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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颗小雀斑

    中秋佳节,残月当空。广厦万千,纸醉金迷。

    从上空俯瞰,位于商区的一家豪华五星级酒店,如一块巨大的金锭子立在灯红酒绿间。

    乘风入楼,正巧撞上挂着666号门牌的房门。钻缝而进,路过水声哗哗的浴室,再是茶几,上面放了酒瓶和一杯盛了红酒的高脚杯,最后直奔落地玻璃窗。

    窗前,有一位身着灰白色休闲西装的男子,面向窗外的灯光流影。细看玻璃上的倒影,能瞧见他脖子上系着深色花纹丝巾,胸膛处的浅色衬衫微微敞开,十分雅痞。

    此时,他正拿着手机,贴在耳边。没有说话,应是在听电话。

    水声落下时,正巧他也开了口:“只需要我负责选人吗?”

    他的声音温润且清亮,加上身形挺秀,应是一位青年。

    过了一会儿,“嗯,好,我知道了。”

    撂下电话后,他身后传来清冷的男声。

    “女朋友吗?”

    青年摆了摆手,表示否定。

    他向单人沙发走去,手机放在茶几上,并坐下。他理了理西装的褶皱,而后跷起腿,上身向后靠。直到将交叉的双手搭在腿上时,他才抬起眸子。那双多情桃花眼,只是浅笑,却能蛊惑人心,直教人心荡神移。

    “坐下说话。”他指向一旁的长沙发。

    这时,一位身材清瘦的男生向那靠近。他身着浴袍,湿发遮住了眼睛。坐下后,他随手撩起额前的头发,露出了狭长且魅惑的双眸。他正是宋天戈。

    “是学校下个月周年庆,要举办校庆舞会,父亲让我在你们学生中选一男一女跳开场华尔兹。”青年轻描淡写道。

    话快说完时,他将放在沙发旁的两个手提袋放在茶几上。其中一个白色袋子印着品牌烫金logo,另一个袋子只是一个简单的纯蓝布袋。

    青年回正姿势时,瞥了一眼宋天戈的左手。待后背再次紧贴沙发靠背时,他微微抬起下巴,垂着眸子看向宋天戈:“你那还疼吗?”

    语气虽平和,但不见怜爱,更像是前辈训诫后生时的审问。

    宋天戈并拢双腿,坐得端正。

    “已经没事了。”他捏了捏自己的左手腕,“谢谢知恒哥关心。”

    “嗯,没事就好,以后别再犯就是。”易知恒举起装了红酒的高脚杯,轻轻晃动,微抿一口,“那次也怪我太冲动,才没忍住踩了你。以后,我难免还是会忘带工具过来。所以,没有手铐这些东西束着你的时候,你得学会控制自己的手,别乱碰,知道了吗?”

    “知道了。”宋天戈垂下了头,紧紧揪着浴袍,手背的青筋凸起。

    与此同时,易知恒仰起头,准备再喝一口。而后,杯子顿在了他的唇边,他的目光从杯缘上方射出,看向连喘气都不敢太大声的宋天戈。

    他突然轻快一笑,笑意不达眼底:“别垂头丧气的,我又没怪你。”

    喝下一口酒后,他看向桌上的袋子,用眼神发号施令,“打开来看看,给你的。”

    宋天戈的目光从品牌袋上快速划过。他对这个牌子再熟悉不过,L牌,高端相机品牌。

    接着,他毫不犹豫地向那朴素的布袋子伸手,即将挨到时,他又放缓了速度,不想触碰。

    易知恒放下酒杯,漠然道:“错了,是那个相机。”

    蓝色布袋上的手捏紧又松开,像是在恢复血液的流动,让麻木的手找回知觉。

    宋天戈打开品牌袋一看,里面装着已经拆封的相机盒。相机盒子上,展示了一台复古胶片机的图片。

    按照这个牌子的价位,这一台至少五万。

    细算一番后,他立刻将其放下,并往外推了推:“太贵了,我用不上。”

    嗡嗡嗡——

    茶几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振动不停。

    易知恒拿起手机,点开语音消息。

    声筒里传来悦耳的女声:“宝贝,我马上就上飞机了,真想快点到早上,想死你了。”

    “我也很想你,明早我会在机场等你。”

    “好!爱你哟。”

    “我也爱你。”

    宋天戈面不改色地坐着,似乎早已习惯这种情形。

    发完语音后,易知恒才搭理宋天戈。

    他划着手机,漫不经心道:“我知道你喜欢相机,所以买了这个,当做给你的赔礼。难道你不接受我的歉意?”

