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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狐社鼠

    酒馆幽雅宁静的氛围中,佛格沙哑的嗓音显得格为唐突,仿佛在华乐里一节不和谐的音符。身为吟游诗人的他讲过很多亦真亦假的故事,但恐怕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讲起关于自己的故事。

    佛格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他印象中的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在街边的小酒馆宿醉回家后,便对着骨瘦如柴的母亲拳打脚踢。他的母亲是盲人,无法自立的她只能默默承受丈夫的欺辱,每日以泪洗面。他遗传了母亲的白狐兽身,父亲常常以此羞辱他们,认为他们生来就是奸诈狡猾的害群之马。他经常反悔当年不该收留他的母亲,应当让她冻死在柯沐镇的街头。

    在这样悲惨的家庭中长大,佛格在年少的时候便能够独当一面。他白天出去打杂工补贴家用,晚上在父亲发酒疯的时候,为保护母亲挺身而出。母亲每日都在床边虔诚地祈祷,希望神灵能够将他们母子从苦难中解救出来。然而母亲的祷告没有被神灵听见,在一个无风无月的暗夜,他从外面回到家后,看见母亲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已经断了呼吸。刚刚酒醒的父亲面色苍白地瘫坐在旁边,手里还攥着一片血迹斑驳的碎瓦片。

    父亲第一次在佛格的面前露出惊恐的神情,跪在他的面前恳求他的原谅。然而,他的言语中始终没有一丝对妻子的愧疚。他苦苦哀求佛格不要举报他的罪行,他恐惧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牢狱中度过后半生。

    “我对那王八蛋最后的一点仁慈,就是没有当场杀了他替母亲复仇。”佛格面无表情地说道,他漆黑无光的眼神充满了对他亲生父亲的绝望和鄙夷。

    将父亲亲手送入监狱后,佛格终于摆脱了出身家庭的枷锁。但他迎来的新生并不美妙,由于出生贫寒地位卑微,他在哪儿都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了谋生,他只能忍受无数的白眼和冷嘲热讽,哪怕是最苦最累的活他都愿意干。就算生活不如意,他也在心里默默发誓,绝不会沦落为像父亲那样的败类。他坚信,只要他踏实肯干,总有一天会摆脱困境,出人头地。

    年轻的佛格机敏能干,学起东西来很容易就能上手,什么都做得有模有样。许多对他嗤之以鼻的老板,都逐渐对他刮目相看,开始委以重用。但佛格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不愿拘泥于乡镇粗野的生活,出于对贫困的恐惧,他想要发家致富,跻身上流社会。他想摆脱“过街老鼠”的标签,真正获得他人的尊重。他也想证明自己会通过自己的双手,冲破命运的束缚,走上与父亲截然不同的人生。

    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资金之后,佛格辞去了家乡的工作,孑然一身来到了利尼坦的主城温莎。富足繁荣的大城市处处都是发财致富的机会,可那些机会显然不是给他准备的。踌躇满志的佛格在求职的路上处处吃闭门羹,他渐渐意识到,缺少社会关系的他在温莎根本没有立足之地。像他这样无权无势的贱民,只能为南城的那些富商擦鞋垫脚,所有人都告诉他,想要跨越阶级的壁垒在温莎赚钱,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做了许多无济于事的尝试,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从旅馆搬到了贫民窟的石头房,最后他连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了,只能与乞丐们睡到了同一条街上。

    “再试一次,如果这次应聘还不成功,就打道回府吧。”望着公告栏上铁铺招人的告示,佛格这样对自己说道。

    西城的温莎比南城要简朴许多,许多中产阶级都在这里经营着小本生意。比起贫民窟的贱民,西城的居民都过着相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只要在生意场上打点好官府权贵,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的日子过得还算美满。铁匠一家就住在西城靠近主街的木屋里,凭着传家的铸铁手艺,他们在温莎城积攒了不少客源和口碑。家主借着生意兴隆,又盘下了一家店铺,因此张贴了招工的告示,想要寻找一个看店的伙计。

