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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南墙也懒得回头

    人潮拥挤的十字路口,我一抬头你就站在对面,如同最初的模样,眉眼带笑,好像从未离开过。

    早上八九点的阳光温柔的有些过分。

    阑珊站在人潮拥挤的十字路口,紧盯着对面红灯跳动的数字,心里默念着时间,在颜色熄灭的最后一秒钟,迅速向对面跑去。

    她喜欢这种跟时间赛跑的感觉,并乐此不彼,为此颜瑟无数次的骂她,但凡遇到一个不守交通规则的恶棍,她这条命就直接交代在马路上。

    对于颜瑟的谆谆教导,她顽皮的解释:“也不是每次都能顺利的冲在最前面,总有一半的时间会被挤得找不到东南西北,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她狡辩一向不讲章法,颜瑟常常无言以对,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守交通规则的恶棍,也总会有阑珊这种不知死活的“赌徒”。

    过了马路,阑珊四下张望,不远处就是公交站牌,她快速走过去,然后拿出手机,打开指南针,绕着原地转了一圈儿,终于找到颜瑟口中的“东南”方向。

    地图是个好东西,然而阑珊的手机总是像她这个人一样不知死活,有时候比阑珊还要再“迷”上三分,在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迷路之后,被颜瑟强制清理手机内存。

    颜瑟生动的形容阑珊: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懒得回头。

    阑珊朝着东南方向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在转角的位置看到一座闪闪发光的大厦,她盯着大厦顶端的电子屏幕发呆,直到手机在她手心里嗡嗡震动,她才恍然惊醒。

    来自颜瑟的电话。

    “你到哪里了?”颜瑟的声音压的很低:“早餐都要凉了,给你两分钟,否则我喂狗吃。”

    “到了到了。”阑珊微微喘着气说:“我马上进去,你确定是1号门进去左转吗?”

    “沈阑珊,你……”咆哮声突然戛然而止,变成了小声的咆哮:“需不需要服务生举个牌子去寻你?让你出趟门真是要命,难以想象以后的几个月你要怎么照顾我,我只拜托你照顾好你自己!”

    “就两分钟。”阑珊立马说:“保证两分钟内出现在你面前。”

    站在门口的服务员见到她,上下扫了一眼,然后微笑着说:“沈小姐,这边请。”

    阑珊长呼一口气,还好没举牌子。

    见到颜瑟前她在想,会有哪个女明星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出现在餐厅里,以至于看到颜瑟后,阑珊竟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这是□□教徒吗?把自己包裹的这么严!

    服务生见她站着不动,礼貌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这里?”阑珊不确定的看着服务生,对方礼貌的点头微笑,然后转身离开。

    “你等着我站起来请你吗?”颜瑟语气凶巴巴的,甚至没有抬头看她,粗鲁的把餐盘往对面推了推:“快吃,等会儿还有别的事儿。”

    果然是颜瑟,阑珊快速坐下,拿起盘子里的三明治就开始狼吞虎咽,一边吃还一边打量对面的人,若不是服务生带路,她找一天也找不到颜瑟在哪儿。

    “这里面暖气开的很足,你热不热?”

    “知道热还说话。”颜瑟又把旁边的果汁推给她:“赶紧喝,我现在浑身难受,一分钟都不想多待。”

    阑珊强忍着笑,真是自找罪受,她明明做了盛情的邀请,虽说厨艺比不上这里,但吃的会很舒心,不用像现在这样,跟逃荒似的,尝不出味道不说,还容易消化不良。

    着急忙慌的吃完早餐,又慌里慌张的出门,阑珊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吃这一顿饭,其实饿一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憋死我了!”走出商场大门,颜瑟摘下墨镜,扯着口罩大口喘气:“狗仔这工作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还得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你在捉奸?”阑珊讷讷的问:“哪个大人物,竟不惜让你牺牲美容觉。”

    颜瑟对于圈内的事从来闭口不提,有时候阑珊跟她打听,她每次都说不熟、不知道,遇到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不耐烦,但今天她竟然亲自跟踪,想来定然是位大人物。

