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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段时间,金塘县的农户们都开始把稻谷泡到水里,开始浸种催芽了。

    宁欢在系统商城里精挑细选,最终还是一咬牙买了两公斤的五常稻花香。

    这种稻米品种抗病性虽然没有其它品种的那么好,但是胜在品质过于优秀,北方每年只能种一季水稻,宁欢必须要确保收获时能帮顾淮赚到足够多的钱。

    毕竟考科举向来都是烧钱的买卖。

    兑换完种子之后,宁欢又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算出了大概的用量之后,从小七那里兑换了水稻培养液。

    因为金塘县地处东北,所以宁欢打算采用现代北方地区最为常见的旱育秧方式培育秧苗。

    这种育秧方式可以有效节水,又因为土壤中氧气丰富,所以秧苗根系会生长的更加发达 ,移栽后能更早成活。

    但同时,这对土壤的酸度和营养成分要求也比较高,所以按成分配比的培养液就十分有必要了。

    唉,她现在算是知道商城里为什么会卖这玩意儿了。

    宁欢从家里的后院儿里翻出了几块特别大的木板,打算作为秧盘。

    理想和现实都很完美,就是翻杂物堆的时候又被青珌发现了。

    小丫头一脸震惊的看着她,问她在干什么。

    宁欢满脸都是无语,为什么每次自己偷偷摸摸干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被人逮住啊?

    她费了老大劲才让青珌相信她不是没钱想去捡垃圾,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青珌对种地这事也很感兴趣,自告奋勇要来帮她。

    两人便一起把木板搬到了院子里,宁欢先覆了一层土,然后把水稻种子均匀地洒了上去,再用一层土盖住。

    浓缩的培养液已经被宁欢装到了小瓷瓶里,毕竟塑料瓶出现在这个时代还是过于抽象了些,培养液被按比例稀释在木桶里后,两人便用水瓢将土壤彻底浇透。

    等到水稻出苗之后,还需要覆膜保温,这一步宁欢就打算在自家柴房里偷偷进行了。

    两人忙活完后,青珌便去准备晚饭了,宁欢则蹲在一边,对着地面发呆。

    她在想之前系统发布的主线任务:帮助提高金塘县的作物产量。

    这种大型工程,可不是她一个小姑娘就能做到的,放到现代来说,从政策扶持,到技术支撑,再到村民配合,都缺一不可。

    可是她现在只有一个人而已。

    “欢欢?蹲在那儿做什么呢?”身后传来了宁振的声音。

    宁欢下意识站起身,把挽到胳膊肘的袖子放了下来,向她爹打招呼:“爹,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干什么呢啊?”宁振背着手,低头打量那好几块木板的土:“这几天和顾淮都在折腾这些?”

    宁欢脑子突然灵光一现,若是官府出手,这事儿不就简单多了吗!

    “爹,我可没瞎折腾哦。”宁欢歪着头看着他说道:“去年冬天刚闹了雪灾,县里农户家里状况都不太好,我这不是在帮您忙吗?”

    宁振看着自家女儿那对灵动非凡的眼睛,却突然有股不详的预感,她闺女不会又在憋什么坏主意了吧?

    “你能帮什么忙?”他问道。

    “当然是增产增收啦!”宁欢插着腰宣布道:“爹,你信我嘛,我有办法让金塘县今年秋天的收成变好,就是这方法嘛,需要您组织一下村民集中学习啦!”

    宁振俯身拍了拍宁欢裙摆上沾着的泥土,终于开口道:“我一个人信你也没用啊,你要让大家信你才行。”

    说实在的,他是很想支持自家女儿的,毕竟及笄之后,他已经很少看到欢欢这么神采飞扬的模样了。

    但他到底还是县令,不能由着她瞎闹。

    “没问题!”宁欢回答道:“等到我帮顾淮家种的土豆长出来,他们就都会相信了。”

    “嗯……”宁振倒也没太放在心上,小女孩总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很正常,他只是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好吧,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

    “对了,欢欢你在家里闷了这么多天,想不想出去玩玩啊?”

    “嗯?”宁欢一愣:“去哪里?”

    她其实还真没觉得闷,因为作为一个成熟的现代打工人,基本素养就是喜欢宅家。

    “木兰镇啊。”宁振答道:“也不光是为了玩,家里夏天的衣服要不够穿了,还有些用品要采买,这次安排你去,让顾淮陪着你,怎么样?”

