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

    我十一岁如愿以偿的进入格兰芬多。

    火苗在壁炉里跳起温情的华尔兹,木头烧得滋啦滋啦响。红色的帷幔从床的上面柔软地坠下来,身边都是温和又灿烂的人们。詹姆斯·波特的胡话劈头盖脸地给我砸的晕晕乎乎,没办法,谁叫我的室友是莉莉呢。尽管我时常躲避着波特天花乱坠的废话,并且打心底觉得他是个废话精,但我依旧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是有点眼光的,那个可是格兰芬多最最最美丽可爱善良的莉莉·伊万斯!

    如果你觉得世界没有什么是绝对完美的,我可以激动地直拍桌:“什么!你竟然看不到莉莉嘛!你该去医疗翼治治你的眼睛!”

    波特的朋友布莱克是个耀眼的存在,哦,如果你误会我是被他迷惑他人的外貌打动并因此觉得他耀眼——根本没这回事。他臭屁地简直令人无法忍受。我常怀疑他和波特好像一对连体婴儿,彼此不能离开超过两步。

    不顺眼,看他们不顺眼极了。在波特缠着莉莉和布莱克臭屁方面。

    可能也正是因为有对比才有伤害,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莱姆斯·卢平。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不喜欢佩迪鲁,朋友,别太恶毒。我并没有不尊重彼得·佩迪鲁。他是个......谨慎......柔和......好吧,实话实说,他太软弱了。这都是题外话。

    在开始关注到莱姆斯的时候,是在二年级。  那次的魁地奇比赛输掉了。詹姆斯和西里斯打得都非常好,他们是优秀的魁地奇队员,在和斯莱特林比分持平的关键时刻,金色飞贼抢先被斯莱特林拿下了。

    是我的重大失误。

    我没办法给自己找借口。尽管斯莱特林打魁地奇的过程不择手段,阴险狠毒,但是那个找球手赢得正大光明。金色飞贼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心思跑向了比分板上。当我反应过来斯莱特林已经有所行动的时候,他的手离金色飞贼只有几厘米之隔。

    格兰芬多输了。最终以150分之差错过了我的,詹姆斯的,西里斯的第一场校魁地奇。

    斯莱特林朝着我的方向不怀好意地喊道:“谢谢你啊”,又发出了一阵厌恶的嘘声。我真想把自己的头插在魁地奇球场以求自己做的是一场噩梦。

    “得意什么?下次给你们打的妈妈都不认识你!”詹姆斯怨恨地回击道。西里斯难得沉默下来,总而言之他们都没有责怪我,只是比赛后低落地拎着闪耀的光轮1000,匆匆回到了休息室。其间詹姆斯为了活跃活跃气氛试图讲几个波特式冷笑话,其间我是有点感动的,这让我不至于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虽然他的笑话都不怎么样。

    输给斯莱特林让格兰芬多忍受了巨大打击。也让我一周以来备受争议。我打算趁人少的时候去礼堂拿块三明治,还没进到礼堂,就听见一阵刺耳的嘲讽,最要命的是,我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卢平,别多管闲事,大家都看见柏妮丝在扫帚上像一块木头,一动不动的!”另一个男孩也盛气凌人地将叉子插向桌上的牛排:“她是斯莱特林的间谍!你没看见比赛完斯莱特林对她眉飞色舞的吗?”

