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此岸不解意

    他之于我一见钟情,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午后,记得那时我穿了一身素娟罗裙,系腰处绣了一柄梅枝,外拢着淡绿色的纱袖。而他,一身墨衫,书生意气,站在暖白的光线里,挥着手冲我笑,笑灿如骄阳。伴着空气中的花草香冲进鼻翼、漫过心肺,至浸入百骸。

    那时,我竟被他晃晃晕了眼。

    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很喜欢听我弹琴,不知疲倦一听便是几个时辰,他有很多乐器,萧、琴、陨,每样都会一些。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一只木笛,每次听我弹琴到兴起时,便会从腰间取出它,合着琴音即兴吹奏起来。

    一年前,我在他的住处发现了一把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墨兰色的琴额上雕刻了一朵绿荷,栩栩如生,仿佛凑近一些便能闻到荷花香,琴弦保养的很好。伸手拨弄,韵调流转冗荡不息。他平日便好书画乐理,收集古琴也不奇怪,只是这把珍贵的荷花琴从未听他提过,我抚摸着琴弦,发现了那刻在琴侧的一行小篆:

    “XX与朝暮永结同心”,XX是他的名字,但朝暮却不是我。

    朝暮是谁?

    这是我当时脑海里唯一的想法,最终还是在见到他时问了出口。问他时,我细细地望着他,能清楚的看到,他眼睛里的光黯了一瞬。

    “往事罢了”,他笑着语气轻淡。

    后来,我还是从他亲友那里打听到了这段往事。

    朝暮,是他的前任。

    他们说,朝暮啊是个傻姑娘,从小与他相识,6、7岁便跟着他来成都拜师学艺。小时候只知道跟在他后面,爱哭,惹得鼻子总是红红的,说话细声细气。后来机缘巧合下拜得高人习剑,从此身后总背着一把半人高的巨剑,听人说修的是山居剑意。

    长大后倒不哭了,总是傻呵呵的笑,嘴唇肉嘟嘟的也合不拢,露出两颗白净的牙,若是有谁和她聊上几句,她便用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瞅着你,咧着嘴笑,即便是你当着面叫她傻姑娘,她也仍是笑,一副憨憨的样子。

    “那后来他们为什么分开呢?嫌弃她傻吗?”

    “这便不知了,这些是我们所见,其他未见的问他一字未讲。”

    “那她现在在哪?”

    “他们分手不久,朝暮就向我们辞别只身去了洛阳,一开始隔月还会有书信寄过来,现在也没了联系。”

    去洛阳吗,她该是有了多大的诀意,才能放弃生活了十多年的故地,放弃了旧友,一人前往陌生而繁华的东都呢?

    后来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看了一张画像,画中一位少女拖拽着一把巨剑,背靠着一个头高许多的少年。少女一袭明艳粉裙,少年一身紫衣雍袍。少女正对着镜头,笑容天真烂漫,少年背对镜头作深沉状露出一半侧脸。像中的人儿栩栩如生,能感受到少年少女的蓬勃朝气,青梅竹马不相负,这画中人正是XX和朝暮。

    他,原来也有这样的一面。

    或许是见我久久不语,怕我误会。他们开口替他解释:“姑娘放心好了,XX为人坦荡正直,更待姑娘如宝如琢,你们弹琴吹笛、吟诗作画,风雅高致,如天上的眷侣一般,着实倾羡。”

    是的,我和他的喜好大部分交织重叠,我喜欢的曲子、字帖、籍典甚至吃穿打点,他也定会喜欢。讨论歌赋文章时我们甚至会仿着对方的语气思路说下去,与对方想得只字不差,每每这时我们便相视一笑,一切情意尽在不言中。

    但是,与其说我们是情侣,倒不如说是知己。

    我所谓知己,相处的时光里总伴着琴书笔砚,而与风情无关。我们相敬如宾,从未越距,牵手拥抱更不曾有。知己一词,对我们再适合不过。

    可能就是从发现那把荷花琴开始,我对他存了芥蒂。直到今年除夕之夜,在离成都万家灯火街市不远的河中央,我向他道了出来。

    那晚家家户户门前悬着红灯笼,一家人三两成群放着天灯,前面几个孩童挥舞着手中的焰火,将整个大街照的流光溢彩。叫卖声、鞭炮声、喝彩声交织在一起,衬的整个街市如仙老炼丹的火炉,鼎沸喧嚷。但我和他那时都穿了一身白色,不约而同地。走在红火的人群中是那般格格不入。后来干脆寻了一个僻静处,在河的中央,望着对岸热闹的新春街景,他提议我弹奏一曲。

