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婚

    宋淮姝继续开启了旅程。她花了三年,踏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去了她一直想去的地方,记录了许多独特且美好的画面。她将相机中的照片洗出,用图钉订在地图上。

    在每一段旅游结束后,她都会回家休整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她基本上都会去看王老。王老在她六七岁时便教授她国画,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六七年,他也逐渐变得越来越苍老。换言之,她能见到他的时日越来越少了。

    再者,她经常去王老家,就能减少父母的催婚。刚开始,白埜单方面把她甩了,夫妻俩还安慰她,就一直没提结婚的事。

    但近两年来,他们发现宋淮姝越来越不着家,就更替她着急了,生怕她在外面谈个男朋友就不回来了。

    于是,蒋丽娅每天都给宋淮姝介绍相亲对象,但都被宋淮姝一针见血的否决。“这个太矮。这个太瘦。这个太胖。这个长的不好看。这个工作我不喜欢。这个戴眼镜。”总之,只要是她的相亲对象,她总有挑剔的地方。

    年轻的时候催着谈恋爱,现在年纪大一些了就开始催结婚了。宋淮姝两脚朝天,栽倒在家中的床上。

    第二天,她又被催着去相亲局。这次,她连男方情况条件什么都没看,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顶个鸡窝头,直接素颜去相亲。

    到达咖啡厅时,咖啡厅里只有一个人坐着,背对着她。她想,应该就是他了,便抬步朝他走去。

    刚准备确认一下,那男人就转过头来,和她对上。他带着金丝框眼镜,斯斯文文的。空气像静静流动的湖水凝滞了片刻,当然,更意外的还是宋淮姝。“于觅?!”她小声惊呼。

    于觅轻轻点点头,羞赧的说道:“是我。”

    “你是来相亲的?”她指着他问。

    “嗯。”

    宋淮姝坐到了他对面,“话说我们多少年没见了,14年?”她回想。随后又来了兴趣说,“你现在怎么样?还在研究物理吗?”

    于觅抿了一口咖啡,说道:“当然。”

    宋淮姝流露出佩服的神色,“你也真是厉害啊,能坚持那么久。”

    “你呢?还在从事地质工作吗?”

    她摇头,“早就辞职了,那活我干不下去,简直就是在禁锢人的灵魂。”

    于觅“噗嗤”一笑,“这么多年,你还是一样有趣。”

    宋淮姝端起咖啡喝一口,其实她从来不会喝咖啡,也从来不去咖啡馆,上一次在咖啡店喝咖啡,还是在雨天的爱丁堡。

    思绪飘回从前,她莫名有些伤感,但神色自如。

    “其实我变了挺多的,你没觉得吗?”她挑眉。

    “嗯,人总是会变的。”

    他早就发现了,她虽然一切看着都和以往一样,随意,散漫,但又不失柔软,但是,现在的她,是若即若离的。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神秘随意,让人忍不住陷入去了解她,却仿佛参透不尽她的内心。

    经过岁月的沉淀,连她的笑也从欢脱变成了沉静,总隐隐的透露出悲伤。

    说了这么多,宋淮姝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搅黄这相亲,这下遇到老同学,只用随便说一下就好了。

    “那个相亲你不用当回事啊,你回家就说看不上我,我回家就说我看不上你,对我们双方都好。”她以为于觅也是被催来相亲的。

    于觅沉默了,不断搅动着手中的小勺,半晌后说,“你难道不想结婚吗?”他低着头看桌子,不敢看她的脸。

    “不想,我也是被逼着来相亲的,我也没办法。话说回来,你各方面都挺好的,怎么还需要相亲?”

    他苦笑一下,“你也知道,我研究物理的,平常压根就不怎么接触人,更何况是异性。”

    宋淮姝了然的点头,“那你可能得继续下一场相亲了,碰上我,算你倒霉。”她耸耸肩。

    于觅笑了两声,其实他没完全说实话。他并不是因为相亲而来见她,而是为了见她才来相亲。

    虽然他平时都埋头钻研,但也不可能一直单身到现在。他曾经交过两个女朋友,后来都因为不合而分了手,重新恢复单身后,也当然有追求者,只不过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于是毅然决然的选择奉献事业,直到今天。