    “她没有。她只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姑娘。如果你觉得比赛有失公正,也许可以去找麦格教授,而不是在这里污蔑别人。”他的语气并不强烈,甚至有些温柔,但却出人意料的使人信服。

    那一瞬间,他像一束星光倾泻而下。

    我和詹姆斯常打交道,因为他天天围着莉莉转,西里斯是他最好的兄弟,所以一来二去也认识了。甚至佩德鲁也和我说过几次话,他想借我变形学的论文。

    而莱姆斯——基本是所有老师喜欢的优秀谦逊的好学生,是全科作业自己写并造福同学的好学生。他好像和詹姆斯他们是朋友,又好像格格不入。

    我们不怎么认识,但他却替我仗义执言。

    真是个好人啊。

    我拿着莉莉给我带的好多零食,边吃边感叹道。

    我开始频繁出现在莱姆斯身边。

    他是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也正是为了交到一个这样的朋友,我为此摒弃了我一直坚信的“晚起床是为了更好的健康”的伟大观念。这是我的第一步计划,跟他一块早起,然后顺理成章的结伴去教室,再顺便和他做个同桌,在交朋友的过程也能提升自我学习能力,这太值得了,好吗?我敢打赌,如果我以后有幸成为一个商人,那我一定会赚的盆满钵满,因为我从不打没准备的账,只做绝对正确的事——等等,这好像显得我像个斯莱特林——怎么,难道格兰芬多不允许出现一个智慧的商人吗?

    “柏妮丝,早上好。你起的好早。”莱姆斯礼貌地和我打了一个招呼,尽管更多的是一种惊讶的询问。“你也是,早上好。”我试图拿出我毕生所学礼仪,展示了一个标准的微笑。但这并不影响我在第一节宾斯教授的魔法史的第一排睡得死气沉沉。

    等下课后,我睡眼朦胧的醒来,莱姆斯已经在收拾课本了。他转头发现我醒了,贴心的给我施了一个容光焕发:“我看你太困了,就没有打扰你。我笔记记好了,你可以回去补充一下落下的东西。”我赶紧坐起来收拾书包,有些不好意思地连声感谢。

    “没关系。我等你一块。”

    莱姆斯安静地坐在我旁边,像只乖巧的兔子,直到我收拾完书包,拉着他急忙赶到下一间教室。

    为了不给莱姆斯添麻烦,我开始对不喜欢的科目下手,第一个提名魔法史。莱姆斯也总是主动陪我去图书馆给我讲解那些并不擅长的科目,或是写一些未完成的论文。在莱姆斯的帮助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甚至在一次回答问题的的时候得到了宾斯教授的夸奖,给格兰芬多加了五分。詹姆斯那家伙嘴里都快吞下一枚鸡蛋了。

    我顺利地和莱姆斯成了朋友。和莉莉不相上下的好朋友。

    每天去图书馆也成为了我和莱姆斯之间不必言说的约定。

    我最喜欢的位置是窗边。

    在慵懒的午后,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阳光打在他柔软的浅棕色头发上,他安静地坐在那里,有时候会紧皱着眉头想些深奥的话题。他其实也很好看的,只是和詹姆斯或者西里斯站在一起时,总是会让人忽视他的存在。

    詹姆斯咋咋呼呼,像一团火。人们在靠近火苗的时候,会感受到他滚烫的温度。不论愿意与否,人们都只能被动接受。而西里斯呢,像高贵的月亮。或许所有人都会被月亮吸引,但是不可否认,他带有稍许的寒凉和孤傲,忍不住戳伤心事,让人在寒夜中流泪。

    但是莱姆斯不一样。

    他在黑夜里慢慢发光,为迷途的旅人指明方向,为有心愿的人寻找寄托。不论是否被需要,他就在那里。尽管没有太阳和月亮那么明亮。

    但是,星星,多美好啊。

    也许是视线停留的太久,莱姆斯似乎察觉到了:“柏妮丝,是魔法史有不太明白的地方吗?”

