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讶

    沈暮停下来转过身,两人之间不过半步之遥,可能环境太过嘈杂,他垂下眼帘,眸色幽深的看着她:“什么?”

    沈暮将近1米9的身高,身材清瘦,比例优越,再加上脊背笔挺,格外显得气势逼人。

    婉清这一言难尽的身高,站在他身前,被遮挡的严严实实,使劲抬头才到他的肩膀,映入眼帘的就是他的锁骨,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她咽了下口水,怂了一秒,但还是鼓起勇气又重复了一遍:”我能加一下你的微信吗?”

    空气安静了几秒,气氛沉闷的让婉清觉得下一秒他应该会毫不犹豫的开口说

    滚--

    但沈暮盯着她的眼睛说:“你想好了吗?”

    想好..我需要想什么吗,婉清愣了一下。但听这口气好像是有戏?她立刻说:“我想好了,想得不能更明白了。”

    沈暮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的说:“我加你。“

    事情的进展意外顺利。婉清脑袋发蒙的打开手机,找到自己的二维码。加了微信,还礼貌地说了声:“谢谢。”然后拉着顾初阳的手梦游般闷着头就往前走,走了快20米才反应过来。

    “他竟然加我了!顾初阳,你看到了没,看到了没,啊啊啊啊啊!\"婉清拽着顾初阳的胳膊大喊了起来。

    “看到啦看到啦,你矜持一点,没看周围的人都在看你,你看你那点出息。”顾初阳无奈地摇了摇头。

    婉清不好意思的把头埋在了顾初阳的脖颈里,正准备狡辩一番,一抬眼就发现刚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小姑娘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天呐,真的是太社死了...”她喃喃道。

    从记忆中回过神来,婉清看着如雕塑一般坐在窗边的沈暮,心里突然有一点酸。

    沈暮终于沉思够了,站起身来,把丁晨曦露在外面的手臂小心的放进被子里,力道轻柔的像是怕捏坏了,仔细掩了一下被角之后,他转身离开了房间。

    “好好照顾她,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我。”

    “好的,沈先生。您慢走。”护士轻声说。

    婉清赶忙跟上,这是要回家了吧,接下来也没有什么行程。不知道三年过去了,曾经他们的家有没有什么变化。

    随着砰的关门声,婉清又回到这个她住了还不满一年的家。他们的家毗邻江边,通透的大平层阳光充足。室内的装修精巧别致又低调奢华,只是感觉好像并没有人长期居住的气息。

    婉清四处看了看,挑空的吊顶客厅、大落地窗书房、设备齐全的健身房和整洁的像完全没有人使用的厨房,还是那么熟悉又陌生。

    毕竟谁能想到睁眼前她还是个大活人,在这个家生活。这一闭眼再睁眼就变成一缕游魂了呢,这经历还真是特别呢。

    婉清飘到了整个家里她最爱的一个地方,阳台上的摇篮。她把自己团成一团,窝在摇篮里,像一只懒洋洋在晒太阳的小猫,脑袋还在不停地思考着该怎么完成任务。

    沈暮回到家没有直接去房间,而是脱下了外套,整个人陷进了沙发里,硕大的沙发显得他的背景如此的孤单,让丁晨曦莫名的有些心疼。

    “停,他事业有成,帅气多金,生活过的好着呢。我不心疼他,还没人心疼我呢。”婉清晃晃了晃脑袋,“还是先解决面前的问题吧。要完成任务的话,得先让他洗脚、然后用我最喜欢味道的脚霜...脚霜,这个家里还能找的到这个东西吗?”

    沈暮自小条件优越,对日常使用的东西严格又挑剔。衬衣永远一尘不染,搭配合身又得体。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通常不会再单独泡脚。

    婉清虽然生活习惯很不健康,熬夜三餐不规律吃垃圾食品样样不落,但却格外的喜欢养生。属于典型的“过最野的生活,养最贵的生”。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写的矛盾体。

    和沈暮结婚之后有段时间,她疯狂的迷恋泡脚。在网上搜索各种小偏方,每天晚上换着花样的泡脚,生姜、艾草、足浴球一天换一种。为了泡脚,她还特意定制了一个大木桶,笨重又厚实,每次接水倒水都像是在健身,或者更形象的说像是在渡劫。

    每天她倒完水就瘫在沙发上喘的像跑了400米一样,□□着吐糟:“这个桶怎么这么重,我可怜的手腕啊,真是受苦了。”

    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打动了沈暮的恻隐之心,还是他只是单纯的不想看她每天耍杂技,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每天到了她泡脚的时间,沈暮就会把木桶装满水,放在沙发前她固定坐的位置,方便她一边看电视一边泡脚。

    木桶里水位的高低,摆放在沙发前的位置,包括水的温度,一切都拿捏的恰到好处又精准,让人心里熨帖,既佩服他的观察入微同时震惊于他的心思深沉。

    婉清感叹:\"不愧是沈暮,这种近乎变态的自我要求,他能在群狼环伺的环境中杀出重围,真的不是没有道理的。唉,又是觉得自己在人间凑数的一天。”她就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他的照顾。

