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又是一年春天,晚来的春风和春雨,将远处山岗和河畔的山扁桃花,山杜鹃,山丹丹等次第催开,一簇簇粉红,粉白,桃红,艳红将一向寂寥的旷野渲染成一片锦绣,真个晴翠接天,芳菲遍野。

    一群羊在安静地吃草。

    一株山桃树下,一个牧羊人正将皮帽盖在脸上,在午后煦暖的阳光下睡得正香,旁边趴着一只牧羊犬正半虚着眼,一边守着主人打瞌睡,一边支起耳朵倾听周遭动静,替主人守护着羊群。

    忽然,牧羊犬站了起来,耳朵也竖起来了,警觉地看向羊群。羊群很快骚动了起来,瞬间向四处惊慌散开,发出惊慌的咩咩声。

    牧羊犬冲过去汪汪地叫起来,白云一样的羊群中出现了一抹灰色,原来是一只潜行的草原狼闯入了羊群。

    它张开大口,毫不迟疑地咬向一只羊的脖子,羊死命地挣扎哀鸣,却哪里挣脱得开,尖利的牙齿几乎瞬间就咬穿了羊的脖子,殷红的血流了下来,羊叫得更加凄惨。

    这时,牧羊犬叫得更凶,牧羊人掀开帽子,一骨碌爬起来,抓起皮鞭,拔出腰间的匕首也冲了上来,原来是一个突厥少女,秀美的脸蛋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紧张地看向草原狼,一边甩动皮鞭,一边大声呵斥驱赶灰狼。

    这只草原狼却颇使坏,若为果腹,咬死一只羊叼走即可,它却好似欺负少女一人似的,将嘴边的羊丢下,又冲向另外一只羊,转眼又咬死一只,又冲向第三只。

    少女大惊失色,知道若不驱走它,一会儿自己的羊群恐怕就剩不了几只了,她顾不得害怕,提起皮鞭,狠狠向狼击去,牧羊犬也护在主人身边,不住咆哮。

    这只狼却非常狡猾,躲开了少女的皮鞭,跃起来往少女后方扑去,又调转身子准备从后面攻击少女,少女却也十分灵活,人未转身反手又是一鞭,正好击在扑过来的狼头上,那皮鞭上装有铁块,正是为对付草原上抓羊的野兽。

    那狼负痛哀嚎一声,可惜少女手劲不够大,未打着要害。那狼并没有后退,它好像跟少女较上了劲,嗷呜着张开大嘴,想伺机给少女一口。

    少女手握皮鞭,看似镇定却双手浸出了汗,一狼一人一狗正在对峙,看谁忍不住先发动攻击。远处却传来一阵马蹄声,少女略微分神,不由自主微微侧头眯眼看过去。

    那狼眼看有机可乘,猛力一跃,迅捷地向少女扑来,少女一慌,情急之下矮声往旁边一滚,牧羊犬忠心,迅速跟着跑过去拦在主人前面,那狼扑了个空,马上调转身子向少女扑过去。

    牧羊犬比那狼小不了多少,勇敢地迎上去。不想这时候,半空中一个黑影闪电般地飙惊而来,原来是一只鹘隼。

    狼见势不妙,急于躲开时,身子却已腾空来不及调转方向,那鹘隼十分迅猛,一翅膀就将狼扇了一个跟头。这一翅膀扇得狼头昏眼花,远非少女那一鞭可比。

    狼见是自己的天敌鹘隼,气得长长嗷呜一声又扑上来,那鹘隼却飞到半空,瞅准灰狼的头用像铁钩一样的爪猛地抓过去,灰狼这下被抓得头破血流,血流进它的眼睛,看不清鹘隼的进攻,这只狼往地上一倒,不动了。

    那鹘隼在半空盘旋一周,落到了狼身边,正要再用尖利的爪子去抓它,不料这狼暴起一扑,向鹘隼咬去。鹘隼没想到这狼这么狡猾,还会装死,吃了一惊,往后疾退飞掠,但脚爪子已经被狼牙咬到了,鹘隼发出一声短促尖利的叫声,连忙往空中逃去。

    狼还要奋力跳起继续追击,这时,一只羽箭却嗖的一声飞来,正插在狼脖子上,狼哀嚎起来。

    两个骑手纵马从远处奔了过来,一人边跑边高声叫道:“伊斯丽,伊斯丽,你还好吗?”

    那圆脸少女从鹘隼飞来,就手握皮鞭在旁边观战,这会儿看见骑手越来越近,咧开嘴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开心地笑起来,也高声地回道:“唐苏思,别担心,我好着呢!”