    “现在还没有不明白的地方,”我放轻了说话的声音,平斯夫人向这里看过来了。

    “只是星星有点好看。”

    莱姆斯有些不明所以,但是他还是轻轻笑了笑,点头示意。

    “好,我知道了。”

    最近莱姆斯不太对劲。他总是匆匆忙忙地离开休息室,甚至有几节课都见不到他的人影。图书馆也有段时间没有和他一块去了。绝对有古怪。我盯着左前方正努力把甲虫变纽扣的莱姆斯陷入思考。突然不知道谁用笔狠狠戳我,“下课跟我来,我有事问你。”詹姆斯神神秘秘地跟我使了个眼色——但显而易见,我并不像西里斯一样随时会意詹姆斯的想法。

    “詹姆斯,我非常严肃地告诉你,你别想我从我这套出任何关于莉莉的信息。”

    他破天荒地没有痛哭流涕地乞求(含夸张成分):“我一定会追到莉莉的,不过我这次想问的是,你最近跟莱姆斯走的挺近啊——”

    我敢用梅林发誓,我当时大脑空白了一秒。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詹姆斯已经扬长而去:“放心,我给你想办法,柏妮丝!”

    放什么心!

    詹姆斯,你别瞎说,你的脑子里是长满芨芨草了吗!给我站住!”

    可千万别去莱姆斯那胡说啊,梅林保佑我......

    在我对詹姆斯实施残暴酷刑之后,他屈服了,并且帮我保守这个秘密。我又狠狠威胁了他很久才让他改口说这是他胡乱发挥的,绝非事实。我没有喜欢莱姆斯。

    但是谁又知道呢。

    年少时的种子埋在土里的那刻,就意味着会发芽的可能性。

    如果那个人是莱姆斯,对于柏妮丝来说,发芽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当风越来越大,冻得我直哆嗦的时候,我不得不套上厚重的毛衣抵御突如其来的寒冷。其实仔细想想,倒也算不上突然,现在已经快要圣诞节了。格兰芬多的壁火总给我一种现在还暖和的错觉。

    “柏妮丝,圣诞节有什么打算吗?”莉莉正在寝室收拾准备带回去的行李。“可能会留校吧。我父母他们最近比较忙,可能不在英国过圣诞节。”我有些失落,但又有些期待。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过圣诞节,也是第一次在学校里过圣诞节。

    “我听波特说,莱姆斯好像会留校。如果你觉得孤单,可以去找他,他会照顾好你的。”莉莉的头发柔顺地搭在两侧,好像要比去年更漂亮了。我没听清莉莉说的话,专注地给她编各种花样的头发。

    “知道了知道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我会给你寄信的。”我马上点头表明我听进去了莉莉的话,虽然实际上我并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

    圣诞节留校的同学不是很多,我在猫头鹰棚屋寄出信和礼物后匆匆赶到了礼堂。好在霍格沃茨的小精灵勤劳又能干,在令人期待的平安夜,我如愿地吃上了味道不比妈妈做得差的圣诞大餐。一课巨大的圣诞树刚刚被放在礼堂,上面甚至还留有落雪的痕迹。我望着圣诞树上亮闪闪的彩灯和铜铃铛出神,期待明天的来信和礼物。

    “柏妮丝,你圣诞节没有回家吗?”一个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近,直到不远处停下来。是莱姆斯。他有些惊讶,但还是轻轻拨去了身上的落雪,活像个湿漉漉的小狗在尽力甩干自己沾湿的皮毛。那双漂亮的眼睛,温润的雪松绿在冰冷的寒冬总是让人格外怀念四月的天气。

    我好久没见到他了。

    “我,我家人今年不在英国过......过圣诞,”由于愣神的时间太长,我急于表达自己留在学校的原因,局促地有些结巴。“你也留在圣诞吗......不是,我想说的是......”我急得说不出话,温度从脸蛋逐渐向耳根蔓延,在局势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莱姆斯贴心地开口回答:“嗯,我有些事情要还没做完,就不回去了。”得到莱姆斯的回答,我才终于放弃了对今天嘴巴不太好用的解释。

    “对了,柏妮丝,圣诞节快乐。”

    他腼腆地笑了笑,而我紧张地直抓衣角。

    要说点什么,柏妮丝,快点,快想办法说点什么,今天是圣诞节,要祝他生日快乐,不是生日快乐!是祝他圣诞快乐!然后是希望他有一个温暖快乐的圣诞夜——詹姆斯!说好的要给我写的《莱姆斯话题大全》呢!天天满嘴跑火车!你这辈子都别想追到莉莉了!

