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

    山路难行,浑身脱力的乔知鱼是被阿哑背到山脚的。

    当小傻子主动蹲下,示意她趴到背上的那刻,乔知鱼心里突然冒出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动。

    这种感觉类似于从小养大的金毛叼着它最喜欢的玩具颠颠地跑过来,把玩具信任地托付到了她的手心。或者收养的桀骜不驯的小土猫有一天突然放弃了胡闹,乖巧的伏案于重感冒的老母亲床前……总而言之令人心潮澎湃。

    好傻子,没白疼你!

    她一脸感动的爬了上去。

    小傻子的背又宽又暖,隐约有股皂角的令人安心的暖香,走着走着,困意便一阵阵袭来。

    乔知鱼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的喃喃道:“阿哑,你变聪明了……”

    “很不错,我喜欢,继续保持。”

    “我,我先睡了……”

    阿哑侧过脸,余光看着身后熟睡的女子。她呼吸的气息此刻正不断喷在他的脖颈,又暖又痒,像是有只小猫伸出爪子在他的心上不断轻挠。

    她说喜欢?

    她说她喜欢。

    阿哑薄唇抿起,清贵俊美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一丝迷蒙的笑意。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被云朵塞得满满的,浑身上下有了使不完的劲。

    他将背上的女子小心往上送了送,背得更稳了。山路难行,但他觉得每一步踩下去,心里都甜蜜又满足的,只要可以这么背着她,再走三天三夜都不累。

    下午未时,乔知鱼和阿哑抵达了石佛谷。

    赵季倚在马车上正无所事事,见阿哑背着乔知鱼走出石谷口,惊得一下从马车上蹦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不会受伤了吧?有猛兽,有老虎?”他迎上前,一叠声问出来。

    阿哑只摇了摇头,皱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他登上马车,小心地将乔知鱼放下,扶住她的侧颈,将她安置在小床上。

    天壹在他身后够着脑袋看了看,担心乔知鱼受了内伤,便探出手去探她的脉。手才刚伸出去,就被阿哑一把握在半空。

    这是不让碰的意思?

    天壹一怔,收回手,唇角缓缓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刁奴。”

    傍晚时分,乔知鱼终于恢复了些许元气,从马车里爬出来。

    “醒得正好,过来吃烤兔。”天壹招呼道。

    火堆上架着两只外焦里嫩的烤兔,他一手把着架子,一手刷着酱还是油,熟练的模样活像个烧烤小贩。

    赵季守在火堆边,馋得是望眼欲穿,那小眼睛就像是被胶水黏在了烤兔上一样,拉都拉不开。

    “好香啊。”他梦呓一般的喃喃。

    “香吧。”天壹得意的抬起用兔毛做的毛刷,上面有一层棕色的油脂,“这是野韭、野山椒,加上板栗碎、猪油做的酱,涂上它,又鲜又辣。”

    累极的人没有口腹之欲,乔知鱼只是笑了笑,“你们吃。”

    她摸出了那两本集谱,对着火光看了起来。

    阿哑用木柴拨了拨火,让她面前的火光更亮些。

    “有这么宝贝吗?吃饭呢。”大厨天壹不乐意了,重重强调道:“香喷喷的烤兔子!”

    “还真是宝贝。”乔知鱼越看越惊诧,一目十行,眸中光彩大盛。

    她在山崖顶上时仅是简单翻了翻,如今坐下来仔细看,才发觉这两本集谱比她想象中更加珍贵。

    薄薄的两本册子,竟然汇集了近三百多种曲方、酒方,而有些酒,甚至是失传了的前朝名酒,这竟然也能搜集过来。

    古时可不比现代信息透明,酿酒酒户们往往敝帚自珍,不愿把关系到立足之基的酒方与曲方示人。如今市面上能买到的酒方曲方,多半是早已烂大街的配方,就算有落魄酒户想要出卖祖上的一两副良方,不狠狠出个几百两的血也休想拿下。

    而这两本册子里,竟有三百多种曲方、酒方。

    发达了,发达了!一夜暴富!

    乔知鱼喜不自胜,“这酒老是什么人,竟然这么神通广大。”

    她手不释卷,翻看着这两本册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也太强了!”

    “耕云酒老,曲部尚书,都是老头子的别号。”

    天壹刷着烤兔,唠嗑一样闲聊道:“在三十五年前,世人都称他为,酿王。”

    酿王?

    乔知鱼眉心蹙起,这个别号听起来倒是霸气,但是,以“王”为号,这难道不是大不敬?

