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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尾变碗

    寒月悬天,阴风阵阵,吹得破败的庙门不住摇晃,嘎吱——

    西侧一角庙门轰然倒塌。

    庙里虫蛀的残柱上靠着个小女孩,头发散乱,眉间紧紧蹙起,不时那张惨白的小嘴吐出几个字,像是被魇住了。

    胸膛的起伏渐渐变大,呼吸越发急促,仿佛要挣脱什么。祝道锦猛然挺起上身,一双杏眼直直盯着前方,显然久久没回过神来。

    破庙里除了风声,静得诡异。祝道锦呆呆地转头看向庙外。

    月光洒在门槛上,晃眼。

    四裂的木门颓然摔在庙外荒草丛生的泥地,显然不似她梦中强盗破门而入的模样。

    “没人……”祝道锦舒了一口气,瘦得突骨的手臂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裳。

    本就四面漏风的破庙,如今又倒了一扇门,更是一阵一阵灌进阴风。

    “好冷……真是倒霉透了。”

    她发出一声叹息,一张稚嫩的小脸老气横秋地皱着,紧紧蜷缩着身体,汲取那可怜的一点暖意。

    三天前,祝道锦还是一名能吃饱穿暖的普通社畜。扒皮老板给她画饼加班升职,她到点准时回家,主打一个不思进取。

    千算万算没想到,她只是睡了一个没有加班的美觉,再醒来时,就成了七岁小乞丐祝锦。

    是的,穿成乞丐了。

    祝道锦逃避上班的时候曾有过各种幻想,比方穿成霸总文里有钱的恶毒女配,比方穿成宅斗文里抱紧女主大腿的投诚女配,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钱且闲。

    方便她过去躺平。

    想到这里,祝道锦重重唉了一声,低头打量自己,破布烂衣身上穿,饿得眼花可见骨,实在是货真价实的乞丐。

    苍天啊!为什么要这样对一个无害的社畜!

    唯一值得祝道锦庆幸的是,小乞丐的记忆还保留在这副身体中,不至于让她太过绝望。

    小乞丐生长的地方名为极乐城。

    虽说名为极乐,却拥有庞大的讨饭军团,残的废的、老的小的,可称一声种类丰富。祝道锦是不相信这些人会极乐的,比如现在成为其中一员的她。

    小乞丐天生五官精致,生得惹人怜爱。因而属于讨饭大军中混的不错那档,总有“善人”愿意施舍些饭食。

    好景不长,这引起了其他小乞丐的嫉妒。他们将她围堵在窄巷里,肆意发泄饿肚子的不满。当他们打累了扬长而去时,她已是鼻青脸肿、容貌不辨。

    愣是没一个“善人”认出她来。小乞丐近乎绝望地饿了三天,期间染上风寒,实在受不住,叫祝道锦穿了过来。

    仅仅留下一身破衣裳,一卷空包袱和她的极度饥饿的身体。

    ……

    穿过来得祝道锦也很绝望,她无法改变乞丐的处境,同时饿得找不着北。

    到底是经受过千锤百炼的社畜,祝道锦当时原地静坐了足足三秒。

    在饿死和自尽之间,选择了讨饭。

    她要学会如何用乞丐的身份活下来,就当是老板变成了“善人”,同事变成了乞丐。

    祝道锦撑着饿眼昏花的身体,找到了记忆中不曾参与群殴的几位“同事”。

    又是说尽哄人的好话,又是利诱今后讨饭成果分他们五成,总算借来食物,解了燃眉之急。

    晚上祝道锦就窝在城郊的破庙,这样勉强过了三天,她的脸已经逐渐退去淤青,露出精致的五官。

    想到这里,祝道锦微微回神,用手轻轻抚摸着淤青未散的脸侧。

    “嘶——”

    并不是疼的,而是刚从回忆里抽身,那不断吹进庙里的阴风,变得尤为明显。

    她冷得打颤,拎起包袱,费劲地爬了起来,朝那面容阴森的佛像一拜:“阿弥陀佛,今日借我挡挡风。”

    佛断臂高坐庙中,蛛网堆叠,漆身暗淡。仔细看那底座,隐约有几个小字——十月十二日,极乐城造。

    祝道锦将蛛网拂去,扫走灰尘席地坐下,靠着佛像背后,感觉冷风被挡住了大半。她闭了眼,想强制自己睡去。

    无奈寒月中天,破庙遮不住一点澄明如水的月光,也激不起她一点睡意。

    如何活下去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悬在祝道锦头顶。

    明天她能否免于饿肚子的境遇,明年她能否搬出破庙找到安居之所……

    繁杂的想法在脑海里交织成一团,渐渐沉重归于混沌。她睡着了,做了个黄粱美梦。

    梦中她仍是一身破衣裳,饥肠辘辘地蹲在街边乞讨,小脸灰扑扑低垂着,良久无人问津。

    直到一双绣云翘头鞋在她面前轻轻驻足,那女子俯身,青色衣裙微微垂地,素手修长:

