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要脸

    我喝多了。

    其实这算不上什么稀奇事,毕竟我不爱喝小麦果汁,

    它们尝起来更像是苦味版的碳酸饮料,铝罐蒙着层水汽,

    气泡沸腾滚入腹中没两口就撑得慌。

    还是格兰威特香,

    当然,哪怕是酒量再好的人,跟我一样喜欢混酒喝的话,

    很难不醉。

    可坏就坏在我虽然是在家里醒来的,

    但在床的那边,两臂距离外却多了个男人。

    我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觉得吊顶的白炽灯摇摇晃晃,生生溢出好几道重影,

    头痛欲裂,这就是宿醉的代价。

    平躺着缓了一会,我捏着被角,

    咕噜噜地在奶杏色的床单上打几个滚,

    在隔着薄薄布料紧挨着他肩膀时稳稳停下。

    我抻着脖子凑近了一些,

    才发现这是一个看着就很贵的男人。

    ——

    黑发是用定型啫喱打理过的,馥郁黏腻的香气与他身上的古龙水气味混杂着涌进我的鼻腔,奇异得让我有些不自在地揉揉鼻尖,他左耳耳垂缀着枚耳钉看着价值不菲,与身上不见一丝褶皱的阿玛尼衬衫是我闲下翻阅杂志时见到过的。

    怎么也得要5万台币吧,

    我想,

    这得要斩多少个魔才能挣回来啊?

    很显然,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

    而我就是那个牛马。

    我伸出舌尖舔舐着干燥起皮的唇瓣,

    随即屏息感知着流动的空气试图探寻出一丝异样,

    这小少爷呼吸声清浅匀称,眼睫轻阖着,看上去像是睡着了。

    还好,

    没死,不然我到哪说理去。

    我呼出口长气,松懈着耸动肩膀的同时不忘瞄眼自己身上,

    短袖领口皱皱巴巴的像是跟人拉扯过,但此刻脑子像是浆糊搅在一块,回想不起半点有用的信息。

    但好在我们俩穿戴整齐,应该没有做什么酱酱酿酿的事。

    当然,他挺帅的,我并不排斥跟他发生点什么,

    只是,

    陌生男人嘛,谁知道干不干净。

    我喜欢低温,

    空调扇叶不疾不徐送出的冷风拂过裸露的肌肤,稍稍驱散了些因为饮酒而上升的燥热体温,醉意上涌连世界都在颠倒,昏昏沉沉。

    疲困倦怠之感席卷掠过因神经紧绷暂时清明的大脑,

    舒适得让我不自觉耷拉着脑袋往柔软的鹅绒枕蹭了蹭。

    就在我差些睡着的时候,一阵黏腻湿滑的触感拂过耷垂在床边的掌心。

    !

    我猛地睁眼,一瞬间铺天盖地的白将我包围起来,

    我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视线才逐渐恢复澄明,

    侧过头,才发现小宝眼巴巴地看着我,尾巴摇得飞快。

    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

    小宝是只还没立耳,五个月大的杜宾犬,

    说来也巧,作为烈性犬,小宝几乎从不吠叫,对陌生人该有的警惕心半点全无。

    每天除了必需的运动量,

    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吃饭。

    比如现在,看它这样,应该是刚睡醒,饿了。

    跟我蛮像的,

    作为一名拔魔战士,不是在喝酒就是在钓凯子。

    这世上怎么会有跟我天性如此匹配的小动物?

    “小宝,妈妈爱你!”

    我踉跄着起身下床,在它锃光瓦亮的前额猛亲一口,

    小宝不知是被我突如其来的亲昵还是大嗓门吓得,哼哼唧唧着往门框边上缩。

    不管它心情怎么样,反正我心情很好就是了。

    扯了扯短袖下摆,我往客厅走去准备给小宝添狗粮,

    瓷白的碗已经空了,旁边还堆着几只它的毛绒玩具跟铃铛球。

    不远处木质地板上歪七倒八零零散散躺着几只酒瓶,

    驼灰色的羊绒地毯有小块区域沾了些酒渍,踩在脚下黏糊糊的。

    我皱着眉头将玻璃瓶收拾好,又把地毯叠好扔进阳台准备明早再清理。

    窗台上燃着安神香薰,丝丝缕缕的香雾缭绕缥缈,

    吊顶的水晶灯映出暖黄的光,柔和得不真实。

    迥然不同的两种生活风格在同间房子里互相碰撞着,

    有时候我甚至会思考,

    自己究竟是不是得了精神分裂?