    “啊?”说实在的,宁欢还真没这些经验,因为原主这几年也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那我要去问一下顾淮,看他乐不乐意。”

    “哼。”宁振发出一声鼻音:“他敢不乐意。”

    “哎呀。”宁欢有些哭笑不得:“爹,你怎么就对他有那么大意见?”

    “以前当然没有,现在有了!”宁振没好气地说道。

    ……

    宁欢托家里的门房给顾淮传了个消息,他答应得很痛快,两人便约在了几日后在村口见面。

    宁欢没有用自家的马车,因为她刚刚听说,这个时代也有和现代公交车类似的公用马车,而且产业已经相当成熟,她十分好奇,便想去试试。

    那天,顾淮比她到的要早,正站在马车边,和车夫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其实更多是听别人说话。

    他换下了平时做农活穿的粗布衣服,穿了一身墨蓝色的长袍,布料要细腻许多,显得整个人的气质都截然不同。

    泼墨似的黑发半束半披,活像矜贵的世家公子。

    宁欢简直想象不到,他未来要是穿上那象征百官之首的朱红官袍,该有多好看。

    顾淮注意力显然没放在聊天上,一眼就看见了她,宁欢和他对上眼神,便提起裙摆跑了过去。

    像飞鸟一般灵动的少女今日穿着一袭淡紫色的长裙,外面套了一件短袄,逆着阳光向他跑来,发丝在空中随之飘舞。

    顾淮不觉眯了眯眼。

    他只觉得,她简直像话本子里讲述的仙女一样,突然就坠入了他的生活。

    从小到大,他被夺走的东西不计其数,他也没放在心上过,只是这一回,他觉得自己不会放手了。

    两人上了马车,宁欢从怀里掏出一袋刚刚出发时青珌帮她打包好的糕点,塞到了顾淮怀里:“给你带的午饭,我刚刚吃过了。”

    顾淮愣了一瞬便笑了,小姑娘还挺关心他。

    “谢谢欢欢。”他轻声说。

    宁欢嘴角抽了抽,救命,她现在一听见这个称呼就已经头皮发麻了。

    “不用。”宁欢面不改色的说道:“年轻人,可不能祸害自己的身体。”

    顾淮唇边的笑意更深了,和宁欢相处愈久,他愈发现这姑娘就是个宝藏,你永远能发现她与众不同的另一面。

    “我一直想问,欢欢似乎对我特别有信心,这是为何啊?”

    “嗯?”宁欢正扒着车窗看外面的风景,说实在的,还是有点颠,不看外面她感觉自己就要晕车了。

    听了这句话,她才回过头看向顾淮:“什么意思?”

    顾淮耳边的发丝垂落了下来,在车厢里稍显昏暗的光线映照下,眉目显得更加深邃。

    “关于我读书这件事,我过去从未正经上过学堂,欢欢怎么知道我会参加今年秋天的乡试,就不觉得我好高骛远?”

    这还用问,当然是原著里写的,顾淮力排众议参与了今年的乡试,虽没考中解元,但也名列前茅,自此名声大噪。

    但她当然不能这么说。

    “因为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绝非池中物啊,我给你写的诗里有一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你一定会试着去抓住每一次机会的。”

    宁欢说完,就又把头扭了过去,救命,她又有点晕车了,她抬手把窗帘挑开,直到呼吸到窗外新鲜的空气,才长舒了一口浊气。

    唔,终于得救了。

    所以,她也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顾淮视线久久都没有移开,那对漂亮的凤眼里此时也又充满了前几日她没看懂的感情,但即使那情绪已经浓烈得要溢出来了,却也没有丝毫逼人的气势。

    顾淮看着宁欢的背影,她的头发用一支发簪挽起一半,余下则顺滑的披垂而下,衬得腰肢十分纤细。

    他想伸手触摸一下那如水般顺滑的发丝,但是就在仅仅距离几寸的时候,终于还是放弃,指节无声的垂下。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欢欢啊,她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触动他的内心,却又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招惹了一个内心其实很恶劣的人。

    顾淮从小便是被兄嫂打骂着长大的,若是没有乡邻的帮助,想必也无法好好的活到现在。

    所以,装成一个乖顺的,讨别人喜欢的模样,已经成为了他的生存法则,即便他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读书,考科举,离开乡下,不停向上爬,直到爬到无人能再威胁他的地方,是他活着唯一的执念。

    他从没想到过,有朝一日,他的生活中会出现这样一个姑娘,温暖又朝气蓬勃,给他带来光明与希望。

    既然如此,那就别再离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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