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独枝枉相留

    正午十分,洛阳城东五里处,明月桥头。一位粉衣少女慵懒地躺在岸边石栏上,她双腿交叠,一只手枕在脑后,面上覆着不知从哪里摘来的芭蕉叶,身侧斜斜倚放着一柄齐人高的巨剑。也不怕被偷,那姑娘就这样浅酣起来。

    忽的一阵风吹过,芭蕉叶飞旋着落入河中。没有了叶子的遮挡,盛夏午后的炎炎日头,穿过稀疏的柳叶照在她的脸上,恍得姑娘睁不开眼,只得伸出手来遮。也不知是烈酒还是正午高温的缘故,她双颊红润,细看铺满了红血丝,甚至出现斑驳的红点。

    她却也毫不在意,纤细的手指微屈。指尖缝隙中,一双黑色瞳孔正盯着澄澈无云的天际出神。

    那位琴娘,她是见过的。

    琴娘或许不知道,乾元三年,佑成王的酬宾宴,才是他们初遇的地方。琴娘名叫郑西,师承名家李涌,年初随师初入成都,三月十八作为长歌门宗人应邀与席,会上一曲梦泽调,技惊四座,掌声雷动。当然,众多喝彩的人里,也包括XX。相识多年,朝暮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喟叹不已,欣喜赞赏之情简直就要从他眼中雀跃出来,那整场宴会他的目光总是看向琴娘。

    当时,她打趣:你不会爱上人家了吧。他只偏头不语。她无法形容那时候的失望,她向是喜热闹的,却只感觉那宴会噪乱,吵得她心口闷闷喘不过气来。再后来,他对着她说:阿暮,我好像喜欢那个琴娘。

    他对她说这话时,距离那场宴会也才将将过了五天。

    垂髫相识至如今,十几年陪伴,终抵不过郑西的一首曲子。甚至,郑西她还不知道XX是谁。一时间,她不知道用什么语气什么态度去面对。她的闷不做声,让XX有些始料不及,“抱歉,我不求原谅也不想骗你。或许,我们本来就不同路,你钟爱西湖剑意,时常讲于我听,可我不懂这些,每次听的昏昏雾里。这样想来,我讲我的故事时你也是如此吧。朝暮,我们本不必这样互相迁就。”

    迁就吗?原来听她讲所爱之事对他来说是一种勉强。可是,当初她决心习武也有他的功劳。

    记得很小的时候,伙伴们都笑她憨傻,在一起玩时总想尽办法捉弄她,惹得她哭泣不止,然后他们就尽兴而散,循环往复。他就像一束光,在她的天空亮起并给了她一场英雄救美的老旧戏码。当时她正家附近和小伙伴们玩游戏,同往常一样,她孤零地站在原地,面对一群打趣她的孩子,忽然一个小身板出现在她身前,阻隔了那些嘲弄她的视线,叉着腰生气地呵斥她的伙伴。他也不过才大她两岁,但说话气势就像那些大人一样,唬得伙伴们一愣。

    “老跟着我干嘛。”

    “你把我小伙伴们吓跑了,没人和我玩了。”

    “你是不是真傻?”

    “我想跟你一起玩。”

    “自己玩不挺好吗?非要找人一起”

    小个子女娃娃点头,耸着红鼻头,扯着自己袖口,稍大点的孩子无奈叹口气。从那以后,她便缠上了他。

    “爹爹说给我找了位师父,让我去成都念书”,他说。

    “我也要去。”

    “别,你在自己家门口都会被人欺负,去成都指不定被欺负惨了。”

    “不会,我要和你一块念书。”

    后来,他们一起坐车来到了成都。那年,他刚八岁,而她也只有六岁罢了。她胆子很小,如果不是他,她想这辈子也不会离开家乡。但只要牵扯到他的事,她就充满勇气。来到成都后,他会时刻保护着她,但有时也会为她懦弱受欺负而生气。

    “你自己得坚强起来,不要总哭哭啼啼,哭没有用,只会让欺负你的人更嚣张,你懂吗朝暮?”

