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夜幕降临,钱府一片寂静,只有侍女与家丁走步之声。

    府门打开,钱三盛横着眉,领着一大群持着长刀,家丁大步流星地回了府,那样的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群土匪出了山。

    “老爷。”老管家忙着迎了上来,“你可终于回来了,万一推得迟些,闹到官府可就不好了。”

    “闹到官府又如何?”钱三盛一边走一边道,“在汴阳城做生意,谁不唯利是图,我手底下万不能有如像张掌柜这般顽固死板之人,还妄想独占钱府的铺子。”

    “可老奴听说,张掌柜一家就靠着糕点铺子养活一家老小。”

    “他养活一家老小,与我钱三盛有何干系?”钱三盛给了他一个眼色,“明日派人继续去张宅闹事,闹到他们把地契交出来为止,不过当心,别出了人命。”

    老管家立马低下头:“是。”

    这些话被混在家丁中的贺重锦听得一清二楚。

    担心被人认出来,他还临时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把脸涂得脏兮兮的,里面内衣穿了厚厚两层,才勉强能扮出家丁的强壮来。

    钱三盛走后,老管家身边的侍女问道:“管事爷爷,老爷说得是昌街巷子里的那个胭脂铺子吗?”

    “可不就是吗。”老管家实在惋惜道,“唉,可惜了,张掌柜一家守着那胭脂铺子,做了一辈子本分生意,如今江山易了主,只能认命啊!”

    说完,老管家朝这群家丁们挥了挥手:“都散了吧,散了吧!”

    家丁们各自回去当差,唯有贺重锦凭着江夫人所说的路线,摸索到了那个院子。

    钱三盛不爱美色,只爱金钱,所以钱晓莲的娘死了以后,他再没续弦,在生意场上摸打滚爬,不择手段地赚取金山银山。

    江夫人居住过的院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空了下来。

    贺重锦推开房门,屋中虽然没人居住,但胜在干净整洁,似乎被人每日打扫过。

    江缨说,她年幼时怕黑,经常跑到江夫人的房间里睡,所以这个房间里放置着许多灯盏。

    “应该这是这里了。”

    刚要迈步进去,突然身后一个苍老的声音叫住他:“你是在哪里值守的家丁?”

    推门的手顿住,随即微微攥紧,贺重锦的喉结蠕动了两下。

    仅凭借声音,贺重锦便猜出这人是方才的老管事。

    “我在同你说话,你年纪轻轻的,还没耳聋呢。”

    当看见贺重锦的脸时,老管事白眉一皱,浑浊的眼里流露出一丝警惕:“你不是钱府的家丁,钱府家丁是我亲自挑选出来的,可没你这副面孔。”

    气氛凝滞间,贺重锦握紧了防身匕首。

    即便是杀人,他也要替缨缨拿到配方,复兴江府。

    下一刻,老管事竟是叹了一口气:“小伙子,可是江老爷的人?”

    贺重锦一怔,握着匕首的手又松开:“你......”

    “老了,一晃眼在这府邸干了快大半辈子,江府易主,最后也是不得不屈身人下,真怀念老爷和夫人还在的日子啊。”老管事捋了捋胡子,感叹般地笑了两下,“今日,是我老眼昏花,未曾见过这里有人,办完了事,你就快走吧。”

    当初老管事的儿子在沙场上战死,他带着年近三岁的孙女走投无路到吃馒头充饥,差点饿死,是江府收留了他,不在意他上了年纪,把府中重要的管事之职交给了他。

    江老爷和江夫人,都是好人。

    贺重锦的瞳孔微微动了动,而后拱手朝这位老管事行了一个长辈礼。

    此时此刻,他真想告诉缨缨,江府虽有奸诈欺骗,也亦有温暖人情。

    贺重锦凭着记忆,找到了柜子上的青花瓷,将其旋转过来,而后墙上的暗格才慢慢打开,打开匣子,取走里面防止的绢布。

    绢布上的字皆是关于糕点的制作配方。

    刚走出房门,他这才想起还没有遵守与钱晓莲的交易,准备将解药留下来。

    谁知,那边突然传来声音:“爹,解药在贺重锦的手上!万不能让他逃了!”

    贺重锦循声看去,远远见到钱晓莲带着钱三盛和一大批家丁快步走在长廊之中,朝这边赶来。

    若被钱府活捉,钱三盛就能从他身上搜到解药,若没找到解药,便大可逼迫他用解药换一条性命。

    “呵。”他冷冷一笑,眼神逐渐阴暗起来,“临阵倒戈吗?好一出计策,到底是钱三盛的女儿。”

    等到钱三盛和钱晓莲赶到时,众人之间贺重锦站在那里,朝他们微微一笑。

    “贺府大公子。”钱三盛面露,“深夜来钱某的贵府,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当日世家公子的比试,你在陛下面前可是个红人。”

    “是吗?”贺重锦的气势丝毫不弱,“重锦也想问问钱老爷,这不义之财来得可心安?”

