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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确实是好久了

    南方夏天的天气就是变幻莫测,刚刚还阳光明媚的晴天说变就变,几团黑沉沉的乌云忽然堆积在天空,眼看着就要有一场大雨倾盆而下了。我是特别喜欢下雨天,阴暗的天色和微凉的空气,都会让我觉得末日即将来临,世界就要毁于一旦。

    世界消失,特别美好。

    此时此刻,就特别适合窝在家里听歌。

    我忽然就想不管不顾地抛下一切回家去,关上我的门,酣畅淋漓地洗个澡,然后无忧无虑地瘫在沙发上,听着我最喜欢的歌缓缓入睡。就当今天的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年少时遗留下的噩梦,明天自然醒以后,我平静美好的生活就能得以恢复了。

    傅景初那家伙,继承遗产以后就成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了,这工作室他或许也不会再经营了,所以这口碑还要来干嘛?我何苦为难自己,留在这儿见证我假想敌成婚?

    可她确实没有伤害过我,今天是她一生中的重要日子,她提前请好摄像,也是想记录下自己的幸福时刻吧,我这样临阵脱逃,未免太没责任感了。

    唉,好人就是吃苦多!

    我放弃跑路的想法以后,哗哗的大雨就肆意地下了起来,这下我是想跑也难了。我想一个人静静,缓过来以后就认真工作,便让芳姿回去忙她的,“你回去化妆室吧,补补妆,一会儿合照别输给其他伴娘了。”

    卢芳姿知道我喜欢一个人待,也不和我多说,“那好吧,你有事就打我电话,我飞来护驾。”

    我笑着应了,“去吧。”

    这大雨来得突然,估计也下不久,我坐在礼堂外的廊台上,看着雨水从屋檐上掉落。我从小就喜欢下雨天,总是喜欢在下雨天幻想很多浪漫情节,无数次希望在雨天邂逅喜欢的人,在雨天和喜欢的人告白,甚至分手也最好在雨天。可没想到我的愿望还没有实现,卢绘仁就要在我最喜欢的下雨天里结婚了。

    真就一辈子输给她了。

    我伸出手来想接雨玩,抬头却看见一把透明的雨伞。伞檐上的雨滴到我的手心,凉凉的感觉只是一瞬,弄得我的手心和心脏都痒痒的。我回头去看雨伞的主人,一张清俊漂亮的脸出现在眼底。

    那人肤色很白,在阴暗的天色里竟显得有些病态,他留着不算短的刘海,碎碎的头发恰好在眉上,清澈澄亮的一双眼睛正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他穿了件宽松的潮牌黑t,下身一条牛仔裤,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潮流非常。

    仔细一看,这人似乎还戴了半边耳钉。

    我对潮男一向是没有抵抗力,无可否认,见到他的第一秒,我确实心跳快了半拍。

    “要淋湿了。”

    与我想象的声音不同,那人的声音居然不是那种低沉有磁性的,而是像风铃声一样动听的清爽少年音。

    “啊没事,小雨而已。”

    我连忙起身,站在男人的面前,我有些局促。因为他比我高出不少,我要看他的话就要仰头,我不太喜欢仰望别人,于是眼神不自然地乱飞。他好像不爱说话,我想不通他既然没话和我说,怎么还不走,这样僵持十几秒是干嘛。

    我刚想说没事我就先走了,可嘴唇还没动,那人就忽地微微弯腰,更靠近了我一点,让我猝不及防地看到他那张放大的脸,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味。

    好像是冷山泉,我高中时候最喜欢的味道。

    “余依依?”他喊我名字。

    熟悉感瞬间涌上大脑,我几乎是下意识就轻呼出声:“学长?”

