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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女人灰尘

    看到那块被叠放整齐的猩红,四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香槽上的紫竹竿上悬着一滴晶莹的水滴,散发着奇异的芬芳,他们额头上冒出密密的一层汗。

    顺着香槽往前往上看,十几节竹竿串成水道,最后通到一个大花桶。

    花桶有一层小楼那么高,四个人合臂才能勉强把它围住。

    往这个花桶里塞十个人也是可以的。

    孤独的巨物伫立在那儿,投下一大片黑影,形成巨大的压迫窒息感,看到它的人都会不自觉憋一口气。

    为首那人眼睛红了,他感觉到他的胞弟被埋在这儿。

    抽出腰上的佩刀就往花桶上拼了命地砍,可这花桶只是表面被削了一点皮,多了几道白痕,仍然坚硬地屹立在原处。其他人也纷纷拿出自己的武器在上面砍削。

    他们砍红了眼,那些姑娘们被吓到了,缩在角落里,一句话也不敢说。

    滴答……滴答……

    香槽上的紫竹还在滴着芳香晶莹。

    林风撩起帷帽的白纱,向萧欢的颈脖滴了一滴新买的香水,瞬间芳香四起,深吸几口气闻了闻,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这香味比刚才的好多了。”萧欢淡淡地说,好像身上被撒五六种香水的男人不是他,他只是旁观者,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是认真地提意见。

    虽然她的右手被绑住了,但她的小动作还是一刻不停歇,饶有兴趣地逛着街,一路上嘻嘻哈哈的。

    萧欢看似盯得很松,林风知道这回她逃跑的机会很渺茫。

    希望是渺茫的,但不一定非要愁容满面,默不作声,是还可以笑,还可以玩的。

    手上的铁链已经被换成牛皮绳,在街上走的时候,萧欢会把手捏在林风有牛皮绳的手腕上,这样没人会发现他们两个有什么异常。

    他们在莲花庵的时候也经常瞒着庵里的人,到附近的小镇里逛。

    那时候正是草长莺飞,乱花迷人眼的四月天,风暖了,僵了一整个冬天的身子骨醒了过来,总想出去动动。

    林风喜欢女人们都喜欢的小东西,珠宝首饰,衣服绸缎。

    她总喜欢拉着萧欢在各个小店里坐很久,林风本来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萧欢总能说出点名堂出来。

    比如有两颗红宝石,林风只能依靠本能选出自己喜欢的那一颗,而萧欢总能说出宝石在哪儿产的,有什么故事寓意,应该怎么收藏保养。

    衣服绸缎也是,上面所用的丝,金线,秀法,图案,也能说出一大堆,好几次老板都听得直冒汗,不敢多说,怕自己说错了什么。

    每次和他出去,林风一开始听得兴致勃勃,玩到最后都有点头疼,她不喜欢萧欢一次又一次地掉书袋。

    不过这回闲逛他的话少了很多,一般都是林风问什么他就说什么,回答得一阵见血,恰到好处,不知道萧欢是因为刚才的事,单单今天不想多说话,还是他一向如此。

    那时候在小镇上待得晚了,也不免遇到几个泼皮无赖,这种时候当然是萧欢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林风虽不用出手,但装作惊恐柔弱样也是很辛苦的。

    他动手前总喜欢讲道理,一讲就会花不少时间,有时候说得累了,带着几个无赖到酒馆又喝起来聊,交上朋友了,还有一次把一群小混混说哭了。

    在几次英雄救美里,很少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暴力浪漫。

    林风不一样,能动手就不动嘴。

    在河道的人群里走着,不少女人瞥向高大的“女人”。

    “这戴了帷帽还是挡不住她们,萧欢,你得好好想想你的问题。”说手臂环上了他的腰,不住地笑。

    过去他们一直是公子小姐相称,就和无数恋爱中的少年少女一样,隐密密地享受略带距离的亲近。

    现在,林风只叫名字——萧欢。

    和她说话的是萧欢,没有公子。

    萧欢的身子顿了一下。

    林风的这句话又提到刚才的事情,并不刺耳,当时确实尴尬,他现在只觉得好笑,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他顿,是因为一只无意中环上腰的手,他不太喜欢林风把这些事当做玩乐。他还不知道手环上去是因为手乐意环上去。

    一只大手环上林风的腰,突然全身麻麻的,一个跃步,他们跳到一艘彩船上,躲在船蓬里。

    随后呼啦啦一群人拿着长棍从河岸边走过,耷拉的眼皮下是刀一样的眼神,她们要在众多的女人当中要找到四个男人,他们砸了香坊,杀了香坊所有的女人。

    香城三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四个男人穿着黑衣,戴着黑纱帷帽,不过逃跑的人可能有任何样子,他们也可能变成女人。