    “赠君金碗,此后顺遂无虞皆得所愿。”

    祝道锦的小手几乎捧不住这只沉重的金碗,黑乎乎的掌心贴上金辉灿光。

    她脸要笑裂了。

    未等她欣喜地抬头感谢女子。

    一只花绿大公鸡不巧在此时飞上庙顶,仰起高傲的头,嘹亮的鸣声响彻天际:喔喔——

    金碗在虚空中消失,梦境搅成浆糊。祝道锦睁开眼,看见四面漏风的破庙。

    “靠,铁公鸡!”

    连梦里也不让人发财!

    她哀嚎一声,右手去揉因睡在过硬地板上,而酸痛的肩膀,指尖却不期传来一阵阴湿的触感。

    这是……不对劲……

    祝道锦僵硬地转过头,与蹲在她包袱上的壁虎兄面面相觑。

    呆滞了一秒,从小怕虫蛇的祝道锦猛然弹跳起身,颤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用脆生的女孩音厉呵道:

    “走开!”

    壁虎兄黑黝黝的眼珠向上一翻,好似嫌弃地甩过脖子,极有灵性。

    “真是人落破庙被虎欺……”一只小小壁虎竟敢对她翻白眼?

    祝道锦凄凉地念着,无限心酸之余默默后撤了一步,横眉怒视它。

    翻着白眼的壁虎兄原地转了三圈,只见它尾巴轻轻一甩,刹时与身体断裂开。

    随即朝佛像一窜,消失了。

    祝道锦咦了一声,疑惑蹲下,仔细打量着那睫断尾:“这是……怕啦?”

    黑白条纹状,尾巴还在轻轻弹动,逐渐蜷成一团。

    “或许能吃?”

    乞丐的一天,从饥饿开始。

    祝道锦一双杏眼直直地盯着还往外渗血丝的断尾,咽了咽口水。这可是肉啊,她穿来后别说沾一沾了,连见都没见过。

    犹豫半刻,她柳眉轻蹙,闭了眼伸出一只手轻轻去勾尾巴。

    指尖与尾巴相触的那一刹,突然间光芒大盛。祝道锦因闭眼黑暗的视野,在盛光之下竟也明朗起来,她疑惑地睁开,瞳孔被光染上琥珀的色泽。

    青绿色的光芒,从尾尖流转至断裂的部位。壁虎皮一寸寸破裂,整段尾巴纷纷化为流质,如同触到空气岩浆,逐渐凝成一只黢黑的碗。

    断尾变碗!

    祝道锦惊呼一声,直直跌坐在地,不料那青绿的光芒离开碗,向她手腕直直窜来。

    手腕穿来钻心彻骨的刺痛,顷刻间,她额间冷汗淋淋。

    此时祝道锦的脑内划过一道女声,微微沙哑,是很冷静的语调。

    “天鼎认主,需铺以日之精华。”

    日之精华?

    祝道锦已经痛地咬破了嘴唇,顾不得震惊脑中的声音从何而来,听见这一句,掐住手腕就往庙外跌跌撞撞跑去。

    晨光照在祝道锦身上的那一刻,仿佛正午烈阳,暖意直透骨髓。

    “呼——”痛意的瞬间舒缓,令她不禁叹出声来。

    肉眼不可触及之处,青绿色的光芒在她经络之中疯狂流转、打通、强健,如同甘霖滋润皲裂干地,滋润这副本该消弭的身体。

    这一切,祝道锦并不知晓,只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舒服,剧烈的疼痛完全化作了温热的酥意。

    耳边所有声音仿佛都被放大,甚至能听见远处林中风扫旧叶,手侧荒草滑落晨露。

    在这种仿佛浸在温泉的享受中,她甚至不禁伸了个懒腰,抬头望天——

    天上有十三个太阳。

    她刚穿来时便被这吓了一跳,甚至以为自己受到的打击太大,精神出了问题。直到她问旁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态度,才知道这个世界的与众不同。

    驱散寒冷与黑暗的,似乎只有正中间拿一轮。剩下十二日拱卫着它,没有炽热的光,近乎冷白的颜色,仿佛坏掉的灯泡。

    祝道锦收回视线,站在原地愣了一会,迟迟没有听到脑子里传来别的声音。

    她往回重新走进破庙,捞起地上那个碗,碗身漆黑,似木似瓷,流着古朴的幽光。

    她敲了敲碗口,小心凑近。

    “那个,您还在吗?”

