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水泼下去,外面终于安静了,就连嘈杂的鸟叫声也被隔绝在外,停了许久的冷风又吹起来,被窗户挡住,只有丝丝缕缕从缝隙里钻进来,不消一秒就被混沌着搅和成一团。
没一会儿,何城光匆匆跑上来,让何汐放宽心,他把宋榆骂了个狗血淋头,人已经灰溜溜地跑了。
他身上倒是干干净净,没有湿,那杯水究竟泼到谁身上去了,何汐懒得想。
嘴上说得深情,看来也不过如此,想当初她还在宿舍楼下缠了好几天。
不过走了也好,省得看见他就烦。
何汐心中不痛快,但她也不是小孩子,在生活中受了气不会带到工作中去,反而拿出十足的干劲,一口气敲定了好几个项目,提出的想法也很有针对性。
情商失意,商场得意,这句话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她把心思全放在工作上,只要宋榆不来扰,她就能一鼓作气和他划清界限,可没想到才第二天,宋榆又来了。
陆敏自从上次在公司门口看见何汐反常的举动,就感觉这两人有事,这次一看到宋榆,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直接来到办公室找何汐。
“哎呀,那个帅哥又来了。”
何汐整个人快被文件埋起来。“谁?”
“就是上次在公司门口看见的那个啊,现在就在咱们公司门口站着呢。”
何汐几乎马上就想到了宋榆。
陆敏是个颜控,看人眼光极高,能被她夸帅的人不超过一只手,自从上次宋榆来过一次后,她就隔三差五提起。
“帅是真的帅,明显是温柔那一挂的,就是一副有主的样子,人夫感很重。”
何汐在心里把她的每句话都反驳了一遍,翻开文件继续看,没有出去的打算。
好在陆敏进来似乎就是为了报个消息,见何汐不敢兴趣的样子,也没有多问,拿着资料就走了。
解决完最后的工作,得益于何汐这几天的卖命工作,以往忙碌的年底今年竟然有些空闲,准时下了班。
这期间,何汐根本没想宋榆的问题,所以当走出公司大门看见他竟然还在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惊讶。
年末的A市天气一天一个样,昨天还太阳炙烤,今天一阵冷空气袭来,气温骤降十几度,仿佛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
宋榆穿着一件驼色大衣,身形更显高挑挺拔,风衣之下能隐约看到腰的劲瘦轮廓,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保温桶,站在门口COS石头。
直到看见何汐出来,他黯然的眼底才泛起涟漪,缓缓漾开,带出有些讨好的浅笑。
“汐汐,你下班了。”
何汐一看到他身上的衣服就觉得有些眼熟,仔细一想才发现,这件外套就是上次她带宋榆去买的。
当时她亲力亲为,跑前跑后,帮宋榆选颜色,看版型,现在回想,其实那时候他早就能看见了。
何汐的脸色瞬间变得更难看,目光也冷下来。
宋榆他今天特意穿何汐挑的衣服,千方百计想要示好,想证明自己心里有她,却没想到效果适得其反。
像是被她冰冷的眼神刺伤,他沉默了一会儿,把一直提在手里的保温桶递过来。
“上次说好给你做的黄豆猪脚汤,你没喝就走了,我又重新做了一次。”
何汐好喝汤,这也是当初被宋榆一点点惯出来的习惯,尤其是天气转冷的时候,喝一口汤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
但她现在正打算和宋榆分道扬镳,这一口也不是非喝不可。
“我不要,你拿去给别人吧。”
说完,冷着脸绕开他,径直上车离开。
走得决绝,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
没想到第二天,何汐下班的时候,又在公司门口看到了他。
他今天换了另一件外套,何汐看了一眼就心里怄,因为这件外套也是她当时帮宋榆选的。
还是那个白色保温桶,汤却换成鸡汤了,加了菌类,汤黄澄澄的,香气扑鼻。
何汐这次把保温桶接了过来,宋榆眼底瞬间绽放出一抹光,亮得惊人,笑意下一秒就要扑出来,何汐转头就把他熬了几个小时做的汤递给了路上的环卫工人。
然后看着宋榆眼底龟裂的失望,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三天,宋榆送来的是羊汤。
第四天……
……
无论何汐怎么无视他,第二天宋榆都会雷打不动地出现。
A市已经正式入冬,气候一天比一天冷。何汐今天穿得不多,去外面见完客户回来,半个身体都快冻没了,连头发丝都带着寒意,正是需要暖身体的时候。
刚来到公司门口,果然又看到宋榆站在外面,保温桶换了一个蓝色的。
之前那个在一次争执过程中,不小心摔碎了。
何汐不是有意的,但想到这样能将他逼退,就没有理会,任由他一个人留下来打扫。
但凡一个人有点自尊,被拒绝这么多次之后,也应该知难而退了,可何汐无论怎么对他,宋榆还是天天来送汤。
也不全是热汤,有时候是甜饼蛋糕,有时候是咖啡,视天气而变,何汐一概不收。
此时何汐远远瞧见他又来了,顿时有些来气。
五年前分手的时候,她难道也是这样黏着宋榆,这样烦人的吗?
