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了了知夏 > 炸鸡就先等等吧

炸鸡就先等等吧

    北方的四月,气温总是捉摸不定。花期早的果树花都已经开过一波了。温度跌回去的时候,花瓣都哗啦啦地散了一地。风也不知道到底是从哪个方向吹来的,毫无章法,只管着把人心吹乱让人精神涣散。

    知夏一直没有脱毛衣,怕感冒发炎的话会影响创口恢复。在办公室拼命给自己灌白水,祈祷自己千万不要生病千万不能上火。

    离职的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算一算到底是从哪天产生的离职的心思,可能是入职第一天吧。知夏一向谦逊谨慎,入职第一天自然也不敢放肆,总监竟真的当她是一个小绵羊,开始是语言打压,把知夏批得一无是处,后来是把自己的日常工作都丢给知夏做,做完再署上自己的名字。

    开始还和和气气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后来变本加厉地指使知夏干这干那,也毫不避讳旁人地议论,堂而皇之地把知夏地劳动成果占为己有是常有的事。周围地同事大多也遇到过类似地事情,出来打工谁也不愿意多管闲事插手别人地事,自然也没人帮知夏说话,知夏自然也知道这样长久下去自己的美好品质早晚会被消磨光,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离开。

    这次发病感染,倒不是知夏故意隐瞒,而是真的无暇顾及。

    一个项目快要收尾了,但是之前留下的烂摊子很难搞,这是从别的部门抢来的活,以前负责这个项目的人自然不会再帮什么忙,知夏只能自己从源头上一点点着手解决,费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谁知道总监只问现状不问其他,知夏如实相告却被□□了三天,连自己做过的努力都没有机会说。

    那段时间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头晕眼花的,晚上回家察觉不对也顾不上了,只想着赶紧把手上的活干完干好,狠狠打领导的脸。

    什么隐藏锋芒小心躲避之类的知夏也顾不上了,反正自己也不会在这里待很久,走就风风光光的走,总得做出点实绩来才行。

    项目结束的那天,知夏总算舒了一口气。大老板特地当着所有人的面夸了知夏,总监面上微笑,扭头就又扔给了知夏另一个烂摊子。

    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说,你不是最擅长收拾烂摊子了吗,那你就继续收拾吧。

    知夏气到不行,第二天也还是义愤填膺的赶去公司加班。

    和和气气不行偏要把为难的项目甩给自己,做得好了被老板夸奖了也不行,还要把其他的烂项目也甩给自己,不带这样欺负人的。

    知夏登上求职网站,更新了一下自己的简历。想着老娘还不伺候你了呢!

    结果别的没等到,只等到了旁边的同事说:“知夏,你耳朵后面流血了…”

    知夏闻言伸手一摸,耳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复发了,这次是好大的脓疱,已经破了。

    知夏赶忙给知夜打电话,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估计医院是挂不上号了,要是处理不了,知夏想着让知夜先给自己消消毒包扎一下都行。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幸好知夜找到了季晓清。

    知夏又去接了杯水回来,暗暗跟自己说,不管怎样,病好了一定要好好谢谢季晓清啊。

    周二一早,知夏还是在上班前去的医院。八点一刻,季晓清已经在了。

    处理完创口,季晓清没有再放引流条,只做了简单的包扎。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隔一天两天觉得没问题纱布就可以拆了。三周之后再来手术取囊泡,到时候可以打麻药的。”

    “太好了,谢谢季大夫。”

    知夏放下手里拢起的头发,转身对季晓清笑了。这次没有客套,是真心的感谢。

    季晓清看着知夏亮晶晶的眼睛先是一愣,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知夏对除了知夜以外的人露出这样的笑容,见知夏还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季晓清不自觉地也笑了。

    顾盼生辉,璨若星河,怎能让人不动心。

    “晚上一起吃饭?”

