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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老婆跑了

    “话说十三年前,还是7国纷争、战火不断,北荣国的大将军陆凌云,带着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是百姓心中的战神,万民称颂。传说这陆凌云,身材魁梧,高九尺、黑面凶相,鬼神都惧之。那几年过鬼节,家家户户门上贴的驱鬼符都是陆将军的画像。这陆凌云带着部下,不到四年攻下了五国,即将完成了大一统,而在攻打最后一个小小南疆时,你们猜怎么着?”

    围着说书先生的孩童,全神贯注,眼巴巴的望着,说书的老头一脸得意,继续讲道,“这九渊大将军居然和南疆公主赫连羽暗通款曲,背叛我北荣,幸得其下军师彭远发现,这陆凌云眼见事情败露,给北荣皇帝留个封认罪书,便跳下无涯山,万丈深渊、粉身碎骨。有道是红颜多祸水,可惜少年将军,壮志凌云、百战沙场,却因为一个女子自毁前程,丧了性命……”

    不远的茶桌上,一男一女相对而坐,皆是素衣装扮,从两人头上那一对精巧的木簪来看,是一对夫妻。男子约二十八九,眉目如峰,那双含情眼似笑非笑,眼眸深沉如渊,他拄着一根拐进店,举止随性,不经意透着股文人气。他对面的妇人,年岁和他相差不大,第一眼看到她映入眼帘的不是她的相貌,而是她右半边脸黑青色的痦子,从脸颊到下巴,醒目到细细打量她反倒成了一种冒犯。但唯有细看才会发现眼前这灰头土脸的丑妇人,有着美人骨相,不是那种小家碧玉之美,扇形的丹凤眼配上那高耸的驼峰鼻,如有一副好皮相该是个冷清的大美人。哪怕眼前的丑妇人专注听着说书……

    茶水摊一人开头道:“这陆凌云真是个大冤种?”

    旁边一人开口道:“是啊,死的太不是时候了,征战多年,忙了个尸骨无存呗。真是个蠢货,好歹也忍到战事结束,封个更大的官,到时候要啥美女没有,诶,叶先生你说是不是?”这临水镇不大,彼此之间都是熟人。

    这个瘸腿的便是叶先生,他不着急回话给夫人和自己续上茶水,慢悠悠沉声道:“我哪里知道这些大人物怎么想,”摆了摆手笑道:“不知道,不知道……”

    “那可不一定,那南疆公主,据说美的很,能睡上这种美人,死也值了!”村口卖肉的屠夫一脸下流样。

    “嘭”的一声,叶夫人将杯一掷,溅了一桌茶水。叶先生看了她一眼,连忙遮掩说道:“夫人莫气,我的错,这茶水太热了,等我这扇凉了……”说完把茶水拿到身前,取出扇子……

    众人调侃了几句,叶先生向来惧内惧的理直气壮,打哈哈过去了。眼见日薄西山,大家各自散去了……

    叶先生眼睛暗自流转,打量眼前这位熟悉又陌生的妻子……

    半月之后,叶先生的老婆跑了……

    叶先生从算命摊回家,路上还买了两斤牛肉,回到家叫了声“夫人,今日可以加餐啦!”半晌无人回应。他进屋后见客厅水壶下压了一封信,两张纸,一张纸四字“有缘再会”并画有一枝羽毛,另一张叶先生展开到灯下,细读“结缘三载,受君欺凌,羞辱打骂,家中揭不开锅,衣不蔽体,不堪其苦,特此与君一别两宽,愿君另觅良缘。六月雪瑾立休书一封。”叶林风苦笑,“休书这么写,我哪还有良缘,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还有被休的一天。”六月雪,初见她时,看到灌木从中一株中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也许早已料到会有这一天,本来就是个便宜媳妇,走了也便走了,他丝毫不见慌乱,去厨房搞了两菜一汤,在院中梨花树下,温了壶酒,独自喝了起来。身旁一条大黄狗,树上趴了一只白猫。

    叶林风盯着纷纷落下的梨花,心中念叨,没想到已有三年了。三年前他拎着他那算命的招牌,正打算出门被隔壁的李胖婶拦住。神神秘秘地说带他见一人,叶林风推辞说他得去城中行骗,哦,行卦,再晚卦象就不准了。他瘸着腿经不住胖婶的拉扯,只得跟着进了她家门。刚进屋中便看见像是刚从水里打捞出来的六月雪。她一如现在的相貌,当时她头发还湿漉漉还有些凌乱,脸上带着大片黑痦,穿着李婶并不合身的灰色衣裳,却也遮挡不住妍姿艳质。瞪大圆圆的眼睛,四处大量。李婶一路叨念,叶林风大概清楚,她从河边捡来了一个失忆的姑娘,见自己是个瘸子,至今讨不到老婆便想成人之美。