    乱七八糟的想法像一团乱麻,最终以我单詹姆斯的咬牙切齿结束。

    “谢谢,祝你圣诞......”

    还没来得及说完,莱姆斯捧着一条崭新工整的围巾,展开围巾,踮了踮脚——我隐约听到了羽毛般轻柔带有温度的呼吸,擦过耳垂,后颈的冰凉被另一种蓬松而又细腻的触感覆盖,迷迷糊糊而又懵懵懂懂,直至我再度看见他的脸庞,有些僵硬的肩膀才放下些许轻微的幅度。

    “圣诞......快乐。”

    “嗯。”

    存在的距离被微妙的打破了。

    我想起小时候缠着父亲给我讲述星星的故事。

    “天上存在一种星体叫做行星,每颗行星都有既定的轨道。不论发生什么,它都会一直围绕着它的恒星一刻不停的奔跑,但它们的距离始终是不变的。”

    “如果星星一定要去看望另一颗星星呢?”

    “是行星和恒星,柏妮,”父亲笑吟吟地纠正,又马上回答了我的问题。“如果距离发生变化,被靠近的行星会发生一场巨大的灾难。”

    后来,那时候的我又说了些什么。

    我说——那它们一定都很孤单。

    平安夜那天,我落荒而逃。

    回到寝室,我把认真叠好的围巾放在了枕头下面。米白色的棉质,一端还绣有一只橘红色的毛茸茸的小狐狸脑袋,看起来的古灵精怪的。我坚信,除了足够抵挡今年格外冰冷的寒冬,也一定能带来无数个夜晚的好梦。

    本来之前以为他会回家的,我甚至因为他没有在“临走”前和我告别,小小的伤心了一会。不过明天早上,猫头鹰就会把我的礼物带给他——还有我的祝福。

    关上了灯,依稀还能听到壁炉里的火苗嘶啦,飘雪扑簌的声音。

    困意逐渐上涌,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糊,我揉了揉鼻子,裹挟着四月的春风,低声呢喃着。

    “莱姆斯,平安夜平安啊。”

    可能是跟莱姆斯做朋友的时间久了,我倒是养成了早起的好习惯。飞快穿好衣服后,我又转身在枕头下面取出围巾,郑重地围在脖子上。打开寝室的门,一眼就能看到莱姆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魔药书。

    “早上好!”我轻快地走到他旁边,“等很久了吗?”他放下书,注视着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刚到,没有很久。”他的目光落在衣领处裹得严严实实的围巾上,语气有些小心翼翼:“围巾,还喜欢吗?”

    “非常非常喜欢。”我看着围巾上橘红色的小狐狸,感叹地说道。莱姆斯似乎得到了某种肯定,低头笑得很明亮,像得到喜欢的玩具,抱着不撒手的小朋友。我的心也跟着明亮起来,拽着他的袖子在长廊一路狂奔,耳边混杂着费尔奇的呐喊和格兰芬多们的叫好声。明明是冬天,我却好像奔跑在盛夏,闻到阳光蒸发出草木的味道。风鼓动着长袍,我们年少而幸福。

    头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我们大口喘着气,甚至忍不住咳嗽起来,缓了好长时间,看着对方狼狈的样子都笑出了声。“莱姆斯,开心吗?”我弯着腰,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心里几只雀跃的小鸟在歌唱。“开心。你跑得真快,我差点就没赶上你。”莱姆斯由衷地感叹着,又假装严肃地说道

    “也许,我该锻炼身体了。”