何汐这次是在外面见完客户回来,此时还没到下班时间,公司门口只有他一个人,直愣愣地站着,格外显眼。
她冷着脸快步走过去,靠近了些才发现宋榆模样有些憔悴,眼底一片乌青,看起来更加肃清。
何汐过来的时候,他也发现了她的身影,却不似之前那样讨好的笑,反而皱着眉大步流星地走过来。
刚走到何汐面前,外套已经被脱下来罩在了她肩上。
“今天降温了,冷不冷?”
按照何汐的性子,她本来应该把衣服甩在地上,踩两脚,再嘲讽宋榆几句的,但她现在双手冷得都快没有知觉了,尤其是宋榆的衣服还带着他的体温,暖洋洋的像个小火炉。
何汐想了想,还是没有把衣服丢掉,满腔怨念被扑灭大半,夹枪带棍的话在唇齿间转了几圈,虽然最后还是没说出口,但一张嘴还是没个好话。
“你平时就没其他事可做吗?”
宋榆瑟瑟地扯着嘴角,声音发苦,竟带了些委屈。
“汐汐,你终于愿意和我说话了。”
何汐心里跟泡了水似的不是滋味。“再说这些废话,我就要走了。”
说着作势要进公司,被宋榆迅速拉住,声音很轻地开口:
“汐汐,我好想你。”
“你不是每天都过来吗?”
“不一样……”
宋榆拉着她的手,想给她暖暖,却发现自己的手比她还要冷,于是干脆拉起毛衣,把她的手塞了进去。
指尖触到小腹,何汐的手吓得迅速缩回去,却被宋榆按住。
“刚开始觉得,只要在同一个城市就足够了,后来我想每天能看到你,可是这几天我却觉得,只要和我说一句话也好,不要不理我。”
他说得委屈,不知内情的人听了,可能会以为何汐才是那个无情之人。
她挣扎了一下,没能收回自己的手,就干脆把冰凉的手掌摊开,得寸进尺地贴着他小腹上滚烫的温度。
宋榆被冻得颤了一下,却还是没松手,反而咧嘴朝她笑了笑。
“我今天做了鱼汤,待会儿喝点再上楼,你穿得太少了,会生病。”
何汐感觉自己冰冷的手指慢慢开始恢复知觉,一点一点暖和起来,舒服地眯起眼睛。
“你不会以为在门口卖惨站几天,我就会心软原谅你吧?我只是刚好今天有点冷,借你暖暖手罢了。”
手还贴在人家小腹上取暖,却说出这种伤人的话。
宋榆的目光顿时黯淡了,抿抿嘴,可怜地说:“那你多暖一会儿。”
何汐毫不留情地把手抽回来,看着已经恢复红润的指尖,丢下四字评论。,
“效果不错。”
说完,一扭头进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