    婉清算是典型的社畜打工人,打工人每天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咖啡,可以不吃饭,但咖啡不能停。没有什么是一杯咖啡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么就两杯,每天的精气神都是咖啡给的。为了在这个艰难的世界活下去,她热爱一切咖啡味道的东西。

    有一次她偶然发现了一款脚霜,就是很特别的咖啡味道,让她十分惊喜,有一点像奶油咖啡冰淇淋。质地厚实,涂在脚上,一股浓郁的咖啡香气萦绕在四周,心情都好了,简直是极致的享受。

    每天晚上泡完脚,她就敷上厚厚的一层,看着电视闻着咖啡香,别提有多惬意了。

    “也不知道我泡脚的桶还有脚霜在不在了。”婉清喃喃的说。“这都三年过去了,脚霜应该过期了。还有那泡脚桶是木头的,得经常用,不用的话也得盛满水润着。三年不用,应该已经干裂了。真是可惜了,当时定制花了不少钱,心痛啊。”

    她离开摇篮,飘到自己房间去寻找泡脚桶。对,不错,是她自己的房间。结婚后他们一直是分房睡的。

    因为沈暮工作繁忙,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处理问题。婉清睡眠很轻,醒来之后很难入睡,所以婚后她还是喜欢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为了这个事情她还专门咨询了顾初阳。

    “我想着跟沈暮说,和他分床睡,你觉得怎么样啊,会不会有点不好。”婉清说。

    “啊?为什么啊,难道是他那个啥方面不给力,你不满意?还是他不够给力,让你累的不够?一般不都是累的手指头都不想动,直接睡着了吗?”

    “顾初阳,你是霸道总裁小说看多了吗?脑子里除了黄色废料还有没有点别的。我只是睡觉很轻,晚上他一接电话,哪怕压低声音说话,我都会醒。醒来就很久才能入睡,早晨起来就昏昏沉沉的。”

    顾初阳说:“那是挺闹心的,你这心情一不好,尊敬的总裁大人就会受影响,然后就会波及到我们这些小喽啰。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你还是跟他说一下分开睡吧。”

    婉清说:“是吧,我觉得挺合情合理的,更何况他有一点洁癖,每次那个啥完了之后,都要去洗澡,洗完澡直接回他房间睡不正好嘛!”

    婉清本来觉得沈暮会有意见,没想到她鼓起勇气吞吞吐吐地跟他说了这件事之后,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无声的默许了这件事。

    婉清飘到自己房间,一进门就愣住了。

    其实她倒不是真的口渴,只是好像这是睡前仪式的一部分。如果喝不到这口水,她就会睡不着。可能这就是睡渣的怪癖吧。

    所以她的床头常年都会放一个杯子,没想到三年过去了,她的杯子竟然还放在这里。婉清飘过去看了一下,杯子一尘不染,那就是有人收拾完了又放回了原位。

    床上的床品是她出事那天刚换的,墨绿色的真丝床品还带着金丝的暗花。她很喜欢墨绿色,同色的睡衣、眼罩买了好多。

    梳妆台上的化妆品也是她经常用的,记得出事前那瓶面霜才用了三分之一。这个牌子的面霜是真好用,但是也真是贵,三年过去了,肯定早过期了,想想就肉疼。

    婉清飘到梳妆台前,一眼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为什么这个化妆品都是满的?

    她挨个化妆品看了一遍,终于在一瓶防晒霜的背后发现了日期,竟然都是今年的!

    这是谁用新鲜日期的化妆品替换了以前过期的,而且还按照原来的位置一模一样的摆放了回去,这是为什么?

    婉清迫不及待地飘到书桌前,看了下折叠好的书页,382页,是她之前看到的页面。

    桌子上的小型乐高,那是一只小猫,当时拼了好几天累的她头晕眼花就赌气扔在盒子里不拼了。现在已经被拼好了,工工整整的放在盒子里。

    婉清震惊的环视了房间四周,突然想起来什么,赶紧飘到了浴室。

    一进浴室,她就看到泡脚用的木桶静静的放置在从前的位置,就像时间不曾流逝,甚至表面更为水润,散发着细腻的光泽。这一定时有人在精心的打理,不厌其烦地每天用凉水浸泡桶身。

    婉清视线转向洗手池,平时她喜欢把囤积的化妆品、洗脸巾什么的放在洗手池旁边的柜子里。她一眼就看到整个二层摆满了她最喜欢的脚霜。

    她数了数,这一层大概放了能有10瓶。记得之前应该是囤了5瓶,因为厚敷用的快,她一般习惯多买几瓶省的到时候不够用。

    受到的震惊太大,心里的问号已经密密麻麻的快要冲突脑门了。婉清飘到马桶上,坐着缓了缓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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