    我抱着琴席地而坐,河水浸着白色衣袖,即兴弹了起来,现在早已记不清曲调,最初只是轻慢和缓,他安静地听了一会后从腰间取出笛子,合着我的琴音吹奏起来。他看着对面的世界,升空的烟火时不时照亮他的脸,他看上去依旧是那么美好,可世界上不会存在完美无缺的人,如果有,只是他不愿把伤疤展示给你看罢了。

    那么,他此刻又在思念着谁呢?

    胡思乱想着,有意无意我将曲调升高了几个音。果然,他停了笛声转头凝视着我。我将我的困惑、不满和想说的话统统都揉进了琴音。琴音终了衬的四周空旷静谧,我手指微微发着抖。

    “你有什么心事吗?”,他问我,“今天是好日子,要开心才对。”

    “我确实有问题要问你。”

    他凑过来蹲在我面前,手支着脸,“生气了,是生我的气?”

    我盯着他的眼睛,天黑看不清他表情,只是他这仿佛是16岁少年的语气让我愣怔了好一会,或许本来就是我庸人自扰了。

    “没有生气,只是不解。”我顿了顿,将早在心头缠绕数月的疑问说了出来:“我能问问,你们当初怎么分手的吗,和朝暮。”

    “嗯?”他似乎有些不解,于是我又把话重复了一遍。

    “怎么问这个?”

    “我想了解。”

    突然他拍拍脑门,恍然大悟一般:“是不是我那些亲友跟你说的,难怪感觉你最近对我不大一样了。”

    “是谁闲的没事与你说这些,看我不收拾他。”他撸起袖子露出半截手腕,看起来很愤怒的样子,但是我知道他并没有。相处一年多了他总是这样,我从没看见过他流露过任何生气、愤怒的情绪。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

    “这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你们分手的原因。”

    他目光落向远处,像是沉思,“志趣不同,她喜欢练武,走到哪都带着一把五十多斤重的巨剑,到处找人切磋武艺。我就不行,从小就不爱这些,只好摆弄古玩文墨这样。”

    “既然这样,那当初为什么走到一起呢?”

    他皱着眉头,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具体我也不知道。那时很小的时候就一起玩,大家就很自然默认我们一对,我也说不清楚也没反驳。”

    “那怎么分了手呢?你提的?”

    “嗯”,他点点头,眼睛望着我,“她也觉得不合适,就分开了。没什么冲突,你别乱想。”

    毫不意外的回答,想想以往十几年的除夕夜陪伴在他身边,陪伴着他看烟火的青梅,被竹马抛弃后离家远赴洛阳,如今除夕夜里,竹马却和新人谈情说爱,看烟花。

    我本就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更何况青梅竹马的感情都能被他如此轻描淡写。“十几年的感情,说断就断了么,想想你也是实在是个铁心肠。”

    “还有,你可能不知道吧。其实我们长歌习文也习武,有音曲影气四种招式,音、曲自然是琴音,而这影和气指的就是,琴中剑。”

    我将手里的琴侧斜,拨开机括,握着剑柄把剑从琴背之中抽出两寸,剑光微寒,衬着这如水月光。我摩挲着剑身观望他的表情,“你不喜欢练武的人,但其实我也算半个。还有,我喜欢和公子王孙们来往,他们喜欢的银钱彩宝我也同样喜欢,不要把我想得多高雅。”

    其实,我对银钱的需求仅限平常吃穿用度,但我自知不是高雅之士。如此说只是想让他明白,真实的我不是他想象中的美好高洁,我们之间的交往从一开始就隐瞒了太多,互相呈现的都是对方期待的完美样子。现在,我已经倦了。