    他生气地说着,看着她瘪嘴试图将哽咽吞进肚子的委屈样,又让他语气不自觉放柔:“这样吧,我来教你功夫,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使劲揍他。”

    说来也怪,在学堂念书时听着夫子讲的深奥学问她总打瞌睡,甚至经常会因睡觉而被夫子罚抄书。但面对他手把手教自己练武却是精神抖擞,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即使满头大汗也不会疲倦。而他从不吝惜对她的夸赞,甚至在亲友聚会时也常自豪地提及此事。可能因为这个,让亲友产生了误会,当着他两的面打趣:还挺般配有夫妻相。那时他反驳道:那你该找大夫治治眼了。

    那时候她很小又很笨,听不出般配是何意,只是随着XX的样子附和的点头,这件事就哄散而过。

    XX是文人世家的出身,资质又好,常得老师夸赞,善书画通乐理精棋艺,常出入风雅地,身边结交了许多亲朋好友。他们也大都是来这儿求学的,读书人骨子里多少有股傲气。她知道,他们已经在尽力照顾她的感受了,但有些话题她根本就听不明白,每当询问她时她也只能用一贯的憨笑作回应。

    有时她会止不住的想,XX会不会后悔带自己来成都,他会不会觉得她很丢脸。后来,她想明白了既然自己不会读书,那就干脆放弃,转而习武,让那些瞧不起她的另眼相看、让欺负她的滚得远远的,也为了能有足够资格站在他的身边。为此,她付出了之前所有年岁里都不曾有的努力和汗水。很快她的武功就超过了他,为了能有更快的提升,她开始四处请教,后来拜得藏剑山庄中人,山庄以重剑为兵轻剑为辅,一手问水剑意天下闻名。数百个疼痛难忍的夜晚,她还是捱了下来。再回成都已经是两年多以后,她的皮肤晒的黝黑,手掌也铺了茧,但再没有人敢随意欺负她,她甚至得到了别人的敬畏。

    但他,也只有他,笑着去摸她的头,一面如旧:“阿暮你长壮了,我们比试比试,看你武艺精进多少。”

    比试自然是朝暮赢了。

    其实,他早就打不过她了,每次比试朝暮总能在十回合内结束战斗,即便放水也能在五分钟内结束。明知道这样她还是时常缠着XX比武,看着自己明明没有用力,他却气喘吁吁装作很痛不想打的样子,看着第二天他揉着肩膀与亲友诉苦的样子,她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乐此不疲。渐渐亲友又开始打趣:XX这福得是你受着,打是亲骂是爱,这个道理还不懂吗。他和以前一样反驳:啧,怕不是成天喝酒把脑子喝糊了,净想些不着…。

    此时的朝暮不同以往,这次,她听懂了亲友的调侃,原来旁人是在撮合他两个。

    而她,是想嫁他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当自己还是懵懂孩童的时候,或许还在老家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这个决定,所以才会背井离乡不远千里随他而来。似乎她的小半生都在追随着他的脚步,她想嫁给xx,除了他,她从未想过、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人。

    她真是个死脑筋,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伸手去堵住了他的嘴。

    他带着些许困惑的表情回望。

    她啊,又着急又委屈,一时间控制不住要哭了出来,泪水盈了眼眶,却憋了半晌也说不上来话,只是赌气般扭过头不再看他。朝暮本来就藏不住心事,她喜欢XX在亲友之间也不算什么秘密,可他本人却看不清或不愿看清。不过现在,她如此反应,既是再迟钝的也能猜到她的心意。

    她已经不记得亲友是如何起哄,如何解围。只记着当时他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弥漫着说不上来的尴尬气氛。

    直到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停了脚步,艰难地开口:“朝暮”。

    “你喜欢我?”他问。而她则用力地点点头。

    看着她天真又期待满满的眼神,竟让他联想到了某种可爱的小动物。一时间他哭笑不得:“你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吗?不是小猫小狗的喜欢。我是说,男女之情,你明白这个词的意思吗?”

    “懂,我想嫁你,可以一直住在你那里,可以天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咳”他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没有见过哪家女子像她一样直白。

    “这些话可别再乱说。”

    “为什么?”

