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欢

    穹隆之下是静谧的夜,似乎亘古无尽。

    阿夕回味着那个拥抱,桃花眼慢慢地漾起笑意,耳垂那一抹绯色扩散开,将眉眼染得鲜活起来。

    看起来就像,烟归的触碰点亮了阿夕。

    忘忧咯咯笑起来,“阿夕你真没出息……这么个大男人还因为一个拥抱傻乐。”

    阿夕一下子就不笑了,周身冷意流动,将周遭空气凝固。

    而忘忧也被一道灵光狠狠打在地上。

    阿夕都没多给它一个眼神,负手往自己的房内走去。

    只落下冷冷一句,“你才是笨蛋。”

    忘忧摸摸屁股,小声地骂骂咧咧站起来,屁颠屁颠地想溜进烟归房间。

    却在靠近的那一瞬间被一道银光打飞。

    不是吧阿夕你……

    忘忧两眼一横,气死过去。

    接下来十几天,一人两灵相处得极好。

    阿夕承担了伙夫的角色,他的手艺将烟归和忘忧伺候得极好。

    烟归和忘忧时常结伴上山打猎摘果子砍柴。

    话说砍柴这个事吧,烟归有执念,总觉得多备点没坏处。毕竟肚子饿了可以忍,冻着了可忍不了一点。

    忘忧不知是从哪学来的好为人师的坏毛病,每每和烟归在一处时总是免不了指导几句。

    “柳柳你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就是要在无意间增加肢体接触,这样可以拉近距离。”

    “你这妆容很好,继续保持。虽说柳柳你天生丽质,可是美人也是要打扮的,看阿夕那小子都被你这装扮迷得五迷三道的……”

    “对对对,你的小嘴要再甜一点儿,无时无刻都要夸夸阿夕,满足男人贪婪的自尊心。”

    “还有这苦肉计啊,虽然效果好,但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五,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了呢?你说说,我们是不是可以暂时先放弃这自残的苦肉计呢?阿夕那小子心疼得不得了,你家忘忧也很心疼啊。”

    ……

    烟归有时候虽然不太赞同忘忧的做法,比如经常口灿莲花,会不会显得不太真诚?常有肢体接触,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轻浮?打扮得过于隆重,会不会适得其反……

    但烟归老老实实地践行了这些法子,效果,意外的好……

    不过效果好不一定是法子不错。

    但烟归信了。

    并将忘忧的教诲奉为圭臬。除了让她放弃使用苦肉计这条。

    作为一个合格的月老,忘忧自然不会让它的柳柳单方面付出。

    忘忧有事没事就跑去给阿夕洗脑,“阿夕,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盯着你看吗?”

    阿夕卖力扫着地,头也不抬,说出口的话一如既往的不近人情,“因为你有病。”

    “我在思考你究竟在想什么。如果你要接近柳柳,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假身份。既然制造了假身份,那自然是为了能够为所欲为,可是你却——”

    阿夕蓦地抬头,“什么?”

    忘忧为了能更好地融入这里,早已幻化出一个小人模样,虽只是拳头大小,但也能看出来是个十岁出头的少年。

    一头绿色头发,像顶了一堆生机勃勃的绿草,穿着一身绿油油的衣服,半截小腿露在外面。笑起来眼睛弯弯,露出一排洁白牙齿。

    他撇撇嘴,谨慎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好逃跑路线才开口,“却十分扭捏。”

    阿夕面色倒是不变,许是赞同。

    忘忧见他不生气,继续有条不紊地分析,“若是凡人百年寿命,自然抓紧光阴,珍惜眼前人。可你和柳柳皆不是凡人,难道就能虚度岁月了吗?”

    “不是这样的。正是因为寿命漫长,所以每一段记忆都弥足珍贵,所以才要在相守的日子里留下鲜艳一笔,否则生命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长,人家凭什么记得你?”

    “她不需要记得我。”

    忘忧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怎么会有人不希望被心爱之人记得呢?

    他从前在人间四处游历时可看过不少话本,此刻胡说八道信手拈来一些微末枝节,也能戳中某人痛脚。

    “我知道你顾虑什么。若是为了一个不确定结果,就拒绝了开始,拒绝了一切美好的过程,不觉得本末倒置了吗?既然真心喜欢她,那就应该满足她的所有要求。你知道她想要什么的。”

    “你别拿这种眼神看我,我知道我很厉害啦,说的也很有道理,你不必崇拜我,若想拜师,我可以破例,准许你做我的关门二弟子。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忘忧天下第一好呀?”

