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周念恒

    白芳是个知识分子,长得好看,人品性格都不错,年轻的时候在厂里追求者众多,但她一个都没看中,就看中了在舞会上踩了她脚的那个人。

    他叫周达,听说不是这个厂子的,是工程师张锐锋带来的朋友。张锐锋是白芳家邻居,跟白芳家很熟,但白芳从来没见过张锐锋的这个叫周达的朋友。

    白芳跟张锐锋跳过一支舞以后,周达就来邀请她跳舞了,还说自己不会跳,正在学。白芳心想他是张锐锋的朋友,就答应了。

    白芳充分领略了周达的不会跳是什么意思,白芳的小白鞋被周达踩得都快破皮了。但白芳从来没有埋怨过周达,还鼓励她不要着急,刚开始都是这样的。

    那个晚上,周达还是没学会跳舞,只不过能少踩她几脚。

    后来,周达为了报答白芳教他跳舞就邀请她一起去滑冰,白芳确实不会滑冰,也的确想尝试一下,就跟周达去了。

    一来二去,两个人约过几次,彼此印象都还不错,但谁也没提处朋友的事。

    有一天,周达约她去滑冰前,从身后拿出一条围巾,说这是他亲手织的,还给她戴上了。其实就在他说亲手织的那一刻,白芳就已经处于震惊状态了。

    一个男孩子围巾织得这么好,而且还是给她织的。

    她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的礼物。

    白芳当时就红了眼睛,周达没说什么,帮她把围巾系好就骑车带她去滑冰了。

    之后两个人又一起逛过夜市,吃过路边摊,去过游乐场。

    白芳是个简单的人,家庭简单,接触环境简单,从来没遇到过像周达这种人。周达给她热情,活力,给她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白芳渐渐对周达动了心,周达也对白芳穷追不舍。白芳觉得女孩子不能太主动,跟周达拖拖拉拉有一年多才答应处朋友。

    周达当时高兴极了。

    两个人顺理成章地做了一切热恋男女能做的事。

    之后,白芳怀孕了。

    到孩子出生那一刻,白芳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她才知道周达为什么在这么重要的日子缺席。

    张锐锋跑来告诉她,周达这个混小子骗了他,他明明说自己家里是开超市的,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家是干房地产的。他特别有钱,同时也有特别多女人。

    白芳听到这里,脸色煞白,她不愿意相信,她不相信对她那么好的人是在骗她的,她不相信他的那条围巾是他的虚情假意,她不相信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全都是假的。

    但是他的缺席能说明什么呢?

    这么重要的日子,他可是孩子的爸爸,他能有什么理由缺席呢?

    白芳虽然深深爱着周达,但她也还保有理智。

    这些日子莫名其妙的瞬间,仿佛都明朗了。他的没时间,忙,一个又一个的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皱眉头,原来都是有迹可循的。

    他有老婆有孩子,为什么还要来惹她?

    白芳一夜之间生出了白发。

    周念恒的记忆里,妈妈是温柔的,善良的,当然也是最美丽的,但经常有人说妈妈的闲话,说她是狐狸精,还说他是私生子。这些难听的话妈妈都听到过,但从来也没跟他抱怨过,还告诉他在学校好好学习,不要听那些闲言碎语。

    日子一天天过去,周念恒长大了。

    他是个小伙子了。

    他明白了许多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听到了更多有关妈妈的故事。

    在别人诋毁他妈妈的时候,他动过拳头,被老师找了家长,但他绝不认错,回家就被白芳给揍了一巴掌。

    但他还是说不出口到底为什么要跟人家打架,他不想亲口说出那些话,他不想从他的嘴里说出那些话。

    起初周念恒跟周瑾仁一个初中,周瑾仁是后转过来的,可能周达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念书,否则怎么会让亲儿子和私生子在一块儿呢,这充分证明了周达根本不关注他们母子的动态,一点都不关注。