    “呵!大人物!”颜瑟语气带着嘲讽,抬了抬下巴,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电子屏幕上:“可不就是那位的绯闻女友。”

    阑珊抬头,目光所及是大厦的顶端,屏幕上正在投放一则广告,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手机广告,只是广告里的男人长得过于精致,一张轮廓分明的脸,清冷中带几分邪魅,一双深邃的桃花眼摄人心魂,引得过路行人纷纷注目,停下来激动的讨论一番。

    “这次的对手戏是秦漫,但最近有内部消息说她有事儿,我就想着亲眼看看,别到时候戏拍完了才曝光,那我辛辛苦苦一个多月岂不是白费。”

    可是这事不是找狗仔就行了吗?阑珊有些疑惑,再怎么样也用不着她亲自调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自己有什么奸情。

    “颜瑟,我们先去换个手机吧。”阑珊盯着大屏幕,突然心血来潮:“就换郯濯意手里的那个牌子。”

    “你那破手机早就该换了,卡的死来死去的,换我这脾气,早就摔的稀碎,不过干嘛一定要这个牌子的?我代言的不行吗?”

    “颜瑟,按道理说,你们俩这咖位在圈里算是平起平坐,但为什么这块大屏幕上面是他而不是你?”

    “用脚趾头都能想的出来啊。”颜瑟语气带着不甘:“他天天老婆老婆叫的跟不要钱似的,十个女人九个都被他勾了魂儿,我总不能像他那样,张口闭口都是老公老公的,就算叫也没用,这年头,有哪个正经男人手里有钱,总之是输在了家庭地位上。”

    阑珊赞同的笑笑,所以很遗憾,她即将也要为郯濯意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先走吧。”说话间,颜瑟的专车已经在他们面前停下,阑珊识相的赶在司机下车前打开了车门,恭敬地抬起右手遮住车沿,示意颜瑟上车。

    “是这个范儿,没错。”颜瑟拍拍阑珊的肩膀一副老板的口吻:“继续保持。”

    阑珊不擅长坐车,这也是她一直没车的原因,每次一上车就要遭到周公的勾引,她往往把持不住,只能睡死过去。

    一觉醒来,已经到达目的地。

    工作人员端着咖啡上来,放到阑珊面前,笑的腼腆:“你是沈念凉老师吗?我叫田蕊,是颜瑟的助理,我很喜欢您,您的书我都有看,您待会儿方便给我签个名儿吗?”

    阑珊向来不喜欢招摇,她总担心会在路上被人拍砖头,因此写了快十年的书,连一张照片都没印过,就连她的编辑都只知道她是个女的,除此之外一概不详。

    “签名可以,但是要保密。”阑珊笑着解释:“我跟颜瑟的关系比较特殊,让别人知道了,对她形象有影响。”

    “啊?”田蕊盯着阑珊,表情十分震惊。

    “啊什么啊?”颜瑟无聊的瞪了一眼阑珊:“若是让别人知道我与沈念凉的交情,即便我再有实力也会被人说是走后门的关系户,更何况,我的确是走了后门。”

    田蕊瞬间红了脸,羞答答的低下头,从背包里掏出一部手机递给阑珊,转头飞快的冲出房间。

    “手机就当做奖励你的。”颜瑟眼睛里冒着精光:“好好工作,加油!”

    颜瑟说,做助理要有助理的样子,所以带她专门出来做造型,还是颜瑟个人御用的造型工作室,阑珊在心里嘀咕,一定要做成小助理那个样子吗?

    Tony老师缓缓来迟,跟她打了声招呼后,直接捏起她的一缕头发,仔细看了看,征询她意见:“发质很好,你想要什么风格?”

    什么风格?保姆应该是什么风格?卑微风还是女仆风?

    她尴尬的笑笑:“颜瑟说我需要换风格,其实我觉得我这样挺好的,但是老板的话又不能不听,要不您看着做吧,反正您这么专业!”

    “那就剪短吧,到脖子这里。”Tony老师比划着:“看上去会比较干练,符合颜瑟的要求!”

    颜瑟的要求……她都提要求了,自己还配发表意见?

    “好好好!”阑珊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

    做完发型,又挑衣服,阑珊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衣帽间,瞬间头皮发麻,这要是逛下来,明天还能下地走路吗?