    “你还小,不懂这些事。我们不是兄妹胜似兄妹。哪有妹妹嫁与哥哥的道理。”

    她摇摇头:“那你不是哥哥,我也不是妹妹。”

    他有点着急:“可你在我眼里就是妹妹。”

    “那怎么办?”

    “所以没办法,我们不能一起。”

    骗人,肯定有办法,他就是不想娶自己。

    “以后你就不要把我当妹妹了”,她任性道。他如果非要认她做妹妹,那她就要当一个嫁给哥哥的妹妹。

    “这样,明后我带你相亲去,到时候哪个看顺眼了哥哥给你介绍。”

    “我就要你。”

    他无奈看着她,长吁短叹终是无话。

    他确实兑现了,带着她认识了好多公子。可是这些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家中是做什么的,她统统记不得了。她眼里,他们只是XX的朋友,仅此而已。

    再后来的几年,不知道是她的热情还是坚持打动了他,总之他也没有最初那么排斥,面对朋友的调侃,他也没再反驳。长久的相伴让她天真地以为他们真的能成为良偶眷属,如果郑西没有出现。

    在家乡度过的两年,在成都相伴的八年,细数与他相识十几年的时光,他认识的女子不少,与他结成亲友也有、爱慕他的也有,但从来没有一人,是他倾慕的。

    所以,当他对自己说想去追琴娘时,她才会杵在原地不知所措。如果一个不曾说过爱的人要去追求人,那他该是有多喜欢啊。因为足够喜欢才会勇敢去争取,因为足够喜欢才会小心细致处处留意,这道理她早就懂得了。

    乾元三年初夏的济安诗会,是他精心准备好的“初遇”。

    听说他一早托熟人打听到了诗会题目,在会上“即兴”题出了他冥思苦想了数天的词作,惊才绝艳成为全场焦点。又攀得亲友介绍,落座于郑西的邻席,提前打听到她喜九溪先生画作,席间又装作不经意提及自己爱好字画收藏,犹爱九溪先生的几幅山水。他们聊得很是开心,他的计划也很成功,几天后郑西就与同门一起往XX住所做客观摩画作。

    他准备了很久给了郑西一个完美的初遇。可他们呢?十年前的小女孩仍留在原地,但那个少年已经走远。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费尽心力去讨好另一个女人,每每想起就像溺水般难受。一直盼着他告白失败,但事实上,他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和琴娘无间亲密。想来也是,以他的才华样貌追一个女孩子又怎么会难。同样的,琴娘郑西也是风华并茂。她不想承认,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有多相配,琴笛相鸣天作之合。

    琴娘如天上朗星走到哪都夺目耀眼,朝暮则是万千尘埃里的一粟,她自卑地连嫉妒也不敢了。

    其实,从XX认识琴娘开始就一直在回避着朝暮,疏离中又带着些歉意,“那我作你妹妹吧”,她好像不计前嫌,仍和以前一样活泼。其实,这只是为了留在他身边找的一个借口罢了,除了她自己别人似乎都信了。

    她以为能伪装的很好,可看着心上人和新欢的感情弥坚,正常人都要疯掉。她爆发了,决裂那天是个灯会,他叫了许多亲友,却落了她。她委屈难过地在他住所门口不远的街道上站着,一直等到月上枝头。他从马上下来时一脸惊讶地望着她,手中还提着一个纸叠白鸽样式的灯笼。

    听说郑西有只名唤“芙蓉”的白鸽,早年在长歌门修习时认养,对它十分喜爱,每次远行都会带上它。如此这般,他看着手里的这盏白鸽灯心里思念得是谁也不言而喻。他明明对宠物没有一丝兴趣,认为养宠物是对自由的禁锢,也从来没养过任何禽鸟。

    爱乌及乌,喜欢一个人,就想去迎合她所有的喜好,包括改变自己的习惯。

    那时,她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只需要一片羽毛。

    “去灯会为什么没叫我。”

    “你已经长大了阿暮,应该和你的女伴同行。”

    “你还认我做妹妹吗?”