    “要不和我去魁地奇队好好练一练?”我半开玩笑地拉着他进了礼堂,他似乎在认真思考我的提议,就像魔法部今年需要批准什么重要提案。猫头鹰成群结队地扑扇着翅膀,我一眼就看到了我的猫头鹰——哦,它飞行一夜的怨气也看到了我。如果伟大的造物主考虑给它一张吐露芬芳的妙口,我想它可说不出什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我的猫头鹰一向看我不太顺眼,”我悻悻地接住它扔给我的包裹,莱姆斯的猫头鹰和他本人一样脾气好,安稳地把他的礼物放在怀里。

    我们并排坐在长桌的一侧,安安静静地拆着自己的礼物。留校过圣诞的人不多,格兰芬多的同学就更少了,所以在圣诞节假期的早起的人,也就只有我们两个。我激烈地与一件严实的包装展开搏斗,在一片只能听见猫头鹰低语的寂静中,我听见他小声说着:

    “我以为你会和家人过圣诞节,昨天晚上,我本来是要去猫头鹰塔屋给你送过去的,”他接过我手里的包裹,很快就打开了,“但我看到你了,昨天晚上太冷了,就直接给你围上了——”他小心地把打开的包裹又放到了我手里,“希望没有冒犯到你。”

    我红着脸把包裹放在了桌上,“没有的,莱姆斯。是暖和的,围巾是暖和的。”

    在那一刻,他如释重负。我们谁都没有再打破宁静的氛围。

    其实我很想问问他,这段时间都在忙什么,为什么很晚才回休息室,为什么不一块去图书馆了。但所有的委屈都随着平安夜的温暖消散了。

    我们是朋友。所以,我相信他。

    “我想了想,也许,去打魁地奇是个明智的选择。”温暖而又清亮的眼神融化在冬末的微凉里。

    很难描述那种感觉。

    像虫鸣,像花开,像无数个折叠的夜晚。星光黯淡,也足够点燃一场山火。

    行星的灾难悄然而至了。

    “也不知道某人最近进展如何,反正我和莉莉已经互表心意了。”詹姆斯眉毛乱飞,又不知道在做什么春秋大梦。莉莉要是听到这捕风捉影的言论,非得气得一周不理詹姆斯。“你说什么呢?”我翻了个白眼,“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詹姆斯,你看看你送的是什么东西,要不是莱姆斯当时在场,我非得给你寄封吼叫信过去!亏你想得出来,《波特牌追女孩妙计三百条》,你疯了吧!”说到这,我越发愤怒,“第一,我不追女孩,第二,你难道没有自知之明吗,跟着你追女孩,是不是得像邓布利多教授一样白发苍苍胡子苍苍的时候才能追到手?补充一点,我没有不尊重我可怜的老教授!”我干脆从椅子上站起来,一阵巨大的摩擦声瞬间让我从头到脚透心凉。

    “孩子,感谢你的提醒,或许是时候整理一下我的仪容了。”

    邓布利多教授,这位慈祥的老人,已经九十多岁的高龄,还会因为白胡子和白头发被学生引经据典,并在现场亲眼目睹,亲耳听到,这令我羞愧地无地自容,“对......对不......对不起,教授,我没有恶意......非常抱歉......”我结结巴巴地试图想要解释前因后果,把詹姆斯的大名供出来,但是很明显,我失败了。

    “我知道了,柏妮丝。坐下接着上课吧。”邓布利多平易近人地继续刚才的课程。如果不是麦格教授临时有事,格兰芬多就要扣分了——可我宁愿扣分,也不希望刚才说的话被邓布利多教授听到。

    我真该死啊,邓布利多教授多好的人啊。

    我欲哭无泪地坐下,余光瞥到身后的詹姆斯和西里斯笑成一团,在心里恶毒地诅咒詹姆斯今天中午吃饭会被噎死。

    我开始想念莱姆斯了,他今天又没来上课。要是所有人都像莱姆斯一样善解人意就好了。我咬着笔头绞尽脑汁地思考一会该怎么把兔子变成拖鞋。

    变形术是最难的课程之一,莱姆斯会落下不少课程的。想到这,我毅然决然地铺开羊皮纸奋笔疾书起来。

    “首先要集中精力,在脑海里联想拖鞋的样子,想好它的样式......”