    佛格便这样阴差阳错地,遇见了自己未来的妻子,他的缪斯女神——安吉娜。

    安吉娜是铁匠的大女儿,佛格前去求职的那天,是安吉娜招待的他。看见衣着寒酸脏臭的佛格,安吉娜没有露出半分嫌隙。她热情地将他迎进店中,听明了他的来意后,抱歉地表示家父今日有事出门,但如果他对工作内容有什么疑问,她可以帮他解答。他们坐着聊了许久,安吉娜听说他背井离乡来到温莎城,却因为找不到工作食不果腹,甚至流落街头时,不禁为他落下了同情的泪水。

    她让佛格在外间等候片刻,不一会儿,她便从厨房端出新鲜出炉的烤南瓜和面包。“家里只剩这些了,你不介意的话,就吃点垫垫肚子吧。”她质朴纯粹的笑容在阳光下煜煜生辉,耀眼得让他无法移开视线。

    冰天雪地的温莎城在那一瞬间忽然变得没那么寒冷了,他千疮百孔的心被她美丽的笑容所填补治愈。这个黑暗无光的世界,因为她的存在,亮起了一盏微弱却温暖的烛光。原本心灰意冷的他,燃起了新的希望,再次拥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

    仿佛得到了上天的庇佑,安吉娜的父亲招收了他为徒弟。他事后才知道,如果不是安吉娜为他求情,他根本不会得到这个机会。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会辜负安吉娜对他的信任,要好好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机会。在安吉娜父亲的教导下,他的进步神速,不出一年的功夫,就掌握了焊烙铸铁的技术。年轻的佛格深得老铁匠的青睐,不仅将新店交给他全权管理,还见他与自己的女儿情投意合,不顾他卑微低贱的出身,接纳了这门婚事。

    讲到这里,本该是最激动人心的情节,佛格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付提亚心知,如果这个故事不是悲剧,佛格如今就不会坐在这里。虽然他不清楚这些究竟与火刑有什么关联,但他没有打断,耐心地等着这个老家伙整理好心绪,继续讲述这个即将峰回路转的故事。

    佛格迎来了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当时的他天真地以为,他终于向世人证明了自己,通过双手换来了美好幸福的结局。然而他没有想到,那远远不是结局,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的平静。即便如此短暂,那段甜蜜的时光仍旧记忆犹新,在他漂泊流浪时的每一场梦里,成为他恍若隔世的温柔乡。

    灾难毫无征兆地降临了。

    凛冬时节,铁匠铺来了一批定制防具的大单,佛格和手下的几个伙计正在加工加点地赶制订单,店铺的门忽然被人砰地撞了开来。一个中年妇女火急火燎地冲进店里,喘着粗气朝他大喊,“安吉娜被马车给掳走了!快、快去救人!”

    佛格看着妇女有些面熟,回忆了半晌,才想起妇女是住在街坊的邻居。安吉娜平时会跟这些街坊的妇女喝茶闲聊,但佛格从不参与她们的活动,只跟邻居混了个眼熟。那胖墩墩的女人急得话都说不清楚,费了半天功夫,他才从她口中听明白事情的始末。

    安吉娜像往常一样跟妇女们结伴去赶集买菜,正有说有笑地走在路上,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忽然拦住了她们的去路。看那马车金光闪烁的雕纹,就知道里面的人来头不小。马车里走出一个仆从,说是车主邀请安吉娜进车一叙。安吉娜问他来意,他说是因为车主无意经过,倾慕于她的美色,想与她结识。这一听便是虎狼之词,安吉娜立即严词拒绝,谁知那家仆见她不从,直接对她上手动粗。几个妇女吓得面面相觑,害怕得罪车里的权贵,犹豫着不敢上前制止,当时四周围了好多路人,愣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安吉娜说话。

    安吉娜就这样被人强掳上了车,她们眼睁睁地看着马车扬长而去。“事发之后,我一刻都不敢耽搁,立马跑过来找你了!我看见马车往皇宫的方向去了,你现在去救安吉娜,说不定还来得及。”女人急得眉毛都拧成了麻花结,一个劲儿地催促他,好像这样便能减轻心中对安吉娜的亏欠。

    皇宫……当时佛格的心里便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佛格跨上岳父用来拉货的马,朝妇女指的方向扬鞭追去,一路跑到皇宫外墙巍峨入云的立柱前,也没有看见马车的踪迹。他调转马头直接去了官府,却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三天之后才勉强以失踪案报了上去,没找几天,案子又石沉大海。后来,岳父动用了身边的关系,总算打听到了一点关于女儿的消息,可那人却劝他,“你不是还有两个儿子吗,照顾好他们吧,至于你家那姑娘……唉,你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吧。”无论岳父如何求情,那人死活不松口,后来塞了不少银子,他才透露了一点线索,“你家姑娘得罪的是宫里的人,别再纠缠了,小心惹来杀身之祸……”