    “姑娘,怎么称呼?”她茫然的看着他。

    “那姑娘,你可记得家在哪?”她依旧茫然地看着他。

    “我都问了八百遍了,一问三不知。可能不慎落水失忆了。”胖婶说。“这两天官府里没有人报失踪吗?”叶林风问道。

    胖婶拉着叶林风到屋外悄声道“没有人啊,再说她脸上这胎记,如果是附近的总该听到有人说道过,再怎么说这也是一大姑娘,李婶我不相信官府那帮糙老爷们,不如你领走,跟你好好过日子。”

    叶林风苦笑,“李婶,我一个人习惯了,不方便带着个姑娘。”

    “怎么,你还嫌弃人家丑,虽然你相貌不赖,但一没个正经营生,算卦还偷闲,还瘸着一条腿,凭李婶多年的媒婆经验,你可碰不上比这姑娘好的。你要真不要,我就说给村口那屠夫,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啦!”

    村口那屠夫是出了名的打老婆,据说老婆都死了仨,叶林风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姑娘,心道只当日行一善了。他转头对李婶拱手笑道:“多谢李婶,还是李婶好眼光,是我眼拙了,那这姑娘我就带回去了。”

    李婶喜笑颜开,“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喝喜酒啊”。

    叶林风勉强扯了扯嘴角。他走到屋内,刚要靠近,那姑娘警惕的后退,他看向眼前的姑娘说道:“放心我不会伤害你,我是你一位故人,家呢就在对面,穿过巷子就到。你总要有个地落脚,跟我回去吧。”眼前的姑娘没有说话,怀疑的看向他,像只小豹子,黑亮的眼睛上下打量林风叶,尤其是他那条跛足。过了一分钟,她勉强开口道,“我饿了。”叶林风把拐杖的另一头递给她,“带你去喝肉汤,吃包子。”丑姑娘握住棍子,跟着一瘸一拐的他去了早点铺。自此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六月雪。

    而这个六月雪,在她身边一呆就是三年。他身有旧疾,时日不多,本想着最后几年混日等死,一路找到这南方水乡,富庶小镇,晒晒太阳,吃吃鱼虾,享受下闲散日子,随死即埋,并无挂碍,除了爱喝酒,衣食住行都不讲究,有钱就闲着,没钱就去城中算几卦,因为算卦准得了名声,幸儿没被饿死。而自从有了万般挑剔的六月雪,他从原来的旧房搬到了如今宽敞的两进院,虽然装饰简约,却处处住着舒心。院中的犁树,是六月雪从附近山上千挑万选的一颗,精心移植栽培,长的粗壮枝繁叶茂。他们还养了一猫一狗,前院有各色花卉,后院种着蔬菜,瓜果还有草药,墙上爬满了藤蔓,胖婶有次来他家中做客,劝六月雪道,“不如催叶林风去考考科举,他像是有学问的人。”叶林风在一旁笑笑,六月雪看向他道:“他啊,他这人自在惯了,有些人啊,活在远大志向里,不如活在一日三餐、瓜果蔬菜中……”日子渐渐热闹起来,而她走后,这座院落却显得空荡荡的……

    今夜的月亮很是清亮,已经快接近满月。六月雪已消失数月,这个便宜媳妇走了,起初他并不觉得如何,依旧喝酒、睡觉、偶尔城中算个卦。但镇上的人见到他总有人问,他老婆哪里去了,兴许是被问的多了。他开始觉得这日子过得,少了些什么似的。抬头看到圆月,想起过去每到月圆,六月雪总会在厨房一番折腾准备些点心,温一壶酒,两人坐在树下赏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说是聊天不如互相挤兑、调侃。叶林风说吃她做的点心像是试毒,六月雪偏让他尝尝,每次尝还非得让他说出怎么改良,叶林风要是不耐烦了,就没有酒喝。叶林风嗜酒如命,身有寒疾,喝起酒来不管不顾。六月雪嫌弃他夜晚咳起来吵死个人,酒也不给喝,每月月圆才能尽兴喝上两杯热酒。

    六月雪仗着他腿瘸,抢走他手中的酒壶,“说说我这点心如何改良。”她眼巴巴的望着。叶林风视死如归,拿起一块绿色的点心,后槽牙要硌掉了还是没有咬动,只得拿在手里掂量,“你这是要做点心还是做暗器啊。”“那尝尝这个”,六月雪又递上一块发黑的糕点,叶林风叹了口气,咬了一小后,随即被呛得咳嗽,喝了两杯水才缓过来,“你这是把家里的胡椒都放进去了吗?”“还有白色的糯米糕,你要不要试试。”叶林风伸手挡住:“不必了,你要是想改嫁,可以直说,不用下毒。”“多浪费啊,”六月雪看了看那盘点心,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大黄,还没靠近,大黄就窜起来,她追着狗满院跑,“别浪费呀,大黄,尝一尝。”她追了一路跑累了坐下。

    叶林风看着她脸上日渐淡去的黑痦,开口道:“为何每年都要做这点心?”