    知夏眨了几下眼睛,心想自己的智商和情商一定是在怼领导时都用完了,不然怎么不会思考了,刚跟人道完谢马上又拒绝人家,是不是不太好啊。

    “好。”

    “想吃什么?”

    “都行的。”

    季晓清见识过知夏说的都行了,都行就是真的都行,什么也不挑。

    嗯,好养活。

    知夏突然想到了什么。

    “我想…”

    “炸鸡就先等等吧。”

    “……哦,好。”知夏有一点泄气,但并不影响好心情。

    季晓清心里偷笑。

    季晓清要当班,知夏赶回公司上班。一整天季晓清都心心念念想着晚上的那顿饭。

    知夏从小就知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但自己不是那种什么奶都要分一瓶的人,除非是自己特别喜欢特别想要的口味。

    学生时代知夏也曾遇见过还算聊得来的男性朋友,也有过自己喜欢的人,甚至还会主动示好。只是这些人,要么在工作之后渐行渐远,要么在向知夏表明心意之后就开始被知夏疏离。

    知夏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好强的人,所以在这些感情中,知夏更在乎的是征服欲和成就感,比起喜欢一个人,知夏可能更喜欢追逐的过程。于是这些年,一旦确定了谁是喜欢自己的,知夏就先礼貌地疏远,再老死不相往来。

    很多人都觉得知夏是个怪人。明明之前还跟这个人相处得好好的,转眼就连句话都不说。有人打趣,韭菜长得都没你身边的人换得快。

    也有人说,安知夏啊,眼里只有一个男的是她弟弟。

    这倒是事实。

    知夏曾跟大学好友彭珊说过,她不知道谈恋爱对自己来说的意义是什么,她见过失败的婚姻,见过不幸的家庭,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任何人共度一生,那是太可怕的一件事了,如果说多个男朋友就是多个人来照顾自己的话,她本来就可以把自己照顾好,她不行的地方还有弟弟,她根本不需要那个人。

    彭珊是很豁达的一个人,她跟知夏说的是,不管恋爱观婚姻观是什么样,都不妨碍女人喜欢好看的人、喜欢帅哥。

    但是这两年,知夏又对自己有了另一种认识。那些骄傲的、看似自信的幼稚行为,那些旁人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说服自己的奇怪想法,都是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

    是害怕揭露真实的自己在爱人面前,是害怕爱人看到自己真实的样子会吓跑,是害怕共度漫长岁月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是害怕发现原来爱人也并不是自己以为的样子。

    活着很累的,要假装开心、假装不在意、假装合拍、假装理解,要隐藏自卑、隐藏怯弱、隐藏恐惧、隐藏不满,如果在喜欢的人面前也要继续这么累的话,那不如去他的。

    知夏工作后已经没有再对任何人动过心了。

    不抱期望的话,遇见就算白捡。

    只要自己和弟弟能一直在一起,其他的都可以不要。

    知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些。

    知夏第一次见季晓清,用自己阅人无数的专业眼光来评判的话就是,很简单一人。所以知夏一直对季晓清也不设防,说吃饭就去吃了,问地址就跟人家说了,让找他换药就乖乖挂号去了,相处之后也还是觉得这人没什么城府也没什么歪心思,在一起还挺舒服的,知夏并不排斥他。

    同时,如果用知夏阅帅哥无数的花痴眼光来评判的话就是,很帅一男的,符合自己审美,接触接触不错,有益身心健康。

    不过季大夫可能不太认同最后半句。

    中午休息时季大夫拿着手机一直在看大众点评,第一次为“晚上吃什么”感到为难,真令人头秃。

新书推荐: 这只小草神是俺拾的嘞 快穿:社恐宿主她不干了 开局躲神避魔,原来我是大佬啊 逍遥尘世子 这是僵约,你是认真的吗? 致我未曾谋面的青春 破天战尊 消失的天堂?游戏开始! 皇帝宠臣?不,我一身反骨! 扶桑剑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