    大家都说周瑾仁跟他长得像,他不想承认,但他们的确长得很像,像那个不要他的父亲。

    周瑾仁听了流言蜚语之后,没有表达过什么意见和看法反而在人欺负他的时候站出来帮过他,陪他挨过拳头,为他打过架。但周念恒还是没想搭理他。

    但人和人之间很奇怪,他们之间渐渐地也有过一些对话,不痛不痒,可有可无,之后再次恢复谁也不理谁的状态。

    高中之后他们就分开了,因为周瑾仁考到了另一所学校,两人就此没了交集,也没什么理由再见了。

    周念恒朋友不太多,有个从初中一起考上来的同学在隔壁高中,周念恒经常去隔壁找他打篮球。他们学校的操场比较大,据说女同学也比较漂亮,但他没有注意过。

    因为这个时候,周念恒已经无法注意到那些。他出问题了。他愈发觉得冷,从里到外的冷,他对任何事情都不太有兴趣,他的学习成绩可以好也可以不好,为了不让母亲担忧,他选择了保住学习成绩,但其他方面,他无暇自顾。

    他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已经不太多了。

    他知道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他知道。他开始早醒,每天三点多就醒了,之后就没法睡觉,他甚至有过一些伤害自己的行为,但这些都没让白芳察觉。就连他的朋友,也没有察觉。

    他在网上发帖问怎么才能死得没有痛苦且痛快,有人回复他,他加了他的联系方式。

    一个寻常的一天,他甚至毫无计划就决定了那天作为自己的结束日。

    朋友约他打篮球,反正大限还没到,去打个球正好。

    那天是八月十日,艳阳高照,他被晒出了一身汗。

    他往教学楼走,迎面跑出来一个女生,没注意到他,撞了他一下,包掉了,里头的东西洒了一地。

    女生扎着马尾,穿着校服,皮肤很白,有点气喘吁吁,眼睛也有点红,有点要哭的意思。楼上三楼的窗户里有人在往楼下看,好像就在看她。

    她蹲着捡东西,一件一件,都是些女孩子的物件。

    周念恒也帮她捡,她把东西随便往包里塞一塞就走了。

    周念恒手里还捏着一个录音笔,没等给她,她就跑没影儿了。

    朋友并没察觉他有什么不同,他们打球打得跟以往一样火热,打到激烈的地方他和朋友一起爆粗口,他的表现太正常了,无法让人起疑。

    当天晚上,周念恒回到家里,闲来无事就打开了那支录音笔。

    听见她声音的那一刻,周念恒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的声音好像在炎炎夏日为他擦干汗珠的一只手,温和却沁凉,让他立刻就从燥热难耐中安静下来。又好像是严冬里的一把小火苗,慢慢地炙烤他冻僵的身体。

    这个美妙的声音甚至让他对那个匆匆一瞥的身影产生了强烈的探索欲。那个女孩会是什么样的人,她在高兴的时候都会做什么,不高兴的时候又会做什么,她会对人生感到无可奈何吗,她会有绝望的时候吗?她是否知道她的声音有多特别?

    那个晚上,周念恒依旧没有睡好,他戴着耳机一遍一遍地听她的声音,一直到天亮。

    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他摸向那把半年没动过的吉他,拨动琴弦,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她的我》。

    第二天,她又去原地等那个女生,但没等到。

    连续几日他都在他们学校门口等她,但一次都没有遇见过她。

    高考即将来临,大家应该都在忙,补课的补课,晚自习的晚自习,当然没那么多时间跑大街上来偶遇。

    高考三天就结束了,他们各奔前程,那支录音笔依然陪在他身边,日日夜夜,竟有八年之久。

    这八年来,他写过很多歌,作过很多曲,他无时无刻想找到她,但一直没有她的踪迹。

    八年前的匆匆一瞥,不足以让他清清楚楚地记上这么久。但再见到她那一刻,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走向他,一步一步走向他,不是别人,是他。

    她扇了他一巴掌,她错把他当成自寻短见的小青年,恨铁不成钢。

    他以为可以用他的特殊光环引起她的注意,然而,她并不认识他。对,她不认识歌手周念恒,更不认识八年前那个捡了她录音笔的周念恒。

    那一刻,他暗暗决定,不可以再让她消失。

    他抓住一切机会和她见面,但是这一次,她站在了更广阔的视野内,她因为翻唱了一首他的歌,火爆网络。很多人在议论她,她的存在不再是他一个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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