    “没有!”宋天戈有些着急,突然又泄了气,“我怎么敢——”

    “那就收下,然后打开看看。”易知恒熄灭了手机屏幕。

    “知道了,谢谢知恒哥。”宋天戈唯唯诺诺道。

    他将盒子打开后,见里面不仅有相机,还有一张银行卡。他没去碰,只是指着它:“这个我不能要,上周我爸把店里弄得一团糟,你没让我赔钱,我不能再收你的钱了。”

    “但是我扣了你的工资,不是吗?”

    “是。我清楚,你扣我工资,是做戏给其他员工看,好让他们不起疑心,心理平衡。我的工资和弄坏的东西相比,只是九牛一毛。所以,这张卡我不该收。”

    易知恒嘴角勾起叵测的笑意:“既然你清楚,那你应该也知道,我们的需求不一样。你需要钱,而我不是。”

    他用手指将相机盒勾来,而后拿起里面的银行卡,打量着。

    “店里的损失,你已经用,仅你我两人知道的秘密方式补偿了我。我得到了满足,损失也就抵消了。”他手指夹着银行卡,递给宋天戈,“你要知道,我是看你平时那么辛苦,才这么疼你,给你另开工资。难道你想辜负上帝的善意吗?”

    “……不敢。”宋天戈双手接过银行卡,放回了相机盒。

    看着崭新的相机,他鬼使神差地问:“哥哥……它拍出来的第一张照片里,可以是你和我吗?”

    易知恒旋即脸色大变,眼神冒火。他皱起眉头,瞪着宋天戈,呵斥道:“不行!你还要我跟你说多少遍!”

    “对不起。”宋天戈垂下了头,指腹在相机皮质却冰冷的外壳上轻抚。心中的不满如泉涌,但他只敢用牙齿对着自己的下唇发泄。

    不管怎么用力,他都感觉不到痛。

    才一眨眼的功夫,易知恒像是变脸演员,又换了一副面孔。他坐到宋天戈身旁,用哄小孩的语气说:“哥哥知道小戈是乖孩子,所以我相信,小戈不会再说这种胡话了,对吗?”

    随后,他从茶几上的纸盒中抽出一张纸巾,擦拭掉宋天戈唇角如泪水落下的鲜血。

    宋天戈要开口否定时,迟疑了,将话吞进肚中。

    他再清楚不过,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永远无法从易知恒那得到的,除非自己不顾死活地去争取。

    “是,不会再说。”他紧咬着牙关,眼周的血丝拉扯通红的瞳仁。

    他一直被上帝踩在脚下,却要无时无刻地维护上帝的尊严……他嫉妒所有日子过得不如意,却被呵护成上帝的人……

    宋天戈发愣时,易知恒看了眼腕表,起身道:“不早了,开始吧,清早我还得去机场。”

    “知恒哥——”宋天戈拽住易知恒的袖口,“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

    “校庆开场舞可以让我来选人吗?”

    “可以啊。”易知恒挑眉,手指勾下脖上的丝巾,“但得看你的表现。”

    “那我可以向哥哥讨酒喝吗?”宋天戈仰望易知恒,手指向桌上那杯剩下了的红酒。

    易知恒摸着宋天戈的头说:“乖,你还小,明天你还得上学,等你成年了再说。而且,你要知道,这点酒是起不了麻醉作用的。忍一忍,习惯了,就不痛了。”

    随后,他将丝巾扔在沙发上,脱下了外套,往浴室走去,“把另一个袋子带上。”

    “知道了。”

    易知恒进了浴室后,宋天戈拿起酒杯,左右转动,轻蔑一笑,喃喃道:“呵,真有意思。”

    透明杯壁刚碰到下唇,他又将其放回原位,随之拿起一旁的酒瓶,对嘴猛灌一口。

    瓶子是透黑色,从外看,晃动的酒也是黑色,可从他嘴角淌下来的是暗红,和鲜活生命体里的血液相差无几。

    他擦掉留在唇边的证据后,提起布袋,也向浴室走去。袋子沉甸甸的,摆动浮动稍大一点时,能听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