    他抬眼,看见对面的她从容自在,没有装扮,没有伪装,现在的她,是切实的她,此时她就坐在眼前。他的心已经沉寂很久了,时隔多年再见到初恋,心脏仿佛又开始悸动。

    “我想,我们可以试试。正好,你需要结婚来搪塞父母的要求,而我们又互相认识,这不是很好。”他试探的提出这一建议。

    宋淮姝“啊?”了一声,微皱眉,随后跟他坦白,“那就说好,结婚后我不会履行妻子的义务和职责,而且我会常年漂泊在外,如果你能接受的话,那最好。可是我想你接受不了的。你人很好,而我现在是一个无业游民,还不愿意投入到家庭中去。你应当找个跟你更适配的人。”

    “实话说,我们并不同频。”她摆摆手。

    于觅僵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后,她起身,随性的和他告别。“下次有空再见。”她说。不知道这一次,他又要等多少年。

    咖啡厅外,正下着蒙蒙细雨,她如来时一样,没有打伞,穿着风衣在雨中漫行,她下意识瞥向旁边,空荡荡的。雨雾在她的世界里盘旋,她俯低了眼,自顾自的行走着。

    她的身边,再也不会有他了。在英国,她曾经睡的那张床上,此时躺着的是不是他和他的妻子,宋淮姝没来由的想。

    一股不知名的情绪裹挟着她,她深吸一口气,空气沁凉,一直凉到她的心里。

    ……

    宋淮姝回来的这段时间,经常去岑乔开的忆林书屋看书,顺便接稿画画。忆林书屋坐落在老巷子里,平时很静谧,特别是下雨时,雨水顺着瓦片聚在屋檐滴滴答答落下的声音如佩环脆鸣,这种时候,很适合读书。

    一来二去,她与岑乔之间的关系越发的好。岑乔本身就喜欢孩子,他们之间也投机,再加上她和岑寂,白埜之间的事,岑乔也将她当亲女儿对待。

    蒋丽娅已经退休了,退休后在家里看看电视,没事看见她就唠叨两句,唠叨着就唠叨到结婚上。宋淮姝听烦了,就喜欢跑到岑乔那儿去,岑乔就从来不会说这些话。

    “叔叔,岑寂也不小了啊,你怎么不催他结婚。像我妈,天天就知道催我。”她坐在沙发上,拿起一个红彤彤沾着白霜的柿饼吃。

    岑寂比她小三岁,今年也29了,按理来说,一般的家长都着急。

    岑乔淡淡一笑,“淮姝啊,你也知道,婚姻并不是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的,也并不是人生中的一部分。他是否结婚,都不该由我来定,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可能因为你的母亲从婚姻中收获了幸福,从婚姻中获得了归属感,因此,她并不会觉得步入婚姻是什么不好的事,并且,她希望你和她过得一样幸福。”

    “可是幸福不一定是在家庭中,婚姻中获得的啊,友谊,玩乐,也能让我感受到幸福。”

    岑乔点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每个人的追求都不一样。像我而言,我更能感受到家庭带给我的幸福。我的幸福是我的妻子给我带来的。”

    宋淮姝为之动容。岑乔和她讲过他们之间相识的故事。

    他最初经营着这家书店,因为开在学校附近,当年的网购也没有兴起,书店的生意还不错,每天都有来租书和买书的学生。

    因为店里忙不过来,他就在门口贴了个招聘海报。有一天,一个僻静的午后,一个女人找上门来,这人正是李霜林。

    她身上到处都有着青青紫紫的痕迹,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色连衣裙,虽然看着旧,但是却很干净。

    李霜林小心的开口询问这里是否需要店员,岑乔放下手中的书,回答是的。

    随后,他们坐下来开始聊天。“你喝茶吗,还是果汁?”他问。李霜林小声地开口,“一杯水就好了,谢谢。”

    岑乔尽力的去忽视她身上的伤痕,问了她几个问题,发现他们的喜好竟然相似,这让岑乔一锤定音,直接热情的告诉她平时怎么安排这些书。

    她听得很认真,学的很快,做事也很仔细,于是那天下午便留在了店里,帮忙整理书架。

    闲下来时,他告诉她可以在这些时间里看书。她面上一喜,腼腆的说“谢谢”。岑乔摆摆手。

    她坐在椅子上看书时,眼前多了一瓶东西。

    “这个,治跌伤的。你应该,摔得挺严重的吧。擦了会没那么疼。”

