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那天,何汐特意画了一个精致的妆,穿着尚未开始对外销售的新款短裙,挽上同色系皮包,来到宋榆家。
发出诚挚的邀请。
“我今天打算去买一些生活用品,但是一个人拿不动,你能跟我一起去吗?”
宋榆有些惊讶。
不知道一个双眼失明,出门需要靠盲杖和护理引导的人,能在这件事上帮什么忙。
“我吗?”
“我找不到其他人帮忙了。”
他看不见何汐此时光鲜亮丽的打扮,听着对方声音却十分恳切,最后点了点头。
“好。”
傍晚,何汐站在门口,一边核对时间,一边回想自己的全盘计划。
等了一会儿,宋榆换好衣服走出来。
“走吧。”
何汐回头一看,表情微变。
“你怎么穿这件衣服?”
最近天气炎热,直到傍晚也温度不减,所以宋榆换了一件轻薄的白色衬衫。
本来并没有问题,但他从衣柜里翻出来的这件衣服,竟然是何汐前两天洗染色的。
其实宋榆很适合穿白衬衫,能将他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温柔,但是此时衣服上面一片红,一片绿,颜色驳杂混乱,让整个人变得滑稽可笑。
但他现在根本看不见,只能凭触觉摸了摸衣服,感觉还不错。
“衣服怎么了?”
何汐张了张嘴,想让他回去换,可想到今天的目的,最后又改口。
“没事,你想穿就穿吧。”
说完,带着他迅速乘车来到约定好的虹色酒吧。
夜幕降临之后的酒吧显得格外热闹,一脚踏进来,嘈杂的音乐和说话声就轰地涌进耳朵里。
宋榆失明之后,听力变得更加敏锐,有人在附近轻手轻脚走动,他都能察觉到,这样的声音猝不及防地闯入,直接震得他一惊,反感地皱起眉。
“不是说去超市吗?”他抬高声音询问。
就算双眼看不见,也知道这地方不是超市。
他手握着盲杖,身体紧绷,微微偏头的样子,门口的灯光刚好落在脸上,将五官的线条勾勒到极致,久未出门,他的皮肤玉石一样温润,几乎和蒙住眼睛的纱布一个颜色。
这张脸,这幅打扮,出现在鱼龙混杂的虹色酒吧,简直就像是坠入狼窝的小白兔一样吸引人。
而站在他身边的何汐却是另一个极端。
黑色短裙包裹着纤细婀娜的腰身,独特的剪裁将她的好身材展露无疑,这样的身材已经足够引人注意了,更别说再配上明媚的五官。
看过来的目光中,有一大半都是落在她身上的。
这样的两个人一起出现,怪异又瞩目。
何汐听见宋榆语气中的紧张,却对这样的环境十分适应,视线熟练地在卡座方向扫一圈,找到了那几个老同学的身影。
“我过来见几个朋友,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
说完身体一滑,故意挣脱宋榆的手,迅速走进人群中。
快步离开时,身后隐约传来他紧张的呼唤声,但是很快就被音乐和鼓点声彻底淹没。
径直来到卡座,老同学已经到了七八个,光线昏暗,再加上已经多年未见,何汐扫了一圈,除了班长汤远丘,竟然一个人也没有认出来。
反而她刚走过去,正在喝酒的同学突然惊呼一声。
“何汐?是你吧?”
几人纷纷转过头来,震惊又惊喜地打量着何汐的模样。
她今天实在太出挑了,走到哪里都像是带着聚光灯,让人无法忽略。
何汐笑了笑,朝他们微微点头。
“好久不见。”
众人顿时更加震惊,纷纷围过来。
“何汐?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之前聚会的时候,你怎么都不来?”
何汐:“我换手机号了,一直没收到消息,这两天刚听说,才马上赶过来的,我先自罚一杯。”
说完,直接拿起桌上的一杯啤酒干了,现场气氛立即被炒热。
“爽快!”
几人叫喊着,凑过来和她拉关系,大着舌头开始说以前的旧事。
眼前这些人其实跟她不熟,否则也不会现在了,还没想起关于他们的事。
何汐耐着性子敷衍着,然后转头问汤远丘:
“其他人不来了吗?”
