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

    哪怕十年没有见过了,对于方夏来说,安逸辰这个名字依然不陌生。过去无数的时候,这个人对于自己仿佛冬日的阳光一般的存在。自己的人生中如果没有他,就像冬天没有阳光,寒彻入股。

    曾经无数次地想起这个人,甚至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这个人。所以哪怕过去的十年没有见过这个人,凭着以前的回忆,方夏熬过了无数的打击和心酸。

    但是从刚才他的反应看,他好像不记得自己了。

    他忘记我了,方夏心酸的想着。

    心酸的阀门一旦打开,无数过去想要忘记和现在正在经历的各自不开心的事情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仰面扑来,方夏被淹没在了悲伤的洪水中。

    不能这样想,不能想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也许他不是不记得,只是没有认出来。毕竟十年没有见了,思悦第一次见自己的时候不是也没有认出来嘛,也没有忘记自己,方夏摇了摇头安慰自己。

    十年前的自己,上学的时候一身校服,不上学的时候永远都是T恤,牛仔裤,运动鞋,后期由于近视还带着一副眼镜,头发永远留到下巴的长度就剪掉。

    现在的自己呢,齐腰的波浪卷长发,画着精致的妆容,烈焰红唇,踩着一双高跟鞋,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身高也长高了一些,就算十年前的自己看到现在的自己也会认不出来吧。

    就算他真的不记得自己又怎样,自己现在完全伸出双手可以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方夏,好久不见。”这是自己工作这几年后锻炼出来的厚脸皮,以前的自己可不敢。

    相信安逸辰看到现在的她,再回想起以前的她之后,也会感叹她的变化如此之大吧。如果情况良好的话,说不定他们还能继续做朋友,偶尔约出来一起喝杯茶,聊聊各自的近况,想到这里,刚才的不开心也就如乌云一般消散了。

    方夏看着对面的房子叹了口气,就算他真的完全忘了自己,也尽量让自己释然吧,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一直在自己身边守护,每个人还是要走各自的路,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个时间段有幸能够一起走过一段岁月,后来大家走到了岔路口而没有了交际,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尤其是这几年见多了朋友或者情侣之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的分分合合。

    接下来的几天,方夏都按照以往的节奏工作生活,忙起来就什么都没空想,对汤圆也是有些疏忽,每天只是给它换水喂猫粮,汤圆最近几天胃口好像都不太好,吃的东西不多,猫粮经常都没有怎么动,罐头也是偶尔吃一点。

    一次收工回来的早,发现汤圆从隔壁跳墙爬树回来,嘴上还带着些微的猫罐头的残渣和腥味,方夏才知道汤圆这只馋嘴猫去了隔壁偷吃。虽然方夏一边拍着汤圆的头,一边嘴上嫌弃地说着汤圆是馋猫,但是内心却有略微的窃喜,这样算不算建立了一种隐形的联系?

    这天上午下过一场雨,下午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透出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方夏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和雨水冲刷过的绿叶,想着已经几天没有带汤圆出去遛弯了,还是出去遛遛,省得它老是想着越狱。

    方夏给汤圆套了牵引绳,就牵着它出门了。刚出门的汤圆像脱缰的野马冲了出去,充满了探索欲,这里嗅嗅那里闻闻。等走远了,汤圆开始对周围的环境警惕起来,不想再往远处走,于是方夏找了一片草地坐了下来,然后顺势躺了下来,汤圆也在旁边蹲了下来,一会啃点草,一会跳到方夏的身上趴在胸腔上。

    方夏一边躺着看天上的云卷云舒,一边顺手撸猫,好不惬意,不自觉地闭起眼睛享受毛茸茸的触感和青草鲜花的芳香。

    也许是太惬意而放松了警惕,一个不留神,汤圆就挣脱了方夏的牵引,一溜烟地蹿了出去,绕过一片花坛消失不见了,方夏马上跟在后面追了出去。

    方夏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汤圆。此时汤圆正窝在安逸辰的怀里,呼噜呼噜地用头蹭安逸辰的手。清风拂面,溪水潺潺,绿叶环绕,光影穿过大树的枝叶倾泻而下,洒在一人一猫的身上,方夏看的有些发怔。

    前几天已经那惊鸿一瞥,方夏已经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安逸辰的下颌角真是好看,坚韧有力,棱角分明,抬头的瞬间,眼睛像深渊一样深邃,人仿佛溺在里面后忘记周遭的一切,不自觉地沉沦。

