不是他能承担的起的。

    到时候万一事情败露,被捅到县衙上去,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他只是打算把那袋老鼠药全撒到顾淮家的水田里,到时候不仅鱼会被毒死,稻子也再吃不了,他看顾淮哪还有钱去读书。

    李遥沿着田埂走去,不久就找到了顾淮家的水田。

    因为宁欢的缘故,顾淮家的水稻是全金塘县唯一的新品种,而且因着采用了旱育秧这种现代技术,稻子高度虽然偏矮,但根系扎得很深,不易倒伏,对各种常见疾病也有一定的抗性。

    现在看起来,叶片居然比别人家都要浓绿健壮几分。

    李遥一下子更生气了,原本有些动摇的内心倒是更加坚定了几分。

    他鬼鬼祟祟地四下打量了一会儿,发现周围确实没有人,黄昏时分,夕阳还未落下,稻田里安静地很,只有夏日的熏风拂过稻苗,掀起阵阵波澜。

    李遥终于松了一口气,慢慢蹲下身,从自己怀里掏出来了那满满一布袋老鼠药。

    古代的毒饵不像现代那样是由化学方法合成的颗粒状,而是由一些有毒的药草晒干之后磨成粉,再加到饵料里。

    李遥心里又浅浅的天人交战了一下,最后想让顾淮倒霉的念头还是占据了上风,便也下定了决心,准备把那袋药粉播撒到水田里。

    然而他刚准备动手,就听见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猫叫,虽然叫声尖细,但在此时寂静无人的稻田里却像炸雷一般刺耳。

    李遥被吓了一跳,心也咯噔一下停了半拍,手下意识的发起抖,不少药粉没被抖到水田里,倒是被洒到了平时供人通行的田埂上。

    他暗暗骂了一句,恼火地转过头看过去,只见几步开外正站着一只半大的三花猫,毛色干净,看上去倒不像是野猫,更像是家养的。

    有一对十分明亮的黄眼睛,如今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李遥竟被看的有些发毛。

    他暗暗唾弃了自己一句,怎么不争气,竟然被一只猫崽子吓成这样。

    李遥不想节外生枝,便腾出一只手挥出去,想吓走这只猫崽子。

    可出人意料的是,那只猫半点不怕他,反而在他那只手挥到它脑袋前的时候,一口结结实实地咬了下去。

    猫科动物本就是天生的猎手,犬牙尖利,咬合力惊人,那小猫崽子也不知为何,咬得十分用力,他只感觉自己手骨都要被咬穿了。

    李遥几乎当场发出一声惨叫,哀嚎在空旷的田野中回荡,他敢打赌,这声音传出去一定会被不少人听见。

    他几乎立刻就慌了起来,李遥心理素质本来就拉跨得很,这辈子第一次干坏事儿,全靠一股怨气撑着。

    如今遇见这事,他已经半点勇气都没了,只想在有人循声赶过来之前赶紧离开这里。

    他不顾那袋药粉已经滚落到了脚边,洒了一地,只是直直站起身想要甩掉那只该死的猫。

    奈何事与愿违,三花猫的四肢都牢牢缠在了他手上,锋利的爪子也从肉垫里伸了出来,勾着他的皮肤,一副死也不松口的倔强模样。

    他到底是撞了什么邪啊,连猫都要和他对着干!难不成真让之前那个跳大神儿的说中了?

    “你个小畜生。”李遥低声骂着,踌躇了片刻,终于还是忍着钻心的疼,上手薅住了三花猫的脖子,使劲掐了下去。

    双方都在用力,但是一只小猫怎么可能抵得过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半晌过去,他感觉那猫因为喘不上气,牙关终于松了一些,他便顺势把猫从自己手上扯了下来,还带了几缕皮肉,疼得他龇牙咧嘴。

    李遥顾不上手上淋漓滴着的鲜血,直接把正拼命挣扎的猫狠狠摔在了地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残忍地对待一个活物。

    他强迫自己不去听三花猫痛苦的哀叫,俯身就抄起了刚刚落在地上的那袋药粉,三两下揣回到自己怀里。

    瞥了一眼地上洒的药粉,终于还是没时间去管了。

    捂着自己的手,不让更多的血滴到地上之后,李遥便顺着田埂狂奔起来,几乎用尽了自己平生所有的力气。

    伴着呼啸的风声,他凭着直觉一路跑回到自己家,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的时候才开始感觉到累,嗓子眼火辣辣的疼,还带着铁锈的味道,像是被刀子搅过一样。

    趁着他爹娘还没有听见声音找出来,李遥飞快把那袋药粉又放回了原处,扒拉了几块木板遮住,又用水瓢从水缸里舀了清水出来,冲干净自己手上猩红的血迹。

    伤口狰狞,血也还没有止住,但现在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随便从身上撕了快儿干净的布下来,把伤口缠了起来。

    忙活完这一切,李遥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他的心脏仍然在砰砰狂跳,几乎马上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他下意识地咬着嘴唇,想起刚刚他摔猫的时候几乎用了自己全部的力气,想来那猫崽子也是活不成了。

    只是死了只猫罢了,就算之后被人发现了,应该,也没什么事吧……

    但是,也没有办法了。

    他听见自己家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按照这个时间,应该是他娘准备出来叫他进去吃饭。

    李遥深吸了一口气,尽力压下脸上的慌乱不安,和从前一样进了家门,他娘问起他的手的时候,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磕破了。

    老天爷保佑,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啊,到时候毒没下成,再被人逮住,那可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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