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

    做生意,怎会不遇到商战,不过乔知鱼是真的没想到这商战来得是如此的快,手段又是如此的下作。

    怎么说呢,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一颗善心。不过既然人家都开始用上损招了……

    乔知鱼本人微羞一笑,表示:那我就不装了,姐也不是什么好人喔。

    白日里她已经对内鬼展开三堂会审。

    这内鬼酒工也不是什么特务精英,就是个普通人。阿斯尔和阿哑凶神恶煞的往他面前一站,乔知鱼大马金刀往中间椅子一坐,还没开口威逼利诱呢,他就吓得全招了。

    他是半月前吴伯新招进来的,顶了晾晒酒粮的缺。后来,在李家当值的表哥找到他,让他帮点小忙,丢点东西到乔家酒场里,能给他一些钱。他一看那些东西就是几个不起眼的布团,布团里面还是米,也不是什么毒药,便满口答应了,没想到这小小布团,竟给酒场带来这么大的损失。

    好吧,既然已经确定是李家,那就无需手下留情。

    晚上,乔知鱼和阿斯尔一人提着一个包裹,利落地翻进了李家酒场的围墙,蹲到了树丛里。

    一想到马上要开始干坏事,阿斯尔兴奋得眼睛发光,激动得摩拳擦掌。他蹲在树丛里往外望,眼神里流露出明晃晃的渴望,恨不得立即冲出去杀个七进七出。

    乔知鱼再一次跟他交代道:“今晚我们的任务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李家酒场,有左右两个场房。”

    她指着左边那个,“这边,我的。”又点点右边那个,“那边,你的。”

    “酒场里有狗,狗发现人就会叫,所以尽量隐蔽,速战速决!”

    阿斯尔猛点头。

    “好,行动!”

    两个黑影射入了黑暗中,在夜色里无声潜行。

    乔知鱼捂着腰间行囊,行囊里有六个布团,布团里全是霉米。这正是昨日李志派人想塞到她酒场里的,如今她物归原主,也让这蠢东西尝尝自作自受的味道。

    花了一炷香的时间,六个布团,全数塞进隐蔽角落。

    事情做完,她轻手轻脚溜回墙根,踩着墙体借力一蹬,迅速的翻过墙。另一边早已等候已久的阿哑一把接住她,扶她落到地上。

    “阿斯尔呢?”她喘着气问道。

    阿哑摇了摇头。

    她顿时皱起了眉头,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阿斯尔比她高壮许多,按理来说应该跑得更快些,这会儿还不出来,不会是被逮了吧?

    此时,阿斯尔这一边。

    他矫健的身影在酒场明暗交界处一闪而逝。奔跑在空旷的酒场中,他如苍狼回归草原一般迅猛轻盈。

    撕开布团,旋转,跳跃,他抓起霉米洒向各处。

    偌大的酒场里,每一块晾粮地、每一个发酵缸都没被放过,甚至窖泥底下也被塞了一把。

    黑暗中,他灰蓝色的眼眸闪烁着又贼又狠的冷光,衬得他既像野狐,又像郊狼。

    由于他坏心眼子大起,撒得过于细致,三炷香过去了,才堪堪把任务完成。

    当他翻窗而出,一落地便与一只耸着鼻子的狼狗大眼对小眼。

    ……

    夜半三更,李家酒场里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狗叫。

    糟糕,被狗发现了!

    乔知鱼刚想探头去看,就看到围墙上鬼鬼祟祟冒出个脑袋。黑暗之中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看到那人冲她咧嘴一笑,露出了明晃晃的上下两排大白牙。

    牙齿这么亮,不是阿斯尔是谁。

    下一刻,他翻身越过围墙,稳稳落地。

    乔知鱼上前一步,一手薅他,一手拉着阿哑,二话不说,赶紧开溜。

    再不溜就要暴露了!

    等跑到僻静处,连狗叫声都隐约听不见了,她才开始兴师问罪起来。

    “怎么搞了这么久?”

    眼睛一扫阿斯尔的腰间包裹,发现竟然还是微鼓的,她心里顿时咯噔一声,赶紧拉开包裹一看,六个布团还躺在里面。

    她不可置信地抬头瞥了阿斯尔一眼。

    不是吧你小子,兜了一圈,一个都没塞出去啊?

    阿斯尔咧嘴一笑,一巴掌把它们拍瘪了。

    他灰蓝眼眸亮晶晶地,像小动物向主人邀功一样,骄傲地说道:“我撕开,撒里面的东西,是不是很聪明!”

    黑黄色的碎米混进深褐色的高粱大麦等酒粮中,着实不易让人发现,而且菌丝感染的速度还更快,造成的污染也更严重。这手段毒辣到有些令人胆战心惊,乔知鱼根本都没往这方面想过。

    你小子,下手挺狠的啊!

