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十年后的某山林。

    南采心又被蚊子咬醒了,啪的一声拍在屁股上,囫囵着就想继续睡。

    下一瞬却骤然清醒过来,今日是下山参加仙缘测试的日子,可不兴睡懒觉。

    将破烂的被子叠好放在床头,套上一双破洞的布鞋,从角落的烂箱子里翻出一个布包挎在身上。

    环顾一圈,小屋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角落灶台上的一口铁锅,和旁边罐子里的几斤糙米。

    十年了,就攒下这么一点家当。

    尽管没什么可偷的,临走前南采心还是牢牢关上门窗,门窗上有草叶做伪装,将小屋完美地隐藏起来,也避免了野生动物闯进去。

    若今日测试没通过,她还得回来继续在这里居住。

    当然,最好是永远别再回来。

    十年前,二十六岁的古风漫画师南采心刚刚建好一栋别墅,住进去不到四个月,结果晚上一觉醒来,就成了一个五六岁的小乞丐。

    房子,车子,百万存款,全没了。爸爸妈妈,亲朋好友,都见不到了。

    哦对了,穿越那天她本来是要去参加演唱会的,她爱了金寒商六年(如今已十六年),却因为穿越,演唱会没能参加,金寒商也没能见到。

    好在这里是修仙界,小说里都说了,修炼到一定程度,或许就能撕裂空间穿越红尘,说不定就可以回家了。

    她失去的东西,都还有机会捞回来!

    想到这里,她下山的脚步更快了。

    十年前穿越进来的时候正好错过了十年一度的仙缘测试,今年无论如何也不可再次错过。

    抵达山脚下的官道前,南采心找来一些泥巴糊在脸上和手上,将原本白净的皮肤尽数遮住,这才走出了山林。

    前方传来刺耳的辱骂声,其间夹杂着“荡-妇之子”“灵步轩”“你不配”等关键词。

    抬眸看去,只见一个瘦骨嶙峋的少年蜷缩在地上双手抱头,被一群人包围着乱踢乱踹。

    没记错的话,穿越女遇见被欺负的男生,通常会将其救下,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道光,最后互生情愫。这是一种常见的套路。

    但南采心只想表示:不认识,懒得动。

    转身准备离开,鼻尖却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顺着香味望回去,顿时两眼放光,疾冲而去。

    挨打的少年察觉到有人快速靠近,抬头一看,只见那人高举右手,劈向正在用脚踹他的陈大壮。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不过即便她救了自己,他也不会感谢的,顶多分她半个馒头。

    却见那人用仿佛要将陈大壮劈成两半的气势——

    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肉饼。

    少年:???

    抢到肉饼的南采心毫不犹豫地塞进嘴里,像野兽一般狠狠地撕咬,连嚼都不嚼,眨眼的功夫就全部下肚,中途噎了一下,被粗暴地锤了下去。

    少年看得目瞪口呆,这人的吃相也太难看了,连油渣都添得干干净净。

    “哪儿来的叫花子,敢抢你爷爷我的东西!”

    陈大壮看着空荡的手心,再看看不知从何处冒出来正吃得一脸满足的小乞丐,当即怒目而视:“给我打!”

    带着几个小弟蜂拥上前,却迎面撞上一团粉雾,顿时捂住双眼痛苦哀嚎。

    “什么东西!”

    “是辣椒粉!”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这可是南采心在山上采的朝天野山椒,比普通辣椒辣好几百倍,用来防身再好不过。

    嘿嘿,就好好享用吧。

    趁乱将几人统统踹倒在地,南采心拉过旁观一脸懵逼的少年就往前跑,一直跑到几人追不上了才停下。

    她身上又脏又臭,少年嫌弃地甩开她的手,闷头往前走。

    “你去哪?”南采心叫住他。

    少年回头,细长的眼眸里明晃晃地写着两个字:有事?

    “我救了你,你不得报答我?”虽然这小孩看起来也挺穷的,但比起她这个乞丐应该要好很多吧?

    少年后退一步,表情戒备地反驳:“你没有救我,你只是饿虎扑食。”而且吃相非常野蛮。

    嘿,这话南姐可就不爱听了,那么大个肉饼在你眼前晃,谁能忍得住?

    “你管我是不是饿虎扑食,不管怎样那几个小子都没有再继续打你了不是吗?”

    南采心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抢肉饼只是顺带,救你才是主要目的。”

    少年:“……”他一点不相信南采心的鬼话,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因为她才脱困的,于是问她想要什么报答。

    “你有钱吗?一文两文也可以,我不嫌少。”

    “……”

    “一文两文都没有吗?你怎么比我还穷啊?那,有吃的也行。”

    最终,南采心得了半个馒头,吃了跟没吃一样。

    死抠门。

    “刚才那几个小子为什么打你啊?”