    她磨磨蹭蹭的跟在工作人员身后,一脸愁云惨淡,逛商场一直都是她的噩梦,什么衣服包包首饰的,她向来不感兴趣,舒服才是最重要的,要知道她的衣柜里,睡衣比四季的衣服加起来都多。

    但是望着身姿挺拔的工作人员,到嘴的拒绝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怎么都觉得自己有些不知好歹。

    一路走走停停,阑珊像个犯错的学生,一路低头跟在“老师”身后,直到“老师”扭头问她:“要不就这套吧,你长得干净,服饰过于复杂反而看上去视觉疲劳,白色很衬你肤色,西装又是简单、万年不过时的款式,你可以先搭这一套,其他有喜欢的,也可以带走。”

    “好好好,”阑珊急忙接过衣服,如释重负:“谢谢老师,辛苦您了,您先忙,我自己过去试!”

    阑珊从没想过漂亮是如此累人的一件事,做个精致的女人可真累人!

    阑珊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颜瑟已经做好造型在等着她,看到她的一瞬间,颜瑟满眼惊讶,绕着她转了两三圈,然后竖起大拇指:“nice,一下子成熟十岁,这样才像个助理嘛,要不领出去个娃娃,人家要告我招童工的。”

    阑珊哭笑不得,她虽然长得幼态,但也没那么夸张,颜瑟那点小心思,真是一点也没藏住。

    “这次美不过你了,像个大婶儿......”阑珊一副逼良为娼的表情盯着颜瑟,眼神幽怨。

    “怪不得能写出这么多书呢。”颜瑟伸手捏了捏阑珊的脸:“情感真丰富,以后跟在我身边,还能教我怎么扮无辜,谁能想到我请了沈念凉来指导我拍戏,简直赚大了!”

    “那何时涨工资?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命,保姆兼打杂,真是太惨了!”

    “长得美和想得美是两回事喔。”果然谈钱就翻脸,颜瑟收起笑意:“走吧,该干活了,让我看看你值不值这个价。”

    这是阑珊第一次进剧组,颜瑟没少邀请她探班,然而她懒的出门,最麻烦的是颜瑟不允许她穿睡衣去找她,换衣服那么麻烦,这班不探也罢。

    一路走来都是点头哈腰的问候,阑珊看着颜瑟将剧组走成了T台秀,不由得想起她抱着饭碗哭诉剧组盒饭难吃的场景,简直是女王和乞丐的区别。

    颜瑟有自己独立的化妆间,甚至在长长的衣架后面藏了一张不算小的沙发,沙发上有抱枕有毯子,这点倒是很符合她认真对待生活的态度。

    阑珊因为经常赶稿子,生活过的昼夜不分,灵感来的时候能写一整晚,累到不行的时候又睡一个大白天,因此成为医院的常客。

    颜瑟总是嘲讽她,得亏医院没有售楼部,要不就给她来一套,省的天天来回奔波,看着怪累人。

    嘲讽完之后又不免语重心长的劝导一番:生活总归是过给自己的,因此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享受生活的小细节,那些说今天吃苦明天享乐的人,其实就是因为懒,富有富的享受,穷有穷的享受,贫穷和繁忙都不能成为敷衍生活的借口,生命何其短暂,就这样懒散的过完,岂不是白活?

    “要是有人告诉我,活着就是为了先苦后甜,苦了之后还不一定甜,那我指定不多活一天。”

    “你就是名字起的不好。”颜瑟皱着眉头帮她分析:“阑珊阑珊,懒散懒散,您怎么可能会勤快嘛!”

    阑珊没有经历过颜瑟的人生阅历,所以她也从未探索过生活能多有意思,至少颜瑟从出生那一刻就没苦过,她走来的每一条路,都是家人按照她的吩咐一步一步铺在她脚下的。

    若是别人,她一定嫉妒,然而这个人是颜瑟,她有的只是羡慕。

    而她懒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她妈妈说,人生在世,总有不如意,既然怎么都不如意,那就怎么如意怎么过。

    懒散使她如意,于是就懒散了这么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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