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素衣女子语气亲昵,单看她的神情,外人还真要将她们当成一对许久不见的好姐妹了。

    可伊嫔只是不断地摇头,嗓子里憋出两声低低的呜咽声,明明素衣女子的长相并不吓人,甚至称得上清秀,可伊嫔看她的眼神却如同看见了追债的恶鬼。

    纪星词直觉不对,上前强行分开二人:“你是何人?叙旧可以,但不要动手。”

    素衣女子看向她,满眼纯良无害:“我与她是旧相识,几句玩笑话罢了,莫非你们当真了?”她笑着对伊嫔眨眨眼,“对不对呀沈伊,你不说句话,她们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呢!”

    伊嫔点头也不是,否认也不是,她的视线与素衣女子的视线在空中交错一瞬,只余下几分残存的理智:“……方青黛,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我没追究你的责任已是仁至义尽,你还想怎样?”

    “什么?”被称作方青黛的素衣女子疑惑歪头,她忽地笑了,言行间尽是瞧不起人的高傲之态,“沈伊,你长大后真是愈发幽默了,瞧你这话说的,倒像是你放过了我一样。希望你想想清楚,你我之别如云泥,一向都只有我放过你的份。”

    伊嫔眼中含恨,可方青黛所说的确乎是事实。她出生低微,能进宫走到如今这一步已是三生有幸,而方青黛从小就被家里人捧在手心上,她对方青黛造不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您的章鱼小丸子好了。”小吃店老板三两下将章鱼小丸子打包好,出声提醒方青黛,“趁热吃哈,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到时候你家老爷子怪您可怎么办?”

    方青黛接过打包袋,不屑一笑:“我天天来给老爷子买吃的,我对他才是真的仁至义尽,他还有脸怪我?”她回过头来看了伊嫔一眼,“沈伊,你最近在做什么,捡垃圾么?快饿死的时候可以到方府来,给我磕三个响头,我一定管你一顿饱饭。”

    伊嫔面色苍白:“你要走便走,说这些做什么?”

    “你急什么?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可多着呢。”方青黛招惹完她甚是愉悦,哼着小曲儿慢慢走远了。

    纪星词和瑜贵人本想今日带伊嫔好好逛一逛餐博会,但现在的伊嫔显然兴致全无,二人也不知她与方青黛之间具体有什么恩怨纠葛,也不知伊嫔到底想不想说,干脆先将伊嫔带回宫去休息。

    回宫的马车上,纪星词明知故问道:“她与你是旧相识?”

    伊嫔双手紧握,却还是止不住地颤抖:“算是吧,我从儿时起就不讨人喜欢,那时候……我只有方青黛一个朋友。”

    沈伊家境贫寒,父亲好赌成性,母亲日日在田里做苦工,沈母对丈夫的行为万分不满,可作为一个女人,她无法改变当下的生活,因为她害怕丈夫休了自己。

    依照大褚国的传统观念,被丈夫休掉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是要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的。沈母郁结在心,憋出了心病,常常朝伊嫔撒疯。

    伊嫔年幼,母亲不稳定的精神状态让她在学堂放学后总是不敢回家,于是她每天都会在接上墨迹很久才往家的方向走。离家越近,她越是心慌。

    有一次,她的父亲喝得烂醉,拿着大砍刀抢了肉铺里头的烧鸭,他双颊酡红地在街上散步,左手拎砍刀,右手是一整只脆皮烧鸭。

    肉铺小二不近不远地跟在大摇大摆的沈父身后,想求他付了烧鸭钱,却连凑近都不敢。

    沈伊就这么和沈父在街上相遇了。她的视线紧紧跟随着那只烧鸭——酥脆的鸭皮上泛着晶亮的油光,肉质新鲜紧实,不停地散发着醇香。

    听学堂里的同学说,吃烧鸭是要蘸酸梅酱汁的,沈伊一次都没吃过,也不知道鸭肉蘸酸梅酱汁是什么味道。肯定很好吃吧,她光是闻一闻都要流口水啦!

    她还以为这烤鸭是她爹买的,高兴地眨巴一下眼睛:“爹,有没有酸梅酱汁呀?”

    他爹差不多连意识都喝没了,大脑被酒精浸得昏昏沉沉,也不晓得她在说什么,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这小娃娃还怪眼熟的嘞。他木讷地扔了左手的刀,从烧鸭上撕下一个大鸭腿递给小沈伊。

    沈伊捧着鸡腿闻闻嗅嗅,看来看去,嗨呀,原来鸭腿是这个形状的,原来肉肉真的跟别人描述的一样,好香好香!

    她爹居然给她吃这么好吃的鸡腿,那一刻,在小沈伊眼中,她爹比所有人都要好一万倍,就算话本里的神仙从书里飞出来了,也比不上她爹的一根手指头。

    后头的店小二见沈父扔了刀,马上不怵了,几步跑上前,三两招就将抢鸭子的醉汉按倒在地,嘴里还不断喊着:“快来看啊,有人抢了我们家的烧鸭不给钱,一抢就是一整只,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周遭的人马上围了过来,对着地上的沈父指指点点。

    有妇女认出了沈父:“这不是沈家那个男人吗?又爱赌,又爱喝酒,他家都给他败得差不多了,摊上他这种人,是你倒霉咯。”

    男人给店小二支招:“你傻呀,这男人脸皮厚得要命,讨钱的事儿你得去找他家的女人,找女人总能搞到钱的,软的不行就上硬的,哪个扛得住?”