    “我听见他们说,你要去参加灵步轩的仙缘测试,正好,我也是,要不咱俩路上做个伴儿?”

    “你别不说话啊,我叫南采心,你叫什么名字?”

    “……你能不能别跟我说话,很烦。”

    “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不烦你了。”南采心丝毫不在意他的冷脸,她一个人在深山住久了,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因此每回下山遇见大活人都会格外话多。

    换句话说,并不是她想套近乎,只是想抒发一下自己说话的欲望。

    至于对方爱不爱听……一个陌生人罢了,她为何要考虑他的心情?

    “我叫白沙戟,”白沙戟的额头突突直跳,“现在可以闭嘴了吗?”

    南采心点点头,继续说道:“古代的贫民几乎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想取一个像模像样的名字还是挺难的,不是二娃就是狗蛋,怎么接地气怎么来,你这名字倒还好听。”

    “沙场,战戟,听起来像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就没见过这么烦还说话不算数的人,白沙戟加快脚步往前走。

    不过,他的名字确实是大将军取的。

    他父亲曾是大将军旗下的小兵,危急关头替大将军挡了两刀,死了。母亲身怀六甲去军营里收尸,大将军出于愧疚,便给他赐了这个名字。

    南采心亦步亦趋地追上去继续套话,得知他是山下茶门客栈的掌柜收养的义子,十六岁。

    每天要干的活包括但不限于喂猪、喂马、喂鸡、铲屎、劈柴、倒夜壶……

    住的地方是柴房,在干草上铺一层破旧的毯子,再盖一床破旧的棉被,便是睡觉的床。

    伙食一天两个馒头,上午一个下午一个。日常还需要忍受掌柜和伙计们的辱骂。

    “凎,你这不行啊!名为养子,实际却干着最多的活儿,住着最破的地儿,吃着最少的饭。分明是借收养之恩找了个可供压榨的廉价劳动力嘛!”

    南采心啧啧摇头,心想:还不如我这个乞丐呢,房子自己建,粮食自己种,虽然吃不了太饱,但最起码,咱不受剥削呀!

    事实上,除了第一年穿越进来的时候苦了点,又吃了几次大亏险些丧命,不得不退居山林,之后的日子南采心讨来一些粮食和蔬菜种子,在山上开辟了一块小地,凑活凑活,日子勉强能过。

    而且她在山上建房开地的事情没人知道,下山的时候又伪装成风餐露宿的乞丐,因此不需要给官府交粮,只需要对付偷吃的野兽。

    终于抵达城门,一到人多的地方,南采心就自动安静,白沙戟的耳根终于清净了。

    茶迩不愧是整个天下最富饶的地方,城门口出入的几乎都是往来的商人,不说穿金戴银,至少也是衣着体面。

    南采心夹在入城队伍里,显得格格不入。她直挺的腰背此时故意佝偻着,发丝也抓得乱七八糟,遮住了半张脸。

    一辆华贵的马车自远处而来,两匹骏马异常高大,普通人家根本养不出这般健硕的马。车身雕有精美的缠枝花海,帘布是双面青花棉,车轮也比旁的马车更为结实。

    但这样的配置在茶迩并不少见,大抵又是哪位小有成就的富商吧,众人这样想着,没有过多留意。

    怎料过检时,车上下来的只是两位家仆打扮的人——能给下人乘坐这般好的马车,那得是何等深厚的家底?

    一时间所有人纷纷侧目。

    算上车夫,三人的身份文牌全部递交给城卫,城卫仅看了一眼,态度就明显变得恭敬:“原来是扶府二管家,快请快请。”

    众人恍然:“首富家的呀,那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等扶家的人走后,议论声非但没有止息,反而愈演愈烈。

    “哎你听说没有,扶家小千金至今没有找到,酬金已经提升到十万两黄金了。”

    “十万两黄金?我的天,我卖一整年的茶叶也赚不到这个数,白银还差不多。”

    “那可不,首富最心疼这个女儿了,记得十年前小千金过五岁生辰,扶氏所有商号全部降价五成,还在城里免费放饭一个月呢。”

    “可惜没过多久,她就被拐到木雁那等偏远封闭之处去了,也不知是死是活。”

    “扶大公子不是去木雁亲自寻她了吗,这么多年也没找着?”

    “是啊,听说把木雁都翻遍了,还是没有,只能扩大范围在整个大陆悬赏找人。”

    首富家的千金,听起来就很爽的样子。

    南采心眸光微动,如果是自己就好了。但是听众人的口气,那位姓扶的小女十年前被拐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可能出现在茶迩。

    而她十年前是在城外的乱葬岗醒来的,一开始就在茶迩,所以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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