“不来了,大家都忙着呢。嘿嘿,他们要是知道你今天来,肯定会后悔的!”
一边说,一边朝何汐讨好地笑了笑。
高中时没权没势的何汐,在大学忽然跟合家医疗的总裁父女相认,摇身一变成为何大小姐,坐拥万贯家财,这件事早在班级和学校群里传得沸沸扬扬。
多少人捶足顿胸,后悔当初没有和她打好交情,后来想要讨好,但何汐已经和所有人断了联系,连同学会都不参加,让他们连机会都找不到。
如今终于现身,此时的何汐在他们眼里,跟金子堆成的差不多。
他们这样的眼神,何汐这几年已经不知道接触了多少,虽然早就免疫,但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恨不得马上起身离开。
于是她微微转头,故意朝门口的方向看去。
身边的老同学见状,立即顺势张望,一眼看见此时站在门口的人。
“那个人,好像是宋榆!”
宋榆这名字,那几年从学校毕业的人几乎如雷贯耳。
他们迅速回头,看见了被几个小混混围住,脸色煞白的人。
“谁?”
“真的是他!”
“他的眼睛怎么了?”
几人有些疑惑。
此时宋榆的样子太过狼狈,和记忆中的温润公子截然不同,几人纷纷转头询问地看向何汐。
何汐摆手。
“别看我,我们早就已经分手了。”
闻言,众人脸色又是一惊。
“难怪,我大学的时候,跟宋榆在一所学校,听到过很多他和系花的传闻,该不会是……”一个女生小声地说着,仔细观察她的脸色。
何汐笑而不语。
但这样的表情,在他们看来已经是肯定的答案,顿时怒了。
“真是没想到,宋榆看着老老实实,没想到也是个渣男!”
“沦落到这个地步就是他活该!”
“何汐你现在是合家医疗的大小姐,我看他现在是肠子都悔青了。”
“何汐,想当初你们在学校郎才女貌,多般配的一对!宋榆这样对你,我们今天就帮你出口气!”
汤远丘一喊,一群刚喝了酒的人顿时热血沸腾。
“没错!走!”
他们都想在何汐面前表现,此时酒壮人胆,闹闹哄哄地朝那边走去。
此时,宋榆这只小白兔正缩在门口,但这里的人就喜欢新鲜,他表现得越是拘束清冷,越是刺激到他们的神经,鬣狗一样往上扑。
落魄的处境,再加上那身奇怪的衬衫,让他看上去前所未有的狼狈和落魄。
“宋榆,你怎么在这儿?”
宋榆正冷着脸躲避各种搭讪,听见这个声音,有些疑惑。
“我们是何汐的高中同学,小你一届。”汤远丘解释道。
闻言,他的脸色有所缓和。
“你们好。”
小一秒,他就再次被围住,就算是校友,有时候也不比陌生人的态度好多少。
“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
“听说你跟何汐已经分手了?你肯定不知道,她现在是合家医疗的继承人吧?”
“你现在是不是很后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宋榆的眉心再次皱起,和刚才的冷漠不同,这次面对校友的责难,他低着头,攥紧盲杖,表现得逆来顺受。
何汐端着酒杯站在一旁,灯红酒绿,杯影交错,红酒在灯光下折射鲜红的光线,仿佛刺在宋榆身上的针。
眼前这一幕,就是她五年来梦寐以求想要看到的。
可是她心里却并不如想象中畅快,看着宋榆骂不还口的样子,反而感觉有些焦躁。
这时,汤远丘对着宋榆嘲讽:“看你现在的样子,还好当初分得早,何汐,你说是不是?”
“嗯。”
轻轻的鼻音慵懒而绵长,于嘈杂的音乐声中响起。
宋榆的身体僵了一下,竟然能辨析出声音传来的声响,转头“看”过来。
他看不见的。
何汐虽然心里清楚,但还是在宋榆转头的时候心头收紧,手一歪,杯里的红酒险些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