    其实他早就看出来了,那不是摔伤,而是人为的殴打造成的。

    因为,他小时候,身上也都是那些痕迹,在无数个夜晚,醉酒回来的父亲对他挥落拳头时,他就在无数遍的想自己第二天面对同学,老师,该如何辩解。对了,是摔伤的。

    于是两人一同工作,没事的时候就沉默着看书。一天又一天,他们之间的情愫也慢慢萌芽生长。

    李霜林刚开始从不诉说她的经历,她身上有股怯懦和瑟缩。岑乔也没问,他想,一个人的来历并不重要。

    后来,李霜林逐渐变得不那么胆怯了,她会低声的和他说她的事情。

    岑乔也由此得知了她是因为被家暴而离婚的,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而她的前任丈夫,还出轨。李霜林并不想管,因为他们之间本没有爱,全都是利益,她只是想陪伴孩子,直到他的家暴,她忍无可忍,提起了离婚诉讼。

    可最后,因为白家人从中动手脚,孩子最后还是判给了她前夫。

    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走投无路来到这里,却给了她救赎的希望。她知道两人之间有了点暧昧,但是她想提前表明,不想越陷越深才遭到他的拒绝。

    说完这些话后,李霜林低下了头,她自卑,羞于去面对他。而他却侃侃而谈自己的经历。

    “你看,我现在还挺人模人样的吧。我小时候,没有一件干净的衣服,身上也没有一处是好的。”他半开玩笑的说。

    李霜林猛地抬头,不敢置信的盯着他的眼睛,他眉眼疏淡,又继续说,“我没念过几年书,周边人大多数初中毕业就去打工了,我也是,是被迫的。当时,我想上高中也没有人出钱给我上。”

    “于是,十五岁的我,只身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了南方,进了工厂上班。”

    这话他说的很稀松平常,似乎一点也大不了。

    “然后呢。我发现工厂的日子实在是太枯燥无味了。有一天下班,我路过书店,不知道怎么,就被吸引进去了。可能是闻到了书的香气。”他笑一下,拿起手上的书挥了挥。

    “闻到了吗?”他说。

    李霜林也笑了,“闻到了。”她点头。

    他放下手中的书,双手搁置在桌上,“然后我进去,假装挑选书籍,这翻翻那翻翻,但我囊中羞涩,根本不舍得买。直到看到一本书——《百年孤独》,怪诞又魔幻,基于现实但又凌驾于现实之上。那一瞬间,我迷了进去,完全忘记了老板不耐的眼神。”

    “等我回过神来时,我羞愧得就像我是窃书贼一样。于是最终,我买下了那本书。那本书明明很轻,但我就像是得了黄金一样,觉得它无比的贵重,我的心也被这种幸福弄的沉甸甸的。

    后来,我爱上了看书。要说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个瞬间应该就是我得知我爸死讯的那一刻。

    因为他对我没有一天的养育之恩,让我活在地狱,所以他的消失让我很高兴。然后,我立马就辞职回去了,拿了那几万块的抚恤金,给他简单办了个葬礼,用这笔钱给漂泊在外这么多年的自己买了套房,最后,咬咬牙用最后的一点钱开了家书店,至此,我也是总算有个家了。”

    说完这段话,他再看李霜林时,发现她早已没有开始那么拘束。他们是同病相怜的。

    二人没多久后结了婚,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岑寂。取名时,岑乔问她她第一个孩子叫什么,“我给他取名叫白埜。林土埜,这字同野外的野,我希望他自由,但不能直接给他取野,因为我没有自由。”

    最后,两人决定给他取名叫岑寂,是寂静的意思。

    他们平时就带着孩子在书店,在书店里还放了一张婴儿床。婴儿床摇着摇着就不见了,变成了学步车,后来是一张彩色小凳子。再后来,少年长大了,会站在书架旁一页一页的阅读。

    他们的日子平淡但也幸福,偶尔小小的石子跌入水中泛起一丝丝涟漪,比如生日,结婚纪念日……

    思绪回转,岑乔正静静的坐在她面前喝茶。他已经衰老了很多了,鬓边的头发也全白了。

    宋淮姝继续问岑乔,“那岑寂就算不结婚,我也没见他处对象过啊。难不成,他是同?叔叔,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说的有些奔放了,生怕岑乔骂她,说她污蔑自己的儿子。但他没有,他好像知道什么是同,也没多抵触。

    “两个男性之间的爱恋我也是见过的。你不要小瞧岑叔叔我,毕竟我活了将近六十年,遇到的事情很多很多,有些都屡见不鲜了。

    但是我能肯定的是,他不是喜欢同性,而是在等着谁,他在等的,是一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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