    当时他欲开口说些什么,几番踌躇却终究垂下眸子默不作声。夜很黑我们的脸都隐入夜色,只有身上的白衣映着月光,白的刺眼,不知岸上的人看到这番景象,会不会怀疑是河中溺鬼在除夕之夜跑来作乱。

    那以后,我们便鲜有来往,说来也可笑,就像当初莫名其妙在一起,如今也是没来由的突然没了话题可聊。就在我以为我们已经默认分手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

    七夕前夕,XX寄,只是简单的几行字:七月初七,逢乞巧佳令,申时广都亭外,待君重见。

    他竟然还邀我过七夕。

    现在想想是有些好笑,但当时我竟鬼使神差地拿起笔应了他。信寄出后才有些后悔,当时又在期待着什么呢?

    我还是按约定出现在了成都的街头,等了一会便在熙攘的人群中看见了他,他依然那么显眼。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他穿了一身殷红的锦衣,衣身、衣袖处处绣着金线云缎纹,里头搭着暖白色里襟,头戴着鎏金珍珠冠,富贵张扬,仿佛变了一个人,好像是从书香舍里走出的纨绔。

    走近后才肯确定是他,那双清润的眸子依旧带着笑,仿佛一切都还没变。

    “等很久了吗?”

    “刚来。”

    “那正好”,他笑着看着我,调侃道:“好久不见,你好像变了样,我都快认不出了。”

    我低头审视了一遭,黑色的裙子,层层的黑纱裹住小腿,只漏出裸踝。那天我梳着繁复的发髻,簪了好几只金钗。

    我笑着回应:“你不喜欢?”

    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他怔住,但也只是半秒。

    “喜欢”他回答。

    “那接下来做什么?谈琴?”说着,我手伸向背后取琴,但是他却伸手按住了我的动作,附身贴在我耳边,神神秘秘地说道:“今天我要给你看一份礼物。”

    “什么?”

    “我新习得了一套剑法,双人的,舞起来可好看了。”

    “你试过?”

    “不是,我可是一个人操练的”

    “抱歉,我对舞剑不感兴趣。”

    他沉默了一阵,复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拉住我的手让我跟他来:“我只想给你看,你就当陪我吧。”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那时正好是七夕,街上随处可见两两结伴过节的情侣,而我们就好像普通情侣一样完美地融入了来往的人流中。

    我们牵着手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巷道口,最后在一个稍显空旷僻静处停了下来。他递给我一柄剑,很轻。挥起来有细锐的鸣音,他先舞了一遍,然后又手把手的教,一共有四招,到现在只模糊的记得第一个招式,我们转了很多圈,卷带起火红的叶子,四周虚化成一片红花黄叶,唯有他的脸是清晰的,带着温柔的笑意。

    我们练得累了,他便用衣摆拂了地上的尘灰,我们就地坐了下来。他望着我,额头颊边铺着细密的汗珠,昏黄的光线洒在脸上,让他看起来与平时截然不同。

    “你好像变了很多。”

    “你说的对,我回去仔细想了想,人总要尝试下新事物。”

    虽然他穿着鲜艳的红衣,汗水浸湿了衣领。但他神情没变,依旧似暖日明霞,温灿柔和。

    “做自己就好了,不必勉强如此”,我说。

    他摇摇头,我不解其意,只见他起身,拍了拍尘土,对我说道:“走,再带你去个好地方。”

    他骑着马,而我侧坐在他身前,他的那匹马倒有个响名,因夜间骑行时马通体雪白的皮毛映出荧荧晖光,如同天上月亮般耀眼,但四个马蹄却乌黑如墨,名“乌蹄抱月”。我们出了城,沿着一条崎岖小路前去,赶了三四十里路,又将他的乌啼马系在柳树下,步行走了一个陡坡,终于在夜里来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泛着银紫色的湖泊,庭阁般硕大的半圆月横贯在湖面,粼粼波光里盛着另一半月,整个月色照的空气中的浮尘也逃不脱。

    “漂亮吧”他语气自豪,“这里可是我的秘密,七八年前我发现了这个地方,此后一有时间就过来坐一坐,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他抱住了我,倾身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这是我们第一次拥吻。七夕日,在他精心安排下我们就如同世间所有的情侣一样,完成了各种情侣间该做的事。