    “前辈?”

    祝道锦经常上班摸鱼时看小说,对于刚才的一切,尤其是那一句莫名其妙的“天鼎认主”,她第一个想到穿越必备套路——契约寄存大佬灵魂的法器。

    一片寂静。

    难道她猜错啦?

    祝道锦将碗翻来覆去看了几遍,除了碗底刻了两个笔力劲挺的小字——天鼎,便再没什么异常之处,甚至碗口还缺了一角。

    “真是一只破碗?取这名字?”

    还有刚才的青光……莫不是她得不到梦里的金碗,臆想疯了?

    祝道锦疑虑重重地摸着碗,想继续研究。

    可瞧着庙外的天色,差不多该是她进城中乞讨的时间。若去晚了,便占不到人流量大的好位置,那这一天也多半要落空。

    事关生计,祝道锦不敢耽搁,将方才的一切抛之脑后,毕竟这只碗就算再神奇,也比不过她穿成乞丐的事实。

    祝道锦挎起破布包袱,将碗放进去,就要系紧了匆匆往外赶,却瞥见包袱里面还有半个饼子。

    她看呆了一会,咽下口水,只觉胃绞痛得厉害,却狠下心系紧了包袱,大步向城中走去。

    十三个太阳静静悬在高天,注视着她迈着短短的腿,穿过密密的林子、几块郊田,小脸出了汗,扑上红晕,却仍坚定地目视前方,一刻不停地赶着路。

    房屋逐渐由稀疏几处到鳞次栉比,是一路高过一路的繁华。这城,从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无愧于极乐城这个名字。

    祝道锦停在城中央靠西的一处窄巷,未等她歇下来擦擦汗,就听见一声嘹亮的高喊。

    “锦妹,你来了!”

    巷墙倚着个约摸十岁的小孩,两颊瘦凹,一双狡黠似猴眼睛发亮。

    他身上的衣服空荡得很,满是补丁,布带凌乱散着,与祝道锦的别无二致。若非说不同,他的要更厚实些。相应的他的地位,在乞丐圈要比祝道锦高。

    祝道锦温吞地走到他面前,轻轻点头将包袱解开,极为不舍地掏出那半个饼子。

    “诺,六金哥,昨天你藏在我这的。”

    六金笑容愈发大了,本来就瘦得极尖的下巴,此刻收紧拉长,像一个尖锥。

    “谢了!”他接过那过夜凉馊的半个饼子,狼吞虎咽吃起来,嘴里含糊不清。

    “还是锦妹够义气,昨日青龙帮那群野狗没为难你吧?”

    青龙是极乐城小有气候的帮派,专门招募十三岁以上的男子,名下拥有讨饭抢劫偷盗等众多部门,颇有恶名。

    极乐城里凡是从小做乞丐的,能活到十三岁的,大多都选择加入青龙帮,因此青龙帮通常不会抢夺小乞丐的活路。

    也不知六金干了什么,竟然惹上的青龙帮。

    昨日,还没惯当乞丐的祝道锦颗粒无收,所幸找到一处落枣的墙头,勉强可充饥。她正专心致志边捡边吃着,就被慌忙奔逃没刹住的六金狠狠撞倒。

    六金从地上一溜爬起,看见是祝道锦,不由分说把饼子塞给了她:“帮忙藏好了,明天在这给我。”

    接着迈开两条细腿,一道小旋风似的跑远了。

    六金是祝道锦之前借救命粮的“同事”之一,她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何况东西已经到了手里。

    权衡一二,她将饼子藏进了包袱里,又将包袱两头系在脖子上,其余塞进衣服掩好了,蹲在墙头继续捡枣。

    很快一个约摸十三岁的男孩追了过来,衣襟缝了一条白杠。

    祝道锦偷偷瞥了一眼,在小乞丐记忆中,白杠代表青龙帮的抢劫部门。

    “喂!你看到刚才那个小贼往哪跑了吗?”男孩长眉挑起,抬头纹挤在一块。

    “春风街。”祝道锦指了一个方向。

    男孩许些狐疑地扫视她,扔下一句算你识相,便直直向春风街奔去。

    祝道锦没骗他,六金的确往春风街去了,这是个寻花问柳之地。

    如果没记错,之前经常施舍小乞丐的“善人”,就来自春风街。不过自从她穿来,就再也没见过那些“善人”。

    她捡完了所有落在地上的枣,抬头看墙头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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