    阿夕神色隐在日照的朦胧光影下,不辨情绪,“就是你给烟归出的些馊主意。”

    “这话说的,怎么,怎么能叫馊主意呢?你不喜欢吗,我看你小子受用得很呀!我看你们男人才是喜欢口是心非!”

    忘忧唯恐看见阿夕那阴沉面色,说完就化作一溜烟跑了。

    阿夕并没生气,他觉得忘忧说得很对。

    他其实,很希望,很希望烟归能记得自己,一辈子,两辈子,永生永世……

    “阿夕,阿夕!”烟归清脆的声音响起,随着温柔风声送到他耳边。

    他放下扫帚,唇角弯起,向那声音源头走去。

    到了烟归卧房门口,他的手迟疑在空中,做了一番心理建设。

    毕竟上一次推门烟归扑了他满怀。

    受用不假,会不会进展太快了?

    阿夕其实是个矜持的小伙子。活了一千多年的小伙子……

    “阿夕,你怎么还不进来呀?阿夕?”烟归不满地催促。

    阿夕轻轻推开了房门。

    只见浅淡的金色日光透窗而入,一点一滴洒在窗下铜镜前,烟归正对镜梳妆,光晕流转在她身侧,为其镀上一层细碎的金光,圣洁美丽。

    那些胭脂水粉皆是阿夕在揽月城最好的铺子精心挑选的,成色好,对皮肤伤害小,此时用在烟归脸上,将她的容颜勾勒得愈发美艳,其实并不输那幅画。

    阿夕愣怔在原地,经烟归再次呼唤才提脚上前。

    他蹲在烟归腿边,歪头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着。

    “阿夕,你看这脸会不会抹得太白了呀,我感觉,有点奇怪。”

    “不奇怪,程度刚好。而且没有比你原本的肤色白多少。”

    “是吗,我感觉你们鬼界的脂粉也太夸张了,把人涂得跟个唱戏的似的。还有还有,这眉毛我怎么也画不好,你看看嘛……”烟归说着将脸凑到阿夕面前。

    咫尺距离,阿夕都能看见烟归脸上细细的绒毛,微微颤动的睫毛,像是簌簌扇动翅膀的娇嫩蝴蝶,美丽却脆弱。

    他站起身子,托着烟归的下巴,像是托着世间无二的珍宝。

    烟归调皮地眨着清丽的眸子,看着阿夕专注的模样,突然开口,“阿夕,你知道在人间,男子为女子画眉意味着什么吗?”

    阿夕动作一顿,没有答。

    继续专心地画着眉,一寸寸挪动地甚是郑重,仿佛手中握的不是眉笔,而是刀刃,需要极其准确地划过敌人的脖颈,既能一剑封喉,又不至于使血水飞溅。

    烟归闭上眼眸,感受着眉间那被眉笔轻轻划过的酥麻感觉,以及阿夕冰冷的温度,从下巴,额间扩散开来。

    她慢悠悠开口,“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阿夕觉得眉心有些烧。

    烟归凑近,眼睛里满是真诚,“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我好看吗?”

    阿夕不敢再看她的眼,轻轻点了点头,强稳着心神勉强画完了。

    烟归对镜看了看,可以称得上完美,遂转过身子语重心长道,“你的反应太平淡了。你应该露出一个惊喜的笑,夸张地说,哇塞,这也太好看了吧,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

    太夸张了,阿夕才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烟归不依不饶地攀上他的手臂,撒娇似的摇了摇,“阿夕,你说说嘛,我就想听你夸我,求你了……”

    阿夕在烟归的碎碎念叨之下终于屈服,他一板一眼道,“烟归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丽的姑娘。”

    烟归满意地拍了拍他的头,赞声孺子可教也,而后拿起一纸胭脂,薄唇微抿,那鲜艳色彩就烙在了唇边,珠光潋滟,美艳绝伦。

    阿夕的目光也凝落在她唇边。

    烟归莞尔,其实阿夕一直都很迁就她,事事有回应,虽然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这样已经很好了。

    她偏头想了想,像是下定很大的决心一般,飞快凑近阿夕,飞快地落下一吻在他右眼下那颗痣上。

    “这是我给你落的印记。意味着你是我的啦。笨蛋阿夕。”她刻意说成是印记,其实是不想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

    印记?阿夕哑然失笑,怎么这么像给自己的宠物戴项圈……

    然而他还是伸出一指,摸了摸那唇齿留香处。

    这是烟归第一次在清醒时亲他,除却醉酒那夜……

    烟归这些天的种种行为都表明,她喜欢他。

    可是为什么,凭什么?