    记忆中的安逸辰也是好看的,只是那时带着阳光大男孩的气息,仿佛初升的太阳,眼睛里带着朝气蓬勃的澎湃与热情,有着能够融化冬雪寒霜的微笑。而现在安逸辰身上仿佛笼罩着氤氲不开的水汽,褪去了青涩的稚嫩,多了一分成熟的沉淀和英气逼人的气势,眼睛里面散发着运筹帷幄的笃定,这是方夏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子。

    汤圆在安逸辰的怀里乖巧可爱又粘人。虽然经过几天的相处,汤圆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躲着方夏,慢慢开始跟方夏亲近,但是也没有在安逸辰怀里那么乖巧。

    这家伙也太自来熟了吧!果然连猫都更喜欢帅哥。方夏既羡慕又惆怅。

    从记忆中缓过神来,方夏发现自己被安逸辰盯着,不自觉地紧张起来,手足无措,眼波流转不敢直视安逸辰的眼睛。前几天那匆匆一面,安逸辰似乎没有认出来自己,甚至可能已经忘记自己。方夏决定鼓起勇气,试图唤醒安逸辰的记忆或者说重新建立联系。

    “你好,我是……方夏,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最近几年,经过职场的沉浸后,方夏跟人打交道越发落落大方,只是没想到现在居然会连说话都磕巴起来,甚至接下来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记得你,这是你的猫汤圆,你前几天不是去过我家找猫嘛。”安逸辰嘴角噙着一丝笑说道,眼睛里面的落寞一闪而过,快到方夏都没有捕捉到,随即填充进去的是疏离。

    他果然不记得了!

    方夏低下头看自己的脚,眼睛里面写满了忧郁,心底深处也酸酸的,没有说出口的话只能生生吞下。方夏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哪怕在外人面前可以云淡风轻,但是在他面前却做不到。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又能聊些什么呢,也只能打声招呼,连畅聊过去都不能够吧。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方夏连忙笑着说:“先生的记忆力真好,我先带汤圆走了。”哪怕尴尬狼狈也不让自己流露出来一丝一毫的不堪,这是方夏经过数十年的训练后养出来的素养。

    “方小姐的记忆力貌似不太好,我们不仅前几天见过一次,我们十几年前也熟识。”安逸辰的语气里面带着一丝的讥讽,眼睛里面闪过一丝怒气,挑眉说道:“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不请我去你家坐坐?怎么反而掉头就要走?这就是方小姐对待老朋友的态度?难道现在变成大明星了就不认故人?”

    老朋友吗?方夏错愕地看着安逸辰,一边是欣喜一边是酸楚。欣喜的是他还记得自己,酸楚的是他再次见到自己却没有故人重聚的喜悦,反而更多的是疏离和客套,甚至是嘲讽?

    自己最近一两年才小有名气,什么时候是大明星了,什么时候又不认故人了!

    她这十年里面无数次地幻想过和安逸辰重逢的场景,或是畅所欲言,或是小酌一杯,或是回忆往昔,或是客气疏离,甚至形同陌路,却独独没有现在的剑拔弩张。

    方夏的心里闪过一丝苦楚和失落,仍旧强装镇定地含笑说道:“那就去我家吃一顿便饭吧。”

    也许察觉到自己的话略微不妥,也许被方夏的话安抚了一般,安逸辰眼睛里面的怒气烟消云散,微犹豫了一下,就抱着汤圆起身跟在方夏身后到了方夏的家。

    方夏带着安逸辰回到家,泡了一杯茶后跟他说道:“你先坐,我去菜市场买菜。”

    “我跟你一起去。”安逸辰放下茶杯,把怀里的猫抱到沙发上,起身就要走。

    方夏扭头看他,高大挺拔的身躯哪怕身着休闲的衣服,还是跟菜市场不搭配,很难想象他在菜市场是什么样子,但是看他起身要走,也不好拒绝,就点点头跟他一起出了门。

    到了菜市场后依然去了经常买菜的那个摊位,阿姨见到她笑容满面地说道:“好久没见你来了。”瞄了一眼站在她旁边的安逸辰打趣道:“原来是交了男朋友呀,有这么帅的男朋友,难道无心其他。”

    方夏听到阿姨说安逸辰是自己男朋友一下子涨红了脸,连忙摆手解释道:“我前几个月是去出差了。”想解释说安逸辰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但是这样是不是太刻意强调了,没有必要跟不熟的人说太多,就打算忽略掉后面那句话低头装作挑菜的样子,抬头看安逸辰问道:“你想吃什么菜?”

    “随便”。

    随便?想到安逸辰喜欢清蒸鲈鱼,方夏就挑了一条新鲜的鱼,再来两斤排骨,然后挑了西红柿和青菜,一边挑一边说道:“那就做一个清蒸鲈鱼,红烧排骨,西红柿炒鸡蛋再加一个青菜。全部是你爱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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