    可这是哪个学长?身体记忆比大脑记忆反应快,甚至连记忆时间都比大脑记忆长。我有些恨自己,我高中除了记那些腌臜事以外,就不记其他事了吗?怪不得我过得那么苦,原来我净记些不开心的,其他人和事是睡醒就忘。

    “你还真的忘了我。”那人的话不透露一点情绪,他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变化。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他,看他明亮澄澈的眼,看他如花瓣微红的唇,看他撑着伞一动不动的右手。

    看见他白皙的手上有一个小小的疤。

    那是被烟头烫伤的疤,那个地方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亲手烫的。

    “游吟学长,你怎么在这?”

    认出是眼前的人是游吟,先前蒙在我心头的乌云顷刻散尽,彩虹的七色光照着我的心花怒放。这么些年,我从没想过能和游吟重逢,我其实没忘记过他,我只是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因为我高中的时候总是不敢和他对视,远远地看见他,他的五官也是模糊的,久而久之,我闭着眼睛,脑海里都无法浮现游吟的脸了。

    只记得他低头时凌乱的额发,鼻尖的汗,紧咬的嘴唇和抓着我校服衣袖的左手。

    这么些年过去了,游吟的气质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高中时候的他还是温润如玉的,现在却变得那么清冷淡漠。任我再怎么想,也很难将眼前的这个高冷潮男和记忆里如春风般温柔的游吟学长联系起来。

    可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游吟就是游吟,能再见到他我真的很开心。

    他听见我喊他名字,刚还毫无变化的神色忽然变了变,一直僵着的嘴角终于有所松动,微微上扬,“还记得呢。”

    “怎么会忘了你!”

    一个人前无比温柔的好好学长,在昏暗的房间里紧紧握住你的手,让你拿着还燃着的烟头去烫他的手,不然他就从窗户跳下去;你不得以拿着他吸过的烟烫伤了他的右手,他疼得直冒冷汗,左手还一直紧紧拽着你的衣袖,末了低声和你说“我再也不抽了”……

    这样的场景,换作其他任何人,估计也是一辈子都难忘。

    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被我发现在活动室抽烟有什么了不起的,为什么非要我去烫他的手,还和我说以后再也不抽了。我没敢问他,只当他是怕我把他的事说出去,毁了他精心经营的形象——这个解释也是我设想的众多解释里最合理的。

    不管如何,他都是我高中时期最喜欢的前辈。因为他和社团里的其他前辈不一样,他没把我当透明人。我高中参加的那个社团里有好几个部门,我面试的是一个部门,结果被调剂到另一个部门,那个部门包含我以后只有两个新人。负责那个部门的学姐对我们爱答不理的,她只在社员迎新的时候来过一次,此后便没再出现过。

    另一个新社员觉得自己备受冷落,于是一气之下就退社了。我原本也想退社,递退社书那天刚好是社庆,社长笑着把我介绍给游吟,说我是新的策划部部长,是他的新接班人。

    他穿着白色的夏装校服,纯黑色的头发遮不住他澄亮的眼睛,他看了看我,微笑着伸出手,温柔地和我说:“你好,余依依同学。我叫游吟,信天游,徐徐吟。”

    看着他那白皙的如青竹般的手指,我心里暗叹:好漂亮的手。

    “学长你好。”我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藏起了那张退社书。

    游吟那会儿高三,很少来社里。社庆过后没多久,他就专门跑来找我,给了我一本手写的笔记。上面详细地写了策划部要做的事,注意事项事无巨细,全都条理清晰、清清楚楚地列了出来,部分的页面上还有可爱的彩铅涂鸦。笔记的封面写着“余依依部长手册”,封底写着“游吟出版”,字迹清逸,真是见字如面。

    此后我就很少再见到他了,我靠着他的笔记,成功地在社团里呆了下去。

    我们策划部有个专属的活动室,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有一台电脑,可以联网,可以听歌。起初我不敢占用,但总躲厕所也会腻,于是后来每周三的傍晚,我都会去那儿偷养生息,开着电脑,用最低的声量偷听最喜欢的歌。

