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从那时开始,程雪知道自己颇有些得寸进尺的小毛病。
六年的时间是很长很长。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还在,她慢慢追上去就好了。
程雪开始试着了解他喜欢的东西。
她想至少能和他有共同话题。
所以,当某次课后她问出“我之前都不知道这些,小曦哥哥可以教教我吗?”的时候,周曦其实有些惊讶。
小家伙还对这些有兴趣?
周曦微微抬了抬眸:“当然可以。”
“如果你想听,以后每次上课的时候提早来半小时吧。我讲给你。”
“好!那就这么约好了?”
“嗯,约好了。”
她还拉着他的衣角,听到答复,她的唇边再压不住笑意,眼底亮晶晶的。
小孩子么,总是心思都写在脸上,来得快,去得也快。
几秒后,程雪便松开了他的衣角。
周曦见她像是猝然想起了什么,急匆匆地向老师走去。
“老师,我可以要一把教室的备用钥匙么?或者我借一下自己配一把,然后还给你。”
“钥匙?你要这个做什么?”
“因为……我总是到的最早,也有其他几个同学来得很早。不如由我来负责开门,这样老师也不用赶着早到,同学们也不用在教室外面等。”
“好不好嘛?好不好。等假期课结束了我就把钥匙还回来!”
周曦当然明白她突然搞这一出是为了什么,低声哑然一笑。
后来的几节课,周三周六时,书画室的门总是在早晨固定的时刻被推开。程雪在室内独自坐一会儿,便会看见那个期待着的身影如期而至。
第一次他教她时,问:“你想学什么?”
“嘿嘿,什么都可以。只要是你懂的,你喜欢的,你讲什么,我就听什么。”
周曦铺开了一张纸,开始提笔在纸上写字。
为了方便程雪看懂,他写的是再工整不过的蝇头小楷。
可程雪依旧读得艰难: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嗯。认得不错。”
写完这一小段,周曦暂且搁下了笔。
解释说:“是屈原《离骚》中的第一句。”
说着,又在纸头工整写下“离骚”二字。
“《离骚》对你来说还太早了,但如果非要从我读过的所有诗篇中选一首,这是我最想分享给你的。”
“正常你这个年龄,或许应该带你读读《千字文》,或者是《诗经》那一类朗朗上口相对好理解的作品。选择《楚辞》中重中之重的篇章《离骚》,其实是出于我的私心。”
“我跟你想讲讲我最喜欢的东西,不管你能听懂多少……”
“就当是我想在你心里,播下一颗种子吧。”
说这话时,程雪是第一次见到周曦眼中浮现出那样的色彩,他的目光像是落在了纸上,又像是飘去了别处。
在别处,有他心生向往,也愿意向程雪敞开的绚烂国度。
那是他的理想。
当时,程雪并不清楚为什么他尤其偏爱《楚辞》,直到成年后他所播下的“那颗种子”再某日再度发芽。她想起这件事,去借来了《楚辞》再度研读,才明白了他曾经想向她诉说的东西。
贯穿《楚辞》通篇的,无非两个词——
一则“理想”,一则“浪漫”。
辅以和中原正统文明截然不同的巫医文化和绮丽至极的神话色彩,交融合一,最后淬炼出的无疑是华夏文明史上极为璀璨的明珠。
那时周曦所向往的,是那份将浪漫刻入骨髓的理想。
他和尚且年幼的程雪说过:
“沧海桑田,文字会化作文化的碑铭,在漫长的时间中记下一个文明存在过的痕迹。”
“《楚辞》同样如此。”
“屈原的政治素养和治国能力姑且不谈,我喜欢他的原因,在于有些时候想到屈原,我会觉得人本来可以活得不混沌,可以质本洁来还洁去,可以为一个求不得,甘愿抱石投江慷慨赴死。”
“而那些过于浓烈到足以杀死他了的情感,最终化作为诗篇穿过千年的晨钟暮鼓风雨飘摇流传至今,历久弥新。”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像他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点属于我的东西。至少证明,我曾清醒地来过。”
当时程雪没有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也想不透他为什么要和自己说这些。但还是似懂非懂地听着,然后记下来,记下他想传递给她的每一粒“种子”。
然而终于在程雪找到了她热爱的、并愿意为之倾注一生的事业后,那些沉寂了十年的种子终于如期而至,破土而出。
归根结底,她只是顿悟了,不再甘于平庸而混沌的活着。
这是他送给她的最特别的“礼物”。
*
除此之外,程雪还找他要过另一件礼物。
那是一枚印章。
从第一次在书画班见到周曦起,程雪就对于他盖在本该落款写下自己名字的地方的那个红印子很感兴趣。
后来熟络起来,她问过之后,得知了那是他自己手刻的印章,上面是篆书写的他的名字。
对此,周曦的说法是:“篆刻嘛,难倒是不难,就是要有耐心花些时间罢了。”
“那……小曦哥哥可以帮我也刻一个吗?”程雪眨巴着眼睛问。
考虑到印章的石料要钱,刻章也花时间,程雪补充说:“我可以给你钱买一个。”
“印章要不了几个钱。何况,我也不需要。”
“我可以送你一枚。”
“……只要在我走之前,能见到你的进步,就算是给你的奖励吧。”
“嗯?”程雪蓦然抬起了头。
“你要走吗?”又下意识扯住了他的衣角,问:“可不可以不走吗?”