    佛格的岳父是个开明人,他没有被旁人那番重男轻女的言辞说服,他的女儿被人强掳,无论如何都找到她的下落。他将家中的事务临时托付给佛格后,便启程去了皇宫。佛格想要跟着他一起去,却被他厉声阻止了,“你不能去,这家里总得有一个主心骨。”他的话意味深长,似乎早已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

    岳父离开后,佛格没有勇气回家把这件事告诉岳母和弟妹。他独身坐在空荡荡的铁器铺里,脑海里回想起和妻子经历的点点滴滴,眼泪唰地便掉了下来。此生对他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岳父,一个是他长相厮守的女人,他无法想象失去他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从来没有相信过神灵,可那天他却破天荒地跪在了店里祭拜的神像面前,他甚至都不知道神灵的名讳,只是一遍又一遍流泪祈祷,恳求妻子和岳父平安无事。

    然而事实证明,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灵。

    岳父回来了,与他一同归来的,是缠绕在他身上的裹尸布。岳父的熟人冒死将他的尸体从乱葬岗里捡了回来,也捎来了他临终前写下的遗言。一块巴掌大的黏土片上布满了带血的指甲印,他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刻下了这几个猩红醒目的大字。

    安吉娜已死,凶手是亲王埃蒙德。跑,快跑!

    ——跑吧,复仇是无济于事的,该做的他都已经尝试过了,他的死亡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这些渺小的蝼蚁无法撼动大象,一切的抗争都没有任何意义。趁着他还没来得及对他们痛下杀手,赶紧离开温莎,不要回来。

    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佛格带着他的岳母和两个还未成年弟妹,逃到了偏僻的乡镇。他将所有攒下的钱全部留给了他们,之后便向他们告别,再次踏上了流浪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翩跹而过,他一天一天地老去,而记忆里的安吉娜依旧年轻美丽。有时他忍不住怀疑,曾经那段甜蜜美好的岁月,究竟是否真实存在过,抑或只是他的一场美梦。酣醉在梦中的他无法自拔,无法面对凄冷孤独的现实,无法抛下他们继续前行。

    他再次成了人们口中的“过街老鼠”,但被命运耗尽了所有勇气的他,已经无力反驳了。白天沿街乞讨,晚上风餐露宿,如果有多余的闲钱,就去卖最便宜劣质的酒,喝得烂醉如泥,就像他的父亲那样。只有在梦见他们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自己还活着,活得那么卑微狼狈,一贫如洗,一无所有。

    “那种痛苦你根本无法想象。”佛格目光浑浊地仰视着头顶的吊灯,他的手在衣兜里摸索着烟卷,但除了兜底沉甸甸的金币,就别无其他了。他像是条在快要在海里溺死的淡水鱼,烦躁地抓了几把头发,“算了,你小子什么都没得到过,压根不懂失去是什么滋味。跟你说这些,简直就他妈在对牛弹琴。”

    ……哪怕讲得这么动情,也不忘损他一句。付提亚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催促他赶紧继续,“后来呢?”

    “后来,我觉得那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豁上性命赌一把,杀了那个王八犊子。那狗屁亲王就算有三头六臂,也就只有一条命。要是他死了,我就给安吉娜报仇了,我死了,正好跟家人团聚。”

    时隔八年,佛格再次回到了温莎城。与八年前一样,他仍旧衣衫褴褛孤身一人,但这时的他已不再年轻,他的眼里也没有了炽热的雄心壮志,如同一片荒芜孤寂的死海。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回到了这座他又爱又恨的城池,他没有着急进宫,因为岳父已经替他证实过,入宫进谏只会被杀人灭口。既然无法光明正大地将埃蒙德的罪行公布于世,那他便另辟蹊径,用阴暗的手段以恶制恶。