    “贺重锦。”钱晓莲立马道,“要知道你死在这里,贺秋儿他们都要高兴的敲锣打鼓呢!我可不想送她一个顺水人情,你最好乖乖交出解药!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

    下一刻,贺重锦就将解药粉末他们的面倒入湖中,融化不见,随后将药瓶随手丢到地上,逃离此地。

    一路躲避家丁,即便知道此刻钱府已然成了天罗地网,贺重锦也没有半分绝望。

    就在他被逼迫到一处再无逃生之路的绝地之时,一双纤细的手从背后搂住了她。

    贺重锦没有反抗,因为在低头的一瞬间,他就认出了这双手的主人。

    “贺重锦......”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哭腔与怨怼,“你这个傻子。”

    那一瞬间,仿佛天地间都精致了,寒冬凛冽,于贺重锦而言却恍若春日。

    良久,他回过身将女子抱在怀里,轻轻松一口气,就秘方交给了江缨。

    “殷姑姑被人暗算,受了重伤,除了她没有别的人选,只有我自己。”贺重锦道,“从前我跟着缨姑姑,学了一些武功,所以......”

    “所以你就瞒着我,私自来钱府偷秘方,也不曾同我商量一声?”

    贺重锦良久不语。

    突然,纷乱的脚步声靠近,为首的家丁呵斥一声其他人:“给我仔细搜!他一定还在府中!”

    贺重锦握着江缨的手,好不容易躲过了这几个家丁,他这才想起什么,问身旁的女子:“缨缨,你是如何进来的?”

    江缨扬起一个笑容:“钻狗洞啊。”

    贺重锦:“钻狗洞?”

    *

    两个时辰前,一心担忧贺重锦的江缨来到了钱府外,她蒙着一张面纱,在附近徘徊许久,府门有两个家丁严密看守,甚至已经盯上了她。

    “此地是钱府,休要鬼鬼祟祟!!”

    江缨走上前,想了半天才扯谎道:“这位大哥,我来找我的狗。”

    “狗?”家丁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狗不是在你脚边吗?”

    江缨:“??????”

    她低头,恰巧与一只健硕的小黄狗四目相对,小黄狗歪着脑袋,摇着尾巴,看上去不再聪明的样子。

    “来福!???”江缨惊喜道,将来富抱了起来,“过了这么久,你竟然还在?”

    来富旺旺叫了两声,原地转了一个圈圈,颇有灵性。

    “唉,该在都还在,只有我们离开了。”

    江缨抚摸这他的头,上一世,这条小狗经常出现在江府之中,偷吃膳房的菜被府中的家丁抓包,用棍子驱赶了好几次。

    有一次,家丁驱赶小狗被江缨无疑撞见,她上前斥责了家丁两句,然后就从午饭烧鸡中拔下来一根鸡腿,丢给了小狗,并起名叫大黄。

    后来来福经常出现在府中,也没人驱赶他了,见到的侍女们都丢给他一些骨头和肉。

    当时,江缨始终都没有想过,一条大黄狗没从府门走进来,到底是怎么出现在府中的。

    直到通人性的来福带着她,来到了一处隐秘之地,江缨拨开草丛,发现了一个狗洞,从狗洞中爬进去,直通钱府。

    她毫不犹豫爬了进去。

    两个时辰后,贺重锦和江缨一前一后地从狗洞之中钻了出来。

    来富在洞口等待他们许久,高兴地摇晃着尾巴,奇怪的是,比起以前经常喂它吃得的江缨,它似乎与贺重锦十分亲近,来回绕了他好几圈。

    “我怎么感觉,来福好像认识你。”

    “不知道,我没有养过狗。”贺重锦蹲下身子,抚摸着来福的脑袋,“缨缨,这里不宜久留,我们快些回去。”

    他抱起来福,牵着江缨的手,踏着夜色离开了钱府。

    这一夜,钱晓莲没有拿到解药,家丁们找遍了整个钱府,连个贺重锦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同时,贺重锦与江缨带着来富一路回到了梅园,从始至终他们十指紧扣,手都没有分开。

    来福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狗鼻子嗅了嗅三只小兔子,倒是乐意之至来到这个新家。

    江夫人一看,两人都灰头土脸的,原本给江缨梳好的发髻乱成一团,好好一件芙蕖粉裙也变得脏兮兮的,很难不让人以为他们二人去逃了荒。

    “重锦,缨缨,你们这是......”

    “娘。”江缨晃了晃手中的绢布,笑如春风,“我和贺重锦拿到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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