    像是看透了乔知鱼的疑惑,天壹停下烤刷,正色道:“他真的是王。”

    “是大齐,最后一位亲王。”

    乔知鱼瞬间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前朝遗裔!好家伙!

    这曲方烫手!

    连这都不知道。

    天壹鄙夷地瞟她一眼,将若干年前的往事娓娓道来。

    “前朝齐炀帝有两子一女,分别是酿王姜昌,殇帝姜明,公主姜姒……”

    大齐末年,天灾频发,天下动荡。

    齐炀帝倒行逆施,在临死之前,任性地将皇位传于年仅五岁的庶子姜明,又命左丞相殷阙摄政,辅佐大齐江山永固。

    没想到,殷阙看似竭智尽忠,实则狼子野心,摄政期间,拉拢文臣,操控武将,一时权倾朝野。

    殷阙有许多子嗣,但他最看重嫡长子殷不惑,想让他继承自己的权位。可惜殷不惑生来桀骜,不服管教,自小离家参军,一路往上爬,成为了漠北边城守边大将。

    酿王的封地便正好在漠北。

    酿王姜昌与权相长子殷不惑,这两个少年人年纪相仿,志趣相投,一个爱酿酒,一个善品酒,在漠北抛弃世俗成见,成为莫逆之交。也正是在这里,殷不惑与大齐长公主姜姒相识相爱。

    后来,殷阙生了急病,将殷不惑召回上京。在上京,殷不惑与长公主举行了婚礼,连酿王都被圣上开恩召回,见证自己妹妹与挚友这对有情人成为眷属。

    可惜好景不长,权相殷阙身染沉疴,最终撒手人寰。

    人走茶凉,小皇帝被奸人蛊惑,对殷家日益不满,殷不惑一家的境况顷刻间变得难捱起来。

    酿王在京时,还能仗着自己兄长的身份,对小皇帝劝阻一二,可惜漠北朔狼叩关,战事又起,他只得匆匆赶往边疆解决外患。没想到他还未抵达漠北,便收到噩耗。

    殷不惑——反了!!!

    他毒杀年仅十岁的幼帝姜明,带领殷家私兵以雷霆手段血洗紫宸殿,镇压百官,黄袍加身,登基为帝!改国号为大晟,定都上京。

    一夕之间,酿王便从亲王,变成了前朝余孽。

    相传殷不惑登基后,派出数支暗卫截杀酿王,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暗卫中途又很快撤走。

    只听说,皇后姜姒从那日起便搬到了冷宫,吃斋念佛,再也不见殷不惑。

    “数月后,姜姒在冷宫难产而死,生了一个公主,叫做殷厌。她自小被殷不惑所不喜,长大后,被草草指给了镇北将军裴实。”

    赵季八卦地竖起了耳朵,“然后呢?”

    “然后啊,殷厌与裴实育有一女,据说那姑娘生来便孱弱,有风疾,风一吹就哇哇吐血,那可真是吐得哇哇地。后来裴实战死,殷厌不久也跟着去了,独留她一个人,皇帝就给她赐了个郡主的封号。”

    “听说裴实死前给她定了一门娃娃亲,虽然对方是个商户,但那姑娘啊,下辈子好歹也算有个着落喽。”

    “快,吃烤兔咯!这儿还有两只,吃完我再烤!”天壹把烤兔抬起来。

    赵季发出一阵欢呼,巴巴地就围了上去。

    乔知鱼啃着干粮,却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

    上京,将门,贵女,娃娃亲,商户……

    她倒吸一口气,眼睛越睁越大,不会那么巧吧!

    乔母的话又回响在耳畔,“……我看你也不堪大用了,乔临早前有门指腹为婚的亲事,那姑娘是上京将门贵女,等过几日,我们迁去上京投靠她……”

    脑海里,天壹说的话交相辉映,“她爹死前给她定了一门娃娃亲……那姑娘啊,下辈子好歹也算有个着落喽。”

    不会这姑娘的娃娃亲,就是她吧!

    爹娘早逝,无依无靠,迎风吐血,体弱多病,本以为找到下半辈子的依靠,结果对方还是个——假男人。

    作孽啊!!!

    乔知鱼吓得一把捏烂了干粮饼。

    不行,回去再问问乔母,这门婚事真的要马上退!

    立刻退!闪电退!

    那姑娘已经这么惨了,她还要耽搁她,那她还是人吗!

    “想什么呢?”天壹塞了一块芭蕉叶包着的兔腿给她,“赶紧吃!你不吃,这哑巴也不吃。”

    他白了眼乔知鱼身后的阿哑,“守着你跟条狗一样,哪儿找的实心傻子。”

    乔知鱼却拿着热腾腾的兔腿,瞧着他,只觉得哪里看哪里不对劲。

    “大哥,你以前做啥的?怎么什么你都知道啊!”