    当然,我一般不思考。

    管它呢,人生下来就是要发疯的。

    我窝在编织沙发上瘫了会儿,又从桌上捞起红白包装的万宝路,随手磕出一根衔在嘴里,

    啪嗒——

    齿轮摩擦打火石的声响清脆,火星明明灭灭,青色薄雾自上而下漂浮,

    烟草味含在唇齿又吞入喉间,令我的理智稍稍回笼。

    32层的楼高使得我稍稍抬眸就能将台北市中心的夜景收尽眼底,

    霓虹夜景汇聚成绚烂模糊的长线,破开沉寂幽深的夜空,

    一切都安详平和,可是暗藏在那之下的会是什么,真的有人知道吗?

    希望这里的魔不要太强,我赚得可是卖命钱。

    我心里自嘲着笑了声,呼出一团烟雾,

    等了许久,却迟迟不见小宝出来吃粮。

    “小宝,你不是饿了吗!怎么还不出来吃饭?”我趿拉着布丁狗拖鞋想去看看它究竟在干什么,却在目光触及房间那一刻噤声。

    我亲爱的小宝,

    一只毛发黑棕色,小脸长得像车座子的杜宾犬,

    不知道什么时候蹿到了床上,正围着睡着的公子哥转圈,还不时吐着舌头往人家脸上舔几口。

    看见我来,尾巴摇得更欢了。

    倒也不必这么像我……

    真是个不矜持的小姑娘。

    我不客气地走上前去拍了下它的脑袋,

    嘴里囔囔着它天天撒泼打滚太脏了不许上床,

    又再三嘱咐着让它下次不要看见雄性就往前蹿,不是每个帅哥都喜欢这么热情奔放的,

    直到看见小宝灰溜溜夹着尾巴出了房间,才有空将目光分给床上的人。

    这一看不得了。

    他的衬衫领口被小宝爪子扯松了些,半敞开着纽扣要掉不掉的,

    脖颈侧面到肩膀之间有个不大明显的半弧印迹。

    ……我默默低头瞟了眼环在尾指上的银戒,

    喜欢用刺拳击打别人耳后的,

    除了我,还有谁呢?

    我该不会喝多了到大街上游荡,

    然后见色起意把人打晕了带回家吧?

    该不会我领口的痕迹是他极力阻挡,

    ‘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证据吧!

    靠。

    我来不及把烟蒂掐灭,

    衔在嘴边便动起手要解其他几颗纽扣。

    正常人受我一拳估计都得内脏移位,

    要是不止一拳的话……

    我不敢想。

    我可是遵纪守法好公民,不想坐牢。

    焦急得连动作都有些不利索,我的视线凝在指尖上,

    从肩膀到肋骨,最后是小腹。

    他的肌肤暴露在冷凉空气中,

    线条起伏并不明显,算不上刻意锻炼的肌肉男,但也是劲瘦精壮的。

    “你在……干嘛?”

    细若蚊喃的声音飘入耳底,要不是我五感敏锐,还真不一定听得清楚他在说什么,

    我解纽扣的动作瞬时顿住,指尖停在离他贵价皮带一指处。

    醒了?

    我扯着唇角问他感觉怎么样,声音沙哑掺着含糊的笑。

    庆幸他能醒来证明伤得不太严重的同时将眼皮上撩,

    视线在空中无声碰撞,他的瞳孔细微震动被我捕捉得一清二楚。

    他抬起手背往脸上一抹,小宝的唾液在灯光下亮得能反出光来。

    不可置信,恼羞成怒,

    数几种情绪在他眼底流淌闪过。

    要不是我此刻正跨坐在他身上,估计他要起来给我一拳。

    哈。

    对,我TM刚才为了方便检查伤势,直接跨坐在他身上了。

    啪嗒——

    我愕然地看着他,未燃尽的烟蒂掉在他质感硬挺的西装裤上。

    “shift!你听我狡辩……”

    问你感觉怎么样真不是那种感觉,抽的烟也不是事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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