    不知是不是年曈的压力太大,中秋节午餐过后,他一直待在房间里学习,白兔去给他补课时,也不聊题目之外的事情,甚至连眼睛都粘在了书上。

    翌日,两人一起来上学时,他戴着耳机听英语,未和白兔闲聊过一句话。他们就像只是并肩前行的陌路人。

    在学校里,亦是如此。这让白兔很苦恼,她找不准时机和年曈谈出国的事情。知道他有PTSD后,她对他的言行更是谨慎。

    下午的课间,白兔和舟茉从卫生间回教室,一到后门,就见年曈双手抱臂,站在志愿树前,指间夹着一支铅笔。

    他看得认真,没有注意到身旁站了人。

    白兔循着他的目光看去,视线落在了树顶。那一块,有她的志愿树叶。这么一看,她才发现这片叶子有些脱胶了,不过影响不大。

    “你要写志愿吗?我那还有树叶。”她突然问。

    年曈被吓得身体抖了一下,双眼放大。

    “不贴,就看看。”他甩下话,匆匆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真奇怪。

    之后,白兔没再多想,也坐回了位置上。

    “号外!号外——”从教室外传来管范卡顿的声音,上气不接下气的。

    他站在教室后门时,大张旗鼓道:“家人们,下个月要举办校庆舞会,还是露天的!消息绝对保真!”

    教室里静了不到一秒,又炸了。

    “你怎么知道的?”很多人问。

    管范坐在后排的空位上,双腿岔开,信誓旦旦道:“刚刚上课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看到走廊上有一雅痞帅哥,在挨个观察每个班。”

    有说有的,也有说没有的。

    白兔上课认真,很少向窗外张望,自然是没有注意到。

    “我说怎么突然来了个这么号人。”周末坐在位置上,转着笔。

    “他是伊甸园的易老板,我见过。”舟茉慢吞吞地说。

    她还在说着,管范的声音就掩住了她:“他就是来选人跳开场舞的,听说是老校董的孙子。”

    同学们凑成几团,正在交头接耳时,一位扎着丸子头的女生跳出来,站在讲台前,拍桌道:“你们听我说,这个舞会我知道——”

    待教室安静后,她才继续说:“之前听参加过舞会的学姐说过,五年才办一次。几十年前,学校这块地是一个舞厅。有一天,这里办面具舞会,老校董就是这场舞会上认识了他夫人,两人一起跳了一曲《一步之遥》之后,就对上了眼。

    “之后,他们一起为事业打拼,创办了长松。建校日那天,正好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也是他们相识的日子。所以,他们决定以后每隔几年就举办一次校庆舞会,挑选模样气质和他们相似的学生来跳开场舞,既是怀念当初,也是庆祝发展。

    “被选中的一男一女,每天课余时间要去舞蹈房学《一步之遥》。学习不能松懈的情况下,还要练舞,辛是辛苦点,但也就顶多一个月的时间,重要的是,学校会资助他们上大学。”

    年曈放下书,睨了一眼白兔的背影,好奇道:“要找什么样的?”

    女生的眼睛瞟向天花板,挠了会儿脖子,才回答:“不是很清楚,上次选的男生,好像不高不矮,长相老实,微胖。女孩吧,妹妹头,不高,肉肉的,不瘦也不胖。我感觉应该主要看气质,毕竟学生又不是他们生的,哪能回回找到长相相似的人。”

    一下午,同学们一直在讨论这件事,好奇谁能被选上。

    白兔也不例外,但只在心中盘算。

    虽然当众跳舞很尴尬,但能省下一大笔钱,倒也不错。这事,估计大多人都愿意参与。学校这么多人,肯定也轮不到她头上。

    所有人都没想到,晚自习课间的时候,选人结果就出来了。

    向叶桃清楚学生们已经了解校庆舞会这件事,便直奔主题:“这次被选中跳开场舞的学生,都在咱们高三文科。”

    讲台下,学生们一个个竖起耳朵,不敢发出声响。

    “那就是——咱班的班长白兔,和四班的宋天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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