    “我终于等来了绝佳的机会。女王临盆期间,向宫外召集祭司进宫祈福。我就混在那帮神棍里,神不知鬼不觉地遛进了宫。我盘算着这么重大的日子,王公贵族定会到场,到时候随便找个机会刺杀亲王,任务就完成了。谁知道,你小子他妈的坏我好事,因为一个破预言,我连埃蒙德的人影都没见着,莫名其妙地进了地牢,差点就被绞死了。之后的事情,你大概也都知道了。”佛格不悦地皱起眉头,好似不愿回想那晚发生的事情。

    “喂,老东西,你能不能说真话,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相信你之前说的那个故事,就是当年的全部真相,你肯定隐瞒了什么。”付提亚忍不住追问道。

    不可否认,佛格的生平故事多多少少触动了他。他没有想到这老狐狸的命运竟也如此多舛,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样的苦难超乎常人的想象。但佛格毕竟是个吟游诗人,这样的故事他随随便便就能信手拈来,谁又知道孰真孰假呢?就算今天他酒后失言,说了掏心窝子的真心话,故事的最后,他还是放弃了抗争,向命运低了头,沦为了一个社会败类。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同情佛格,却也同时憎恶佛格,他不认同佛格做出的选择,在他看来,自甘堕落不过是一种懦弱的逃避行为。就算他的经历多么悲惨可怜,也绝不该成为他逃避的借口。

    “什么真相不真相,这世界就他妈是个谎言,一出荒诞可笑的戏剧。没有人能逃脱他们的剧本,又何必要与命运较真。”佛格冷笑了一声,“臭小子,我知道你在意的是什么。什么狗屁天煞之子,预言肯定是假的,但预言既然都那么说了,你就逃不脱死亡的命运。我们都一样,早晚都会被抓,早晚都会被处死。”

    他嘴角扬起讥讽的笑意,却夹杂着几分凄凉,“看你那副倔驴似的蠢样,就知道你还是不明白。想让你死的不是预言,是人,编造预言的那些人,戏幕背后的那些人。你的生死从来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在那些掌权者手上,他们想让你死,你就活不成。不管你怎么求饶,不管你做什么,我跟你说,没用的,都他妈的没用,你明白吗?”他的声音忽然变得激动起来,眼眶微微泛红。

    包厢外传来悠扬轻快的弦乐,人们在乐声中歌舞升平。锦衣玉食的他们庆祝着这个平凡的夜晚,感谢着神灵的恩赐与保佑。他们沉浸在幸福的荣光中,好似没有忧愁一般。

    包厢里,满桌的珍馐佳肴还在飘香,头顶的琉璃吊灯折射出繁复的光影,斑驳地洒在格纹的木地板上。瘦骨嶙峋的男人坐在桌前那雕砌着花纹的木椅上,身上那件流苏斗篷已经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他坐在那里,像是鹅卵石里掉进了一块臭气熏天的牛粪,无论如何伪装,也永远不会属于那里。

    他垂着头沉默了很久,半晌后,自嘲地笑了笑,“总之,现在的我认命了。管他们怎么看我,城狐社鼠也好,社会败类也罢,我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反正早晚都是一死,不如活得快活一点,随它去吧。”

    年少的耻辱与雄心壮志,刻骨铭心的丧亲之痛。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人,被命运消磨光了所有美好与憧憬,只剩下一具丑陋苍老的外壳。玩世不恭,是他对命运最大的不敬和嘲讽,也是他走投无路时的唯一选择。当他对万物都不屑一顾,满不在乎时,命运似乎就无法再捉弄到他了。

    从某种意义而言,他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终于挣脱了命运的束缚……

    *****

    辰时的天空仍旧浸没在无边的暗夜之中,太阳慵懒地蜷缩在地平线之下,昭示着极夜快要降临。这片位于北冰洋上空的国土每年将经历长达三个月极昼,以及同样长达三个月的漫长极夜。

    与佛格在酒馆分别之后,付提亚独自来到了南城的奥罗拉神殿。这里是被奉为圣地的最高殿堂,无数虔诚的信徒慕名而来,顺着宽广恢弘的台阶一级级地朝拜而上。宫内的祭祀与庆典,许多都在奥罗拉神殿举办,而掌管神殿大小事务的主祭司,被奉为万民之上,神灵之下的最高神职,几乎与女王平起平坐。

    深夜的神殿依旧戍卫森严,巍峨高大的立柱前伫立着几十名绿袍侍卫,在夜色下如同一尊尊大理石砌成的雕塑,成为了神殿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付提亚不敢贸然靠近那些警卫,只敢隔着一条足够容纳五辆马车并肩齐驱的大街,远远观摩那座巍峨庄严的神殿。