    小沈伊也不知道她爹为什么突然就躺在地上了,她大口大口地吃着烧鸭腿,吃的好惬意好满足。她看见她爹右手的烧鸭落在了地上,沾满了沙石,小沈伊才不嫌弃,从地上抓起烧鸭,细心地抹开鸭皮上的细沙,开开心心地拿到嘴边咬下一大口。

    旁边的人终于注意到了毫不起眼的沈伊,顿时议论纷纷。

    “哟,这不是他家的孩子吗?怎么跟没吃过饭似的,这么可怜。”

    “你心疼这孩子做什么?赌鬼家里能养出什么好东西!”

    “要不要将这孩子送回她娘那儿去?”

    “要送你去送,我可不去,不想沾了晦气。”

    “你这话说的……那我也不去了,又不是我家孩子。”

    言语间,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百姓闻声纷纷朝街边散去,怕挡了官人的道。

    所有百姓都让道了,只剩沈伊懵懵懂懂,还坐在大道中间吃脏兮兮的烧鸭。

    “吁——”马车急刹在沈伊面前。

    车夫满脸不耐烦,高声问道:“哪儿来的醉鬼和小孩儿,赶紧抱到路边去,别被我这马车给碾死了!”

    周围的人翻白眼:“又不是我们家的孩子,我们可管不着!”

    “就是,这赌鬼天天欠钱,赌鬼的孩子能好到哪去,两个一起碾死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坐在马车里的方青黛听见争执声,掀开车帘,从窗子探出头去,一眼便看见了坐在路中间的沈伊,看起来好小一只,年纪是不是也要比她小得多?

    方青黛跳下马车,颠颠地朝沈伊跑去,把马车夫吓了一跳:“去哪啊,祖宗诶——”

    方青黛伸手将沈伊扶起来。

    沈伊抓着烧鸭抬眼:“哇!”

    那是她第一次遇见方青黛,方青黛穿得那么漂亮,笑起来那么好看,扶她起来的手那么柔软,她犹如一束光将她破碎的人生照亮。

    光芒落在碎玻璃上,折射出更绚烂的风光。

    她跟方青黛成了最好的朋友,她这只地沟里的老鼠竟然有一天也攀上了凤凰。

    方青黛带她去了最好的酒楼里吃饭,沈伊这才意识到,原来餐桌上是可以同时出现脆皮烧鸭、白切鸡、白灼虾和清蒸鲫鱼的。

    方青黛还带她去买了新的衣服,她给小沈伊挑的是白色,说白色衬她。沈伊哪里穿过白色的衣服,她怯怯地说:“不、不穿白色,白色容易脏,我娘要洗,我娘手痛。”

    最重要的一点是,每当她娘亲洗衣服洗得手疼了,就会失控,会拿着藤条抽她,抽得她皮肤直渗血,她哭得越厉害,她妈就抽得越用力。后来沈伊便练就了一项绝技,无论多疼,她都可以一声不吭。

    “洗衣?你娘亲为何要自己洗衣?”方青黛想不通,这等琐事不是有人帮忙做吗,既然洗衣会让手疼,又为何还要亲自做,爱好这般独特,当真奇怪。

    那晚,小沈伊穿着崭新的白色衣裳进了门。和她一同进家门的,还有在醉酒后被债主打了个半死的沈父。债主抓着沈父的衣领,好似拽着一同昏睡的猪,他看见沈伊的衣服,气极反笑:“你家孩子什么时候穿得起新衣裳了?”

    债主一把薅过沈伊,仔细打量一番,又将她狠狠甩出去,厉声质问沈母:“这料子还是云锦!连我都穿不起云锦!你家发财了?啊?”

    等催债的债主走了,沈母目眦欲裂地将沈伊按在地上:“哪儿来的新衣裳?你上哪儿偷的衣裳?我在问你话!”

    白色的衣服果然又变成了灰色的衣服,她早说过不要白色吧,你看,又弄脏啦。

    沈伊小声反驳:“我没偷,是姐姐送给我的。”

    沈母一愣。

    ……姐姐?哪有什么姐姐?莫非这孩子上哪儿去认识了个有钱人?

    沈母瞬间换了脸色,温柔似水:“伊伊,你说的是哪个姐姐呀?娘也想认识一下,你知道姐姐住在哪里吗?我们一起去找姐姐玩好不好呀?”

    “好呀!”沈伊道。

    沈伊将沈母带到了方府门口,沈母大吃一惊。

    妈呀,这可是大官家里头,讹一把不知道能赚多少钱呢!

    沈母舍去一张老脸,决定到方府门口撒泼去了,非说她家如今过得这么苦,跟方青黛那贱蹄子脱不了干系!都怪方青黛要招惹她家沈伊!都怪方青黛要做这烂好人,害得她丈夫差点遭人打死!她差点就要守寡了!

    那天围观的百姓特别多,方家的人自始至终都没露面,只叫家丁将沈母的腿打折了扔远些,被丢远的沈母又锲而不舍地拖着腿爬了回去,继续鬼哭狼嚎。

    最后,方府被吵得不耐烦了,家丁像喂狗一般将银子摔在地上,沈母趴在地上一块块去捡。她数了数,一共讨到了五十两银子,这五十两银子对她而言是一笔巨款。

    沈伊见她开心了,拉拉她的衣摆,问:“姐姐呢?”

    “谁啊?”沈母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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