    因为策划部只有我一个还在社,所以活动室的钥匙只有我有。于是乎,策划部的活动室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的秘密基地。因为用的人太少,闲置的时间长,所以活动室总是有股尘味。我不太喜欢,所以每次来我总要往空气里喷几下香水——是我最喜欢的冷山泉,凌冽清新,有种净化陈旧的感觉。

    我简直快要把那里当成我一个人的桃花源。

    可我忘了,策划部还有个前前部长,活动室其实还有一个人能进。

    记得那天是周五,傍晚大家都放假回家了,我刚踏出校门,想要拿出我的MP3听歌,才发现MP3忘带了。估摸着是周三拿去活动室下歌的时候忘记拿回来了,我就又退回了学校,转身往社团楼跑去。

    当我气喘吁吁地打开活动室的门,站在窗户边的人影晃动了一下,他指尖的明明灭灭,却没逃过我的双眼。

    “游吟学长?你怎么在这?”

    这话多少有点明知故问了,但那时那景我实在没有别的话可说了,我进退维谷,只好呆在门口直勾勾地盯着游吟,希望游吟可以给我一个台阶下,让我不至于那么尴尬。

    谁知道游吟吸的好像不是烟,而是点别的。他什么话都没说,沉着脸,走到我身边,轻轻地把我带进来以后就关上活动室的门,甚至还反锁了。因为靠得太近,他身上烟味如毒气般侵略了我的鼻腔。

    我这辈子最讨厌烟味,我被呛得连打几个咳嗽以后,便忙用手捂住口鼻,试图抵挡烟味的侵袭。游吟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动作,立马退后了几步,回头往窗户那边看了一眼。

    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活动室的窗口大大地敞开着,夕阳悬在窗框边,红色的霞光渐渐透进狭小的空间里,我们就这样沉默着看夕阳,我什么也没问,他也什么都不说。

    等到他手里那支烟快要燃尽,夕阳的光也一瞬间暗下来,夜晚就要降临了。游吟忽然像是疯了一样,抓住我的手,用有些沙哑了的嗓音喊我:“依依,你拿着这个烫我。”

    我吓了一跳,僵在原地不敢动。他颤抖的手握住我的手腕,想要我拿住那根快要烧完的烟。见我手指不肯放松配合,他忽然低声笑了,最后用他一贯的温声细语威迫我:“依依,你烫我,给我一个教训,好不好?不然我就从这跳下去。”

    他吸的根本不是烟吧,怎么疯成这样。

    可我当时真的怕他疯到一定程度,一不顺心就会转身从活动室的窗户那跳下去。那可是六楼,这么一跳怕是凶多吉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再害怕,再不敢,也得闭着眼上。

    我接过他手里的烟,问他要烫哪。

    “烫我右手,我会永远记得的。”

    不仅是你,我也永远记得了。

    也不记得那天我是怎么回家的了,好像是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把我送回了家,还轻声和我道了晚安。从那以后,我就没再和他正式见过面,明明都在一个校园里,学校也不大,可就是偏偏遇不到。

    我想可能是他故意躲着我,不想再和我碰面了吧。经过程嘉澍的教训,我也不再敢主动接近其他人,他毕业那天我有机会去和他正式告别的,但我还是没去。

    我怕他根本不想见我,或者说很讨厌我,我的出现只会让他徒增烦恼。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不如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告别就算了。我这么想着,就那么做了。于是时至今日,我已经快十年没见过游吟了。

    依稀记得游吟毕业那天是下雨天,大雨哗哗下了一宿;没想到与游吟重逢的今天,也是个下雨天呢。

    “游吟学长,”我主动伸出右手,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情实意的笑容,“好久不见!”

    游吟也笑了,虽然淡淡的,但我似乎从中看到了游吟十八岁时的温柔。他握住我的手,我的手指刚好触碰到他手上的疤。

    他说:“十年,确实是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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