    现在在位的小皇帝叫殷藏海,殷不惑那都是先皇了!

    这先皇怎么夺权篡位建立大晟的都不提了,他派出杀手怎么追杀酿王,以及姜姒怎么去了冷宫,这些都是秘辛吧?普通人八卦也不可能八卦到这个上来。

    “我?我是家仆咯。”分完了烤兔,天壹又搬了两只新鲜兔子到火上,开始刷油。

    “那是一个大家族,达官贵人们扯闲,我们这些家仆就在旁边听一耳朵。”

    “既然是大家族,那想必月俸也不错,怎么就出来做江湖客了?”乔知鱼问道。

    天壹叹了口气,“大家族嘛,月俸虽高,麻烦也多。我啊,当时是二少爷手底下的家仆,家主是大少爷。”

    他撒了些韭菜花到烤兔上,继续道:“大少爷呢,精明能干,人也不坏,把家族经营得妥妥帖帖,对二少爷也很好,好吃好喝的供着。可是二少爷不服啊,都是一个娘生的,凭什么大哥能做家主,而他只能仰人鼻息过活。于是,他想啊想,想到一个好办法。”

    “大少爷这人没别的嗜好,唯一的嗜好就是喝酒。于是二少爷投其所好,搜罗了一批天下的美酒,但在这些美酒之中,有几坛神秘的药酒,喝了以后,人就会醉死过去。这个药酒啊,妙就妙在,醉酒人看起来真的像死了,而且验毒也验不出来。大少爷果然中计,于是二少爷当着众人的面演了一出好戏,给他大哥办了一场盛大的丧礼,然后择良辰吉日,入了土。”

    乔知鱼后背一凉,惊悚道:“大少爷还没死,就被……”

    “就被亲弟弟活埋咯。”天壹耸耸肩,“这本来不关我事,我只是个家仆,那儿月俸也不错,还打算干到老呢,可惜啰,我当时就负责给二少爷押运那几坛药酒。”

    乔知鱼眉心蹙起,敏锐地捕捉到危机感,“他想灭口?”

    天壹点点头,表示猜中。

    “二少爷前后派了五支杀手来围杀我们,好在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并肩作战!那时,她拿着黑龙偃月刀,我提着尚方宝剑,那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直杀得那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山河倒转,流血漂橹!”

    “黑龙偃月刀?不是青龙偃月刀吗。”赵季忍不住插了一嘴

    天壹白了他一眼,“那是关公。”

    “你还听不听?”

    赵季小鸡啄米,“听听听,您老继续。”

    天壹便又起了范,说书先生一般,慷慨激昂:

    “那敌方领头的看拿我们不住,便派出杀手锏来,那是四个壮如山的黑脸大汉,他们力能扛鼎,生性残暴,一张口就能吃两个小孩儿。好可怕的黑脸大汉!他们分别名为,魔礼青、魔力红、魔礼寿、魔礼海。”

    越来越离谱了,乔知鱼扶额,哭笑不得。

    偏生赵季越听越起劲,阿哑也悄悄的竖起了耳朵。

    “好个魔礼青,他提着方天画戟,大步而来,向我挚友的背后一戟刺去!试问谁能眼睁睁看着?我当场扑将而出,手持尚方宝剑往上一挡……哎,没挡住,‘歘’我就被刺了个对穿,‘歘歘歘’我就喷血。”

    “然后就死咯。”

    好烂的故事!

    赵季当即不干了,“你死了怎么还在这儿?”

    “说书嘛!”天壹嬉皮笑脸,“这么认真干什么。”

    他以讲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

    “我死之后,挚友痛哭一场,把我埋在大树底下。然后,她骑着马,去往了她最想去的塞北兴庆。那里被称为塞上江南,有绿油油的草地,也有一望无际的稻田。”

    “等到春天,百花盛开,她烤了一头羊,又开一壶酒,坐在树荫下畅饮。远方的云低得,就像伸手就能摸到,她转过身,就看见她的小崽儿在山坡上屁颠儿屁颠儿地跑,一边跑一边喊她‘娘’,‘娘’。”

    “她有时会想起我,有时也不会。没想起的时候多,想起我的时候少。她的男人长得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会说话,只会傻笑。我觉得他配不上她,她却觉得刚好。”

    “一切,都刚刚好……”

    “好了。”他讲完,把烤兔提起来,“吃兔子咯!”

    “唔呼!兔子!”赵季欢呼着又围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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