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周一要穿校服到校,这是金洲中学的规定。虽然十月的金洲已经有些冷了,但是规定就是规定,校服是一定要穿的。

    什么情况啊!?

    沈繁星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圆寸的林翰拉着一模一样圆寸的赵耀,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了沈繁星的面前。

    “你们俩,是疯了吗?不冷吗?”  沈繁星看见傻笑着的林翰,还在用手不断地摩挲赵耀的脑袋。赵耀无奈的任他摩擦,站在一旁微笑着。

    沈繁星忽然有点同情赵耀。她突然想起上周五下午,赵耀问过她周末有没有什么计划,她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回答说有空。因为她现在才意识到赵耀可能是想问问她哪里可以剪头发,毕竟住校生只有周末才能出学校。她更后悔了,感觉是自己害了赵耀。她应该带赵耀去家靠谱的理发店,剪一个“正常的”金洲中学男生应该有的发型。而不是被林翰这个白目骗去剪什么“兄弟义气”圆寸头。

    赵耀浅浅的笑着,右侧嘴角有一个酒窝。沈繁星回忆起赵耀刚来学校的时候也是剪这样短的圆寸,现在看起来居然也有些顺眼了。他眉毛有些浓,单眼皮,鼻梁挺拔。他穿着金洲中学的深蓝色毛呢校服,铜黄色的纽扣,显得格外挺拔精神。让沈繁星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过的一张年轻时胡适的照片,恰同学少年。

    “帅么?像樱木花道么?”林翰在课桌旁开始表演过人,投篮......一系列假动作。沈欣在一旁一直笑他。

    沈繁星虽然没看过灌篮高手,但是印象中红头发的樱木花道好像搞笑又幼稚。

    林翰绕过站在一旁的赵耀,故作深沉地站在沈繁星面前说:“为了晴子小姐,我会努力的。” 沈繁星脑袋放空,根本不想理他。

    早读的铃声响起。同学都坐到回自己的座位,拿起了语文书。赵耀显得若有所思,语文书在手中胡乱翻着,还没有找到课代表说的页码。他突然小心翼翼地低声问沈繁星,“你也喜欢看《灌篮高手》吗?”  沈繁星顺手将赵耀手中的语文书往回翻了两页,找到了《归园田居》,是今天要背诵的内容,然后又低声回答他说,“我没看过《灌篮高手》。”

    “哦。” 赵耀瞬间有些开心,低头开始默颂课文。

    早读连着第一节语文课结束,然后就是升旗仪式。这是每周唯一一个全校,包括高三年级都要参加的活动。今天天气特别差,多云,风也很大。操场上的空气里混着不知道哪里飘来的柴火味道,干燥又凛冽。各个班级由班长组织,排队下楼。林翰带队四班,走在队伍最前面,他的圆寸显得格外扎眼。好几个外班的他的旧识都忍不住跑过来和他一通打闹。沈繁星走在女生队伍里,跟在沈欣后面,站在女生队伍的前排。

    今天“国旗下的演讲”的人是一名已经被大学录取的高三学长。听说他获得全额奖学金,明年就要去英国剑桥大学读数学系了。林翰悄悄问沈繁星和旁边的沈欣,“哎,如果让你选剑桥和北大,你选哪个?”沈繁星偷笑,偷偷瞥向林翰,眼神传递着信息:我配有这样的烦恼吗? “当然选北大。”沈欣在一旁悄悄回答说, “剑桥才是多少人的梦想,北大可是13亿人的梦想。” 林翰点头,觉得有道理。

    沈欣据说在县里的成绩就一直是前三。来到四班以后,几次小考成绩都稳定在十名左右。林翰成绩和沈繁星一样,忽高忽低,并不稳定。有时沈繁星会觉得成绩出来时,只有和自己一样稀烂的林翰才能和自己产生共鸣。她甚至有一次对林翰吐槽说,她打算辍学了,金洲高中真的不是人待的地方,压力太大,总要排名。林翰居然认真地问她,你辍学之后打算干什么呢?打算怎么养活自己?沈繁星想了想,说她想像陶渊明一样去种地,然后靠写作养活自己。林翰想了想又问,“你家有地吗?”