    “想家了,离开家之后再没吃到那个味道的点心。又怕吃了别的点心,忘了家的味道。”

    叶林风早已察觉她已经恢复记忆,只是她不说,他便不问。叶林风看着她道:“那你家乡中秋节还有哪些节日?”

    “那可多了,我们会围着篝火唱歌、喝酒、跳舞一直到天亮,月圆这日,有钦慕的对象,就会送她一株蓝色桔尾花,这花多长在悬崖峭壁上,能摘到此花表示对钦慕之人的在乎。”

    “那可有人送过你这花?”叶林风这话问的似乎漫不经心,他回避六月雪直勾勾的眼神,灌了口酒。

    “你是担心我给你戴绿帽子?”

    叶林风被呛的咳嗽。缓了半天说道:“你帮我把过脉,知道我时日无多,哪敢有非分之想。”

    谁知六月雪却说:“想到是可以想,你都要死了,临死之前只惦念我一个,我高兴地很。”活到这般岁数叶林风还第一次见这么直言快语的姑娘,被噎的不知该如何回应,挠了挠了鼻子。

    “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吃的,在你死前我尽量帮你实现……”

    “你人还怪好……”叶林风无奈道,他想了一会,“我特别喜欢老家叫沈桂店铺的豆皮卷,里面要放上刚煮好的牛肉加上他们祖传的酱汁,最后淋上葱花和芝麻,百米以外都能闻到香。”

    “你老家在哪里?”

    “呃……不记得了,小时候家里闹饥荒,一路南下,哪还记得来时路……”六月雪知道他在说谎,也懒得戳破。

    “上次说书先生讲陆凌云的故事,你为何置气。”叶林风试探地问。

    “嗯……”六月雪微微歪了下头,叶林风知道这是她开始编瞎话时惯有的小动作,“我替陆大将军鸣不平。”

    叶林风眼神亮了一下,又低头故作轻巧地问道:“哦?有何不平,他可是留下了白纸黑字的认罪书。”

    “是个聪明人都知道,已经平乱了五国,攻下南疆,他就是名垂千古统一天下的大功臣,对一位征战沙场的将军来说,还有比这更荣耀的吗?再说一个四年平了五国的大将,经历过血雨腥风、死人堆里面爬生的人会因为一个南疆女子就能五迷三道,我是不信,据说他攻打西凉国时,欲烧人家粮草,可因为对方押运路上耽搁,没有准时抵达,这位将军带着弟兄在臭水沟里忍饥挨饿,足足等了五天五夜。这种韧性和算计会是沉迷女色之人,我是不信的。”

    “那他为什么认罪……”

    “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北荣的帝王,想必是个小心肠的主,当年这沈凌云战无不胜已经在百姓眼里成了神,眼中怕是看不见这位天子了。我想他当时必然也是知道皇家疑心起,死局已定,自己主动认罪,还能将部下撇清,据说那赵崇已带部下来围剿他们这帮残兵。也只有他的死路,才能换剩下兄弟的生路。这沈凌云算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叶林风心中刚有一丝触动,六月雪又接了一句:“但也是个十恶不赦的该死之人……”

    叶林风被呛到:“咳……你刚夸完是个汉子,怎么又成了十恶不赦?”

    “四年平了五国,屠了多少城池,又造了多少杀孽,多少人因为他妻离子散、流离失所,想必他自己数都数不过来,不管他怎样治军有方,也无论统一天下是多值得歌功颂德,杀戮终归是杀戮,“积尸草木腥,血流川原丹”,怎么不算十恶不赦?”

    叶林风苦笑:“确实十恶不赦,也真该死……”

    “也许……”六月雪想了想到:“他能看破名声,将满门荣耀弃之不顾,哪怕遗臭万年也要保全剩余的弟兄,想必也是个性情中人,也许他早已感到自己杀孽深重,跳涯对他也许是解脱。”

    叶林风直直地盯着她,他没有想到眼前一个萍水相逢,捡来的姑娘,竟然能堪破自己当时的心境,他盯着她问:“那这人如此该死,若是跳崖没死成,是不是也该找个歪脖树自行了断了……”

    六月雪道:“沈凌云出身名门,自有他的使命,佛祖不是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跳崖之时,想必他已经放下,上天有好生之德,若他能侥幸活命,也没道理自绝于天命,该找他自己的出路。”

    叶林风与她碰了一杯,一饮而尽。六月雪抬头看着月亮,“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今日这月,早已与往日不同,何必留恋往日之清辉……”他并没留意,叶林风抬头灌酒时,眼角已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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