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这一次,于广才又起了个大早,把杀猪刀磨得锃亮。

    然而他刚要把野猪开膛破肚,江老爷又带着女儿女婿上了门,于广才吓了一跳,慌忙拿出昨天那张被攥得皱皱巴巴的,贺重锦写的亲笔字据:“姓江的!你想反悔不成!”

    他压根就没想到,江老爷真的把东西带来了。

    贺重锦打开包裹的宣纸,里面竟然是五颗人参,于广才第一次见到,甚至不敢相信的确认了一下:“这,这是那一颗一千两的药材?”

    于广才见过这东西,药材铺子里卖的最贵的药材,据说喝了人参汤就能延年益寿,他还特地数了数自己要打多少年的猎才能赚回来一株这样的人参。

    “于大伯,这是我昨晚从山中采摘回来的,我的一位友人李浊清是太医院院判之子,我给他看过,他说这颗人参至少有百年。”贺重锦面容温和,“用人参换野猪,够吗?”

    对方还在仔细打量着这五颗‘人参’,江缨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提到了嗓子眼。直到于广才宝贝般地夺过那‘人参’,悬着的心这才落了下来。

    百年.....哪里来得百年,分明是他山中随手拔出的几个胡萝卜罢了。

    “说好了啊!”于广才道,“姓江的你们可别反悔!”

    于广才命于老太去把野猪放了,于老太纵然还是心不情愿,却也只能听自家老头的,把野猪交给了江老爷。

    她记得于广才没读过什么书,除了精通打猎,连大字都不识几个,更不要提极难分辨的人参了。

    贺重锦早就知晓了这一点,所以才想出这样一个主意来。

    他朝江缨笑了笑:“缨缨,该走了。”

    正当三人带着野猪准备离开时,于广才突然叫住了他们:“等等。”

    江缨心中一惊。

    难道知道贺重锦在骗他不成?

    “我见你这小伙子字儿写的不错。”于广才说,“给你五文钱,雇你写一幅对联你看如何?”

    对联?

    贺重锦转身,温和地应道:“好,那重锦就献丑了。”

    江缨望着贺重锦,只见他铺开红纸,用毛笔在纸张上写下认真细致的一个福字,又写了一个横批:迎岁欢喜,一对上下联:事事如意大吉祥,新年贺岁展宏图。

    一笔一划都如人一般隽秀端正。

    于广才小孙子瞪大了眼睛一脸羡慕,心想他何时也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

    贺重锦将于广才的五文钱还给了他。

    “于大伯,你是打猎的好手,我岳父在打猎之事上以后还请你多加提携了。”

    说完,贺重锦便带着江缨和江老爷回了江家小院。

    江老爷得了野猪,高兴的不得了,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磨刀,把野猪绑上架,江夫人见不得这血腥,拉着江缨回屋。

    以往江老爷找回来的猎物都是他剥皮抽筋的,但是眼前这头野猪格外强壮,江老爷一个人显然是没办法的。

    于是,他笑哈哈地让自家那个身板单薄,没干过什么粗活儿重活儿的女婿上。

    两个人与这野猪一番较量下来,拼死一搏的野猪这才断了气,四肢一动不动,死了。

    “重锦啊,你可瞧好了。”

    只见江老爷把刀往野猪里的心脏里刺了进去,鲜血溅了二人一身,江老愣是没想到会出这么多的血,便把江缨叫出来,带贺重锦回房换一件干净的衣物。

    “缨缨。”贺重锦道,“岳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吗?”

    江缨一边给贺重锦系衣衫,一边发牢骚:“是啊,他一个富商哪里会杀猪啊,以前还好,如今在你面前反倒越来越爱逞能了。”

    贺重锦笑了笑:“在波云诡谲的汴阳城中,像岳父这样性情的爹爹,实在难得。”

    “难得?以后他也是你的爹爹了。”江缨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笑道,“我看他倒是十分乐意让你给他养老送终呢。”

    他刚要接她的话,外面的江老爷喊道:“重锦啊!换好衣服了没有!快出来瞧瞧,这猪肉可真鲜呐!”

    “来了。”

    贺重锦穿好衣服,便去院子里找江老爷了。

    江缨整理着贺重锦被血染脏的衣服,无意间看到他脱衣时随手放在榻上的红色锦囊

    贺重锦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唯一的习惯就是每日晨起将这个锦囊系在腰间,这锦囊一定是他的珍爱之物。

    要给他送过去才行。

    就在江缨触碰到锦囊时,面上闪过一丝疑惑。

    锦囊里面有东西?贺重锦在锦囊里面放了东西?

    她没有解开系着的金色丝绳,而是隔着红布摸索,试图弄清里面究竟是什么。

    “花形......这是一个吊坠?梅花......”

    握着锦囊的手颤抖了一下,好似有什么东西在江缨脑海中怦然炸开,耳边还残存着余响。

    梅花吊坠......

    是......同一条梅花吊坠吗?