    乔知鱼顿时对这只哈士奇刮目相看起来。也许他不是哈士奇,也许他真的是头狼,只不过因为年纪尚小,举止之间带着一丝朴拙的憨气,掩盖了骨子深处的狡黠。

    “怎么想到这么做的?”她问道。

    “草原上,争抢草场的时候,敌对部落会来我们水源下毒,毒死牛羊。”

    阿斯尔清澈的眼眸浮现出一丝无奈,“我们和你们大晟不一样,牛羊就是我们的土地,是我们的粮食、财富。没有牛羊,我们什么都没有。只需要一个冬天,所有人都会饿死!”

    “这种时候,我们会报复。”他拍了拍腰间弯刀,“我们的牛羊死了,他们的牛羊就是我们的牛羊!我们的妻女受冻,他们最好的毛皮就会披到我们的妻女身上!慢慢的,我们的部落越来越壮大,草场越来越宽广,四方的部落全部称臣,我们成了草原唯一的王。”

    阿斯尔说完,抬手点了点乔知鱼的心脏,神情中带着一丝兽性的狠厉。

    “安答,他们敢给你下毒,是觉得你不敢报复。在你的草场,你要保护好自己的牛羊。”

    草原上残酷的丛林法则在此刻让乔知鱼的内心受到了些许震撼。她反思了一下自己,突然觉得自己确实过于心慈手软。

    比如这李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敢踩她,不就因为每次她都没把他整狠、整痛、整怕?让他觉得她也不过如此,踩一踩也没什么后果。

    她以为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但其实反而让小人觉得她软弱。

    ——毕竟小人不怕君子,怕疯子。

    “受教了。”乔知鱼振奋起来。

    她话题一转,眼神示意阿斯尔看看他的背,“欸,这是怎么回事?”

    她老早就看到了,这哈士奇后背的衣服被撕烂好大一块,皱巴巴垂在腰上,露出少年紧实的肩背,以及肩背上大片刺青。

    “我的玉背……”

    阿斯尔后知后觉的摸着自己的背,露出憨憨的神色,“狗咬的,我没杀它。狗很好,我喜欢狗,也喜欢狼。”

    “玉背?这背确实挺玉。”乔知鱼忍俊不禁,吐槽道:“你的汉话到底是跟谁学的。”

    她说着,转头招呼阿哑,示意跟上,三人便慢慢往乔家小院走去。

    “赵雷庭啊!他是我的第一个大晟安答。”阿斯尔一路走着,一路讲起往事来,“那年冬天,下了好大的雪,我的狼叼回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南疆有草场,也有高山和河流,有数之不尽的天材地宝和珍稀木材。

    赵家那时候只不过是个普通木商,还不是巨富。赵家长子赵雷庭年仅十六,便跟着木商队跋山涉水,开辟木源。

    时值深冬,南疆马贼横行,抢劫商队,商队拼死反抗。刀剑相击声引发了雪崩,茫茫的雪淹没了所有人。

    赵雷庭埋得浅,只是断了一条腿,被狼叼回阿斯尔的部落,捡回一条命。

    他醒后,自述自己除了经商有术以外,还是一位名震大晟的文化人,自小熟读圣贤书,四书五经是倒背如流,各种典故是信手拈来,七步成诗是不在话下……一肚子墨水把他撑得,都快撑吐了。

    阿斯尔的大兄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当即决定把他救下来,指给阿斯尔做老师。

    于是在那一个漫长的冬天,十六岁的老师懒洋洋的倚在床头,摸着五岁阿斯尔的小狗头,给他讲了无数个故事。

    那些故事,有正经的,有不正经的,天马行空无所拘束。从才子佳人月下相会,讲到江湖游侠斩人于马前,从皇宫内院的恩恩怨怨,讲到修仙者淬剑雪山巅。从大漠到草原,从海上到山中,从戈壁到稻田,从黄泉到九天……

    五岁的小孩,突然觉得世界是如此的广阔,光怪陆离,充斥着无数的宝物与机遇,等待着勇敢的冒险者将它们统统拾取。

    就这样,一个冬天过去,阿斯尔除了会说汉话,会用汉话讲故事,什么也没学会。阿斯尔的大兄觉察了赵雷庭蹭吃蹭喝的真面目,在他腿伤好了之后,赶紧将他扫地出门……

    由于阿斯尔的汉话启蒙是在听故事中达成的,所以不可避免的学会了一些奇怪的词汇,比如玉背、朱唇、玉臀什么的,并锲而不舍的试图用在自己和别人身上。

    “至于背上的刺青,我部落族人从小就会刺,是我们的图腾……”

    乔知鱼听得津津有味,没有注意到身后阿哑走得越来越慢。

    黑暗的巷子里,他满头大汗,死死盯着阿斯尔后背的那块熟悉的刺青,头痛欲裂,前尘往事翻涌而来。

    十年前……裴府。

    大院中央摆着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

    鲜血横流,血气冲天。

    阿娘死死按住他的肩,尖利的指甲像是要刺入他的骨头。

    “不准闭眼,睁开眼,好好看着!就是他们杀了你爹,就是他们!”

    那尸体背上的刺青,倒映在他恐惧的瞳底,深深地烙印进他的灵魂深处。

    “裴云谏,永远记住,谁才是你的敌人!”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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