    好在莱姆斯没有落下太多课。当我在休息室把厚厚的一沓笔记递给他时,他很明显愣了一下。想来是被我的贴心感动到了,我美滋滋地想着。莱姆斯轻笑着说:“柏妮丝,你的嘴要咧到耳朵后边了。我回去会好好学的,谢谢你。”

    想法被莱姆斯戳穿,有点尴尬。但这并不能影响我今天愉快的心情。“我们什么时候去图书馆啊,快要期末考试了。”我不经意地提起了期待已久的事。梅林知道我有多期待和莱姆斯去图书馆,我一周都没怎么见到他的人影了!“今天下午可能......”莱姆斯有些犹豫,似乎纠结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一块去吧。”

    太好了!

    “我现在就去拿书!”一瞬间我好像掉进了欢欣剂里,在神奇的魔力里畅游。

    于是那天下午,我久违地坐到了原来窗边的位置。莱姆斯坐在我的对面,认真研读这一周落下的课程。距离上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很久了,就像——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人们的想法总是捉摸不定,变化莫测。我和上次的我,是否又是一个我呢?我拄着手臂,看着对面的莱姆斯。尽管只是过去一周,他的脸色好像更苍白了,下颌处又添了几道新疤痕。上次看他的时候,还在感叹温柔的人在阳光下会更温柔,现在只觉得他像个易碎的瓷娃娃,轻轻一碰就碎掉了。我突然觉得有些难过。

    希望他来图书馆的人是我,现在觉得难过的还是我。

    “莱姆斯,”我轻轻呼唤他的名字,“你为什么不来上课?”

    他的肩膀微微颤动了一下。我微不察觉地低头,试图看清那双雾气弥漫覆盖雪松的瞳孔,他却不自然地挪动了视线。飞鸟被惊动,藏匿在层叠的密林里,寻不到踪迹。

    “柏妮丝。”指针转动的第几刻让他下定决心带着那种不可撼动的坚定重新与我对视呢?

    对话不必要进行下去了。他是这个意思吗?

    我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看向羊皮纸的目光变得模糊了些。我收拾好书本,从包里拿出一瓶白鲜香精,努力压下想要流泪的感觉:“我还有事,改天再来。”一瓶刚熬没多久的白鲜香精被安稳的放在桌上。那本来是我今天拿去交给斯拉格霍恩教授的作业。

    “柏妮丝——”

    “照顾好自己,莱姆斯。”

    我抱着书本飞速逃离了图书馆,连同将平斯夫人的指责和莱姆斯的欲言又止,一同抛在身后了。

    考试陆陆续续地结束了。

    我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看着天花板的狮子头发呆。考试的题目都不是很难,甚至有许多都是和莱姆斯一块在图书馆复习的知识。麦格教授的变形学考的就是前几天在课堂上把兔子变拖鞋的题目。不过考试增加了一点难度,对于莱姆斯来说,会不会有些困难?

    我在心里纠结要不要去问问的时候,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闯入我的脑海里。

    “在想什么?”

    妮可穿着单薄的衣服坐在我旁边。火光在她的脸上跳动,为她金色的长发染上了一种迷离的欲望。

    妮可不是一个典型的格兰芬多,柏妮丝如是说。我常常怀疑是不是分院帽年纪大了,脑袋糊涂——虽然它没有脑袋。要我说,她更适合去斯莱特林。并不是我讨厌她,恰恰相反,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她冷静而优雅,审时度势却又恰到好处。也正是因为这种少见的淡漠,总是让人产生一种适当保持距离的想法。

    她能看透一切,我想。

    “妮可,我有一个朋友最近遇到了个......小小的问题。”我把长袍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肩上,我还有毛衣,她只穿一件睡衣会感冒的。她别有深意地看着我,接着问:“什么小小的问题?”我清了清嗓子,试图把问题讲清楚:“她的朋友总是不知道去哪里,也不和她说,每次回来都带一身伤,像是被人欺负了一样,于是她们大吵一架,现在谁也不理谁,你说,我这个朋友要怎么做,才能回到以前那样呢?”