    “认,所以顾及这些,毕竟外人眼里我们不是真兄妹。”

    “外人眼里?你只是害怕郑西误会你吧。”

    “不是,她不会。”他说得肯定,好像他和郑西已经心意相通,没有什么东西能阻隔他们的爱情。下一步,是要见父母成亲了吧,朝暮绝望地想。

    “如果不能和你待在一起,这妹妹不做也罢。”

    语毕四寂,他眼睛睁得好大,充满震惊:“你……”

    朝暮等了一会也没等到他接下来的话,她在其他地方反应都很迟钝,唯独关于他,他的一切她都心细得紧。这几个月观察下来,她明白她已经毫无希望了。以XX的性格,今天自己向他坦白心意,今天以后自己怕是想见他一面都难。

    她不甘心,十几年的相守换来这样结局,她迫切地做点什么。

    念头一出,下一秒她已经扑到他眼前,锁住他的双手,用力吻了上去。与他嘴唇相碰时那柔软的触感,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但只有短短一瞬,下一刻,他就偏过头猛烈挣开,“你疯了!”

    到现在他才知道她疯了么,这个哥哥当得也太不称职了点。

    她用蛮力将他压倒,他没有防备身子重重摔在石板阶上,头磕着地板。他疼得发出闷哼,但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些,伸手一揽又一次亲上去,他总让自己伤心,她决定惩罚他一下,于是又露出牙齿恶狠狠咬住他的唇瓣。

    XX反抗的更加激烈,虽然他武力不如朝暮,但毕竟还是练过的。压制住他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朝暮还总是想腾出手钳住他的下巴。他们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回合,而XX的宝驹,“乌蹄抱月”就在台阶上看着这荒诞的一幕,不时打上一个响鼻。它肯定没见过它光风霁月的主人如此狼狈的一面吧,她恨恨地想着。

    终于,被他逮到一个破绽,也没再留手,一脚正中朝暮腰腹,她有些吃痛向后倒去,一时间两人分开五尺远。朝暮捂着肚子看着眼前的他,XX和她一样头发凌乱,浑身脏兮兮,嘴唇也被她咬出了血。

    他踉跄着起身拭去嘴上的血迹,她仍坐在地上不动,好像刚刚疯狂的女人不是自己。

    “朝暮,情义尽了。都结束吧行吗”,虽是问句但没半分询问的语气,每个字都生硬如铁砸在她的心上,但更让她难过的是他看着自己的眼神,如同陌路人。她鼻子酸涩,眼泪不受控制像断线的珠子似的噼里啪啦掉将下来,而以往哭泣时第一个上前抚着她的脑袋安慰她的人,此刻正站在原地,神情冷漠而决绝。

    她承认是一时冲动了,但她不后悔,甚至日后每每忆起还有些庆幸。

    “好,结束了。”

    “再见。”这是他对她说得最后一句话。再见,即再也不见,十几年的相处他的脾性朝暮再清楚不过。

    路好像到了尽头,他们已经无法同行。

    前尘往事随着夏至午后的阳光不断闪过脑海,每段鲜明的记忆里都有他的身影,骗子,说是再也不见,还不是经常入她梦来。大半生的牵挂又怎么能轻易放下,她一直在逃避,可有些人已经成了她的心病,每时每刻都横在她心里,不想不念,她做不到。如果郑西没来找她,她都以为他们已经成亲了,看琴娘的样子似乎误会了什么,她不想解释,甚至往误会的方向引导。

    人人笑她痴傻,今天也有她笑人的时候了。

    真想亲眼看看他被琴娘拒绝的样子。决绝如他可怜如他,XX啊XX,你也有求而不得的时候吗?你瞧,我们两小心翼翼讨好心上人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笑,全心全意付出却被人礼貌回绝的样子是不是很好笑。

    原来,我们还是同路人,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

    午休结束了,粉衣少女深吸一口气,从桥头石栏起身尽力舒展四肢,空气有些燥热,虫鸣蛙叫不止。但她的心情却是无比舒畅自在,一花一草一木此刻在她眼里都独具风情。

    “过段时间,回成都吧”,她对自己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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