    大灰狼看见讨不了好,圆脸少女又有帮手来了,身上又痛,只得夹起尾巴带着羽箭远远奔逃而去。

    那骑手却并不追赶,手握弓箭跳下马来,原来也是一个突厥少女,比圆脸少女伊斯丽脸容稚气一些,身量却是高挑英秀,穿着轻红色的夹绫袍,浓密的头发编成一头小辫子,辫子中间缀着各色的玛瑙瑟瑟金珠,额上坠着一块蓝色宝石,那宝石纯净透澈,却不及少女眼中光彩。少女长得极美,木兰花一样细腻的脸如花含露,鸦羽一样的眼睫下,一双眼睛顾盼之间恣意飞扬。听到伊斯丽说还好,那小菱角一样的嘴唇也绽出一个笑,微微露出贝齿,就连嘴边的两个小窝窝也溅出笑意,竟是十分的光艳夺目。

    那少女朝伊斯丽奔过去,那牧羊犬之前看见鹘隼飞来,吓得躲在主人身边,好似气都不敢出,这会儿看见少女过来,就像被解了定身法,围着少女不停摇尾打转。

    那少女摸摸狗头,对着圆脸少女关心问:“伊斯丽,吓到了吗?”伊斯丽点点头又摇摇头:“还好唐苏思你来得快,可惜羊儿还是被咬死了几只,这狼坏得很!”

    这美丽的突厥少女正是长大后的菱歌。

    她在大漠生活多年,不但学会了一口突厥话,习惯打扮也和突厥人看上去没什么两样,阿斯拉部的很多人都以为她是摄图流落在外的遗珠,这样的事对东征西讨的突厥贵族来说并不少见,别的部落就更不知道她的来历了。

    她和摄图的小女儿伊斯丽成了最好的朋友,她还有了一个突厥名字,叫做唐苏思。因为菱歌大名昭,小时候,她告诉哈斯丽“昭”的意思就是光耀,伊斯丽怎么也发不好这个音,不是喊成“刀刀”,就是“家家”,每次令菱歌笑不可抑。菱歌告诉伊斯丽在自己部族,有的人把自己阿母也称“家家”,因此绝不让伊斯丽这么叫她。

    宇文玘知道后,觉得她原来的封号就叫昭华,即美玉发光的意思,草原上将美玉珍宝喊做“唐苏思”,干脆就给她取了个突厥名字叫“唐苏思”,现在已经没有昭华郡主了,这个名字,就当是对过去的一个纪念吧。菱歌很满意宇文玘给她取的新名字,听起来就像“糖酥丝”,多好呀,她最喜欢甜甜的东西了。于是除了宇文玘他们私下习惯叫她菱歌外,突厥王庭的人都叫她唐苏思。

    菱歌看伊斯丽有惊无险,又去检查鹘隼的脚。那鹘隼看见主人来,已经飞过来歇在了马上,一鹰一马倒是相处和谐。幸好鹘隼脚爪十分坚硬,它飞得又快,只是被狼牙擦到了,没有被咬实了,但也破了一个口子,正在淅淅沥沥地滴血。

    那鹘隼脚带金环,金环上系着红色的软皮,虽然伤了脚却还是十分神气的样子,菱歌连忙给它包扎止血,又从背囊里拿出肉喂它,那鹘隼张开灰蓝色的喙嘴,慢条斯理地吃,一边吃一边傲慢地看着牧羊犬。

    三年前,谒罗小可汗给摄图进贡了一批幼隼,摄图给自己的儿子们和休玘二人各分了一只上品。草原牧民喜欢养鹰隼,突厥人更甚,他们的传统是以猎养战,所以打猎是日常。打猎时带上猎鹰,和猎犬一个天上一个地上,配合得天衣无缝。从摄图到各叶护,特勤,颉力发,几乎都拥有自己的鹰房和鹰奴。养鹰的绝顶高手,甚至还能训练鹰舞,用各种飞行姿势发出讯号,在空中侦察敌情。

    为了让自己的臣民弓马不怠,保持士气,摄图每年春季都会选一个地点进行行猎大会,这个行猎大会不是普普通通地各自打猎,按猎物的多寡来论赏,而是让皇亲贵族和臣子们带领各自的兵马,在打猎的围场运用自己的战术来围歼猎物。围场很大,所以需要团体协作,战术合理,最后不单要看猎物的大小多寡,还要看兵马损伤程度,调度指挥等,尤其禁止故意弄伤对手。这时候猎隼就可以大大派上用场。

    这只猎隼正是宇文玘的那一只,还未成年,因为训练出来不久,对敌经验还不足,所以差点着了老狼的道。

    菱歌在草地上坐下来,对伊斯丽嗔怪说;“伊斯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一个人出来放羊,春天虽然不缺食物,但是也会遇到狼的,你看这不就遇上了吗?得亏我一上完课就出来找你了,要不然你就要吃大亏了!休阿兄不是给你派了几个牧民帮你放羊吗?你为什么又一个人跑出来?下午又没去上课?”

    伊斯丽摸摸发辫,撅嘴道:“可敦和先生讲的那些琴棋书画,我又听不懂,我又没你们聪明,叫我弹琴,那琴弦还不如我的鞭子好使呢,还是放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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