    “你和莱姆斯吵架了?”

    “没有,我们没吵——不是,是我朋友,和莱姆斯没关系。”被识破的尴尬真想让我一头撞死。“好吧,是你的朋友,”妮可没有继续钻研到底是谁的问题,这让我松了一口气。“当我们无限放大自己的情绪,会很容易忽视对方的感受,柏妮丝。”妮可摸了摸我的头:“你想要和他继续做朋友吗?”我的心情低落了下去,也放弃了“我有一个朋友”的挣扎。

    我当然想和他做朋友。我想和他做最好的朋友。

    “我和他说过了,是他不想告诉我的,妮可。”我紧紧抱住了她,哽咽地抽了抽鼻子。“朋友之间不应该互相坦诚吗,他脸上都坏了,那么长那么深的血痕,他都没有和我说过。”我越来越难过,把头埋在妮可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我不和他做朋友了,我才不和他做朋友,他一点都不在乎......我给他写那么厚的一沓羊皮纸,我那么懒,我都没给自己记笔记......”

    “柏妮丝。”

    那是他第三次叫我的名字。

    恒星穿过漫长的亿万光年与行星相依,发生爆炸的瞬间,既是毁灭,也是永恒。

    宁可消亡,也不要孤单。

    尽管已经是冬末,可风依然凛冽,在天文塔上更加肆意地刮着。我掖了掖衣服,打了个寒战,转过头看见莱姆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有些难言的低落。我清了清嗓子,决定打破现在这种尴尬的沉默。“今天风有点大,你喜欢帽子吗?”

    似乎有些逻辑不通。不过他一定明白。

    尾音消融在潮湿的空气里,他眼尾闪过一丝细小的惊诧,仅仅在几秒间会意,恍然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放在行李箱了,很喜欢。”越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轻。如果不是夜晚过于宁静,轻微辗转的声音就要和云雾一样飘飘然地散落了。

    那是我圣诞节托猫头鹰送给他的帽子。圣诞节一个月前,我从一个韦斯莱那买来的一团金色的毛线,又去请教了麻瓜研究课的一位魅力非凡的女教授——以三年级毫不犹豫地选择她教授的课程的条件进行了公正的交换。这不算什么,我一直觉得麻瓜的东西相比魔法更加神秘让人琢磨。那是我半个月的夜晚蜷缩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在摇曳的火苗下钩织出来的。事后还拜托了三年级的学姐在霍格莫德买些柠檬雪宝——全世界最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教授的最爱

    “邓布利多教授,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您帮我一个忙......希望您收下这些柠檬雪宝——”我低着脑袋诚恳地请求着,余光小心翼翼地瞥着邓布利多教授的神情。

    如果他拒绝,我已经想好了落荒而逃的路线。

    所幸他慈祥的面容让我鼓起了勇气,让莱姆斯拥有了一顶独一无二的帽子。

    “要经常戴着。”我认真地注视着他温润而柔和的眼睛。所有凛冽的风绕过我们身边,他抿着嘴沉默了一瞬:“夏天也要戴着吗?”清晰的表达让我一下子懵住了,随即脸上蒸发出红色的滚烫,“夏天不用......夏天我再送给你别的......”