    *

    一大波村民纷纷聚集在了江家小院外面。

    他们手中一人拿着一张红纸和铜钱,特意来此让贺重锦给他们写对联。

    据他们说,村上有一个教书先生写字还算是秀丽,但最近教书先生的手受了伤,提不起笔,全村的对联都无从着落,直到他们瞧见同村于广才家门上贴的那一张字迹隽秀漂亮的对联。

    江老爷替贺重锦应承了下来。

    砚上的墨很快就被用完了,贺重锦放下笔,看着村民们拿着对联高高兴兴离去的背影,暖意在心头蔓延。

    “重锦啊。”江老爷一如既往地这么叫他,数了数钱袋里的铜板,乐开了花,“读过书的人就是好啊,缨缨小时候就不爱读书,你要是我儿子,我指不定多高兴呢,哈哈哈哈哈。”

    贺重锦脸上的笑意黯淡了几分。

    就算他再优秀,母亲死了,萧景棠怕是这一生都会陷入自己心中的泥沼里吧。

    江老爷不知情况,还以为他在说贺尚书,于是拍了拍贺重锦的肩膀,安慰道:“贺正尧冷落你,是他们有眼无珠,

    午膳时,江老爷当即就把猪肉端上了桌,把最好最嫩的猪头肉给了女婿强行夹到贺重锦的碗里。

    “重锦啊,看你瘦的,大小伙子怎么能像女子这般苗条,多吃点猪头肉!”

    她知道贺重锦不爱吃荤腥,刚准备提筷子把猪肉夹到自己碗里,贺重锦欣然答应,将猪头肉吃下。

    当江老爷得知那五个‘人参’只是地里的胡萝卜时,着实哄堂大笑,忍不住夸赞贺重锦的聪明。

    “夫君。”江缨看着贺重锦,竟是忽然开口说,“你有这样的才智,和我们一起离开汴阳城未免太过可惜。”

    此话一出,饭桌上一片静默,江老爷和江夫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瞬间领悟过来女儿的意思。

    确实,放眼满朝文武,堪称国之栋梁的只有当世权臣舞阳侯一人,但萧景棠终归不再是那个少年人,长江后浪无前浪可推。

    而贺重锦在世子比试上的表现,无人不道他颇有当年的舞阳侯之姿。

    “重锦。”江夫人也说出了心中许久的疑问,“得了陛下和舞阳侯的赏识,你这孩子就从未想过入朝为官,考取功名,高人一等吗?”

    入朝为官......考取功名......高人一等......

    良久,贺重锦笑了笑,倒是坦然地贬低起了自己:“岳母说笑了,我只是用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小聪明,入朝为官需要的远远不止这些。”

    他虽说得是真心话,但在江缨听起来,贺重锦分明是在说谎。

    傍晚回到房间,贺重锦关上房门后,方才江缨在江父江母没能说出来的话这才说了出来。

    “夫君。”江缨道,“我知道你想一展宏图,想做一个国之栋梁,从嫁你之后,你总是在帮我完成心愿,那你自己的呢?”

    贺重锦笑着看向她:“我没什么心愿。”

    “真的吗?”

    说完,江缨找到纸笔,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字写的是不好看,贺重锦见她在纸上写下和离书三个字,贺重锦见状当即夺过笔:“你?!”

    “贺重锦。”江缨放下笔,平静地说道,“山鸟鱼不同路,这门亲事本就是未经过你我二人的意见,是雄鹰就该展翅翱翔的,我也不能因为我的一己之私留下你。”

    贺重锦:“......”

    嫁进贺府这么久,江缨第一次在他看自己的神情中见到一闪而过的怒色。

    贺重锦也发觉到自己的失态,转身背对着江缨,平复心中的情绪。

    “贺公子就这么在意与我和离吗?”

    “是。”半晌,他道,“我这一生别无所愿,如果真有什么愿望,早就已经实现了。”

    江缨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你同我说过,你的心愿是要帮一个人脱离苦海,贺重锦......她的苦海究竟因谁而起,你不明白吗?”

    贺重锦呼吸一滞,瞳孔逐渐缩紧。

    来福慵懒地趴在地上,合着眼睛睡大觉,这只小狗再有灵性,也听不出二人之间对话之中,彼此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或许一直以来,我都陷在你的温柔乡里,并未怀疑过夫君你的动机。”江缨神色冷峻了下来,“成亲之前,我与夫君从未见过,夫君却设计娶我,一门心思对我好,甚至愿意为我付出性命。”

    贺重锦:“......”

    他仍旧背对着她,袖口下的手微微攥紧,贺重锦眼眶不由自主地红了。

    江缨的视线落到窗户上,那一截支撑窗户的木棍。

    “记得很久以前,这扇窗户极易在夜里被风吹开,所以我时常在睡梦中感染了风寒,后来有一个人经常在我睡着之时用一根木棍抵在窗户上。”江缨笑容略带着一丝苦涩,“他是被我爹从狼口中捡回来的人。”

    此刻,天地间仿佛都变得寂静无声,只有贺重锦狂跳的心脏声。

    “阿丑。”江缨站起来,对贺重锦僵立在原地的背影说道,“许久不见了,这一别,果真是恍如隔世啊。”

新书推荐: 这只小草神是俺拾的嘞 快穿:社恐宿主她不干了 开局躲神避魔,原来我是大佬啊 逍遥尘世子 这是僵约,你是认真的吗? 致我未曾谋面的青春 破天战尊 消失的天堂?游戏开始! 皇帝宠臣?不,我一身反骨! 扶桑剑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