    她们是香城唯一穿麻衣不穿纱衣的女人。

    经过河岸时,每个女人都会停止嬉闹,直直地看着她们示礼。

    一个女人闹哄哄的地方,没有了半点笑声,只有风划麻衣时沙子摩擦般的粗声。

    河岸边麻衣红成一片,红成鲜血的颜色,她们都不再年轻。

    三十年前香城是有名的鸡女城,如果生了女儿,那恭喜,家里卖女儿的钱能够让一家人过上一年吃喝不愁的好日子。

    家里有一个会做皮肉生意的男人是一件好事。

    卖到外面的女儿还是钱袋子,每年都会往父母家寄一大笔钱,她们不可能嫁出去了,不能成为别人家的女儿。

    女人从生到死都是家里人。

    年纪大了,她们就回到香城生孩子,生了女儿就好了。

    生孩子不是嫁人。

    看着刚生出来肉团团的粉女孩儿,她们总是又哭又笑,牙齿咬出血来。

    三十年前,还是小女孩儿的她们,看着母亲们为了保护自己,随手抄起长棍把男人赶出香城,现在该她们守护她们的女儿们。

    刀一样的眼睛看到了河岸上来来往往的彩船。

    刀的重量好像落到了船上,船的速度好像变慢了。

    一红衣妇人叫停了一艘彩船,所有的彩船都停了下来,除了林风的那一艘。

    林风乘坐的那艘船的反应好像比其他船慢一拍,等其他船都停下了,这艘船的船家才开始慌忙停船,最后船停得七扭八歪的。

    她这才把视线转到这艘船的船家,看得出来她是个真正的女子,穿衣打扮和香城的少女没有半点区别。

    身着暖洋洋的鹅黄轻纱,圆圆的葡萄眼,圆圆的小肉脸,透着一股奶里奶气的稚嫩。

    稚嫩不代表这个少女因年纪小而软弱无能,相反,她有一种知道自己稚嫩所以低到地底的踏实认真。

    她不会停船,但是双手磨出血泡也要强行用蹩脚的方式把船停下。

    林风还看到她的右手上厚茧的分布,这个少女年纪比林风小一点,耍剑已经耍了很久了。

    剑是君子之剑。

    林风很少看到女人耍剑,有剑在手的时候那些女人都很英气,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她更是没看过这样肉圆圆的少女耍剑,想看看她拔剑时是什么样子。

    萧欢腰上别的就是剑,林风对剑并不陌生。

    当初在莲花庵求干爹教本事时,林风一开始最想学的就是剑,结果干爹说林风看着像小土匪,只能学武学招式,学不了剑本身带有的君子感。

    如果强行学剑,就是五大三粗的土匪学绣花针,难看。

    他们说,比起学剑,小风更适合学大刀,她身上总有一种蛮横无理的压迫感,就像大刀一样,横扫过去,无一幸免。这样学起来才不别扭,才对味。

    可林风要是生个男人的身板就好了,学到学到三十岁,筋骨都长齐长壮实了,定能使一手横扫千军的刀法。

    莲花庵的干娘们虽然不反对林风学武功,可要是让林风练武练出一身腱子肉,那可是万万不能的,想想都可怕得厉害。

    最后大刀变成了小刀,小刀耍够了,就变成了叶子。

    再后来是通过萧欢了解剑。

    只要是用剑的人都会知道,护国候世子贺钰。

    不管是朝堂的,他国的,还是江湖上的人,都会找机会看他用剑,每每都是一群人围着看,好不热闹。

    去年红叶飘零,黄草残败的时候,在莲花庵后山的崖边,贺钰唯一一次只为一个人舞剑。

    听他说要舞剑,林风当时想着剑不用来杀人,用来舞,搞那些花里胡哨的没用东西,肯定是个绣花枕头,随便看看,最后说几句好话就行。

    没想到从贺钰拿起剑的那一刻,林风就看入了迷。最后反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船停稳了,一切静观其变。

    林风的心跳得很厉害,就算她自己是个男人心跳得也没这么快。

    有时候太过关心一个人,心就没那么自由了。

    要是以前,就算剑指着她的眼睛,她也能睡着。

    船突然下沉了,一抖,是一个人跳到船上来了。

    林风对着萧欢亲了上去,把身上的衣服都扯乱。

    一个绝世高手对付林风,她不会害怕,一伙人高手对付她,她也不会害怕。

    根据脚步声知道,跳上船的人根本不会武功,更不用谈什么绝世高手。

    对于林风,这本是灰尘一样的人,她现在害怕的是这个人背后千千万万的人。

    当无数灰尘倾覆,没人能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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