    “没有。”沈繁星回答说。

    “如果你去种地了记得叫我,我挺会种田的。” 林翰这次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沈繁星想像不到和林翰一起种田会是什么画面,想想就觉得好笑。沈繁星自己也知道,说“种地”只是一种避世的心态。真正比起来,可能还是陶渊明更勇敢些,毕竟“草盛豆苗稀”却也能坚持“带月荷锄归”。不过林翰的回答让沈繁星每每想起,心里总是暖暖的。

    升旗仪式结束以后,沈欣来找沈繁星。下个星期的升旗仪式,沈欣被选中演讲,她要代表高一新生同时也是外县学生分享她在金洲中学半个学期的感受。“你应该是咱们班文笔最好的了。”沈欣展开几张折叠的稿纸,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你看看能不能帮我润色润色。” 沈繁星接过稿纸,清秀的小字整整齐齐排成一排。“文笔好不敢说,但是我可以帮你看看。”沈欣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麻烦到繁星了,连忙说,“你没时间也不要紧的,给我一点参考意见就行。” 沈繁星忽然想到自己开学时曾答应过人家“有事尽管找我”,再想想这次演讲也是代表四班,就应下来了。“谢谢你啦,沈繁星。” 沈欣笑盈盈的说。

    一个头两个大,沈繁星和沈欣聊天耽误了许多时间,她还要在上课铃响之前,去图书馆取书。为了准备这次征文大赛,沈繁星课后,午休都泡在图书馆找资料。金洲中学财大气粗的诸多优点之一就是有一个堪比大学图书馆规模的图书馆。据说是几位年轻校友回馈母校投资建造的。这里的书种类庞杂,应有尽有。在图书馆借阅可以做到完全自助,因此诺大的图书馆只有两位管理员女老师在负责。平时的图书管理工作是由包括沈繁星在内的几位志愿者同学在做。借书需要自行扫描借书证和所借图书。还书则不需要借书证,只要扫描书本即可。

    沈繁星喘着大气跑进图书楼,图书馆老师都不在。她要的那几本书,老师已经帮她摞好放在前台了。她想起来,她还想借那本这周语文课提到了的明代四大奇书-《金瓶梅》。她还记得语文老师在课上点评这本章回小说是明代的“同人小说”,除开情爱的描写以外,这本书对当时的百姓生活描写细致入微,对后世的《红楼梦》也有深远影响。沈繁星很快按照分类就在书架上找到了那本书,脸微红,却毫不迟疑地从书架上拿下来。她低头快步,扫描,塞进自己借的那堆书里,抱着一摞书匆匆的向教学楼赶去。

    在铃声响起前的一刻,沈繁星跨进教室,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赵耀看见她拿着厚厚的一摞书,连忙起身帮她拿下去一半。好巧不巧,那本原来藏在一摞书中的“明代奇书” 赫然跃出于赵耀眼前。赵耀吃了一惊。他不敢置信地看向沈繁星,沈繁星也正在看他。他的脸攸的一下就红了,显得有些尴尬。高中的男孩子,谁没看过几本带颜色的小说?只不过男生会私底下在宿舍或者校外传阅,从不会带到学校来。沈繁星飞速地将自己手里那一摞书塞进抽屉,又抢过赵耀手里那摞,一并塞进抽屉。沈繁星故作镇定,坐回自己座位。

    一切发生得太快。赵耀没忍住,嘴角偷偷挂起一个微笑。

    ==============林翰小番外================

    林翰记得第一次见沈繁星是在初中学生会组织的班长交流会上。她迟到了,悄悄的站在门口,不敢进来,似乎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正在发呆的林翰一眼就望到了站在门外的她。她个子小小的,有些瘦,显得有些苍白,像一只小鹿。她留着齐耳短发,刘海却遮不住一双灵动又深邃的大眼,立刻让他想到了赤木晴子。

    学生会活动总是时间紧,任务重。沈繁星是最有责任心的那一个。林翰感叹沈繁星看似弱弱小小,工作起来耀眼得像一个小太阳。活动安排的紧紧有条不说,从不把自己当女生,干活特别卖力气。初一一整年,他觉得沈繁星特别有趣,自己的梗沈繁星总是能接得住,他觉得他们俩之间是有默契的。

    初二开始,他听说沈繁星不当班长了,他失落了好几个月。之后的每次学校活动中,他的眼睛总是会不自觉的在人群中找沈繁星。发现她之后心总是错跳几拍,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踏实。林翰很喜欢这种感觉。每周的升旗仪式,他作为班长,他总能够站在自己班级队列的前排右侧。这是他离沈繁星最近的距离。

    这是林翰的秘密,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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