    那她也和他来过这个地方么?我心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并很快地没有思考就说了出来。他知道我说的是谁,很显然,他的身形僵住,笑容慢慢隐在月光之下。

    原来这个秘密她也知道啊。

    我笑了笑,打破尴尬:“你准备的这么充分,尽了地主之谊,我也没什么拿的出手,就在这弹一首聊表谢意吧。”

    我从背后取出琴,“青烟幂”很符合这光这景致,更重要的是,这也是我给他弹奏的第一首曲子,犹记得当时他眯着眼听了半首后颤抖地从怀了掏出个笛子和了起来。那个欣喜激动的人儿与眼前的身影重叠,月光照着他的发冠,金灿的光映得刺眼,此刻的他垂下眼睑,没有表情也没有吹笛应和,只静静地坐着听完整首曲子。

    一曲毕,我收拾着重新背上了琴,“时候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等等”,身后传来他匆忙起身的声响,但我已经不想再回头,下一秒,我被一双手扯回,是他的怀抱,鼻间发散着他的香气,我侧耳贴着柔滑的衣料,听着他心脏咚咚咚的跳动声。

    “抱歉”他说,“忘掉以前的事吧,我们重新开始。”

    那一整天我都兴致缺缺,独在七夕将过的这刻来了劲。仿佛这一天都在为这一刻而准备。

    “那我只问你,认识我时你们分开了吗。”

    “我早与她说清楚了。”

    “你们分手原因是我?”

    他沉默了许久。

    “没有”,声音如蚊蚁般小心翼翼,他的回应在我听来真是无比可笑。

    “你要抱歉的人不应该是我。”

    第二天,我收拾了家里行当,摘掉头上那些沉重的珠钗,简单绾了发髻,换上了最初的白衣,租了辆马车,踏上前往洛阳的路。现在回想起来也着实可笑,只凭借脑海里的一张画像,就想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一个姑娘。但现实有时比戏剧更加荒诞。

    十天后,我在洛阳城里一间酒肆里找到了她,一时间我找不出形容她的词,乍一见只是位平凡的姑娘,只简单扎了马尾,不施粉黛,浓眉杏眼桃面红润。但仔细一瞧,她身边的长凳上摆着一把三尺巨剑,尽管剑鞘用油麻布细细包裹,但那浮雕金饰剑柄暴露在空气中,向众人展示着主人不平凡的身份。

    没有哪位闺阁的姑娘,会在正午休息时分,拿着齐人高的宝剑跑来酒肆喝酒。

    “姑娘你好,初次见面”我仿着江湖上的规矩,朝她抱拳行礼。

    “你是?”

    我确实无颜面无立场说是XX的前任,只简单说我和她有共同的亲友,从他们那打听到了她的事。

    “哦”她拖着长长的尾音,眼睛仔细打量了我上下,忽然眯眼笑了起来,露出两颗白白的牙齿。这我联想到了某种可爱的小动物。她或许已是微醺,伴着酒气很自然的贴着我的肩膀凑了上来。

    “你是xx的亲友吗?”我承认那一瞬间我慌了神,一直想着怎么开口,没想到被她很自然的说了出来。

    “我们是和平分手,他说喜欢上了一个琴娘。”

    虽然来之前已经预料到会是这样,但真相残忍地摆在我面前时,心境忍不住生出悲凉。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做了骈头。

    她夹起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似乎漫不经心:“确实他平日就喜欢听曲,喜欢上琴娘也很正常。”

    “为什么要离开成都?”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歪着头反问我道:“他现在应该是已经和意中人相爱相守了吧?”

    “他们已经分开了”,我解释着。“或许,他并不值得你的挂念。”

    “所以你这趟来就是想劝我放下吗?放心啦,我早就不想了。”

    “或许你要是在这边孤单,可以回去。成都不只有他,还有你的亲友吧。”

    “刚来这边是有点孤单,不过现在不觉得有什么。”

    半个时辰后,我向她告别,离开了东都。近一年来的困惑,终于被我寻到了答案,我自诩是个循礼守据的人,未曾想过会有这一天。

    他对我很好,却不值得被爱。

    至此,我的故事结束了,我想说的话也都畅快的说出来了,感谢这段回忆,以后,请不要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话,也别相信有一个完美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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