“嗯。恐怕不行。”
周曦顿了会儿继续说:
“事实上不止是我,这个班包括逐尔姐姐在内,应该还会走四五个人。每年都是如此。”
“因为每年暑假后,都会有学员因考上大学等等各种理由选择离开。说是同学,再有缘分,大多也不过是只会在彼此的生活中出现一小段时间,就再度分别渐行渐远的陌生人吧。”
“可是哥哥不是还没有考大学吗?”
程雪记得他是十五岁,他糊弄不了她。
可程雪同时也很清楚,她不可能替他做决定。
于是话说到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近乎带上了些微祈求的意味。
“我的情况要稍微复杂些。我是不在菁城了,暑假结束后,我会跟妈妈搬去洧州在那边上学。”
“说来话长,倒不是因为我母亲工作调动的原因,而是她和我父亲复婚了,我父亲的基业都在洧州。”
“尽管我从记事起就没有关于父亲的印象,但毕竟是一家人,这件事情上我没有选择独自留下的理由。”
话毕,他停下来摸了摸她的头,语气中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个人总有个人的路要走,能互相陪伴一小段旅途,就已经是足够幸运的相逢了。”
“所以,小程雪要快快长大,继续向着你要走的那条路努力呀。”
*
知道这个消息后,程雪已经忘了自己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回到家。
她的脑内是茫然,像是猝不及防地下了一场暴雪,将目力所及的一切都覆盖上了一层厚重的白。
她消沉了好久。
终于在第二个太阳升起的时候,成功开解了自己。
既然别离不可避免,那希望至少能好好一起走完最后一段,不留下遗憾吧。
最后一节课,老师教的东西格外的少。
余下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都交给了学员们自由发挥。
自由选择自己想写想画的喜欢的题材,以及将自己的作品,互送给要离开的友人,算是半自由活动的时间。
周曦当然带来了他答应过送给程雪的那枚印章。
玉石质地的,存放在小小的一方软垫匣子里,造型古典而小巧。
程雪没多说话,道了声谢接过匣子。
尽管早有预期,她还是不免酸了眼眶,塞住了鼻子,连忙背过身去,佯装擤鼻子将泪水一并憋了回去。
周曦看在眼里,没有点破。
待她整理好心情转过来时,语气是他惯常的平静和温和:“我再送你一副字吧。你不嫌弃的话,可以留着。”
“好。”
程雪深吸了一口气。
“谢谢小曦哥哥。”
他用的依旧是程雪曾见过的他原创的字体,和初次在书画室碰面时他写的随性洒脱不同,这次他写的明显要慢许多许多。
似乎是每一个字眼里,都倾注了他迄今为止练就的所有功力。
程雪尝试着辨认他的字迹。
默读了会儿,问:“是《离骚》?”
“嗯。谢谢你还记得它。”
周曦的视线还凝聚在笔下,但话说时微微扬起了嘴角。
“篇幅的原因,我只节选了其中的一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算是我能送给你的最后的祝福吧。”
“希望以后你能独自面对一切,走好你要走的那条路。”
周曦的时间卡得很准。
恰好在下课铃响起的前一瞬,他写完了最后一个字。
然后郑重其事地盖上了他自己的那枚印章。
“好了,你收下吧。”
“好。”
谢谢的话,程雪已经说了太多,到最后一刻,她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来表达她的心情。
犹豫了好一会儿,程雪终于下定了决心,踮起脚来,轻轻抱了他一下。
她会一直记着他的,会记很久很久。
那么她没好意思说出口的这句话,就借着这个拥抱传递给他吧。
不知是否是程雪的错觉,她总觉得今天周曦的步子走得要格外慢些。
二人跟着下课的大部队们一起坐电梯到了楼下,程雪要去远些的公交车站,就最后和他道了个别,咬牙先行走去。
越走,她的步子越慢,越走,她听见她的心跳声越跳越快,越跳越响,几乎要震碎耳膜,响彻天际。
她几乎就要停在原地了——
却听见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小程雪,别停呀。”
“勇敢地走下去!”
一瞬间,程雪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决堤而出。
而这次,她忍住了没有回头。
胡乱地抹了抹脸上地泪水,她再度启程,用尽全力仰头看着天空大声回复——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