    阿夕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被喜欢,如果真论起来,只是因为烟归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是因为他对她好,所以烟归选择了他。这并不能被称为喜欢。

    他是个趁人之危的小人,在她落魄时施恩,换取她死心塌地的依赖。

    这真的不能被称为爱。因为谁都可以,不是他,别人也可以。

    可是他拒绝不了……如果她需要,那么他就会在。

    这便是阿夕存在的唯一意义。不是吗?

    烟归拉着阿夕的手,抚上自己刚上完妆的脸颊,亲呢地贴了贴,也不怕把妆给蹭花掉。

    她说,“阿夕,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中秋。”

    “是呀,中秋到了。这是除了除夕之外,第二个可以团圆的日子。”

    “但这是第一个有人陪我的节日。我好开心。”

    “你会年年岁岁陪我过中秋吗?”

    烟归殷切地望着他,等着他的回应。

    阿夕不语。

    烟归转了转眼珠子,安慰自己许是因为阿夕并没有人身自由,便道,“没关系,你的卖身契虽然在池雪尽那里,但是我已经想好了。待这个交易做成,我会向雪尽要你。”

    她目光灼灼,满是真挚。带着志在必得的坚定。

    雪尽总不至于言而无信。

    “为什么喜欢我?”阿夕还是想问问。

    “喜欢需要理由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譬如我今日喜欢你,明日也可以喜欢他人,喜欢就是这样毫无缘由,毫无征兆的。”

    烟归举了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可她确实说不清楚喜欢阿夕的原因。

    也许是因为初见便觉得他长得十分好看,也许是因为那日的维护,也许是因为他做的饭好吃……

    桩桩件件,构成了阿夕。

    她很难说清具体是因为什么而喜欢阿夕。

    果真如阿夕所料,原来谁都可以。

    他眸色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转瞬又是庆幸。

    这样也好。

    “所以阿夕不喜欢我吗,不愿意留在我身边吗?”

    烟归这人混账得很,她的喜欢可以朝令夕改,将变心说得理直气壮。此时却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祈求阿夕说个动听的令她满意的答案。

    其实阿夕不喜欢她也没关系,只要能永远在她身边就好了。

    阿夕本就是无心的指灵,但那又怎么样呢?她只是想要一个永不离弃的能陪她说话的活人相伴。

    浮生千百年,相处光阴确实不过短短几瞬。

    阿夕真正听进去了忘忧的话,哪怕自己只是她漫长生命中沧海一粟的存在,也妄图留下最深刻的痕迹。

    于是他笃定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永远留在你身边。”

    烟归唇角勾起一个笑,心头的那颗大石头落下一半。

    之前忘忧让烟归屡次试探阿夕,只要他没有表现出抗拒,便可以得寸进尺,肆无忌惮地发展感情。

    所以她是成功了吗?

    虽然阿夕没说喜欢,可是他说愿意陪着她。

    没关系,来日方长。

    她弯起眼角,那双秀丽的柳叶眼里满是阿夕的容颜,冰雪为肌,山水为眉,多情桃花眼里不再是无尽冷意,而是满含着温润笑意。

    本是冷峻冰山容貌,却在烟归的“蛊惑”下,慢慢融化了,显现一派明媚春意。

    烟归十分满意,伸出一手摸了摸阿夕乌黑柔顺的发,像是在顺宠物的毛一般。

    而阿夕像什么,一只温顺美丽的大狗狗。

    而这只宠物,会永远陪着她。

    会吗?

    烟归其实是有点怀疑在的,但即使只有这么一刻,也足够了。

    她从来不是贪心的人。只要有一些虚浮的表面就好了,她不要真心,只要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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