    他想象着神殿内是怎样一幅恢弘壮大的景象,想象着十七年前的那场圣火怎样熊熊燃烧,想象着头戴白纱面罩的祭祀在神像前如何细数他的罪孽,向全天下宣判了他的死刑。

    或许他们是对的,自己早该死在那场火里,他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就是一个错误。

    他可以继续苟活下去,那他不知道那样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个世界让他感到心灰意冷,霸道横行的权贵、袖手旁观的王室、苦不堪言的底层百姓。仅存的那一点点温暖,也随着养父的谎言被残忍揭露,彻底化为乌有。

    那漫无边际的黑夜似乎在向他伸出枯槁的利爪,将他拖向绝望的深渊。

    “他们想让你死,你就活不成。不管你怎么求饶,不管你做什么,我跟你说,没用的,都他妈的没用,你明白吗?”他的脑海边回想起佛格的话语。如果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了迎接终将到来的死亡,为了目睹这豺狼当道的王朝,为了继续被那些权贵消遣玩乐吗?

    寒峭的风腐蚀着殿顶神像的轮廓,他们冷酷地睥睨着渺小无助的他,仿佛听不见他内心痛苦的挣扎。他望着那些被人们敬仰膜拜的神灵们,讽刺地自言自语道,“你们要是真的存在,恐怕都是群聋子和瞎子吧。”顿了顿,嘴角浮现出一抹苦笑, “还是你们也认为,这个世界不配得到你们的救赎?”

    忽然间,他的目光在神像的上方捕捉到了不可思议的画面。

    那是一道熟悉的身影。白色的衣袂在风中飘舞,耀眼的银发宛如一抹皎洁的月光,美得不似真实存在。短短一瞬间,她又蓦然消失在了云层背后,一切仿佛只是他脑海中臆想出的幻象。

    他眯着眼等待许久,她却没有再次出现。这是神灵给他的指示,还是潜意识在试图挽救他——看,这个世界,也并非只有丑恶的一面啊,至少还有像月光一样美丽的她,和像她一样善良美好的人们。

    或许……他不该就这么放弃。

    无论如何,他也是王族的子嗣,拯救这个国家,难道不该是他与生俱来的使命?

    利尼坦的百姓还在苦苦受难,而他身为皇子,却想以死亡来逃避自己的责任。如果他真的做出那样的选择,与那些骄奢淫逸坐视不管的掌权者,又有什么区别?

    迄今为止,他一直都在逃避隐瞒自己的身份,想方设法地活下去。他无数次妥协让步,像只落荒而逃的老鼠在狭缝中苟活。可他是利尼坦名正言顺的皇子啊,他本该活在万丈光芒之下,而不该困匿于黑暗之中。

    他从未以皇子的身份去正视这一切,从未想过击碎预言的枷锁,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身陷囹圄的他,被世间的苦难与罪恶蒙蔽了双眼,忘记了自己身为皇子,应当具备的能力与使命。

    ——他应该做的,不是被世界所改变,而是改变这个丑恶的世界。

    东方的天空终于翻出一块鱼肚白。微风吹拂着他满是血污的脸,洗褪了一夜无眠的倦意。他想了整整一夜,终于做出了一个郑重地决定。或许这个决定会给他带来毁灭,但他必须孤注一掷。他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灰,随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都做好了最后的心里准备。

    他再次望向不远处的奥罗拉神殿。

    这里是一切噩梦的源始之地,今天他要在这里,宣告它的结束——他要亲手终结那个残害了他一生的预言,夺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

    他抬起脚,步伐坚定地走向了那座宏伟高大的建筑,旁若无人地登上了神殿前的石阶。他的举动很快引来了侍卫的注意,居高临下地对他发出警告。他熟视无睹地继续前进,侍卫见情况不对,拔出利剑,将他团团包围了起来,怒叱道,“神殿圣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他平静地望着那些凶神恶煞的绿袍侍卫,茶褐色的眼眸如同暗夜一般深邃无边,散着孤立决绝的气场。他的嘴角挽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语气从容缓慢,却让人不敢违抗。

    “——我是利尼坦长皇子丘易尼,我想面见我的母后,维纳利斯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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