    他的心情好多了。我也轻松了下来,像平常那样。

    莱姆斯施了几个保温咒。我们坐在矮凳子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就这样安静了很久,他张口,缓慢而又带着不可动摇的坚定:“柏妮丝。是我的错。很抱歉让你这么难过。”语气充满了坦率和真挚,让我反而有些不好受起来。“你有你的原因,莱姆斯。”

    这是我思考很久之后得到的结果。我之前一直认为朋友之间需要坦诚相见,妮可说得对。在我无限放大自己的委屈难过时,是不是忽略了莱姆斯的想法——他想要我知道吗。他新添的伤口还没能来得及结痂,月光照耀下他的脸色越是苍白,伤口就越是令人触目。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抚平褶皱的上衣,低头眉眼间的晦暗中不再是常出现的柔和,反而带有一种陌生的无法辨别的什么东西。

    “莱姆斯,如果这件事情说出来会让你感觉难过,我知不知道都不重要。”我小声地打断了他的话。把结痂的伤口重新撕开,让痊愈的地方又分崩离析,太残忍了。

    他摇了摇头,又恢复了之前那种坚定:“你知道狼人吗?”

    我愣了一下。我曾经在家里的书架上看到一本《圆月与狼人》。世界各地都有狼人,并且一直为巫师深恶痛绝。十九世纪末,英国研究狼人的伟大权威马洛·福方教授首次对狼人的习性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他们在满月夜承受痛苦,会变成残暴的怪物。

    “你知道的,我魔法史不是很好。”我忍不住眨了眨眼睛,月光有些刺眼。

    “我五岁的时候,格雷伯克......咬伤了我。”

    我的心沉入冰湖。莱姆斯的声音在冷风里轻轻颤抖,“他是狼人,柏妮丝,”尽管他尽力控制自己不要失态,可他的眼眶还是红了,颤抖的言语像是控诉,又像是无奈的悲歌。所有想知道的已然真相大白,暴露在这不近人情的冬末,让一寸寸的伤口见了凉风。

    我开始憎恨起我口中的坦诚。

    也憎恨起命运来。

    莱姆斯起身站起来,这些时日隐藏的伤痛彻底平铺,这耗费了他全部的勇气。“我也是。”提起的那口气突然散了,他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你不是。”我站起来,把莱姆斯送的围巾重新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他好像长高了。我费力地伸着胳膊慢慢围好,“你是莱姆斯。莱姆斯是柏妮丝最好的朋友,”我挺直了腰,抬头看着他。他定在那里一动不动,嘴唇微微颤动。

    “你长个子了,莱姆斯。”

    我用力地拥抱了他,他一动不动地站着,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回抱着我。

    对柏妮丝来说,她能够做到的只有安慰,陪伴或是一个温暖的拥抱。

    这些在残酷的现实里显得微不足道。

    但于莱姆斯而言,在这冰冷的寒夜连同复杂的命运前,这些已经弥足珍贵了。

    成绩出来了,要比我预期的好上太多。我乐呵呵地跑去找莱姆斯分享我的成绩单:“我的魔法史是O,莱姆斯!我竟然在魔法史拿了个O!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感谢你,詹姆斯要气死了,”我一屁股坐在了莱姆斯的边上,而后者正笑吟吟地叉起一块土豆,“他说我天天睡觉还能在魔法史上拿到好成绩,我确信,嫉妒使他面目全非,我哪有天天睡觉啊,污蔑!赤裸裸的污蔑!哈哈哈哈,波特就是嫉妒!”

    好成绩难免会使人沉醉,等彻底从沉醉中清醒过来,到了要回家的时候了。

    寒冬不知道已经过去多久了,好像停留在了很久很久之前。夏天的燥热逐渐让学生们的心雀跃起来,那是一个充满热情的季节,也意味着暑假到了——我背着行李,和一众同学跟在海格后面准备上车。

    在回头的一刹那,目光与他撞个满怀。太阳在他的身后,把他照的明亮又朝气。他伸出手比划着书写的动作,尽管距离有些遥远,但我明白他的意思。

    “莱姆斯,我会给你写信的!”我用力地在人群中挥手喊着。

    他分明低头笑了,暖融融地映在我的心底,绽放了一簇小小的烟花。

    恰如十二岁永不褪色的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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